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政论文,首先提出国家管理中不能“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的思想;接着叙述先王知军备的重要与好处,但是后来的帝王听从迂腐儒生的建议,废除军备,出现了潜在的危险,曾导致唐朝的安史之乱;然后以百姓和王公贵人为例,对比论述应当居安思危,要教民习武,有备无患,批驳了反对军备的谬论;最后指出国家要崇尚武勇,讲习兵法,操练武艺,以应付可能发生的战争威胁;同时要打击骄兵悍将,使社会得到安定。文章主要论述了国家不能苟安不知危,而应教民习武,以备战、防敌人入侵的思想,文笔自然流畅,于平常起波澜,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论文先以设问句“夫当今生民之患,果安在哉?”引出中心论点:“在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然后紧紧围绕中心论点,分五层意思,逐层展开论证。
一层先展开古今对比。
古代先王重视军备,利用农闲季节训练人民,提高了人民的军事素质和战斗力,“是以虽有盗贼之变,而民不至于惊溃”。可是北宋朝廷,用迂儒之议,不搞军备,终于造成严重后果:“甲兵顿弊,而人民日以安于佚乐;卒有盗贼之警,则相与恐惧讹言,不战而走。”接着,又举唐代安史叛乱的例子,说明小小一个安禄山之所以搞得天下大乱,唐室衰微,就是由于人民安于太平之乐而不修武备的结果。这是借唐讽宋,用意十分明显。
二层对当时天下形势的分析,用保养身体的例子来比况。
先将王公贵人和农夫小民来对比。王公贵人,养尊处优,反而经常生病;农夫小民,勤劳辛苦,身体经受锻炼,反不生病。再将不善养身的王公贵人和善于养身者对比。王公贵人由于“畏之太甚而养之太过”,所以稍不如意就会生病。善于养身者由于能注意劳逸结合,重视运动,所以能“刚健强力,涉险而不伤。”比喻讲完,文章接着一针见血地指出,北宋由于承平日久,因而人民“骄惰脆弱,如妇人孺子”,一讲到打仗,“则缩颈而股栗”,而士大夫还把搞军备看作“生事扰民”,作者严肃地指出,这不是和王公贵人保养身体一样吗?这一层比喻贴切,言辞激烈,针对性极强。
三层驳斥认为天下久已无事,变故无从发生的错误观点。
指出每年输敌之物以百万计,但“奉之者有限,而求之者无厌,此其势必至于战。”一旦战争发生,让处于安乐环境中的人民去打仗,“其为患必有不测”。这一层完全贴近现实,驳斥有理有据,坚强有力。
四层提出具体教民以战的措施,并再一次强调,如不教民以战,一旦战争发生,将会“以不教之民而驱之战”,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并进一步指出,教民以战,虽使民有小恐,但与发生战争而民无法打仗的危险来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一层正反对比,层层深入,极为有力。
五层指出当时骄兵惰卒,只会欺压百姓要挟上司,如教民以战,可以“破其奸谋而折其骄气”,对抑制骄兵惰卒能起到很大的作用。这又是针对时弊的一针见血之论。
总之,这篇策论写得理正词严,气势充畅,剖析深细,说理精辟,论证一密,是论说文中的上乘之作。
