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侃的语气写政治讽刺诗,读来虽感幽默风趣,却令人倍为心酸,这首绝句的特色就在于此。
诗人没有青衫穿,这样讲当然是到了超越现实的程度,夸张过了头。但是,以不可能存在的现实来反衬极度的愤慨的感情(诗人对朝廷为和戎而用“百万缣”的无比愤怒),这种“超极表至极”的曲达方式在诗词创作中已是屡见不鲜了,比如李觏的《乡思》,范仲淹的《苏幕遮·碧云天》等,用的都是这种手法。
青衫是读书人的象征,是与一般平民区别的特征之一,代表了士子们的体面。诗一开始就抓住这件象征物,说如今我这个诗人连想穿一袭青衫都没办法了!极其愤疾的一句话,劈头而来,不啻在说如今斯文已经扫地。言外之意,当然扫地的何止是斯文,刘克庄正以此代指整个朝廷国家的体面都丢尽了。何以会连读书人想一件青衫都得不到?诗第二句立即指出,这是因为做青衫的丝绸都孝敬金虏去了。这两句是倒装,因了和戎,诗人才没绸做衣服,诗把因果关系调转顺序,就突出了胸中的愤愤不平。此外,诗人没有青衫,百姓们为了交纳额外的赋税,穷困的程度就用不着多说了。
三、四句忽生奇想:金虏如此欺负我们,朝廷却一味忍让,这些贡银及绸缎从哪儿来呢?我看西子湖边的杨柳桃花不如全都拔掉,种上桑树养蚕织绢,用以填金人的无尽欲坑吧!这两句写得很冷。当然,诗人并不是真的认为在西湖边种桑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随机而发,加深前两句所述的愤慨而已。把白堤、苏堤、“柳浪闻莺”,这些西湖著名景点上的柳树都砍光拔尽,种上桑树以养蚕,自然也是荒唐至极的想法,但是,这种作法却有合理性,总得让人有衣穿,不养蚕就没有什么能拿来织缣的。“衣”与“食”事关国计民生,西湖没有柳可以,人民没吃没穿可不行。诗人的话虽说得很率直,而表现出来的心思却很曲折,这种表达方式叫做“直中含曲意”,运用这种手法,以小见大,可使作品显得格外委婉含蓄。
全诗虽然很短,但紧紧抓住朝廷不顾耻辱向金人贡献大量丝绸这一中心做文章,有激切的鞭斥,有幽默的调侃,讽刺性很强,而诗又不显得直露,读后容易引起人们的深思和共鸣。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诗人在前两联用张良为韩复仇、诸葛亮匡扶蜀汉等典故,赞颂文天祥力图恢复宋室,欲挽狂澜于既倒的英雄气概;颈联表现了诗人对宋朝的留恋和对英雄的思念;尾联用东晋时过江诸人新亭对哭事,直抒诗人心中悲痛。全诗句句用典,而意脉一贯,酣畅深厚,郁勃沉雄。
“徒把金戈挽落晖”。“徒”字用得特别有力量,鲁阳挥戈返日是英雄壮举。文天祥在南宋大势已去的情况下毅然起兵勤王,希望挽救南宋已无可挽救的命运,结果是徒劳无功,这一个“徒”字写出文天祥的悲剧结果,但“把金戈挽落晖”的精神还是值得称赞的,这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也就是上面我们引的那首诗“大厦明非一木支,区区未忍听倾危”的心情。这句诗用鲁阳挥戈返日的典故,再加上一个“徒”字点出悲剧的结局。“南冠无奈北风吹”这里连用两个典故把文天祥的遭遇曲折地表达出来。文天祥无法抵挡北方的进攻、被俘而殉国。“南冠”“北风”暗用两个典故,但字面上却当句作对,天衣无缝。开头这一联已经交代了文天祥的悲剧结局。
“子房本为韩仇出”,这一句又用张良的典故,表明文天祥起兵纯粹为了报国。就结构而言是从上一联又倒叙回去。“诸葛宁知汉祚移”,以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赞美文天祥,同时“汉祚移”三字点明宋亡。“大厦明非一木支”,但在文天祥心目中不计较成败利钝,汉祚虽移,而己心不变。这一联从起兵的动机和坚贞不屈、矢志不渝的态度赞扬文天祥。张良、诸葛亮都是最出色的人才,拿他俩来赞扬文天祥,就不仅是指精神,其才能也全在不言之中。无奈大势既去,才士也无能为力。
“云暗鼎湖龙去远,月明华表鹤归迟”,诗人以低沉凄凉的格调叙述了大宋灭亡和文天祥遇害的事实,以哀切的笔调写出了自己悲凉沉痛之感,写出了对大好江山和英雄的急切呼唤,从而抒发了对现实的失落感。
