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句,表现出诗人客滞江汉的窘境。“思归客”三字饱含无限的辛酸,因为诗人思归而不能归,成为天涯沦落人。“乾坤”代指天地。“乾坤”句包含“自鄙而兼自负”这样两层意思,妙在“一腐儒”上冠以“乾坤”二字。“身在草野,心忧社稷,乾坤之内,此腐儒能有几人?”(《杜诗说》)黄生对这句诗的理解,是深得诗人用心的。
“片云”二句紧扣首句,对仗十分工整。通过眼前自然景物的描写,诗人把他“思归”之情表现得很深沉。他由远浮天边的片云,孤悬明月的永夜,联想到了自己客中情事,仿佛自己就与云、月共远同孤一样。这样就把自己的感情和身外的景物融为一片。诗人表面上是在写片云孤月,实际是在写自己:虽然远在天外,他的一片忠心却像孤月一样的皎洁。昔人认为这两句“情景相融,不能区别”,是很能说明它的特点的。
“落日”二句直承次句,生动形象地表现出诗人积极用世的精神。《周易》云:“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恰好说明:次句的腐儒,并非纯是诗人对自己的鄙薄。上联明明写了永夜、孤月,本联的落日,就决不是写实景,而是用作比喻。黄生指出:“落日乃借喻暮齿”,是咏怀而非写景。否则一首律诗中,既见孤月,又见落日,是自相矛盾的。他的话很有道理。落日相当于“日薄西山”的意思。“落日”句的本意,就是“暮年心犹壮”。它和曹操“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步出夏门行·龟虽寿》)的诗意,是一致的。就律诗格式说,此联用的是借对法。“落日”与“秋风”相对,但“落日”实际上是比喻“暮年”。“秋风”句是写实。“苏”有康复意。诗人飘流江汉,而对飒飒秋风,不仅没有悲秋之感,反而觉得“病欲苏”。这与李白“我觉秋兴逸,谁云秋兴悲”的思想境界,颇为相似,表现出诗人身处逆境而壮心不已的精神状态。胡应麟《诗薮·内篇》卷四赞扬此诗的二、三联“含阔大于沉深”,是十分精当的。
“古来”二句,再一次表现了诗人老当益壮的情怀。“老马”用了《韩非子·说林上》“老马识途”的故事:齐桓公伐孤竹返,迷惑失道。他接受管仲“老马之智可用”的建议,放老马而随之,果然“得道”。“老马”是诗人自比,“长途”代指驱驰之力。诗人指出,古人存养老马,不是取它的力,而是用他的智。我虽是一个“腐儒”,但心犹壮,病欲苏,同老马一样,并不是没有一点用处的。诗人在这里显然含有怨愤之意:莫非我真是一个毫无可取的腐儒,连一匹老马都不如么?这是诗人言外之意,是从诗句中自然流露出来的。
此诗刻画了怀素酒后运笔挥洒的形态,如骤雨旋风,纵横恣肆,给人以龙腾虎跃,奔蛇走马的艺术享受。“草书天下称独步”,李白对怀素的书法评价极高。
此诗由于语言率直,与李白以往的诗风稍有差异,曾引起历代学者的怀疑和争论。宋代大学士苏东坡曾以“‘笺麻素绢排数箱’之句,村气可掬”为由,认定此诗非李白所作。与苏轼同时代的书法家朱长文则认为“此诗本藏真(怀素)自作,驾名太白者”。清人王琦“以一少年上人而故贬王逸少、张伯英以推奖之,大失毁誉之实。至张旭与太白既同酒中八仙之游,而作诗称诩有‘胸藏风云世莫知’之句,忽一旦而訾其‘老死不足数’,太白决不没分别至此。断为伪作,信不疑矣。”其实这些多为推测之语,尚不足断定此诗非李白所作。现代学者郭沫若先生则持相反意见,认为“李白与其他诗人每每有率直之句,这是不成其为理由的”。肯定了李白的诗作。
从这首诗的题材形式比较,此诗以乐府《杂曲歌辞》旧题形式写成。李白以诗歌著称于世,作诗近千首。一生最擅长以乐府歌行旧题作诗,而且以乐府旧题写诗成就最高。他诗歌的最大特点是浑然天成,不假雕饰,散发着浓厚的民歌气息。具体表现为语言的直率自然。此诗以乐府歌行旧题体裁形式写成,恰巧与李白擅长相符。而诗中的“笺麻素绢排数厢”句,正体现了他率真的一面。对苏轼的“村气可掬”是一个很好的回应