楚灵王乃是春秋后期一位极富争议的君主,乃楚庄王的孙子,楚共王的次子,楚康王的弟弟。楚康王死后,其幼子即位为君,当时担任执政官(令荡)的灵王趁国君生病,亲手勒死了国君,自立为王。楚国历史上一直有王子弑君自立的传统:成王杀兄自立,穆王杀父自立,灵王则杀侄自立,三者都获得了大臣的承认,坐稳了江山;但是在《春秋》上,仍然不免被讥讽为乱臣贼子。
自从楚共王以来,楚国霸业日益衰落,晋国占据优势,吴国也强大起来。灵王即位后,与吴国多次交战,先后灭了陈、蔡两个华夏诸侯国,又修筑了东西不羹两座大城以威慑中原,终于在会盟中压倒晋国,重新成为霸主。从这个角度看,灵王可谓中兴之主。但是他的霸业完全依靠武力和威压,而不像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当年那样威德并用,中原诸侯大多心中不服,楚国国内也有大量不稳定因素。灵王不思采用怀柔手段稳固政权基础,反而再次出兵与吴国争夺徐国(今徐州一带),《子革对灵王》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时。
灵王率军驻扎在离徐国不远的乾溪,以狩猎为名,炫耀武力。看看他穿着的服装:皮毛做的帽子(皮冠),秦国赠送的羽衣(秦复陶),翠鸟羽毛做成的披风(翠被),豹皮做的鞋子(豹舄),手中还拿着鞭子。以上服饰极尽奢华,有楚国本土的特产,还有别的诸侯进献的宝物,充分显示了楚王作为霸主的威严。灵王一直以好大喜功著名,郑国名臣子产就曾指出此人虚荣心太强,未来难以善终。狩猎归来,大臣子革进见,灵王遂摘下帽子,脱下披风,放下鞭子,以示对大臣的尊敬。
这个子革是何许人也?不是楚国本土的大臣,而是从郑国来楚国“政治避难”的公子,原名郑丹,子革是他的字。春秋时代列国人才流动频繁,“楚材晋用”的例子很多,中原人才逃往楚国的也不少。子革作为一个落魄的公子,能够做到执政官的助手(右荡),显示了楚国任用人才的不拘一格。灵王接下来与子革的对话,则显示了对子革这一外国人的充分信任。
灵王对子革的问话很长,但精髓很简单:想要这个,想要那个,什么都想要,贪心不足而已。灵王首先回顾了自己的祖先对周王朝的巨大功勋(其实楚国在西周乃是不到百里的小国,远没有灵王吹的那么伟大),然后耿耿于怀地指出,齐国、晋国、鲁国、卫国都得到了周天子赐予的礼器,楚国却没有。如果现在派人向周天子索取礼器,天子会不会给?
子革回答:“肯定会给啊!我们楚国的祖先,勤劳勇敢那是没话说,可当时我们不是周天子的亲戚,天子就不拿我们当回事。今天可不一样了,周天子害怕我们,齐国、晋国、鲁国、卫国都服侍我们,大王您派人去要礼器,天子哪敢不给啊?”
这段回答很对灵王的胃口,于是他得寸进尺地继续问:许这个地方(即今天的许昌),原本是楚国祖先的伯父的封地(都过去一千多年的事情了,亏灵王还好意思拿出来说),后来郑国人占领了这片土地,不把它还给楚国。如果楚国现在派人去索取这片土地,郑国会不会给我们呢?
子革回答:“肯定会给啊!周天子都不敢不给我们礼器,郑国怎么敢不给我们土地啊?”
灵王听了这两个回答,简直是心花怒放,欲望继续膨胀,于是又问道:原先晋国称霸中原,是因为晋国离中原比较近,我们楚国离中原比较远。现在我们在中原建立了陈、蔡、东西不羹四座大城,都可以出动一千辆兵车,诸侯应该害怕我们了吧?
子革回答:“肯定会害怕啊!这四个城池的兵力足够威慑诸侯了,何况还有楚国本土的兵力呢?谁敢不害怕大王啊!”
