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这首曲赞扬了一位性格豪放、才华横溢的英雄:他具有文韬武略,从不计较穷通得失,入水他能斩杀怪蛟,举手他能射落大雕,筵席上他潇酒挥毫,诗文惊动四座,和那些势利小人迥然不同。
曲子开篇便气势宏大,韵调轩昂:“诗情放,剑气豪,英雄不把穷通较。”作者首先写出了一位英雄人物的胸怀气魄,他能咏诗,会舞剑,可谓是文武双全;此外,他从不计较个人一时的穷困失意或显达得意,思想境界也是不同凡响。
接下来的四五六句鼎足相对,用三个意象,具体描写这位英雄的文武之才:“江中斩蛟,云间射雕,席上挥毫。”他能像勇猛威武的周处那样,无畏地在江上斩杀蛟龙,和北齐的斛律光一样箭法高强,射中云中的大雕,更有超凡的文才,能在大庭广众挥毫写诗作文。至此,一位气概非凡的英雄形象已经塑造出来了。
末尾两句“他得志笑闲人,他失脚闲人笑”是作者对世俗小人的嘲讽,他们得志时嘲笑别人,等到他失脚后别人都笑他。作者塑造一个英雄的形象,目的就是为了讽刺现实生活中的势利小人。那种人一发达就嘲笑别人无能,他却没有想到,当他任途失意甚至身败名裂之时,却被天下人耻笑。这结尾两句,对比强烈,力透纸背。
作者在这首曲子里着意刻画了一位性格豪放,不计穷通得失的旷达之士,武功超凡,文才出众。这与张可久经常描写的隐士稍有不同。这说明张可久心中理想人物,未必全是纵情诗酒、放浪山水型的隐逸之士。这首曲子写出了英雄人物应有的气度和胸怀,感情豪迈旷达,笔力雄健奔放,文辞间尽显英雄本色,在《小山乐府》中独树一帜。
这首诗是通过以养蚕为业的农妇入城里卖丝的所见所感,揭示了怵目惊心的社会现实“剥削者不劳而获,劳动者无衣无食”的形象,表现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对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的不满。
“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写蚕妇的伤感。妇人昨天进城里去卖丝,回来的时候却是痛哭流泪。“泪满巾”可以看出蚕妇感情刺激之深。诗人用朴素的语言无声地揭示了社会的极端不公。通过对一个蚕妇经历与感受的叙写,表达了对下层劳动人民处境的深刻同情。诗中不着一字议论,却无声地描绘了以养蚕为生、深居僻乡的劳动妇女这一形象。蚕妇初次进城,竟发现了自己贫困终生的根源,难怪她要悲伤,要痛哭流泪了。那位蚕妇的神态、见闻、感受都写得绘声绘色、有血有肉,就以这么一个生活细节,来深刻揭露封建社会制度的极端不合理,立意深刻,构思巧妙,显示了诗人对生活的敏锐洞察力和高度概括力。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揭示蚕妇是因为有感于获而不劳、劳而不获的不合理社会现实而伤感。蚕妇之所以会痛哭流泪,是因为她看到,城里身穿丝绸服装的人,都是有权有势的富人。像她一样的劳动人民,即使养一辈子蚕,也是没有能力穿上美丽的丝绸衣服的。诗人用明显对比的手法概括封建社会阶级对立的现实,揭露统治者不劳而获的不合理现实,极有说服力。
诗中反映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悲苦,表达了诗人对养蚕农妇的同情,对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的愤恨,以及对整个封建社会的控诉和鞭挞。
这首词主要写一位能歌善舞的歌妓。写她妆饰之美、容貌之艳、歌声之亮、舞姿之婀娜。
上片描写歌妓之色。这位歌妓是随着达官贵人的车骑而来,准备在筵席上表演歌舞的,按照时间顺序,应该先写其临,次写其色。但词人却匠心独运,有意打破惯常结构,先以浓墨重彩刻画歌妓的美貌娇颜,再补足一笔,叙写其是”暗随仙驭”来赴“绮筵”的。如此笔墨,使得这位歌妓成为筵席上的主角,突出了她的华美亮相、惊艳姿色留给词人的深深印象。“葬华浓”三句以比喻形容歌妓的美貌。“蕣华”沿袭诗经旧例,以蕣华比喻歌妓的娇艳。继之分以山、水形容女子眉、眼,亦是诗词中的惯例。妙在“一寸秋波如剪”,能够化古为新。“一寸”言眼睛之形,可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宋玉《登徒子好色赋》)。“秋波”言眼睛之清,四季之水,秋水最为滢澈。“如剪”言眼睛之神,谓其锐利明怏有如剪刀,有化虚为实之妙。古人常有此等妙语,如“剪剪清风阵阵寒”(王安石《春夜》)。“红日永”三句则补叙歌妓来踪,说是今日此地举行盛大宴会,这位歌妓在晏府侍女的引领下,悄然来到筵前,准备表演节目以助兴。值得注意的是一“暗”字。歌妓身份卑微,近同奴仆,以歌舞为业而博人愉悦。用此“暗”字即点出她们作为主人陪侍的身份,非复唐明皇时杨家姊妹矣。
下片描写歌妓之艺。“遏云声”三句表现歌妓歌舞之美。“遏云声”即响遏行云之义,谓歌声美妙,使行云为之驻留不前。词人形容之不足,复以“占断晓莺春柳”喻之,谓歌妓拥有春日黄莺的美妙歌喉,听其高歌一曲,眼前似乎浮现出烟柳披拂,黄莺乱飞的春景。下边三句则由形入神,略点歌妓内心世界。歌妓“送目”(纵目)、“颦眉”(皱眉),若有所思,若有所怨,但是她们的内心世界没有谁明白。晏殊作为官僚,与歌妓分属于两个阶层,他虽然同情她们,但是毕竟不能真正了解她们。然而从“此情谁得知”的问句中,体现出晏殊对歌妓的不幸与痛苦的关心。
这诗的作者就是老幼皆知的郑板桥,他是清代著名的书画家、文学家,他为人正直,气节刚劲,同情人民疾苦,常借竹石来题写自己的性格。这是一首题画诗,诗中赞颂了竹子在恶势力面前,不畏强暴,挺然相斗的精神,也可以看作是他本人性格的写照。诗的大意说:吹落树叶的秋风昨夜刮过潇湘,它触击岩石,穿越森林,习惯性地发作起它那狂暴的恶势来,只有竹枝全然不惧怕它,勇敢挺立地和恶风斗争一千场,一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