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起四句写前来吊唁,斯人已逝,而周围环境依旧。中八句写吊唁当日所见,一切景物无不涂上悲悼之情,且以古贤比喻死者,写景写人皆以极浓郁的主观色彩出之,表现了真挚深厚的友情,此为本诗根本特色。末四句感叹,以逝者比死者,以丘井自比,竞恨不得以身相随,因悼念之深而不觉出此重语,将诗人对沈居士亡故之悲痛推向更高一层。
这首诗全篇以哀哭的调子写出,句句都渗透着诗人悲伤的泪水。诗人用了一连串典故,把沈居士比喻为桑扈、陶渊明、善卷、黔娄,颂扬他安贫乐道的隐逸高风。诗的起头和结尾各用四句直抒胸臆,倾吐对友人辞世的怀念、悲伤、哀哭,又避免了长篇排律容易造成的板滞。中间四联,前三联都是借景物抒悲情。“闲檐”、“故榻”一联写主人去后山居的寂寞荒凉;“曙月”、“空山”一联以春天美景反衬悲情;“野花”、“泉水”一联移情于景,将景物拟人化:因为山居主人逝去,就连野花也对客哀愁,泉水亦呜咽迎人。写景手法有别,但悲情同在景中,而且一联比一联强烈。总之,诗人以一掬精诚、满怀酸辛与亡友之魂灵相感通,令人读之凄然。
“始欲识郎时,两心望如一。”这两句是说,她和他初相识的时候,两颗心都希望永远如一。
往日的日子过得多么顺畅啊,那正是和他初相识的时候。夜晚幽会,她伏在他耳边悄问:天长地久,两心如一,是么?他呢,也细语相答:这个自然,两情相爱,直到百年!这甜腻腻的回答叫他白天身儿坐在织机面前,魂灵儿还在他身边。眼前就算是洁白的生“丝”,也给她念成了柔柔的情“思”,手里才捧起一匹织好的丝帛,心中就像想起和他匹配的将来......
“理丝入残机,何悟不成匹?”丝:谐“情思”的“思”。残机:残破的织机。悟:不顺从、相逆,与“忤”意同。匹:布帛宽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这里用作双关语,暗喻二人不能称为匹配。这两句是说,任凭她怎么理齐了丝儿,这破织机就是不听操纵,始终织不成像样的匹段。
如今这些都不必提了,那薄情的人儿走了,就算想也是白搭。只有这机子最最可恨,瞧着它像是没有心眼,可怎么也会和他一样使坏?诗歌以棉丝织成布匹来比喻有情人结为佳偶。这位女子本指望两情相悦,将会有个美满的结局,没想到男子负心,留给她的是一缕织不成的乱丝,一个残缺不全的梦。
法国女作家斯达尔夫人说:爱情对于男子只是生活中的一段插曲,而对于女人则是生命的全部。确实,一个姑娘生活中最艰巨的任务就是反复证实小伙子的爱情是执着专一,永恒不变的。因而,恋爱中的姑娘永远没有精神的安宁。对方一个异常的表情,会激起她心中的波澜;对方一个失爱的举动,更会使她痛苦无比,寝食难安。《郑风·狡童》中的这位女子就是如此,或许是一次口角,或许是一个误会,小伙子两个失爱的举动,她竟为之寝食不安,直言痛呼。
首先,诗的两章通过循序渐进的结构方式,有层次地表现了这对恋人之间已经出现的疏离过程。第一章曰:“不与我言”,第二章承之曰:“不与我食”,这不是同时并举,而是逐步发展。所谓“不与我言”,并非道途相遇,掉头不顾,而当理解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所谓“不与我食”,是指始而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继而至分而居之,不与共食。爱情的小舟,遇到了急风狂浪,正面临倾覆的危险。与此相应,女子失恋的痛苦也随之步步加深。共食不睬,虽一日三餐不宁而长夜同寝尚安;而分居离食,就食不甘味更寝不安席了。因此这位女子要直言呼告,痛诉怨恨。
其次,诗篇通过直言痛呼的人物语言,刻画了一个初遭失恋而情感缠绵,对恋人仍一往情深的女子形象。《诗经》中刻划了许多遭遇情变的形象,情变程度有别,痛苦感受不同。《郑风·狡童》中的女子面临失恋的情况,听她的呼告,能感觉在怨恨与焦虑中,仍对恋人充满了渴望与深情。“狡童”的“狡”,一说通“佼”,亦即强壮俊美之意;如此理解,“彼狡童兮”,亦即“那个强壮漂亮的小伙子啊”。这就是骂中有爱,恨中带恋了。所谓“若忿,若憾,若谑,若真,情之至也”(陈继揆《读风臆补》)。而两章的后两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则由前两句第三人称的“彼”,转变为第二人称的直面式的呼告了,从而把对“狡童”的恋慕期待之情表现得缠绵难割。
