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这首诗通过描绘泰山雄伟磅礴的景象,热情赞美了泰山高大巍峨的气势和神奇秀丽的景色,流露出了对祖国山河的热爱之情,表达了诗人不怕困难、敢攀顶峰、俯视一切的雄心和气概,以及卓然独立、兼济天下的豪情壮志。一二句写泰山山脉绵延辽阔;三四句写泰山雄峻磅礴;五六句写仔细远望,见群峰云生,仿佛有归鸟入谷。七八句想象将来登山所见景象,同时抒发自己的抱负。
首句“岱宗夫如何?”写乍一望见泰山时,高兴得不知怎样形容才好的那种揣摹劲和惊叹仰慕之情,非常传神。岱是泰山的别名,因居五岳之首,故尊为岱宗。“夫如何”,就是“到底怎么样呢?”“夫”字在古文中通常是用于句首的语气助词,这里把它融入诗句中,是个新创,很别致。这个“夫”字,虽无实在意义,却少它不得,所谓“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可谓匠心独具。
接下来“齐鲁青未了”,它没有从海拔角度单纯形容泰山之高,而是别出心裁地写出自己的体验──在古代齐鲁两大国的国境外还能望见远远横亘在那里的泰山,以距离之远来烘托出泰山之高。泰山之南为鲁,泰山之北为齐,所以这一句描写出的地理特点,在写其他山岳时不能挪用。明代莫如忠《登东郡望岳楼》特别提出这句诗,并认为无人能继。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两句是描写泰山的近景。一个“钟”字把天地万物一下写活了,整个大自然如此有情致,把神奇和秀美都给了泰山。山前向日的一面为“阳”,山后背日的一面为“阴”(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由于山高,天色的一昏一晓被割于山的阴、阳面,所以说“割昏晓”。这本是十分正常的自然现象,可诗人妙笔生花,用一个“割”字,则写出了高大的泰山一种主宰的力量,这力量不是别的,泰山以其高度将山南山北的阳光割断,形成不同的景观,突出泰山遮天蔽日的形象。这里诗人此用笔使静止的泰山顿时充满了雄浑的力量,而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风格,也在此得到显现。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两句,是写细望。见山中云气层出不穷,故心胸亦为之荡漾。“决眦”二字尤为传神,生动地体现了诗人在这神奇缥缈的景观面前像着了迷似的,为了看够,因而使劲地睁大眼睛张望,故感到眼眶有似决裂。这情景使泰山迷人的景色表现得更为形象鲜明。“归鸟”是投林还巢的鸟,说明已是薄暮时分作者还未曾离去。其中蕴藏着诗人对祖国河山的热爱和对祖国山河的赞美之情。
最后“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两句,写诗人并不满足看岳而是想登上山顶一揽盛景的心情。此联号为绝响,再一次突出了泰山的高峻,写出了雄视一切的雄姿和气势,也表现出诗人的心胸气魄。“会当”是唐人口语,意即“一定要”。如果把“会当”解作“应当”,便欠准确,神气索然。众山的小和高大的泰山进行对比,表现出诗人不怕困难、敢于攀登绝顶、俯视一切的雄心和气概。 这正是杜甫能够成为一个伟大诗人的关键所在, 也是一切有所作为的人们所不可缺少的。 这就是这两句诗一直为人们所传诵的原因。正因为泰山的崇高伟大不仅是自然的也是人文的,所以登上的极顶的想望本身,当然也具备了双重的含义。
全诗以诗题中的“望”字统摄全篇,句句写望岳,但通篇并无一个“望”字,而能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可见诗人的谋篇布局和艺术构思是精妙奇绝的。这首诗寄托虽然深远,但通篇只见登览名山之兴会,丝毫不见刻意比兴之痕迹。若论气骨峥嵘,体势雄浑,更以后出之作难以企及。
这首诗前二句以“望乡台”、“送客杯”作对仗,用他乡送客来衬托诗中人思乡的情怀;后二句用呼告语作咏叹,从北雁南飞着想,反衬北人久居南方思念故乡的苦闷。这首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突破了唐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
诗歌开头就承题,“九月九日望乡台”,点明了时间是重阳节,地点是玄武山,此处将玄武山比作望乡台,以此来表达乡愁,思乡之情倍增。“他席他乡送客杯”,点明了诗人当时是在异乡的别宴上喝着送客的酒,倍感凄凉。诗歌的前两句就勾勒出了一个易让人伤感的环境,正逢重阳佳节,又是客中送客,自然容易勾起浓郁的乡愁。
“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北雁南飞本是自然现象,而王勃偏将自己的思乡之情加在它身上,怪罪鸿雁,我想北归不得,你却奈何非要从北方飞来,平添我北归不能的愁思。这一问虽然毫无道理,却在强烈的对比中烘托了真挚的感情,将思乡的情绪推向了高潮。这两句是这首诗中的名句,前人在评价这两句诗时说:“读之,初似常语,久而自知其妙。”的确,这一问虽貌似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实际上却是诗人用心良苦、匠心独具之处。诗人将其怀乡之情融入对自然景物的描绘之中,借无情之景来抒发自己内心深沉的情感,开启了唐人绝句寓情于景的先河。
这首诗的抒情手法亦变化多端,语言简洁亦是这首诗较大的特色,用了近似日常的口语,如“他席他乡”,“那从北地来”,显得浅近亲切,这也是这首诗流传广泛的原因之一。
初唐时绝句发展缓慢,其表现方式大体上沿袭汉魏和南朝传统。而王勃的这首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突破了唐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诗人在诗中还有意吸收了歌行的句调,以虚词递进的句式做结语,对绝句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