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头两句回顾自己的过去。“遑遑三十载”,诗人此时四十一岁,自发蒙读书算起,举成数为三十载。“书剑两无成”,《史记》载:项羽年轻的时候,“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诗中用以自况,说自己三十多年辛辛苦苦地读书,结果一事无成。其实是愤激之语。
“山水寻吴越,风尘厌洛京”,两句前后倒装,每句句中又倒装。本来是因为“厌洛京风尘”,所以“寻吴越山水”。一倒装,诗句顿时劲健,符合格律,富于表现力。一个“厌”字,形象地表现出诗人旅居长安洛阳的恶劣心绪。诗人在长安是求仕,从他在洛阳与公卿的交往看,仍在继续谋求出仕。但是,半年多的奔走毫无结果,以致诗人终于厌烦,想到吴越寻山问水,洗除胸中的郁闷。
“扁舟泛湖海”是“山水寻吴越”路线的具体化。
诗人游吴越的路线是,乘船从洛阳出发,经汴河而入运河,经运河达于杭州(越中)。诗人计划要游太湖,泛海游永嘉(今浙江温州),因此湖海并非泛泛之辞。公卿,指达官显贵。古代百姓见公卿要行叩拜的大礼,而诗人告别他们却用平辈交往的礼节——长揖,作个大揖,表现出诗人平交王侯的气概。诗人一生为人傲岸,“长揖谢公卿”表现的也正是这种傲岸。诗人并不因为求仕失意,就向公卿摇尾乞怜,因此李白说他“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赠孟浩然》)。
“且乐杯中物”,借用陶渊明《责子诗》“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末尾两句暗用张翰的话:“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晋书·文苑·张翰传》)大意说:“我且喝酒乐我的,管他什么名不名。这也是愤激之辞。诗人素有强烈的功名心,希望像鸿鹄那样搏击长空,一展宏图。但是,怀才不遇,不被赏识,报国无门,只好去游山玩水。
这首诗词旨深厚,感情表达恰如其分。诗人原本满腹牢骚,但表达时处处自怨自艾,而流落不偶的遭际却不言自明。
诗在选材和布局上独具匠心。中间两联扣题,实写自洛赴越,把洛阳与吴越联系起来,具体而开阔。中间两联意思连接很紧,首尾跳跃很大。首联总结自己勤勉失意的一生,尾联表明自己对人生的态度。两联从虚处着笔,气象悠远阔大。
这首五言诗是陶渊明为周续之、祖企和谢景夷三人,在马队旁边那样极差的环境讲解和校勘《礼记》所作。萧统《陶渊明传》说:“刺史檀韶苦请续之出州,与学士祖企、谢景夷三人共在城北讲《礼》,加以雠校。所住公廨,近于马队。是故渊明示其诗云:‘周生述孔业,祖谢响然臻。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从诗中“意中人”等语中可以看出,陶渊明与周续之等三人亦为知交好友。
诗从作者自己说起,诗人说自己养病在破败住宅的屋檐下,整日里没有一件高兴的事。除服用药剂和砭石之外还有不少空闲时间,于是想念起那些好朋友。但志趣已相去甚远不再是寻常事,路途遥远也不是什么真的原因。周续之先生正在著述孔子的学业,又有祖企、谢景夷二个在积极响应并将臻于完成。儒家的大道理已失传上千年了,此时又重新听到这些。马队并非是个讲习的场所,校勘书籍也确实够勤奋了。诗人表示应有自己的爱好,只是想与周续之等三人成为邻居。但愿能教导好自己的几个儿子,让他们跟随他到颍水之滨洗干净耳朵。诗中说,“道丧向千载,今朝复斯闻”,这本是令人高兴的事,但请几个饱学之士在马队旁边校书讲《礼》,而马队是武事的畜力所在,这就十分不协调了。诗人希望周续之、祖企、谢景夷能与自己成为邻居,听他们讲习《周礼》,以摒弃名缰利索,甘心与自己一起洗耳于颍水滨,即甘愿终生隐居林泉。
颖水滨,是巢父、许由隐居之地。这里还有一个饶有趣味的典故:许由因恶闻尧帝召其做九州长而洗耳于颍水滨。巢父牵着小牛来此饮水,说许由故意这样做给世人看,是想得到好的声誉,因此怕污染了小牛的口而牵着小牛到颖水的上游饮水去了。陶渊明诗中的“愿言诲诸子,从我颍水滨。”便是巧用这个典故,并言“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就是说,买卖马匹牲畜的市场不是讲经的场所,勤勉校书也是徒然,以此善意劝导周、祖、谢诸子放弃一切尘念,一心一意做个真正的隐者。
陶渊明认为周续之、祖企和谢景夷三人校书讲《礼》,十分勤苦,这是对孔子之业的发扬光大,值得赞扬;但他们的所居之处近于马队,与所从事的事业极不相称,未免滑稽可笑。所以诗中有称扬,也有调侃,最终以归隐相招,表明了诗人的意趣与志向。诗中扬抑交替,最后善意相招,显示了陶渊明继承了传统的婉讽特色。
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