从这首诗的风格及表现手法比较,此诗豪迈,格调飘逸,想象丰富,音节错综,语言奔放,在民歌体中融入了齐梁体的某些表现手法,而以李白自身独具的俊逸之气将它们统一在一起,典型地表现了诗人“清水出芙蓉”的特色,符合李白的诗风特征。李白作诗喜用夸张之句,此诗中“须臾扫尽数千张”、“一行数字大如斗”与李白其它著名诗句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燕山雪花大如席”等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这首诗的创作状态分析,此诗是在一种醉态中写成。诗中“墨池飞出北溟鱼,笔称杀尽中山兔”,正是诗人醉态狂幻气质的表露。小小的墨池在诗人的醉眼里被幻化成苍茫的北海,书家狂书疾书的情景,似乎连中山兔都要杀完了。这种狂幻式的语言描写,与李白一生好酒、嗜酒、常在醉态之中“斗酒诗百篇”的状态有关。因此,这首诗的创作状况和李白大量写有酒的诗歌风格极其一致。
这首诗描写了智藏僧人留学唐朝的举动,并盛赞了其高深的法力以及高超的佛学造诣。诗的首联写智藏乘舟漂流万里,远涉重洋来到中华;颔联写智藏高深的佛法修为和与物同体的大悲精神;颈联写大师的修行境界,对于自我与国土都不再执着;尾联称赞了僧人的“雄猛”。全诗运用大量佛学典故,语言含蓄,结构谨严,感情真挚。
日本与中国相距万里,中有大海间隔,在交通尚不发达的中古时期,来华学习的日本僧人需要付出的勇气和艰辛是可想而知的。然而,诗人并没有叙写智藏来华的艰苦情状,以及惊涛骇浪的渡海场面,而是说“浮杯万里过沧溟”。“浮杯”一典,使万里沧溟似乎瞬间而过,原有的长时间的颠簸之苦化作了乘龙御风般的轻快,原有的波涛汹涌的担惊受怕化作了腾云驾雾般的缥缈神奇。智藏不远万里而来中国,目的是“适性灵”,即学习佛法,修养心性。中国的名山他都游遍了,名寺高僧也都访遍了,这期间该经历了多少雨雪风霜,该踏过了多少崎岖坎坷,却都被诗人一笔轻轻带过,而智藏不同凡响的坚毅性格和虔心向佛的苦行精神却跃然纸上。
天道酬勤,他终于学到了高深的法力,就像高僧涉公那样,夜深降龙潭水都变黑了;获得了心灵的超脱,就像高僧支遁那样,在新秋的青青田野上把鹤放飞了。另外,佛经认为,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所以常常以毒蛇、毒龙、恶龙来比喻人的种种妄念,而以“降龙”比喻禅家降伏其心。“放鹤”一句用晋代高僧支道林爱鹤养鹤以及放鹤的典故,生动地刻画出智藏彻底放下思想包袱而获得了心灵的解脱。既然已经修持到忘怀人我的地步,便不用怀念故土了;都已经证悟到永恒不变的真心了,就不必再读经书了。“身无彼我”,即泯灭是非人我界限,无人相、无我相、人我平等。主体和客体,人和我,日本和大唐,故土和他乡,在清净自性上是本无区别的,区别只在于人心。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所谓“心安即是家”。“真如”代表了永恒不变的真心,即佛性。禅的终极关怀就是明心见性,既然已经证悟真如自性,就不必再读经书。从赠诗的角度来看,此二句既是巧妙的安慰,又是对朋友的赞美。
而智藏的苦修精神和佛学造诣,的确是值得中华人物学习的。试想,当时来华学习的日本学问僧何其多也,其成就不过是“艺业稍成”(《旧唐书·日本传》),或者是“学得中州语”(张籍《赠东海僧》)。而智藏,不但超过了他的同胞,并且超过了唐朝当时的一般学者。这要付出极大艰辛和努力,付出的坚定信念和坚毅精神。怨不得诗人在最后两句中极力赞美:“为问中华学道者,几人雄猛得宁馨”。诗人要问一问中华大地那些求道学佛的人们,有几个能够达到智藏的境界。诗人形容智藏为“雄猛”,不畏艰险视万里沧溟如履平地,为雄;遍礼名山顿根妙悟,为猛。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