古老的《诗经》,传达的是古今相通之情,只因语言简奥,才会艰深难解。《郑风·狡童》则不然,不仅女子的感情哀伤动人,女子的呼告也是明白如话,句句入耳。可是,一首直抒胸臆之诗,千百年来却久遭曲解。“诗必取足于己,空诸依傍而词意相宣,庶几斐然成章;……尽舍诗中所言而别求诗外之物,不屑眉睫之间而上穷碧落、下及黄泉,以冀弋获,此可以考史,可以说教,然而非谈艺之当务也”(《管锥编》第一册)。钱钟书对“《诗》作诗读”之旨作了淋漓透辟的发挥,读《郑风·狡童》然,读一切古诗均然。
词的上片写离别之后的情景。“上国”二句,点明主题,写离别之情。开端两句都是二字短句,接下来的第三句虽为六字,却需三字停顿一下,叙事的句子语势富有节奏却十分急促,化了词人的行色匆匆,又与下句“长安古道绵绵”形成鲜明的对比。行色匆匆说明词人与亲人离别的时候也是短暂的,道途“绵绵”则又意味着难以再次相聚。词的开端即通过叙事与写景为全词铺设了浓重的悲剧氛围。“岸花啼露”、“安柳愁烟”是描绘离别之景,清代学者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里写道:“昔人论诗,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岸花”本是乐景,但是词人却以“啼露”修饰,颇有杜甫“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春望》)的感觉,因为词人“啼”、“愁”,所以他才会看到“岸花啼露”、“安柳愁烟”。这里的“露”又象征着人的眼泪,“烟”象征着人的愁情。以景写情,又移情于景,分不清是情还是景,这既是“物情”,又是“人意”。接下来的“物情人意”四字,下的十分精当,所营造的意境又极其凄绝、迷离,自是“向此触目,无处不凄然”了。
词的下片转而写与妻子分别时的情景。过片换头句写临分手的瞬间。“醉拥征骖犹伫立”,这时词人已经喝醉了,坐在车上,词人却想“伫立”,想要留在此地,不想继续走下去了,这是因为思念所致。“盈盈泪眼相看”,“盈盈”的泪水饱含着依依惜别的情意,这里其实也暗示了车子的走动,不然又怎会泪眼“盈盈”。当对方已经在视线中消失的时候,词人又想到今次离别之后的孤寂,写孤寂分别从双方着笔:先写妻子这边,“况绣帏人静”;后写自己,“更山馆春寒”。彼此一个在“绣帏”,一个在“山馆”,但同样是“人静”、“春寒”。这是一组工稳的对偶句,“况”、“更”为领字,“人静”、“春寒”是互文,遣词造句极为考究。煞拍一韵合二处为一体,“今宵怎向漏永,顿成两处孤眠”,同一个“今宵”,同样的“漏永”,同样的“孤眠”,也同样是无可奈何,更是无法忍受的。
词的上片,时间、空间相对静止,饯别之时、临岐之地;下片时间、空间相对处于推移变化中,时间延长,空间扩展。时空设计上的匠心,把离情抒写得既有浓缩的情致,又有绵长的余韵。
这首《临江仙引》在构思布局以至旨趣上,均颇为类似著名的《雨霖铃·寒蝉凄切》,但词意较为高洁,较少缠绵细腻之状,又没有“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的寥廊、“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清雅,故而在意蕴丰厚上明显逊于后者,其影响自然远远不及后者。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唯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其实就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