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在作词中善于用典使事,这使他的作品能在有限的篇幅里大大增加内容。他运用历史典故,不同于其他词作者,有其独特的方法,那就是不拘限于原来的历史故事,而是取其一个侧面,死事活用,以衬托自己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因此,读他的词,必须反复揣摩,才能领略其深刻的涵义。这首词就是这样。
词的上片主旨在于议论天下大事。首句“老去凭谁说”,写知音难觅,而年已老大,不惟壮志莫酬,甚至连找一个可以畅谈天下大事的同伴都不容易。词人借此一句,引出以下的全部思想和感慨。他先言世事颠倒变化,雪仇复土无望,令人痛愤;下片则重叙友谊,二人虽已老大,但从来都是志同道合的,今后还要互相鼓励,坚持共同主张,奋斗到底。
上片先借《庄子·知北游》中“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和《淮南子》所说的“冬日之葛”、“夏日之裘”来指说世事的不断反复变化,并且,越变越颠倒错乱,越变对国家越不利,人们日渐丧失了收复失地的希望。控诉了南宋朝廷的是非不分。朝廷数十年偏居江南,不图恢复,对人们心理有极大的麻痹作用。经历过“靖康之变”的老一辈先后谢世,后辈人却从“生发未燥”的婴孩时期就习惯于南北分立的现状,并视此为固然,他们势必早已形成了“无仇可雪”的错误认识,从而彻底丧失了民族自尊心和战斗力。这才是令人忧虑的问题。上片最后四句,重申中原被占,版图半入于金之恨。词以“二十五弦”之瑟,兼寓分破与悲恨两重意思。《史记·封禅书》记:“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一如圆月平分,使缺其半,同是一大恨事。末再以“胡妇弄,汉宫瑟”,承上“二十五弦”,补出“多少恨”的一个例证。汉、胡代指宋、金。而说汉宫瑟为胡妇所弄,又借以指说汴京破后礼器文物被金人掠取一空的悲剧。《宋史·钦宗本纪》记载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金人掳徽、钦二帝及皇后、太子北归,宫中贵重器物图书并捆载以去,其中就有“大乐、教坊乐器”一项。只提“胡妇弄,汉宫瑟”,就具体可感而又即小见大地写出故都沦亡的悲痛,则“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的愤慨自在其中,同时对南宋朝廷屡次向金人屈躬卑膝,恢复大业坐失良机的现实,也就有所揭露、鞭挞。读到这里,再回头去看“老去凭谁说”一句,益感词人一腔忧愤,满腹牢骚,都是由此而发的。
下片转入抒情。所抒之情正与上片所论之事相一致。词人深情地抒写了他与辛弃疾建立在改变南宋屈辱现实这一共同理想基础上的真挚友谊。过片一句“树犹如此堪重别”,典出《世说新语·言语》。东晋桓温北征时,见当年移种之柳已大十围,叹息道:“木犹如此,人何以堪!”“堪重别”即“岂堪重别”,陈、辛上饶一别,实成永诀,六年之后,即绍熙四年(1194年),陈亮就病逝了。虽然他当时无法预料这点,但相见之难,却在意料之中。这一句并非突如其来,而是上承“老去凭谁说”自然引出的。下句“只使君、从来与我,话头多合”,又正是对岂“堪重别”原因的解释,也与词首“老去”一句遥相呼应。这句正面肯定只有辛弃疾才是最能理解他的唯一知己。