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手成曲。但琵琶哀音,却十分感人,连胡人听了“亦咨磋”不已。这种写法与王安石“沙上行人却回首”相同。以上三层,由胡、汉习俗之异,写到明妃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谱入琵琶,层次井然,而重点在于这一琵琶“新声谱”。因为作者正是要就此抒发慨叹的。
“玉颜”句承上;“琵琶”句启下。脉络十分清晰,而笔势极为矫建。作者所要讲的就是琵琶“传入汉家”以后的反应。明妃的“思乡曲”,本应引起“汉家”的悲悯、同情与愤慨;然而“汉宫”中却将其视为“新声谱”来“争按”,以别人的苦楚,供自己享乐。“遗恨”、“苦声”并没有激起应有的反响。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汉宫中“纤纤女手”“学得琵琶不下堂”,正是因为统治者喜好这种“新声”的缘故;而喜好这种“新声”,正是因为他们“生于深宫之中”,根本不知道边塞之苦。这里讲的就不止“纤纤女手”了。自石晋割弃燕云十六州,北边广大地区在北宋一直没有恢复,有许许多多“流落死天涯”的百姓。仁宗时,辽国、西夏交替侵扰,而宋朝君臣却仍粉饰大平,宴安如故。“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这正是作者对居安忘危、不事振作的宋朝君臣的揭露与谴责。以前写明妃的人,或写明妃个人遭遇,或借以抒发“士不遇”的感慨,欧阳修却从夷夏之辨讲起,从国家大事着眼,这是他高于前人之处。而且,议论国事,却只就琵琶“新声”而言,能从小中见大,因而较《和王介甫明妃曲》后篇的“在诗中发议论”,艺术性更强。
第二首诗中“汉宫”四句化用西汉李延年诗歌之意,略叙明妃事实,笔力简劲。“绝色”两句,紧承前四句,妙在完全用“重色”的君王的口吻说话;“虽能”两句转向责备汉元帝,就事论事,语挟风霜。但这只是为下边两句作铺垫。
“耳目”两句,为全篇警策,宋人说它“切中膏肓”(《诗林广记》引钱晋斋语),得以广泛传诵。诗人说,眼前的美丑尚不能辨,万里之外的“夷狄”情况何以判断?又何以能制定制服“夷狄”之策呢?这是极深刻的历史见解,而又以诗语出之,千古罕见。事实却不是“制夷狄”而是为“夷狄”所“制”。因而自然引出“汉计诚已拙”这一判语。
“汉计诚已拙”语简意深,是全诗主旨所在。汉代的“和亲”与宋代的“岁币”,同是乞求和平,为计之拙,正复相同。诗中表面上是说汉朝,实际上是说宋朝。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四句,用泪洒花枝,风起花落,渲染悲剧气氛,形象生动,但主要用以引起“红颜”两句。这两句要明妃“自嗟”“薄命”,怨而不怒。欧阳修对王安石诗中讲的“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自深”等语,也像王回等人一样,有所误解,故下此两句,以使之符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欧阳修、王安石的思想境界之差别,亦于此可见。但解释时也不能太坐实,像钱晋斋说是“末言非元帝之不知幸于明妃,乃明妃之命薄而不见幸于元帝”,则与篇首“天子初未识”,“耳目所及尚如此”相矛盾,有失于诗人“微而婉”之旨。
前一首写“汉宫”不知边塞苦,后一首写和亲政策之“计拙”,借汉言宋,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其间叙事、抒情、议论杂出,转折跌宕,而自然流畅,形象鲜明,虽以文为诗而不失诗味。叶梦得说欧阳修“矫昆体,以气格为主”(《石林诗话》),这首诗正是以气格擅美的。
此词写离别之苦。
上阕连用花、莺、芭蕉、杨柳、雨、相思树六种物事作渲染、衬托,以柳“丝”谐情“思”,并引进凄婉的爱情传说,表达双方情谊之深,抒发不忍离别的感情。“芭蕉心一寸,杨柳思千缕”与“百杯桑落酒,三叠阳关句”两联警绝,把饯别时的景色场面与情感交融在一起。一、千、百、三等数量词反复出现,既表现出情绪的激烈,而又变化错落,灵动自如。
下阕则将时间前拉后伸,见前欢不可再,后会亦无期,从而将这次离别的苦楚,放大到整个人生,整个今古。“百杯”句,即“劝君更进”之意,劝酒以表关切,“三叠”句,即吟诗或作诗以赠别。末尾二句言反复叙别,尚未尽达其情,月已出,潮亦生,船就要开走了。“月明潮上迷津渚”七字融叙事、写景、抒情于一体,寄情于景,以景结篇,而又遥应开头,颇为巧妙。
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
黄景仁在乾隆中后期,是著名的诗家,也工词,这首《沁园春·生日自寿》,作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壬辰,时年二十四岁。据年谱,作者的生日是正月初四,但在词中,既没有涉及新春的景象,也没有家人团聚的情景,可以断言是客中之作。词的内容,主要是抒吐自己身世的悲辛,以及生计艰难才命相妨的酸楚,基调是非常凄苦的。
