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写自己退隐的感受。既有喜也有怒,“怒”的是被迫闲居,“喜”的是离开朝廷是非地,这是后退一步的想法。起句破空而来,探寻什么事物能左右作者喜怒哀乐之情。这句词是从《世说新语》点化而来的。据《世说新语》引荆州民谣说:“髯参军,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原意是说王恂和郗超多智术,能操纵桓温的感情,使其喜、怒。而此处只是借以提出问题,引出下面的叙议。“山要”二句紧承“何物”二字,阐述其喜怒的原因。言山要人来此居住,而人却要山没有意念。如果山没有意念,则和作者之心相同,便能使作者喜欢;反之,则会使作者愤怒。用拟人手法,表达了作者天人合一、寄情山水的强烈感情。“恰似”二句写自己闲居以来的思想状况。言其像“哀筝弦下齿”随着人弹奏力度之不同便发出或低或昂或喜或悲的声调一样,自己也随着客观事物的千变万化而产生“千情万意”,无穷无尽,反复不已,使自己长期处于矛盾痛苦之中,令人愤怒之极。
下片写对韩元吉的希望。换头写自己在带湖府第中建了一个“稼轩”,希望韩元吉能为它作篇序。韩愈有《郓州溪堂诗》,诗前有长序,记溪堂修建因由,并刻石于郓州,“溪堂韩作记”本意指此。洪迈曾为辛弃疾作《稼轩记》,韩元吉有无作记不见载籍,估计此处是因韩元吉与韩愈同姓,故连类而及,以便下文颂扬其文学才华。“今代”二句赞扬韩元吉文章写得好,元吉及其从兄可以和晋代著名诗人陆机与陆云相媲美。作者在《太常引·寿韩南涧尚书》词中说:“今代又尊韩,道吏部、文章泰山。”此处与之同意,都是称赞韩元吉文学成就之高。“老眼”二句写自己盼望心情之切。言其虽还没有见到韩元吉的佳作,自己已经沉醉其中,表达了作者对韩元吉的崇敬和喜悦之情,并对起句“喜怒”二字作出应有的回应,富有余味。由此词可看出辛词对题材的开拓,任何事情都可用词来表达,“词为艳科”的藩篱已不复存在。
全词叙述了自己落职闲居后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表达了作者对韩元吉的要求和希望,可谓千情万意,百感交集,但乐观仍为其基调。
该诗是一首咏物诗。咏物诗中,所咏之物与人相同之处就是就是诗歌感情所在,该诗以劲草比喻“汉家不降士”,草之刚韧不屈与人之坚贞不屈形成精神上的对应,句句写草,但又处处喻人,在凄凉冷落的景象中歌颂了汉家将士的威武气节,咏物与咏人合而为一,是对当时混乱现实的生动写照。
《劲草行》通过对秋天霜风中吹不倒的劲草的描写,极力赞美劲草威武不屈,洁身自好,不向苦难、不向权贵折腰,歌颂了具有民族气节的“汉家不降士”的崇高精神。诗中所谓的“权贵”就是元朝的当政者,所谓“佞臣”就是汉奸走狗,所谓“劲草”就是像诗人这样千千万万与元朝当政者势不两立的底层困苦人民。该诗表现出诗人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对“汉家不降士”的崇敬心情。诗尾用“金马铜驼”之典,既是对政治局势的客观判断,又是希望元蒙统治早日结束的主观愿望,感情强烈,意味隽永。
从诗的内容上看全诗可分为两层。
前八句为第一层,以咏物为主,描写劲草的自然形貌和风吹不倒的姿态,从草之茂盛写到草的气节,草生长蔓延的处所似乎出自草的有意选择,与王孙公子无缘,也绝对不长在谗佞的坟上;但是草根直下土中百尺,与忠臣之魂相拥相抱。表达了诗人对劲草的喜爱和钦佩,为下文抒情做了铺垫。第八句承上启下,由忠臣之魂写及忠臣的死因,过渡到咏人。
后半十二句为第二层,描绘汉家不降士为国死节的悲凉气氛,仍以“草"为线索,将士尸骨沉埋于地,战血滋养了劲草,晴时有蝴蝶飞舞,雨时有麒麟悲泣,而草在风中摇摆似乎为将士倾吐愁恨,一闻战鼓声声,将士骷髅也随风起舞。他们死后只占很小的一方土地,唯有金马铜驼在荆棘丛中飞泪如雨。第二层歌颂汉家不降士的气节源于第一层对劲草风骨的描绘,全篇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该诗采用比兴手法,通过对秋天霜风中吹不倒的劲草的描写,歌颂了具有民族气节的“汉家不降士”的崇高精神,表现出诗人强烈的民族意识。诗尾用“金马铜驼”之典,既是对政治局势的客观判断,又是希望元蒙统治早日结束的主观愿望,感情强烈,意味隽永。诗中所选取的诸多意象,如蝴蝶、麒麟、金马铜驼等,均烘染了一种寂寞凄楚的氛围,衬托出汉家将士身后的悲凉,也是对冷漠现实的一种谴责。
