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八句写张稷来访。“田家樵采去,薄暮方来归。”这两句所写未必都是实情,作者这样写是表示落职之后地位的卑下、生活的艰辛,以反衬张徐州来访情谊的珍贵。下面转述孩子的告语。“有客款柴扉”,这客就是张稷。孩子的话是说客人的排场,但不直指客人,而是先讲客人的随从穿戴、乘骑是如何豪华,后讲客人的车盖、符信如何辉煌、炫目,那么客人如何就不言而喻了。“轩盖照墟落”,还有惊动村民的意思,“传瑞生光辉”,也见出村民的羡叹。孩子这样说,符合作者的观感,逼肖其口吻;作者这样写,也避免了面谀,用笔显得委婉。这样铺写朋友车骑盛况,更见得此访非同寻常。
中间八句写闻朋友来访的心情。“疑是徐方牧,既是复疑非。”作者一听说就怀疑是张徐州,转而又觉得好像不是。怀疑是,见出对张稷的信赖,朝中往日友朋当非仅此一人,而在作者看来他是最可相信的。怀疑非,乃炎凉世态造成,下面写到:“思旧昔言有,此道今已微。”作者说:这种情谊以前听说有,现在差不多看不到了。古语说:“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朋友间因地位变化而冷淡的太多了,因此作者怀疑身为徐州刺史的朋友会来看望他。“物情弃疵贱,何独顾衡闱?”作者说:世态皆是这样,而张稷为何还要来看望我这丢官的人呢?上面展示的这些矛盾心情,说明作者受世态刺激太深了,作者越怀疑越说明世风的浇薄;同时作者这样写,实际上也是有意对照两种交态,以赞扬朋友的高谊。作者这样“是耶非耶”地用笔,实在高妙。“恨不具鸡黍,得与故人挥。”引用范张鸡黍典故。下一句是省略句,“挥”的对象为酒,用陶渊明《还旧居》“一觞聊可挥”。这两句说:遗憾的是未能杀鸡作黍、与朋友把酒欢会。朋友来访他未遇到,感到十分遗憾。这里用典很巧,姓氏正同。把自己与张稷的交谊比作范式、张劭,这是对朋友的赞美,对二人间情意的自重、自珍。
最后四句写对朋友的思念,落实到题目上的“赠”字。“怀情徒草草,泪下空霏霏。”这两句说自己对友人非常想念,但又不能相见,故曰“徒”、“空”。“寄书云间雁,为我西北飞。”徐州在京都的西北方向。这两句说:请天上的大雁为我捎封信给张徐州吧。托雁传书,嘱飞西北,见出情意的殷切,从这两句告语中,分明见有翘首西北的诗人在。这里“寄书”的书,其实就是这首诗。
这是一首赠诗。赠诗一般的写法是正面表达自己的情意,表达对对方的祝愿等意思。而这首诗的写法主要写对方的来访,通过对方不寻常的来访见出深情厚谊,然后以对深情厚谊的感激还报对方,可以说这是以其人之情还报其人。这首诗多叙事,情事写得很具体、生动,告诉友人来访时何以未遇、稚子如何转告、听到这情况时自己的心情,像是絮话一般。这又是书信的写法了,可以说是以诗代书。这两种写法在作者的时代还是少见的,很是新鲜别致。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白居易的讽喻诗,善于运用变化万端的比兴手法,塑造各种真实的受迫害者的艺术形象,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统治者的暴政和不合理现象,因而这些诗不少成为反映现实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名篇,《李都尉古剑》就是其中一首十分出色的咏物诗。这首诗所运用的比兴手法是很高明的,通篇只光用一把李都尉古剑作为描写对象,但每一个字都是作者自身的写照,意思极为明确,虽然着墨不多,而出语却纡徐委婉,具有无穷转折之妙,耐人寻思。
从结构上看,这首诗可分三个层次。从开始至“ 秋水澄不流”八句主要是表现古剑外表的不同凡俗。首句写“古剑寒黯黯,铸来几千秋”,是用“寒黯黯”三字描绘古剑寒光闪闪,灼烁不定的形态,刻画剑的不凡,不从剑的锋利入手,而仅表现其剑光闪。
烁不定,正是该诗的高明之处,未睹剑先见其寒光凛凛,足以说明这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宝剑。“几千秋”上承“古剑”的“古”字,古而且利,则此剑为至宝就毫无疑问了。为了进一步渲染这柄宝剑,诗人进一步写道:“白光纳日月,紫气排斗牛。”据王嘉《拾遗记》载,越王勾践曾以白牛白马祀昆吾山神,采金铸之,以成八剑。其一名为掩日,用其指日,日光尽暗。其三曰转魄,指月则蟾兔为之倒转。诗人光用这个典故,极力夸张表现宝剑的非同凡俗之处。这四句是从诗人的角度描绘宝剑的不凡,为了印证自己的看法,下面四句又用旁观者的评价加以证实。客人看到宝剑“湛然玉匣中,秋水澄不流”。东汉袁康《越绝书》:“太阿剑,视之如秋水。”用秋水形容剑光,由来已久。诗歌继描绘古剑“寒黯黯,可以“纳日月”、“ 排斗牛”之后,又以“湛然秋水”形容,更进一步表现古剑的威光四射,非同一般。因此客人有观之者,即使很喜欢它,也不得不自叹是凡夫俗子,不敢奢望得到它,还是让这把古剑去完成其应有的使命吧。
