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维写词刻意求新,这首词可以说是一篇代表之作。它的新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词中写出了诗的格调和意境,二是在咏雁的旧题材中写出了前人没有写过的新内容。
古代的咏雁词,像张炎的《解连环》、元好问的《摸鱼儿》,也借对孤雁的伤感暗寓亡国之痛,但他们抒发主要是个人的悲哀,或者说至多是由个人遭遇引起的对国家的悲哀,而王国维这首词不同,它是一种沉甸甸的社会历史感,有一种生存竞争带来的血腥气味。可以说是一种洞察人类社会的眼光及由此而生的恻隐之心。这种哲人式的悲哀是王国维诗词中所特有的,在这首词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天末同云黯四垂”预示首大雪将临的同时云彩已经在天边密布,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是环境渲染,给人一种灾难将临的暗示。“失行孤雁逆风飞”又在说一个生灵不屈不顾风雪将至的危险仍独自在空中飞翔。仅此两句,已不同于前人常写的那些传书的雁或惊弦的雁。作为喻体的雁,逆风而飞目的是要寻找一个可以栖息的地方躲避即将到来的风雪。然而“江湖寥落尔安归”又在说严寒的冬天,江湖中已经没有适合雁子栖息的芦塘。
接着王国维在下半阕一转,没有接着写那些沉甸甸的东西,而是忽然变换了观察角度。“陌上金丸看落羽,闺中素手试调醯”一改上半阕的紧张、寒冷的气氛而变为轻松、温馨。这两句是对仗,上一句写射雁者的技艺和风采,下一句写殷勤体贴的妻子。当我们想到这血淋淋的“落羽”和“欢宴”中的佳肴正是那倔强的孤雁时,所有的轻松和温馨就全变成了沉重和寒冷了。但作者还嫌不够,又加了一句“今宵欢宴胜平时”。
蹇叔的论战之道几千年来一直为世人称道,被奉为“知己知彼”的楷模。然而秦穆公没有听从蹇叔的正确意见。秦穆公利令智昏,一意孤行,执意要派孟明视(百里奚的儿子)、白乙丙、西乞术(蹇叔的两个儿子)三帅率部出征。蹇叔实际上已失去进谏的正常渠道,但他仍然不放弃努力——以“哭师”的形式来进谏,直言不讳地指出此次袭郑的必然结果。在送别秦国出征之师的时候,痛哭流涕地警告官兵们说:“恐怕你们这次袭郑不成,反会遭到晋国的埋伏,我只有到崤山去给士兵收尸了。” “哭师”召来了秦伯的诅咒、辱骂,这在封建社会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但是蹇叔继续进谏——以“哭子”的形式来进谏,准确地指出晋国“必御师于崤”。想通过“哭子”的形式再次使自己的意见传导给国君。
文中卜官郭偃和老臣蹇叔的预见有如先知,料事真如神,秦军后来果然在崤山大败而归,兵未发而先哭之,实在是事前就为失败而哭,并非事后诸葛亮。
郭偃托言的所谓“君命大事”,不过是个借口,人们根据经验 完全可以作出类似的判断,乘虚而入,乱而取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法。作为政治家和军事家,如果不具备这种经验和头脑,应 当属于不称职之列。从蹇叔一方看,他作为开国老臣,也具有这方面的经验,对手并非等闲之辈,不可能在非常时刻没有防备,因此,此时出征无异于自投罗网。
秦穆公急欲扩张自己势力的心情,导致他犯了一个致命的常识性的错误,违反了“知己知彼”这个作战的基本前提。敌手早有防备,以逸待劳,必定获胜;劳师远袭,疲惫不堪,没有战斗力,必定惨败。其中原因大概是攻城略地的心情太急切了,以至 连常识都顾不上,当然是咎由自取。马有失前蹄的时候,人也有过失的时候,而在利令智昏的情况下所犯的错误,则是不可宽恕的。利令智昏而犯常识性的错误,更是不可宽恕。
再说,当初秦国曾与晋国一起企图消灭郑国,后来又与郑国订立盟约。此时不仅置盟约不顾,就连从前的同伙也成了觊觎的 对象。言而无信,自食其言,不讲任何道义、仁德,这同样应当遭天谴,遭惩罚。当人心目中没有权威之时,便没有了戒惧;没有了戒惧,就会私欲急剧膨胀;私欲急剧膨胀便会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春秋的诸侯混战,的确最充分地使人们争权夺利的心理。手法、技巧发挥到了极致,也使命运成了最不可捉模和把握的东西。弱肉强食是普遍流行的无情法则,一朝天子一朝臣,泱泱大国可能在一夜之间倾覆,区区小国也可能在一夜之间暴发起来。由此可见,“先知”是没有的;而充满睿智并富有经验者,往往被人们认为是“先知”。