“不须更上新亭望,大不如前洒泪时”。这里运用《世说新语》中的“新亭对泣”的典故,也是人所熟知的,但作者在这里不是简单地引述,而是反用其意表达深沉的兴亡之感。这一联是承上联“鹤归迟”来的,您如果归来,也不要再上新亭去看风景了,因为现在比王导他们(东晋渡江)当时又远远不如了。这样理解较“我不须……”更深一层,因为这种情况我早已明白才对“鹤”归不必去望,又是始终扣紧文山丞相来说的。这一联又从死后写到做挽诗的今天,表明每下愈况的时势,寄托故国之思。
这首诗作以用典用事为长。出句用典,巧妙地把文天祥力挽危亡不成、被俘不屈殉节的一生概括出来;次以张良、诸葛亮为比,赞颂了文天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精神;再以宋帝之传说,寄托了对文天祥的不尽哀思和追念;结以东晋之事,感慨文天祥壮志未酬、天下尽归异族所带来的痛苦现实。全诗笔力雄健,情绪深沉,在对文天祥的赞颂和哀悼中,也真实地展露了诗人自己怀念故国的悲凉沉痛心情。全诗气韵凝沉,寄寓深远,既突出了一个“挽”字,又有诗人自己的隐痛悲思,意蕴丰富,感人至深。
杨万里绍兴二十四年进士及第,绍兴二十六年授赣州司户参军,绍兴二十九年调任永州零陵县丞,隆兴元年赴调临安因张浚之荐除为临安府教授,乾道三年赴临安上政论《千虑策》,乾道六年除为隆兴府奉新知县,乾道六年因虞允文之荐除为国子博士,淳熙元年除知漳州,淳熙四年除知常州,皆不在吉水,唯有隆兴二年至乾道二年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及其父逝世为父丁忧与淳熙元年至三年养病期间,居于吉水,故此诗应作于此二时期其中之一。又《诚斋集(江湖集)卷二》有诗《甲申(隆兴二年)上元前闻家君不伏西归见梅有感二首》于本诗之前,《诚斋集(江湖集)卷三》有诗《丙戍(乾道二年)上元和昌英叔李花》于本诗之后,故此诗断然不可能作于淳熙元年至三年养病期间,而只能作于隆兴二年(一一六四)至乾道二年(一一六六),杨万里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及其父逝世为父丁忧期间。
隆兴二年正月,杨万里因其父之病西归吉水。同年八月四日,杨万里之父逝世,杨万里开始了为期三年的丁父忧时期。在此之前,杨万里方才于绍兴二十四年进士及第,开始初次进入南宋官场,并由地方小吏一步步入职京城(因张浚之荐除为临安府教授),这正是一个读书人可以借机施展“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和实现个人价值的好时机。忽闻其父之病,出于孝道,不得已放弃大好机会,西归故里,这在政治上对于杨万里来说不吝于一个打击。同时,对于杨万里来说,其父之病,在亲情上对于杨万里也不吝于一个打击。然而西归故里吉水之后,同年八月杨万里之父的逝世对于杨万里来说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根据封建礼法的要求,父母之死皆应为之守孝三年,对于一个适才走上宦途不久,又有一定前途的读书人来说,这三年是极为艰难的,以前在官场上的一切都将归于破灭,一时前功尽弃,极易生出失意之感,对于杨万里来说更是这样。同时,杨万里之父的逝世在亲情上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古代讲求孝道,父母之死,特别是父亲之死,对于其子女来说是沉痛的,是失怙般的痛楚,这极易造成一种愁苦的心情。
在这般官场失意、亲人离去的愁苦心情中,却又是为友人送别之时,在三江小渡口,杨万里作了本诗。此诗前两句,作者简单描绘了三江小渡口周边的环境,营造了一种送别友人,依依不舍的氛围。后两句,作者直抒胸臆,使用比喻手法将“交情”比做“山溪渡”,并以自然界“风波”象征社会风浪,然后用“不管风波去又来”一句与首句“溪水将桥不复回”进行对比,深刻地表达了全诗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