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也如何暮。”起句即叹相见恨晚。“也”字,如闻叹惋之声。相见为何太晚呵!主人公是个中人,见也如何暮,其故自知,知而故叹,此正无理而妙。从此一声发自肺腑的叹恨,已足见其情意之重,相爱之挚矣。但亦见得其心情之枨触。此为何故?“别也如何遽。”又是一声长叹:相别又为何太匆忙呵!原来,主人公眼下正当离别。此句中如何,亦作为何解。叹恨为何仓促相别,则两人忘形尔汝,竟不觉光阴荏苒,转眼就要相别之情景,可不言而喻。
上句是言过去,此句正言现在。“别也应难见也难”,则是把过去之相见、现在之相别一笔挽合,并且暗示着将来难以重逢。相见则喜,相别则悲,其情本异。相见时难,相别亦难,此情则又相同。两用难字,挽合甚好,语意精辟。不过,相别之难,只缘两情之难舍难分,相见之难,则为的是人事错迕之不利。两用难字,意蕴不同,耐人寻味。
见也难之见字,一语双关,亦须体味。见,既指初见,也指重见,观上下文可知。初见诚为不易——“见也如何暮”。重见更为艰难——“后会无凭据”。后会无凭,关合起句“见也如何暮”,及上句“见也难”之语,可知此一爱情实有其终难如愿以偿的一番苦衷隐痛。主人公情好如此,而终难如愿以偿,其原因不在主观而在客观方面,也可想而知。
事实上,虽说是愿天下有情人终成了眷属,可是毕竟是此事古难全呵。上片叹恨相见何晚,是言过去,又叹相别何遽,是言现在,再叹后会无凭,则是言将来。在此一片叹惋声中,已道尽此一爱情过去现在未来之全部矣。且看词人他下片如何写。
“去也如何去,住也如何住”,写行人临去时心下犹豫。行人去也,可是又怎样去得了、舍得走呵!可是要“住”,即留下不去呢,情势所迫,又怎么能够?正是“住也应难去也难”。此句与上片同位句句法相同,亦是挽合之笔。句中两用难字,意蕴相同。而“别也应难见也难”之两用难字,则所指不同。此皆须细心体味。写临别之情,此已至其极。
然而,结句仍写此情,加倍写之,笔力始终不懈。“此际难分付。”此际正谓当下临别之际。分付训发落,宋人口语。难分付,犹言不好办。多情自古伤离别,而临别之际最伤心。此时此刻,唯有徒唤奈何而已。词情在高潮,戛然而止,余音却在绕梁,三日不绝!
宋代哲学家周敦颐在《爱莲说》中称莲花为“花之君子”,说它“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说它“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并且对其作了具体介绍:“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这些描写,形象而具体地写出了莲花的特点,作者对莲花的赞美之情主要寓于对莲花的描写之中。《白莲》这首诗却不同,这首诗虽然是以“白莲”为题,以莲花为吟咏对象,但诗人没有对白莲作具体描绘,而是抓住白莲颜色的特点,借题发挥,直述诗人自己的看法,抒发自己的感情。
诗的第一句:“素花多蒙别艳欺”便明显地指向人事。有不少人轻视乃至鄙弃素色的花卉,而专门喜欢那些妖艳的花朵。封建社会的上层社会也是这样,一些朴实无华,不善于表现自己的人往往被忽视,被埋没,被欺凌,而一些华而不实的家伙则往往得到封建统治者的欣赏与重用。这句诗明显地指向了这一不合理的社会现象。诗的第二句就更明显了,瑶池是传说中的神仙世界,是无比高雅神圣的地方。诗人说白莲应该在这样的地方占据一个位置,这明显地是在说那些有才能的人应该在人类社会上得到自已应得到的地位。这里当然也不能排除诗人有自况的意思。可是,在封建社会,人才被埋没、被摧残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使诗人感到愤怒,也使诗人感到悲哀,因此在此诗的最后两句,诗人塑造了在晓月清风之中即将凋谢的白莲这一形象,让人们注意,向人们提出了问题。这就又一次把矛头指向了封建社会,控诉封建统治者摧残与埋没人才。这首诗就是这样通过对白莲的吟咏,揭露了封建社会人才被埋没、被摧残的不合理现象,为被埋没、被摧残的人才鸣不平,为他们发出呼呼的。这首诗诗主要运用象征的手法,议论与描写结合得十分巧妙,语言也通俗易懂,概括力强。
《白莲》一诗从“素花多蒙别艳欺”一句生发新意;然而它并没有黏滞于色彩的描写,更没有着意于形状刻画,而是写出了花的精神。“无情有恨何人觉,月晓风清欲堕时”。白莲好像无情,但却有恨,在天欲晓而残月尚在,凉爽的晨风吹着,无人知觉的时候,这正是白莲的花瓣将要坠落的时候。这样的想象和描写是既适合作者心目中的白莲的性格的特点,而且又很有情致和余味的。因为有诗的感觉和想象的诗人写诗,并不是仅仅打一个比喻,借题发挥,发一点个人的牢骚,而是对他所歌咏的对象,总是感到了诗意,感到了有动人的地方,然后才可能写出可以打动人的真正的诗来。最后两句,诗人从不即不离的空际着笔,把花写得若隐若现,栩栩如生。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
这是一首述志言怀的词。词人通过对自己日常生活的描述,表明了自己不慕名利的生活态度及淡然闲静的心境。悠游林下的闲适和禅宗的空灵境界,在作者看来,可以达到融通:经过内“碎心田”而外“一品高官”的红尘修炼,“仙”“禅”的况味一起随着乡村伴日高眠、把酒垂钓的生活油然而生,集中体现在了这首词中。
上阕描写词人的居处。词人所居之处如同世外桃源,田园十亩,百花竞放,柳条依依。于这景物中,词人的心境表露无遗,他不苟于俗,过着恬然自得的生活。下阕述写词人的日常生活。他生活是悠闲随性的:采山货,钓河鱼,畅饮美酒,睡觉睡到日上三竿。“一品高官”以下三句,词人直抒胸臆,表明自己安贫乐道,不愿过那钩心斗角的官场生活。
这首词写得平白易懂,不事雕琢。全篇信手拈来,准确妥帖地将词人自己的心境传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