此诗可分四段,旨在企盼如胡马客之名将,绥靖边患,生动刻画了边地民族的骁勇善战和风俗生活,以及战争的残酷,表达了对人民的同情和渴求和平的愿望。
诗的一开头就赞叹“幽州胡马客”的骠骑与威猛。所谓的“幽州胡马客”应该是指安禄山手下那些横行无忌的“壮士”,也就是安禄山私养的奴才。大多数是契丹等少数民族勇士,力大无穷,身怀绝技,被安禄山收为义子。因为多是胡人,所以就不乏有碧眼金发之辈。这些勇士带着用虎皮做的冠帽,笑拂着两只利箭,有万夫不当之勇。胡人张弓搭箭,弯弓如张满两,能把白雁射落在云端。胡人双双掉鞭而行,游猎驰向楼兰,胡人一出门就不顾身后之事,慷慨报国,义无反顾。可惜这些勇士选择安禄山为主子,所谓的报效国家恐怕也只是“幽燕”这个小朝廷。
诗人在作这段描述时心情颇为复杂。一方面任侠尚武的性格使诗人对这些年青勇士的高超武艺和绝技绝活发出由衷的赞美,对这些勇士报效主子的忠心也发出由衷的赞叹。也许是刚到幽州时李白对安禄山的野心认识还不足,有的学者说李白当初甚至有立功边疆思想,在边地习骑射,后发现安禄山野心,登黄金台痛哭,不久即离幽州南下。这样看起来李白说“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也就可以理解。可是另一方面,李白对这些勇士也有隐隐的担心,这些勇士愈健壮、武艺愈高、对主子愈忠诚,那么日后对李唐朝廷的威胁也就愈大。“双双掉鞭行,游猎向楼兰”两句看似平常,其实也满含隐忧,游猎向楼兰是要经过中原腹地。而且“楼兰”一语暗指国都长安。
接着诗人又用借古讽今的手法用“匈奴”犯边的故事来寓含对国家将或发生战乱的隐忧。所谓“天骄五单于”一般认为是西汉后期,匈奴势弱内乱,分立为五个单于:呼韩邪单于、屠耆单于、呼揭单于、车犁单于、乌藉单于,五单于互相争斗,后为呼韩邪单于所并。其实在这里,“五单于”是泛指匈奴各部首领。在冒顿单于的统领下,匈奴屡屡来犯,侵犯了今河北、山西、陕西及河套一带,不仅给刚刚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以莫大的威胁,而且严重破坏了中原的社会经济。由于汉初政权初建,国力较弱,不足以抵抗匈奴的侵扰,故只得采取消极的和亲政策,以公主嫁给单于,并岁给絮、缯、酒、米、食物,直至武帝即位,采纳抗战派的主张,发动正义的防御性战争,才把匈奴的侵扰势力击退。
诗中所说的“燕支山”又名“焉支山”或“胭脂山”,在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是汉以前匈奴浑邪王与休屠王的驻牧地。在更早的时候,原属两氏和乌孙的游牧地区,后来两氏和乌孙先后西迁至今伊犁河流域,这一带才被浑邪王和休屠王占领。燕支山的草原上不仅水草丰美,据说还产一种花草:胭脂草,能作染料。《五代诗话·稗史汇编》说:“北方有焉支山,上多红蓝草,北人取其花朵染绯,取其英鲜者作胭脂。”故旧常以“北地胭脂”代指北方的美女。“妇女马上笑,颜如赪玉盘”即是对此的生动写照。燕支山草原是浑邪王经营多年的根据地和大本营,所以才有“虽然居住于燕支山,却不怕朔风冰雪寒”的慨叹。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春夏,霍去病兵出临洮,越燕支山,大破匈奴。匈奴失此山,乃歌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诗人还用惊秫的笔调描写了征服匈奴战争的惨烈和悲壮:“旄头四光芒,争战若蜂攒。白刃洒赤血,流沙为之丹”,雪白的锋刃上流洒着赤红的鲜血,连茫茫的流沙都被染红。“名将古谁是,疲兵良可叹”,诗人关注的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名将,而是那些被战争机器摧残的疲惫将士和因为战争而动荡和民不聊生的社会。
尽管匈奴的战事业已久远,然而幽燕胡儿蠢蠢欲动、杀气腾腾,看来另一场严酷的杀戮恐怕在所难免。一旦战争再起,老百姓一定会再陷入无休止的动荡之中,所以李白在诗的结尾处说“何时天狼灭,父子得闲安”既表现出诗人对可能发生的叛乱的极大厌恶和对平叛的期望,同时也向朝廷和世人发出非常强烈的战争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