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题目是“遣兴”。从词的字面看,好像是抒写悠闲的心情。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他那不满现实的思想感情和倔强的生活态度。
词的上片词人说忙在喝酒贪欢笑。可是用了一个“且”字,就从字里行间流露出这“欢笑”比“痛哭”还要悲哀:词人是无法排解内心的苦闷和忧愁,姑且想借酒醉后的笑闹来忘却忧愁。这样,把词人内心的极度忧愁深刻地反映了出来,比用山高水长来形容愁显得更深切,更形象,更可信。接着两句进一步抒写愤激的情绪。孟子曾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说的是书上的话不能完全相信。而词人却说,最近领悟到古人书中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如果相信了它,自己便是全错了。表面上好像是否定一切古书。其实这只是词人发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而故意说的偏激话,是针对南宋朝廷中颠倒是非的状况而说的。辛弃疾主张抗战,反对投降,要求统一祖国,反对分裂,这些本来都是古书中说的正义事业和至理名言,可是被南宋朝廷中的当权派说得全无是处,这恰恰说明古书上的道理现在都行不通了。词人借醉后狂言,很清醒地从反面指出了南宋统治者完全违背了古圣贤的教训。
这首词下片更具体写醉酒的神态。“松边醉倒”,这不是微醺,而是大醉。他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问他:“我醉得怎样?”他恍惚还觉得松树活动起来,要来扶他,他推手拒绝了。这四句不仅写出惟妙惟肖的醉态,也写出了作者倔强的性格。仅仅二十五个字,构成了剧本的片段:这里有对话,有动作,有神情,又有性格的刻划。小令词写出这样丰富的内容,是从来少见的。
“以手推松曰去”,这是散文的句法。《孟子》中有“‘燕可伐欤?’曰:‘可’”的句子;《汉书·龚胜传》有“以手推常曰:‘去’!”的句子。用散文句法入词,用经史典故入词,这都是辛弃疾豪放词风格的特色之一。从前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以散文句法入词是“生硬”,认为用经史曲故是“掉书袋”。他们认为:词应该用婉约的笔调、习见的词汇、易懂的语言,而忘粗豪、忌用典故、忌用经史词汇,这是有其理由的。因为词在晚唐、北宋,是为配合歌曲而作的。当时唱歌的多是女性,所以歌词要婉约,配合歌女的声口;唱来要使人人容易听懂,所以忌用典故和经史词汇。但是到辛弃疾生活的南宋时代,词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内容丰富复杂了,它的风格提高了,词不再专为应歌而作了。尤其是象辛弃疾那样的大作家,他的创造精神更不是一切陈规惯例所能束缚。这由于他的政治抱负、身世遭遇,不同于一般词人。若用陈规惯例和一般词人的风格来衡量这位大作家的作品,那是不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此词语言明白如话,文字生动活泼,表现手法新颖奇崛,体现了作者晚年清丽淡雅的词风。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喝醉酒我暂且尽情欢笑,哪有工夫整日发愁?近来我才觉得古人的书本,的的确确是没有半点可信的!
昨夜我醉倒在松树旁,问松我醉到什么程度?我疑心松枝摆动是要来搀扶于我,连忙用手一推说:“去!”
