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经过孔子的这一指点,松柏之美,便象征着一种高尚的人格,而成为中国文化之一集体意识。中国诗歌亦多赞叹松柏之名篇佳作。尽管如此,陶渊明所写《饮酒》第八首“青松在东园”,仍然是极有特色。
“青松在东园,众草没其姿。”青松之姿,挺秀而美。生在东园,却为众草所掩没。可见众草之深,其势莽莽。青松之孤独,也不言而喻。“凝霜殄异类,卓然见高枝。”殄者,灭绝也。,异类,指众草,相对于青松而言。枝者,谓枝干。岁寒,严霜降临,众草凋零。于是,青松挺拔之英姿,常青之秀色,乃卓然出现于世。当春夏和暖之时节,那众草也是青青之色。而况草势甚深,所以能一时掩没青松。可惜,众草究竟经受不起严霜之摧残,终于是凋零了。“连林人不觉,独树众乃奇。”倘若青松多了,蔚然连成松林,那么,它的与众不同,便难以给人以强烈印象。只是由于一株青松卓然独立于天地之间,人们这才为之诧异了。以上六句,构成全诗之大半幅,纯然出之以比兴。正如吴瞻泰《陶诗汇注》所说,是“借孤松为己写照。”青松象征自己坚贞不渝之人格,众草喻指一班无品无节之士流,凝霜则是譬比当时严峻恶劣之政治气候,皆容易领会。唯“连林人不觉,独树众乃奇”两句,意蕴深刻,最是吃紧,应细心体会。一株卓然挺秀之青松,诚然令人惊诧。而其之所以特异,乃在于众草不能有青松之品质。倘园中皆是青松,此一株自不足为奇了。一位人格高尚之士人,自亦与众不同。其实,这也是由于一班士人自己未能挺立人格。若士流能如高士,或者说人格高尚蔚然而为一代士风,则高士亦并非与众不同。依中国文化传统,“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人人都具备着挺立人格的内在因素。“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人人都可以挺立起自己的主体人格。可惜士人往往陷溺于私欲,难能“卓然见高枝”。正如朱熹所说:“晋宋人物,虽曰尚清高,然个个要官职,这边一面清谈,那边一面招权纳货。陶渊明真个能不要,此所以高于晋宋人物。”(陶澍集注《靖节先生集》附录引)渊明少无适俗韵,晚抱固穷节,自比青松,当之无愧。最后四句,直接写出自己。“提壶挂寒柯,远望时复为。”寒柯,承上文“凝霜”而来。下句,陶澍注:“此倒句,言时复为远望也。”说得是。渊明心里爱这东园青松,便将酒壶挂在松枝之上,饮酒、流连于松树之下。即使不到园中,亦时常从远处来瞻望青松之姿。挂壶寒柯,这是何等亲切。远望松姿,正是一往深情。渊明之心灵,分明是常常从青松之卓然高节,汲取着一种精神上的滋养。庄子讲的“与物有宜”,“与物为春”,“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分别见《庄子·大宗师》、《德充符》、《天下》篇),正是此意。“吾生梦幻间,何事绁尘羁。”结笔两句,来得有点突兀,似与上文无甚关系,实则深有关系。梦幻,喻人生之短暂,翻见得生命之可珍惜。绁者,捆缚也。尘羁即尘网,谓尘世犹如罗网,指的是仕途。生命如此有限,弥可珍惜,不必把自己束缚在尘网中,失掉独立自由之人格。这种坚贞高洁的人格,正有如青松。这才是真正的主体品格。