这篇文章虽短,但结构上却充分体现了《左传》的叙事特色,即情节曲折多变,行文起伏跌宕,叙述有条不紊。文章以秦国老臣蹇叔谏阻、哭师、哭子为线索,复以秦穆公拒谏、诅咒相间其中,使全文在结构上起伏有致、曲折多变。
其次,这篇文章在塑造形象上也充分体现出《左传》通过人物的语言和行动刻画人物性格,将人物与情节结构融为一体的特色。这篇文章虽短,却成功地塑造了一个老成先见、忧国虑远的老臣形象和一个刚愎自用、利令知昏的君主形象。两个形象一明一暗,一显一隐,然而又相互映衬,相得益彰。俗话说,姜是老的辣。蹇叔虽老,但仍不失足智多谋、思深虑远。
化无情之物为有情,往往是使平凡事物富于诗意美的一种艺术手段。这首短诗,很能说明这一点。
诗中所写的分水岭,大约是今陕西略阳县东南的嶓冢山。这是秦蜀或秦梁间往来必经之地,是唐代著名的交通要道,故一般径称分水岭而不必冠以所在地。题称《过分水岭》,实际上写的是在过分水岭的行程中与溪水的一段因缘,以及由此引起的诗意的感受。
“溪水无情似有情,入山三日得同行。”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溪水无情却似对我脉脉有情,进山三天得以有它伴我同行。
首句从溪水写起。溪水是没有感情的自然物,但眼前这条溪水,却又似乎有情。在这里“无情”是用来引出“有情”的,“有情”二字是一篇的眼目,下面三句都是围绕着它来具体描写的。“似”字用得恰到好处,它暗透出这是诗人时而浮现的一种主观感觉。这个“似”字,语意灵动轻妙,且与全诗平淡中见深情的风格统一。开头一句在点出“有情”的同时,也就设置了悬念,引导读者去注意下面的解答。
次句叙事,暗点感到溪水“似有情”的原因。嶓冢山是汉水与嘉陵江的分水岭,因为山深,所以“入山三日”方才到达岭头。山路蜿蜒曲折,缘溪而行,所以行人感到这溪水一直在自己侧畔同行。其实,入山是向上行,而水流总是向下,溪流的方向和行人的方向并不相同,但溪水虽不断向相反方向流逝,而其潺湲声却一路伴随。因为深山空寂无人,旅途孤孑无伴,这一路和旅人相伴的溪水就变得特别亲切,仿佛是有意不离左右,以它清澈的面影、流动的身姿和清脆的声韵来慰藉旅人的寂寞。我们从“得同行”的“得”字中可以体味到诗人在寂寞旅途中邂逅这位有情良伴的欣喜。
“岭头便是分头处,惜别潺湲一夜声。”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登上山岭头就是我俩的分手之处,潺湲流淌与我惜别一夜有声。
在入山三日,相伴相依的旅程中,溪水有情之感不免与日俱增,因此当登上岭头,就要与溪水分头而行的时候,心中便不由自主的涌起依依惜别之情。但却不从自己方面来写,而从溪水方面来写,以它的“惜别”进一步写它的“有情”。岭头处是旅途中的一个站头,诗人这一晚就在岭头住宿。在寂静的深山之夜,耳畔只听到岭头流水,潺湲作响,彻夜不停,仿佛是同自己这个同行三日的友伴殷勤话别。这“潺湲一夜声”,暗补“三日同行”时日夕所闻。溪声仍是此声,而当将别之际,却极其自然的感到这溪水“潺湲一夜声”如同是它深情的惜别之声。在这里,诗人巧妙的利用了分水岭的自然特点,由“岭头”引出与溪水的分头,又由分头引出惜别,因惜别而体会如此溪声。联想的丰富曲折和表达的自然平易,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写到这里,溪水的有情已经臻于极致,诗人对溪水的深情也在不言之中了。
分水岭下的流水,潺湲流淌,千古如斯。由于温庭筠对羁旅生活的深切体会,对朋友间友谊的分外珍重,他才能发现溪水这样的伴侣,并赋予它一种动人的人情美。在这里,与其说是客观事物的是诗意出触发了诗人的感情,不如说是诗人把自己美好的感情移注到了客观事物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