据辛词《虞美人》题下小序记,此次陈亮别后,弃疾曾追赶到鹭鹚林,因雪深路滑无法前进,才悻悻而归。“行矣置之无足问”一句,就是针对这件事宽慰这个远方友人的,也是回答对方情深意切的相思。句后缀以“谁换妍皮痴骨”,意为自己执着于抗金大业,尽管人们以“妍皮痴骨”相看待,终不想去改变它了。“妍皮痴骨”出自《晋书·慕容超载记》。谚云‘妍皮不裹痴骨’,妄语耳。”谚语原意本谓:仪表堂堂者,其内心必不愚蠢。姚兴以为慕容超虽貌似聪隽,而实则胸无智略,便说谚语并不正确,对慕容超的行动也不限制。词人借此来说明,即使世人都说他们是“妍皮裹痴骨”,遭到误解和鄙视,他们的志向也永不会变。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友情乃愈可贵,所以就自然地发而为“但莫使伯牙弦绝”的祝愿,将两人的友情跟抗金的共同志向联系到一起,使这种感情升华到圣洁的地步。然后,话题一转,写出“九转丹砂牢拾取,管精金只是寻常铁”。以“九转丹砂”与辛弃疾共勉,希望能经得起锻炼,使“寻常铁”炼成“精金”,为国家干一番事业。这两句至理名言,实际说的还是救国之道。
全文中词人“一息尚存,此志不容稍懈”的精神十分令人感动。其中,词人信手拈来历代相传的炼丹术中所谓经过九转炼成的丹砂可以点铁成金的说法,表达出尽管寻常的铁也要炼成精金的恒心,比喻只要坚定信心,永不松懈,抓住一切时机,则救国大业必能成功。最后,再借龙虎丹炼成而迸裂出鼎之状,以“龙共虎,应声裂”这铿锵有力的六个字,刻画胜利时刻必将到来的不可阻止之势。至此,全词方戛然而止。这最后几句乃是作者与其友人的共勉之辞,也是他们的共同心愿。
散曲第一句借用曹操“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表达对人寿易尽、生命短促的深沉感叹。 “消磨”句是进一步的补充,给人以惆怅的感觉。二句指皈依道家炼丹修道,以扑灭心头之火。道家丹鼎派主认为,内丹炼成即成仙,就能扑灭心头火。依此可以推想作者对当时社会现实似有许多愤慨和不平,又只能强自压抑,这里不过是借助道教语言表达内心的痛苦罢了。“消芦提”句转回醉洒,要在稀里糊涂中“闲过”——这仍可理解为是对现实的不满和谋求摆脱的方法。最后二句,幻想唱着浩歌进入万里云山,置旁人讪笑于不顾。说明他超脱的愿望是何等强烈。
全曲字面表现得旷放通脱,但读者可以感悟到作者的感情是压抑的。由于使用了一些衬字,曲子显得通俗和流畅。这首曲写诗人借酒浇愁,透露出自己虽然官居高位,但有无数的烦恼,希望有一天能远离官场,修养自己的品行,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语言浅白,自然,流畅,表现了作者的人生理想和一种潇洒的人生态度。
“对酒问人生几何,被无情 日月消磨。”我一边饮酒一边苦苦地思索,其实象这样以酒浇愁的日子,在人的一生中也是很难得的。岁月无情,时时刻刻,都在消磨着短暂的人生。
“炼成腹内丹,泼煞心头火。”只希望有一天能自由自在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修心养性,跳出尘世,扑灭郁积在心中的火气,才能告别烦恼。
“消芦提醉中闲过。”提着装满美酒的消芦,自由自在地过着散淡的酒中生活。
“万里云入浩歌,一任旁人笑我。”我渴望着有朝一日,纵情高歌,进入万里云山,回归到大自然的怀抱里去,任凭你怎样的嘲讽讥刺或不能理解,我也是听之任之,由它去吧!