注释
西江月:原唐教坊曲名,后用作词牌名。遣兴:遣发意兴,抒写意兴。
那:同“哪”。
我醉何如:我醉成什么样子。
这首词题目是“遣兴”。从词的字面看,好像是抒写悠闲的心情。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他那不满现实的思想感情和倔强的生活态度。
词的上片词人说忙在喝酒贪欢笑。可是用了一个“且”字,就从字里行间流露出这“欢笑”比“痛哭”还要悲哀:词人是无法排解内心的苦闷和忧愁,姑且想借酒醉后的笑闹来忘却忧愁。这样,把词人内心的极度忧愁深刻地反映了出来,比用山高水长来形容愁显得更深切,更形象,更可信。接着两句进一步抒写愤激的情绪。孟子曾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说的是书上的话不能完全相信。而词人却说,最近领悟到古人书中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如果相信了它,自己便是全错了。表面上好像是否定一切古书。其实这只是词人发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而故意说的偏激话,是针对南宋朝廷中颠倒是非的状况而说的。辛弃疾主张抗战,反对投降,要求统一祖国,反对分裂,这些本来都是古书中说的正义事业和至理名言,可是被南宋朝廷中的当权派说得全无是处,这恰恰说明古书上的道理现在都行不通了。词人借醉后狂言,很清醒地从反面指出了南宋统治者完全违背了古圣贤的教训。
这首词下片更具体写醉酒的神态。“松边醉倒”,这不是微醺,而是大醉。他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问他:“我醉得怎样?”他恍惚还觉得松树活动起来,要来扶他,他推手拒绝了。这四句不仅写出惟妙惟肖的醉态,也写出了作者倔强的性格。仅仅二十五个字,构成了剧本的片段:这里有对话,有动作,有神情,又有性格的刻划。小令词写出这样丰富的内容,是从来少见的。
“以手推松曰去”,这是散文的句法。《孟子》中有“‘燕可伐欤?’曰:‘可’”的句子;《汉书·龚胜传》有“以手推常曰:‘去’!”的句子。用散文句法入词,用经史典故入词,这都是辛弃疾豪放词风格的特色之一。从前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以散文句法入词是“生硬”,认为用经史曲故是“掉书袋”。他们认为:词应该用婉约的笔调、习见的词汇、易懂的语言,而忘粗豪、忌用典故、忌用经史词汇,这是有其理由的。因为词在晚唐、北宋,是为配合歌曲而作的。当时唱歌的多是女性,所以歌词要婉约,配合歌女的声口;唱来要使人人容易听懂,所以忌用典故和经史词汇。但是到辛弃疾生活的南宋时代,词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内容丰富复杂了,它的风格提高了,词不再专为应歌而作了。尤其是象辛弃疾那样的大作家,他的创造精神更不是一切陈规惯例所能束缚。这由于他的政治抱负、身世遭遇,不同于一般词人。若用陈规惯例和一般词人的风格来衡量这位大作家的作品,那是不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此词语言明白如话,文字生动活泼,表现手法新颖奇崛,体现了作者晚年清丽淡雅的词风。
这首词应当作于庆元年间(1195年—1201年2月5日)辛弃疾闲居瓢泉期间。此时南宋朝廷不思恢复,一味地贪图享乐。词人忧心如焚,又不能明言,于是创作此词以抒发心中愤懑之情。
欣赏这首词,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说:品读辛弃疾的词,可从词中品出更有韵味的戏剧来,虽然在写词中,恰如其分地引入戏剧性场景并非辛弃疾发明,但是在他手上得到了发扬光大,在他的词中,这种情况十分常见。这是值得肯定的。
“醉里且贪欢笑,要愁那得工夫。”通篇“醉”字出现了三次。难道词人真成了沉湎醉乡的“高阳酒徒”么?否。盖因其力主抗金而不为南宋统治者所用,只好借酒消愁,免得老是犯愁。说没工夫发愁,是反话,骨子里是说愁太多了,要愁也愁不完。
“近来始觉古人书,信著全无是处。”才叙饮酒,又说读书,并非醉后说话无条理。这两句是“醉话”。“醉话”不等于胡言乱语。它是词人的愤激之言。《孟子·尽心下》:“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本意是说古书上的话难免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未可全信。辛弃疾翻用此语,话中含有另一层意思:古书上尽管有许多“至理名言”,现在却行不通,因此信它不如不信。
