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野歌》在李贺的诗作中别具一格。诗的开头两句:“鸦翎羽箭山桑弓,仰天射落衔芦鸿。”表象地看是写仰天射鸿的高超射技,实际上是借此喻指诗人凭借出众才华来到京都准备在应举考试中摘冠折桂。其中“弓”、“箭”喻指诗人的文学才华,诗人要仰望的天街是京都,诗人要射落的“鸿”是要折桂中举。诗人以形象化的比喻描绘出自己的理想宏愿。事实上,凭着令位尊名重的文学家韩愈大为赏识的文学才华,诗人要应试中举犹如“仰天射落衔芦鸿”一般,容易得手。可正在诗人踌躇满志之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些嫉妒诗人才华的举子,对他进行诽谤,说他父亲名叫“晋肃”,“晋”与“进”同音,他应当避父亲的名讳,不该参加礼部的考试,甚至有人攻击他“轻薄”。这一意外的打击使诗人无缘中举,只得懊恼地回到家乡。
诗的三、四句“麻衣黑肥冲北风,带酒日晚歌田中”正是诗人在理想与现实极度矛盾的情况下排解郁结在心头的苦闷与悲愤的一种方式。一方面,遭谗落第,仕途受阻,诗人自然会产生沮丧、懊恼、悲怆之情,诗人自然会有不遇之感,有愤懑要发抒。另一方面,此时的诗人虽遭受意外的人生挫折,但内心依然充盈着入仕的锐气,期望冲破困境,寻求光明未来。所以,他很快从颓唐中振作起来,如同在《开愁歌》中以“临岐击剑”、解衣贳酒、“壶中唤天”的狂放方式抒发仕进受阻的激愤一样,诗人以肥衣冲风、带酒晚歌的洒脱方式表达对嫉妒、诽谤自己的可恶小人和听信谗言、草率取士的礼部考官的极大愤慨。应该说,中举的期望值越高,希望越大,落第的打击会越大,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促成的愤慨也就越强烈。诗人这种特有的洒脱方式正是内心强烈愤慨的自然渲泄。不唯如此,“麻衣黑肥冲北风”中的“黑”与“北”二字也值得特别关注。“黑”字隐约给了诗人一种环境过于压抑和阴森的感觉,“北”风让诗人敏感于世风的炎凉,人情的冷漠。置身于如此压抑和阴森的社会环境,面对如此炎凉的世风、冷漠的人情,诗人依然肥衣冲风、饮酒高歌,其感情何其沉郁愤激,其气概何其慷慨豪迈!如此开怀畅饮,长时间纵情高歌,一个豪放、洒脱的诗人形象便宛然如立眼前。
诗的五、六句“男儿屈穷心不穷,枯荣不等嗔天公”是诗人不甘沉沦的自勉。尽管自己落第与别人折桂的不同遭遇(“枯荣不等”)令人沮丧、懊恼,造成这种不公平命运的礼部考官(“天公”)理当受到责怪,然而诗人相信总有一天会“雄鸡一声天下白”,“少年心事当挐云”(《致酒行》)。在他心目中,严冬过后终将是生机盎然的春天:“寒风又变为春柳,条条看即烟蒙蒙。”他能够乐观自信地在困境中唱出“天眼何时开,古剑庸一吼”(《赠陈商》)的诗句,迸发出施展抱负、实现理想的呼声。正因为诗人对光明未来充满信心,因此他在遭谗落第回到家乡的同年秋天(元和三年九、十月间)再次来到洛阳寻求政治出路,冬天西去长安求仕,第二年(元和四年,公元809年)的春天谋取了奉礼郎一职,当上了从九品上的小京官,终于开始了他并不适意的政治生涯。