酒,似乎是古代诗人的良伴,无论开心还是不开心,把酒当歌,以宣泄繁杂的心绪,尽显男儿豪迈的本色。此刻的诗人,对酒自问,醉言醉语,饶有兴趣意味深长着。他问酒知不知道人生?呵呵,酒自然不知!所以他告诉酒说,人刚开始时什么都不知道,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可是时间久了,就从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变成了欲说还休梦已阑的老者。就好像一个原本胸怀大志的青年看尽了世态炎凉儿日渐圆滑,不再那么有棱有角,不再那么坚持,凡事都无所谓了,只要自己的生活能够过得顺心,就不必去理会旁人的眼光。
平心静思,似乎真的感觉到了作者心中那股淡淡的哀愁与无奈,从心底涌出了一种叫做心酸的东西来。仿佛人生没有永远的快乐,能真正拥有快乐的就只有孩提时代了,也许孩提时代的纯真无邪是为了弥补往后人生路上倍尝的悲欢吧。
真闹不懂,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同的人来与我们交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同的境遇来让我们经历,进而碰撞摩擦出许许多多不同的火花来,是佛家所谓的砺炼吗?可是为什么要有这些磨砺呢?是智者所说的那种磨平了棱角就能够变得越来越圆滑吗?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圆滑呢?孩童不圆滑,可人人都喜欢和羡慕他们的纯真,难道率性点不好么?
然而世事就是这样辩证的,人性的圆滑,正是为人处事上的一种境界,一种修为,是与人相处的一种智慧。我们既要修身养性,做一个人人亲善的好人,又要压抑自己的率性来自强自律,等到真正做到了“炼成腹内丹,泼煞心头火”的那一刻,我们就会发现人生好美!于是,哼着小曲儿,心态平和,心境美好,心灵回归到大自然一样的纯净。到那个时候,任凭谁在说三道四,冷嘲热讽,刻薄挖苦,不能理解,我们也能够做到听之任之,爱咋地咋地,随他的便去吧。
这是一首拟古诗,通过描写汉初与匈奴的边境战争,歌颂了当时边防将士浴血奋战,保卫疆土的功绩,反映了唐初对外战争的某些现实。
诗的首联是严整的对句。“将军出紫塞,冒顿在乌贪”指出交战的双方,又介绍交战的地理背景。能征善战的单于冒顿,杀父自立,灭东胡,逐月支,征服丁零,侵入秦之河南(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地,势力强盛。西汉初年,不时进一步南下侵扰,严重影响西汉王朝。这里以“冒顿”对“将军”,冒顿既已如此勇猛,那么“将军”自然也是身手不凡的。这里为下文的酣战作铺垫。“乌贪”与“紫塞”相对,说明是在异域的。“紫塞”是古代人们对长城的习惯称谓。紫色,象征着高贵、庄严,不可侵犯,正与乌相对。“乌”字后再加以“贪”字,更易使人产生鄙薄感。诗歌利用字词的形、义及色彩在人们心中的定势,巧妙地造成一种邪不压正的气势,既为下文作铺垫,又表现必胜的信心。
“笳喧雁门北,阵翼龙城南”,照应首句,指出“将军出紫塞”的原因。敌人如此猖狂,汉军自然要奋起抗敌。下句的“阵翼龙城南”也因此有了着落。不但正面迎击,还左右包围,两翼的战阵已达“龙城南”——直捣敌巢。足见汉军之强大,英勇抗击外敌的浩然正气充斥字里行间。
“雕弓喧宛转,铁骑晓参驔”,进一步描写抗敌将士的战斗生活。他们严阵以待喧不释弓,晨不离鞍,随时准备飞矢跃马,追奔逐北。比起“枕戈待旦”,“喧抱玉鞍”这样的描写新颖而有气魄。“宛转”“参驔”,既恰当地表现了前方将士紧张而又镇定自若的心情,又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应须驻白日,为待战方酣”是流传千古的名句。诗里虽没具体说明这次交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但白日即将结束,战斗还在激烈地进行。将士们等待迎接决战的胜利,因此从心底发出了呼唤:“太阳呀!请您留下来,让我们与敌军决一雌雄!”日出日落是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应须驻白日”的呼唤,表面悖理而近痴,实则生动地表现了将士们高昂的斗志。这是由“安得长绳系白日”诗句变化来的。结尾以“战方酣”三字,并未直说战争的胜负,但孰胜孰负已然明了,因为第二联已表明直捣敌巢——阵翼龙城南了。总体来说,这是一首裁乐府以入律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