以上种种,如直说出来,则不过慨叹“世道日非”而已。但词人曲笔达意,正话反说,便有咀嚼不尽之味。
下片写出了一个戏剧性的场面。词人“昨夜松边醉倒”,居然跟松树说起话来。他问松树:“我醉得怎样了?”看见松枝摇动,只当是松树要扶他起来,便用手推开松树,并厉声喝道:“去!”醉憨神态,活灵活现。词人性格之倔强,亦表露无遗。在当时的现实生活里,醉昏了头的不是词人,而是南宋小朝廷中那些纸醉金迷的昏君佞臣。哪怕词人真醉倒了,也仍然挣扎着自己站起来,相比之下,小朝廷的那些软骨头们是多么的渺小和卑劣。
辛弃疾的这首小词,粗看,正如标题所示,是一时即兴之作。但如果再往里仔细一看,那么会发现作者是在借诙谐幽默之笔达发泄内心的不平。如再深入研究,我们还可洞察到作者是由于社会现实的黑暗而忧心忡忡,满腹牢骚和委屈,不便明说而又不能不说,所以,只好借用这种方式,来畅快淋漓地宣泄他的真情实感。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这篇散文用人物传记的形式写毛笔的制作、使用和日久头秃被主人所废弃,因此摹拟史传笔法。全文一共是五个自然段,可分为三个部分。一二段为第一部分,写毛颖的家世。三四段为第二部分,通过毛颖被皇帝重用与抛弃,这样亲疏各别的对比,深刻阐明:皇帝寡情,对待百姓不过是利用而已。第五段为第三部分,是作者对毛颖以俘虏身份进见,受到重用,最后被弃置这一事实发表议论。这篇散文运用语意双关、寄托象征的方法,具有言在此而意在彼的特点,意在言外,耐人咀嚼。
第一部分,写毛颖的家世。第一段,先叙毛颖祖先明际,封于卯地,死后为十二属相,次叙敌人月宫、齐东郭馈被害,如同史传叙述先世。第二段借秦始皇大将蒙恬围猎献俘,隐喻聚毛制笔。“遂猎,围毛氏之族,拔其豪,载颖而归,献俘于章台宫,聚其族而加束缚焉。秦始皇使恬赐汤沐,而封诸管城,号曰管城子,日见亲宠任事。”处处双关毛笔。
第二部分,第三段写毛笔因有广泛功用,得到人人的喜爱和皇帝的重用。叙毛颖得到宠幸,“与上益狎”的情况,作为下面被抛弃的反衬。第四段,写毛颖因“上见其发秃,又所摹画不能称上意”,而遭皇帝揶揄,并受到“不复召”的冷遇。
第三部分,模仿《史记》“太史公曰”评价毛颖的历史功绩,对其遭到疏远抒发感叹。是作者对毛颖以俘虏身份进见,受到重用,最后被弃置这一事实发表议论,尖锐地指出:“秦真少恩哉!”篇末点睛,一针见血。
这篇文章以事件进行谋篇,三部分紧密联系,一气贯注,但中间峰峦迭起。如毛颖祖先的一支遭覆灭之灾,毛兔家族交了厄运,接着蒙恬将军“载颖而归”,毛颖成了俘虏,不料秦始皇“赐之汤沐”,毛颖得到了封爵,“日见亲宠任事”,情况发生剧变。毛颖的命运由逆境往顺境转化,此后,愈见发达,君臣、国人,无不喜爱,毛颖达到了事业的峰巅,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毛颖免冠谢皇帝,暴露了自己的缺点,便被皇帝弃之不用。这是文章的一大转折,既是寓言的高潮,亦是它的结局。这个结局是带悲剧性的,它犀利而深刻地道破了皇帝的本质。行文至此,本可收束,但“太史公曰”一段议论阐发了寓言的含意,使主题愈益深化。如此转折变化,曲尽其妙。
这篇散文在写作手法上颇具特色。
首先,这篇散文的构思新颖奇特。作者别开生面,采用寓言文体,选取众所熟知的毛笔作为主角,用拟人手法,并仿照《史记》人物传记的体例宋写,化对具体事物的客观说明为对人物身世的生动描述,寓作者之意于“毛颖”的具有传奇色彩的遭遇之中。读者读完全篇,“毛颖”的生动形象仿佛浮现于眼前。散文同其他体裁的文学作品一样,其艺术上的可贵之处,首先当推形象之创造。本文即以此构思,激活全篇,使之生动活泼,精彩动人。
其次,在表达方法上,文中有对毛颖身世、遭遇的叙述,情节生动、曲折,宛如小说。也有关于兔子,毛笔的知识性说明,使读者在饶有兴趣的阅读中增加见闻。其间还穿插一些神话、传闻,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趣味性。结尾处仿《史记》手法,言微而意重,使读者读罢犹不能释手,似有余音不绝于耳。
总之,文章是将叙述、说明、议论、抒情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使整篇文章既锚落有致,富于变化,又做到章法谨严,进退有度。第三,作者行文无拘无束,自然流畅,语言富创造性。作者在文中继承和发扬了先秦西汉散文语言的优秀传统, 自然而无堆砌浮艳之风,多用双关语、谐音语,幽默诙谐,妙趣横生,使读者在轻松会意的微笑中为作者的机智所折服,并由此而产生共鸣。作者圆熟的语言能力,也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