整首诗扣题叙事,前四句叙事,后四句抒怀。因事抒怀,叙事抒怀,紧密关联。叙事之中有援箭引弓、仰天射鸿、肥衣冲风、饮酒高歌的形象描写,有箭飞弦响、大雁哀鸣、北风呼啸、诗人高歌繁多声响的奏鸣渲染。抒怀之时有感叹不遇、不甘沉沦的内心表白,有寒风变春柳、枯柳笼轻烟的艺术遐思。叙事之中以形象的描写、声响的渲染抒泄身受压抑、才志不得伸展的强烈愤激,抒怀之时以内心的独白、艺术的遐思表达出乐观、自勉之情。愤激之中呈现出狂放、豪迈、洒脱的形象,自勉之时犹见积极用世、奋发有为之志。这样,诗人受压抑但并不沉沦,虽愤激犹能自勉的情怀充溢在诗的字里行间,让人读来为之欣慰和感奋。
中唐时期牡丹诗佳篇迭出,王建此篇不写牡丹一时之态,而是从牡丹之贵写到牡丹之美,再写牡丹凋零,用变化的角度去赏牡丹,道尽惜牡丹之情。
诗作开篇言牡丹之贵,“名价别”三字直接道出牡丹的尊贵凌驾于诸花之上。随后作者用一个益字,生动的描写了长安城内牡丹花开的盛况,诺大的长安城处处是牡丹盛开,那繁盛的景象就好似要溢出来一般。此“益”引申为“满”,如同韩昌黎“绝色烟柳满皇都”,两诗皆非单讲数量之多,而是从更深层的去讲,韩诗更多的是写春满长安,而王建此句是讲牡丹的气质风采风靡了长安。用笔夸张大胆,用字生动准确,令人深切感受到牡丹之盛。
后句用反衬的写法进一步说牡丹之美,苓蔆是传说中的香草,却被牡丹的花香比的羞愧欲死;山踯躅是颜色红艳的花,遇到牡丹的艳色却显得黯然失色几如枯萎。这样的描写下,即使没见过牡丹的人也能感受到牡丹超绝的鲜艳和芳香。紧接着,作者描写牡丹的气韵。枝干为柔光所笼,而花朵被妖艳的色彩晕染了娇嫩的肌肤。前句描写牡丹纤细的枝干姿态和气质,后句则以美女嫩肤为比喻写牡丹的花朵的质感,分别从不同角度生动描述牡丹花的娇美。随后,作者用大量比喻,描写牡丹花的细节。用金粉来比牡丹花的黄蕊,而满字也生动的写出牡丹花蕊之繁;用缕缕红流苏来比牡丹翻卷的花瓣,写出了牡丹花瓣色泽和形态。“好和”句,以衬托笔法写牡丹之贵。香气可以熏染御衣,姿态可以描画入宫图,都是用皇家所用来衬托牡丹气质的高贵。
随后作者突然笔锋一转,开始写牡丹的晚态和凋零,用哀愁的新妇,望着病夫的女子,分别写牡丹的将谢和凋零。用拟人的笔法,写出了牡丹的晚态,惹人怜惜。从写牡丹之盛到牡丹之贵再到牡丹之美转而写牡丹将谢,再写牡丹凋零,作者一步步引导大家从赞叹到喜爱再到怜惜。这时作者发出感慨,请大家珍惜花时,客人能多赏一会儿就多赏一会儿吧。这时的感慨已经是水到渠成,通过前面的描写,读者此时对牡丹的怜惜应也感同身受,仿佛作者是道出了我们心中之所想。
最末,作者用一夜清风起,千金买亦无,道出了花时难久的怅然。开篇之盛艳,末尾之冷清,强烈的对比让末尾仿佛一副大留白的画卷,意味深长,耐人寻味。清风吹过,花亦凋零,这其中是不舍,是怜惜,是冷清,种种情感由人品读。
借凋零写惜花非王建独有,白居易就有《惜牡丹花》开一时之风气:“惆怅阶前红牡丹, 晚来唯有两枝残。明朝风起应吹尽, 夜惜衰红把火看。”此后李商隐的效仿作《花下醉》:“客散酒醒深夜后,更持红烛赏残花。”苏轼亦作:“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而尽管王建的牡丹诗同样是写凋零写惜花,却是从花开写到花落,借对情感的把握的细致入微,用精心的铺垫将读者引入到那种怅然若失的情景当中。诗作描写过渡自然,惋惜怅然之情水到渠成。王建的牡丹诗从单纯的赏牡丹落笔,惜牡丹入情,不寄托政治抱负个人得失,就是写一个“赏”字,且赏出了独特的风格,乃唐代赏牡丹诗作中别具一格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