至此,灵王的自信心和欲望已经膨胀到极点,幸亏工匠进来请求他去观看玉器的制作,否则真是难以想象,接下来他还会提出多么天真的问题。
灵王以上的问题,有许多失礼的地方。子革是郑国人,郑国是周朝的同姓,又是华夏诸侯。灵王不仅大大咧咧地问他割让郑国土地的问题,还公然提出要威逼周天子、镇压华夏诸侯,丝毫不顾及子革作为郑国人的感情,只能说明他已经被欲望蒙住了眼睛。楚国当时的国力强盛,可以做到威慑周朝和其他诸侯,但灵王提问的口吻如同想要糖果的小孩子,实在不是一个霸主应有的作风。汉朝的汲黯曾讽刺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楚灵王则是赤裸裸的“外多欲”,连行仁义的幌子都懒得打一下。
灵王的欲望和子革的逢迎,果然引起了其他大臣的不满。大臣析父趁灵王不在,对子革抱怨道:“您是在我们楚国很有名望的人,现在大王问你话,你只知道唯唯诺诺,我们国家该怎么办啊?”子革胸有成竹地回答:“我刚才是在磨刀子呢,等一会大王出来,我的刀刃就要砍下来啦!”先秦时的思想家并不崇尚犯言直谏,而是崇尚温和委婉的讽谏,晏子、邹忌、孟子等均是讽谏的典型。可惜后世的谏官大多贪图名垂青史,以犯上为荣耀,以直谏为正道,已经远远偏离了孔子赞许的劝谏之道。
灵王从工匠那里出来了,这时,楚国的史官倚相正好经过。灵王就指着倚相说:“这是我们楚国的良史啊,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这些古书。”《三坟》《五典》是三皇五帝的书,《八索》是关于八卦占卜的书,《九丘》则是关于九州地理人情的书。灵王得意洋洋地引用这些书名,大概不是为了称赞倚相的博学,而是为了炫耀楚国的人才众多,间接说明自己这个国王的伟大。可这正好给了子革一个“下刀子”的机会。
子革不屑地说:“我曾经问倚相,周穆王在位的时候喜欢到处游玩,大臣祭公作了一首《祈招》之诗以克制穆王的欲望,结果穆王果然没有遭到祸乱,得到了善终;倚相居然不能背诵《祈招》,这算什么博学啊?”(其实子革只是找一个由头罢了,倚相并不一定就不会背诵那首诗)灵王一听,果然来了兴致,就要子革把《祈招》背诵给他听。子革就背诵道:
“司马祈招多么和悦安详啊,向人民传播大王的德音。想我们大王的德行,就像美玉,又像黄金。他有限度地使用民力,没有酒足饭饱之心。”
—— 这首诗的意思是,君主应该按照人民能够承担的限度来使用民力,不要用民力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样的君主才算是具备金玉一样的德行,他的德行才会被天下的人民传诵。“无醉饱之心”,与刚才灵王欲壑难填、贪求利益的心态相比,是多么格格不入啊!用孔子的话说,这首诗就讲了四个字:“克己复礼”。
楚灵王虽然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却不失为一个聪明人,很快理解了子革的意思。他向子革作揖表示感谢,回到休息的地方,当天就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我们知道,一个人克制欲望的时候,很容易出现这种心神不宁的情形,一个普通人克制一下烟瘾、酒瘾尚且如此,何况一国之君克制权力欲?结果很悲惨,虽然子革的谏言打动了灵王,灵王却无法克制自己。第二年,楚国内部就爆发了政变,穷兵黩武的灵王被废黜,其弟登基为王,众叛亲离的灵王最后在荒野自杀,这就是一代霸主的下场。
春秋时期的霸主,能够善终的不多,像灵王这样身死而为天下笑的却不少。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最后因为宠信佞臣,饿死在床上,死后齐国有五世之乱;秦穆公是秦国最贤明的君主,却因为利令智昏而多次败于晋国,子孙三百年不能出函谷关一步;晋厉公在鄢陵击败楚军,独霸中原,几年之后就被卿大夫杀死,只有一辆牛车陪葬;吴王夫差先后打败齐、晋、楚,却死在自己的手下败将越王勾践手里,吴国随之灭亡。《诗经》有之:“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不是说越到后面难度越大,而是说成功的人心态会有变化,一旦欲望膨胀起来,就算想保全身家性命都不容易,谈何建功立业?
