此词的上片写遭受潘害的怨恨,作者尽情发泄了对人言可畏的险恶环境的憎恶。开头就说:再也不要与别人争比新月一样娟秀的蛾眉了,这只能惹来麻烦。用突兀而起的笔法,强烈地表现因才遭忌的不平,也可见出作者在下笔时,如骨鲠在喉,不得不发的愤激心情。只因为这美好的容颜,也不知招来多少谣言和污蔑,使他痛感小人之口,利于刀剑。既然自古以来不断的毁谤能够伤人至骨,点在臂上标志贞洁的宫砂不可能因诬诉而消褪。在上片中,作者写了一个可怕的黑白颠倒的世界。流言蜚语的邪风毒化着空气,贞洁可以被说成淫荡,美好反而被视为丑陋。这种环境令人窒息,令人愤慨。
下片写遇谗失宠后,决心贞操自守,表现了退然不同的决裂态度,女主人公手持象征高洁的纨扇,不愿作乞怜之态,更不会去祈祷秋风再热。她自信红颜未减,宁愿与镜中情影朝夕相对,孤芳自赏。与其以媚态事人,何如“自媚”。从依附于人到自我价值的肯定,这的确是一大进步。这首别出机杼,一反传统立意,表现出作者在逆境中不失其孤傲的性格。措辞激烈,作斩钉截铁语,在词中这已经显示出一种特殊的风格;而同时柔中有刚,愤激中仍不胜凄惋之感,更为难得。 [3]
这首词,词情甚为凄苦,而情绪却较饱满,虽然充满压抑感,但人物的斗志仍然昂扬。上下两片,前写积毁之重,内心之悲愤,后写对待“积毁”的坚决态度,傲然独立,决不低眉事人,一气呵成,人物形象鲜明。写美人的遭诽谤,美女的“自媚”中,也许有诗人自己生活经历中的影子。
这首仿乐府诗,写了两个天真活泼的牧童在共同放牧、追逐嬉戏中的喜悦和与牛相依相傍的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对牛的感情,同时在结尾也表现出作者对于苛税的不满之情。这首诗写景物细致入微,新颖逼真,崇尚写实,抒情含蓄蕴藉,韵味深长。
诗借牧童口吻展开。几个农家孩子同去放牛,他们边放牧边调笑,一边指认着各自的牛:角最弯的是你家的,尾巴没几根毛的是我家的……他们“短笛无腔信口吹”,摇着长鞭,在田头地角赶着牛儿找草吃。太阳落山了,别让牛群跑得太累,近处没有好草,别叫牛群吃不饱。该怎么放牧,这些孩子全知道。牛吃饱了,骑在牛背上唱歌;牛要反刍,就坐在牛身边歇一歇;晚上回到家,还要靠在牛身旁躺一躺。牧牛的孩子与牛有这么深厚的情谊,因为牛是农家宝,垦荒耕种要靠它,牵挽载重也靠它。农民都不感激牛、珍惜牛。农家孩子如此爱牛亲牛,高启非常理解,写来真实可信,情趣盎然。想来,诗人“少年习耕锄”的时候,也是曾有过一段牧牛爱牛的亲身体验的。
倘若诗只写到这里就结束,那内容就失诸单薄了。高启给它安排了一个更深的层次:末二句由牧牛之乐转为牧牛之忧,揭出农民最大的隐忧来,那就是“输租”。繁重的苛捐杂税,会逼得农民卖牛抵债。这个严峻的现实,甚至在天真烂漫的农家孩子心里,也投下了沉重的阴影。这最后两句诗,是画龙点睛之笔,足章明志,有发人深省的力量。
这首诗有意不用典,不藻饰,以求得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前八句写牧牛之乐,是欲抑而先扬;后两句点出牧牛之忧,是先扬之后抑。抑扬对比,颇见匠心。诗人要表达对农家的同情和关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与鞭挞,捉笔为诗,却不假论辩,而用牧童爱牛亲牛的形象画面来道出,显得不空洞,不枯燥,不说教,小中见大,真切感人,在平实中兼见艺术构思的新颖。
顾炎武是我国十七世纪的一位杰出的爱国活动家和具有进步思想的启蒙学者,博学强记,耿介绝俗,以著作《日知录》驰名于世。
抗清失败后,顾炎武奔走南北,眼界大开,对人生的认识也更加殷实、深刻了。针对当时知识分子崇尚“游谈无根”的理学情况,《与友人书》以“为学”为话题,发抒了独具个性的治学观。
文章的结构呈放射状。作者从为学者与自我、现实的学友、书本(实际上仍是人——古代作者或书中古人)、历史的“学友”(文中提到了孔子,实际上是指对提升学者的学养有帮助的一切古人)的关系切入,精到地阐述了这四组关系中的心灵互动的重要性。他要求为学者做到博学审问(广泛涉猎,详细考究)、稽(与别人心灵契合)、求其是非之所在(实际上指学会辨析,学会批判),使别人的东西化为自己的东西,从而拓展自己的知识疆域。作者强调为学不是始于学习,终于学习,而应该联系实际,学有所用,即“有济于天下”。为学应该贯穿人生的始终,不进则退。这是为学者必须谨记的一条法则,圣人也不例外。
文中提倡的是一种注重“广博、渊深、实用”三位一体的治学观,辨证而深刻,实在而灵活。这不仅对当时的学人具有警策的作用,对现代的人们如何打造书香人生,创建学习型社会,也是具有极其重要的启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