作者志大才高,孤寒清苦,何以在生辰之日,有如此悲痛的措词,请先略述他的身世:作者生四岁而孤,家境贫寒,全靠寡母抚养。他天资聪慧,八岁能属文,九岁赋诗即有“江头一夜雨,楼上五更寒”佳句。十六岁时应县试,在应试的三千士子中,一举夺冠,显露出非凡的才华。十七岁补博士弟子员,十九岁应乡试不第。当时常州知府潘恂升任浙江观察使,他被邀至杭州,曾往钱塘观潮,作《后观潮行》,一时传诵。二十一岁,再应乡试,仍未中式,困穷愈甚。二十二岁至二十四岁,与友人洪亮吉同入安徽提学使朱筠幕中,虽然受到礼遇,但仍悒悒不得志,感到长期为贫困、折磨所扰。估计作此词时,他人在安徽。
词的起三句“苍苍者天,生我何为?令人慨慷”,词人以激动的心情,大声呼天:为什么生下我来,使我心情如此愤激?三句笼罩全篇,引出下文的无穷感慨。“叹其年难及”等四句是说:论年龄我已二十四岁,该是奋发有为的时候,然而岁月匆匆,丁年(二十岁成丁)早已超过,而我竟困顿如斯;长期觅食他乡,至今还是一介书生,论功名事业,都无成就,而且是“一寒至此”,幕僚微俸,无以解家人的饥寒,人生艰辛的滋味,算是尝尽了。“一寒至此”,用《史记·范雎传》典故。范雎初事魏中大夫须贾,为贾毁谤,答辱几死。逃至秦国,更名张禄,为秦丞相。后须贾奉使人秦,雎故着敝衣往视,贾怜其寒,曰:“范叔一寒至此乎!”因取一绨袍为赠。旋知雎为秦相,大惊请罪,雎念其尚有眷怜故人之意,故释之。作者用这一典故,表明自己虽年已二十四岁,却已贫寒到如此程度,家徒四壁,四岁丧父、祖父、祖母、长兄相继去世,靠母亲守节抚养成人,尝尽辛酸,怎能不有“生我何为“之痛。下一韵“似水才名,如烟好梦,断尽黄灌苦笋肠”,作者感叹才名和好梦,都靠不住,论才名,则是寄人篱下,乞食他乡,论好梦,则乡试落第,功名之事,渺如云姻。“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占来薄幸名”,作者在十九岁的时候,就曾有此感,现在又过了五年,青衫依旧,白袷自怜,怎不令人伤感。“断尽黄蜜苦笋肠”这一叹,当令天下有才有志的贫寒之士,同声一哭。“黄虀苦笋”,都是味辛味苦的食物,吃黄虀苦笋饱受饥寒的穷孩子,成为一代的大诗人,这是朱门酒肉、脑满肠肥的俗人所不能理解的。记得陈迦陵在《沁园春·赠别芝麓先生》的词中,曾有“酒则数行,食而三叹,断尽西风烈士肠”的酸辛之语,同样使用“断肠”一词,而作者此时处境,比之迦陵,其困苦实远过之,怎能不临风悲叹!而在此时,作者更念及六旬老母,一生苦节,也竟未能在儿子身上,取得菽水承欢的报答,真是苦节难偿,徒增悲感。也就在去年(1771)作者《别老母》诗中云:“搴帷别母河梁去,白发愁看泪眼枯。惨惨柴门风雪夜,此时有子不如无!”作为儿子,不能赡养衰年的慈亲,反而使老母在柴门风雪之夜,增添泪眼欲枯的别离悲痛。这样的儿子,真是不如没有的好。
下片“男儿堕地堪伤,怪二十、何来镜里霜”两句,紧承前文,上句与起笔“苍苍者天,生我何为”相应,下句感叹华年已逝,华发已生,引出古人和自己相比,痛感天之生才,有时未必能尽其用。“况笑人寂寂,邓曾拜衮;所居赫赫,周已称郎”四句,言历史上东汉邓禹二十四岁的时候,已经位列三公(“拜衮”,指古代拜授三公之职),拜官大司徒,掌管朝政;三国吴周瑜,也在二十四岁时,已经掌握兵权,为建威中郎将,吴人称为周郎,声名显赫。再看自己,同样是二十四岁,依然是一衿寒士,同样有才,而时运名位有云泥之别。可见天之生才,有用有不用,有的乘时而起,有的身在草莱,是天公有意对人戏弄,还是才命相妨?又怎能不使人悲慨。思念及此,作者以“寿岂人争,才非尔福,天意兼之忌酒狂”诸语自解:寿命不是人所能争的,而我已达到能展露才华的年龄,有才也不一定有福,而我却是有才无福,而今乃一寒至此,只能借酒消愁,以酒狂自命了。(“酒狂”一词,见《汉书·盖宽饶传》:“无多酌我,我乃酒狂。”意谓纵酒使气)最后,作者以“当杯想,想五湖三亩,是我行藏”三语作结,表明自己并非狂于酒者,在感慨万端的情况下,只能举酒消愁,含辛凝想,看来自己只有在五湖边上,躬耕三亩土地,聊作用舍行藏的归宿了。(“五湖”:指太湖,作者家近太湖。“行藏”一词,出《论语·述而》:“用之则行,舍之则藏。”)
这首词写得非常激楚,而在字里行间,和他的许多诗章一样,不掩其高傲真挚的本色。他所抒发的,乃是内心世界中深藏的激情,他是才华横溢有理想有抱负的诗人,似乎成熟得过早一些,二十四岁的人,在我们现在看起来,是在小青年之列,然而他在诗词创作方面,则是已经达到很高的境界,就其秉赋而言,确有惊人之处。他在生辰之日,虽然触绪自伤,却也并非就此消沉下去。就在这年三月上巳日,朱筠学使曾集安徽文士,会于采石之太白楼,一时授简赋诗者数十人,他年纪最少,乘醉著白袷立日影中,落笔顷刻数百言,一座皆惊。结句云:“高会题诗最上头,姓名未死重山丘。请将诗卷掷江水,定不与江东向流。”与会者无不惊为奇才。可惜他在所谓乾隆盛世,竟不能尽其才行其志!读了这首自寿词,不禁为之三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