孔子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克己,就是要克制自己的欲望;复礼,就是要符合周礼的规定。一旦能够做到克己复礼,则天下纷纷扰扰都归于自己的仁心,不再会有欲壑难填的苦恼,也不会再有自取灭亡的冲动。可惜后世的理学家把“克己复礼”四个字理解成了“存天理,遏人欲”,最终变成了片面空谈性理,消灭人的正常欲望,与孔子和先秦其他哲人的本意相去甚远。
前一部分六句着重颂扬敦煌太守的政绩。从三个角度写。前两句从太守自身角度写。首句直接点出颂扬对象及他的才能和贤德,即才德兼备。次句既用“郡中无事”写辖境地方太平,又以“高枕眠”写太守从容自如,举重若轻,其中又颇含高士的雅致,从而以具体形象补足上句“才且贤”。从“太守到来山出泉,黄沙园里人种田”两句所勾划的和平劳动、安后乐业的图景中,可以看到太守的政绩是卓著的,他又是怎样的“才且贤”,这是从政治角度写的。后两句从百姓反映的角度写。诗人着意选取了那些富有代表性的人物:“敦煌耆旧”,写他们对太守的看法。他们饱经沧桑,有丰富的阅历,有前后的比较,是敦煌历史发展的见证人,能够获得他们的衷心拥戴,对太守的政绩无疑是个极有力的烘托。通过以上六句层次分明、周到而又得体的赞扬,敦煌太守的“才且贤”已被写得十分突出。
诗的后半部分写后庭酒筵场面。也分别从各个方面来铺写。先写酒筵的环境:月出城头,星斗满天的良宵。次写写席间陪酒的美女,着重写她们打扮的艳美,以衬托“锦筵”二字。而醉后游戏场面写得很细致,很有兴味;最后以“此中乐事亦已偏”作总的归结。这段描写,既注意到酒筵的时间顺序,又注意到酒筵的各个方面;筵前的气氛轻松恰悦,筵中和醉后写得气氛热烈。诗人经历了长途跋涉来到敦煌,在这样一个塞外晴朗的月夜,参加了这样一个筵会,因而诗人的心情是极欢快的。
岑参这首诗反映了诗人为当地人民安居乐业而欣慰的感情,也可以从中看到当时的劳动人民是怎样地开发边疆建设边疆。但诗人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太守到来”。地方官的能政对人民生活的改善固然可以起到很大作用,但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人民的劳动,诗人这里的称颂未免有过份之处。而且,把后幅描绘的花团锦簇的酒笼与前幅“黄沙破里人种田”相对照,就表现了作者阶级意识的流露。
这支小令的题目在诗词里很少见,此曲也不是名篇,但短短三十九字,有故事,有情节,有悬念,堪称妙绝。寥寥几笔,悬念迭起,笔落才发现原来之前全部皆是由美人脸上的一颗痣的联想。
此曲体物细微、尖新奇警。作者在表现“黑痣”时,不是直接介绍它是如何如何样的特征,而是寓形象于比喻。使用比喻也非开门见山,而是借用故事,迂回深入。首先用两句惊异语开头,突出这位佳人之美:“疑是杨妃在,怎脱马嵬灾?”杨贵妃在马嵬坡遭到不幸,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作者设想她脱险了,至今犹“在”,这种想象是非常大胆新奇的。杨贵妃天生丽质,容貌倾国倾城,这又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作者将曲中的女子比作杨妃,题中的“佳人”二字就得到了证实。这一比喻显示了她的美貌,又是为她脸上黑痣的美中不足寻找开脱,可见作者对此题的咏写,是以爱怜为前提的。
大诗人李白在唐玄宗天宝初曾入长安宫廷三年,相传受到隆重的宠遇,写文章时,曾由杨贵妃捧砚,内臣高力士脱靴(后者见于史书,前者则出于传说)。据此,“曾与明皇捧砚来”该作“曾与太白捧砚来”才是,但因李白是奉唐明皇之命写诗的,所以换个说法,其实际意思是曾代唐明皇捧砚,供李白挥毫。这样就使得皇帝和贵妃世俗化、平民化了,并使得杨贵妃向黑痣靠近了一步。“美脸风流杀。”这么一个绝代佳人捧着砚台在旁边伺候着,李白禁不住走了神,饱蘸浓墨,笔头一歪,向她的脸上挥去,“觑着娇态,洒松烟点破桃腮”,这才留下了一颗黑痣。容华绝代的美人的粉面上长着一颗才华横溢的诗人点染而成的黑痣,相互映衬,益增娇态。作者并不把李白写作好色之徒,却借着他的举动,为佳人的黑痣“增重身价”,同时也婉曲地表现出脸部黑痣的特征。“叵奈”二字,兼有惋惜与无奈的意味,这再次说明诗人选上这个题目是为了显露新巧的构思,而没有轻薄嘲弄的用意。
白朴此曲,以一个“疑”字引出,悬念,情节,心理,寥寥几笔,全浮于纸上。其艺术手法主要是采用想象和夸张手法,以一个故事的形式来表现事物,生动活泼,逸趣横生,反映了作者富艳的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