接下来则是描写古剑的卓越品质。它不仅剑光闪烁,锋利无比,具有华美的外表,而且品质端正,也非平常刀剑可比。“至宝有本性,精刚无与俦”说明它的纯度和硬度都是无与伦比的。这并非夸张,因为它“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宝剑乃百炼成钢,其刚强之性,不能使它变成软弱,犹如士之可杀而不可辱,极力表现其质地坚硬。西晋诗人刘琨《重赠卢谌》诗:“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这里是反用其意,表现出古剑刚硬,不能化柔,不屈从外力的品质。但是,一旦有用武之地,它也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拼杀。正所谓“愿快直士心,将斩佞臣头”,它愿意刚直之士高兴,去斩断奸臣的头颅。它愿意充当杀伐谄佞的先锋,为国为民除掉奸邪。这几句诗乃以咏物而喻志,表现了诗人当时的刚直之性、浩然之气及欲为朝廷荡涤污秽、铲除奸邪的抱负,铿锵有力,正气凛然。“不愿报小怨,夜半刺私仇”,至于区区个人恩怨就不是宝剑所乐于效命的了,它不屑于做那些需要半夜行动,见不得人的丑事。这一段从宝剑的精纯无比和愿斩佞臣两方面揭示出宝剑的内在品质,它比漂亮的外表,凛凛的寒光更重要,更能展现出古剑之所以为至宝的本质所在。
最后两句点明此诗的主旨,也是白居易“卒章显其志”方法成功的运用。“劝君慎所用,无作神兵羞”的意思是说:这样锋利的兵器,应该使用在最恰当的地方,不要玷辱了我“神兵”的光辉称号。
这也就是告诫包括自己在内的谏官们,应该不怕得罪权贵,去弹奏国家大事;而不应该只议论一些无关重要的小事,来敷衍塞责。
此诗是通过表现一把宝剑的不同凡俗及其优秀品质,光以塑造一个刚正不阿、以国家大局为重,不计个人恩怨的重臣和谏官的形象。此时诗人身为左拾遗,自然也有表明自己作为谏官的正直态度之意。然而,诗的主旨并没有明白直接地说出来,而是紧紧扣住宝剑的特征来表现,全诗没有一句话不是围绕着这把古剑写的,每一句都从不同的角度刻画古剑的超凡和刚直不阿。咏剑与赞人,自然融合为一。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赞屈原说:“其志洁,故其称物也芳。”反之,人们也形成这样一种心理,即因其称物芳,故其志洁。
比喻新颖,精用典故,妥帖自然,不着痕迹,也是这首诗的鲜明特点。诸如“白光纳日月,紫气排斗牛”、“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愿快直士心,将斩佞臣头”都有化用前人诗语之处。这些典故,加强了诗的形象性,使诗句内涵更深刻、丰富。
诗文每章的头两句是起兴,当是诗人所见。
下两章“束刍”、“束楚”同“束薪”。又参星黄昏后始见于西方天空。故知“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两句点明了婚事及婚礼时间。“在天”与下两章“在隅”、“在户”是以三星移动表示时间推移,“隅”指东南角,“在隅”表示“夜久矣”,“在户”则指“至夜半”。
三章合起来可知婚礼进行时间——即从黄昏至半夜。后四句是以玩笑的话来调侃这对新婚夫妇:“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粲者)。子兮子兮,如此良人(粲者)何!”问他或她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是如何亲昵对方,尽情享受这幸福的初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其中特别是“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的极兴奋的心理状态,对后世影响颇大,诗人往往借以表达突如其来的欢愉之情,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情爱。
此诗每小节的后四句颇值得玩味,诗人以平淡之语,写常见之事,抒普通之情,却使人感到神情逼真,似乎身临其境,亲见其人,领受到闹新房的欢乐滋味,见到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丽的新娘,以及陶醉于幸福之中几至忘乎所以的新郎。这充分显示了民间诗人的创造力。
从整体上看这首诗好像洞房花烛夜新婚夫妻在逗趣,具有祝福调侃的意味,非常温馨、甜蜜。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如何尽情享受这新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特别是 “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了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