渊明此诗之精神境界与艺术造诣,可以喻之为一完璧。上半幅纯用比兴,赞美青松之高姿。下半幅纵笔用赋,抒发对于青松之知赏,以及珍惜自己人格之情怀。全幅诗篇浑然一体,实为渊明整幅人格之写照。全诗句句可圈可点,可谓韵外之致味之而无极。尤其“连林人不觉,独树众乃奇”二句,启示着人人挺立起高尚的人格,则高尚的人格并非与众不同,意味深远,极可珍视。《诗·小雅·裳裳者华》云:“唯其有之,是以似之。”只因渊明坚贞高洁之人格,与青松岁寒不凋之品格,特征相似,所以此诗借青松为自己写照,境界之高,乃是出自天然。
诗人在一开始就直抒胸臆,顿感一种悲怆感伤的情绪油然而生。诗人在草堂的北窗独坐,极目北望,感慨万千。此联对仗极工,“南”、“北”二字迭用对映,以“南京” 对“北望”、以“南亩”对“北窗”。
颔联由抒怀转入描写在成都的客居生活:“昼引老妻乘小艇,晴看稚子浴清江”。此情此景富有诗情画意,是一种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乡野生活。波光云影伴着棹声、嬉闹声,杜甫望着眼前这位同他患难与共的糟糠之妻杨氏,两鬓业已有些斑白,细细的皱纹开始悄悄爬上了曾经细嫩的面庞,回想起和她一起看过的风景和一起走过的人生旅程,今生有伊相伴,纵然再苦也甘之如饴,这或许就是一起吃苦的幸福吧。想到这里,杜甫内心深处的感情犹如潮水从心底奔涌而出,多年漂泊与流离的苦痛和如今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两种冰火两重天的情感交杂在一起,最终化作颈联“俱飞蛱蝶元相逐,并蒂芙蓉本自双”这两句。“俱飞蛱蝶”和“并蒂芙蓉”,如双栖鸳鸯一般,都是成双成对的,象征着夫妻或两个相爱的恋人双宿双飞,永不离分,唯美的梁祝化蝶所表达的也正是此意。
末联诗人又把游走的思绪拉回现实中来,将视线转移到随艇携带的“茗饮”和“蔗浆”上来。“茗饮”这一叫法最早出自三国曹魏张揖的《广雅》一书中:“荆巴间采茶作饼,叶老者,饼成以米膏出之。欲煮茗饮,先炙令赤色,捣末置瓷器中,以汤浇覆之。”可见,在三国时期,荆巴一带(今湖北、四川交界一带)把茶汤称作“茗饮”,而且煮饮的方式也比较特别。另据北魏杨炫之《洛阳伽蓝记》记载:“菰稗为饭,茗饮为浆”,“时给事中刘镐,慕肃之风,专习茗饮”。“茶”字最早首见于唐显庆中(656~661年)苏恭的《本草》中,距离杜甫写此诗的时代已有百余年,而成都位于巴蜀一带,自古以来就是饮茶成风,这在张载的“芳荼冠六清,溢味播九区”(《登成都白菟楼》)中可窥见一斑。杜甫在诗中用“茗饮”而不用“茶”,足见他移风易俗,受当地饮茶习俗影响颇深。诗人在尾联中至少寄寓了两层意思:一是道出他的人生滋味,二是表达他的人生价值观。于杜甫而言,他的人生只有“苦”和“甜”两味,而且苦是远远多于甜的,早年多舛的命运和后来的尘埃落定恰如这清苦的“茗饮”和甘甜的“蔗浆”。他与妻子经历了多少的离别、思念之苦,如今能手牵手、肩并肩同乘一艇,是在尝尽苦辛之后换来的甜蜜,来之不易。“茗饮蔗浆携所有”,把苦茗与甜蔗都同置一艇上,时饮茗来时饮浆,时苦时甜,恰如在回味一段人生。至于人生价值观,在此时的杜甫眼里,茗饮蔗浆都用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瓷坛来盛放,一点儿也不逊色于精美的玉缸。瓷坛与玉缸,虽功用相同,内涵却有天壤之别,一朴质,一奢华;一象征着简淡平凡的生活,一象征着穷奢极恶的生活。诗人认为“瓷罂无谢玉为缸”,意味着他的人生价值观发生了重大转变,由追求显达仕途转变成追求陶然田园,由勃勃雄心转变成淡泊宁静,这一过程也诚如茶由醇厚渐转淡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