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诗作前部分叙写古人事迹,以之为衬托表明自己坚决辞职隐居的意志与行为。诗作后部分写自己返家行程中的景象及感想。诗中抒发了去官还家、获得解脱的愉悦心情。诗中写景不多,却极为清丽动人。
一至十句自述隐居丘园之志。
先对几位古人加以评价:西汉的彭宣、薛广德、贡禹虽有高名,但只能说是优于贪婪奔竞之徒,还说不上是懂得养生缮性。彭宣和薛广德,班固《汉书》对他们评价颇高,称其“近于知耻”(《汉书·叙传》);谢灵运却说他们“裁知耻”而已,并不十分推崇。贡禹曾为河南县令,因受上司责备,便辞官而去。后又出仕,元帝时为光禄大夫,以年迈求退,为皇帝所挽留,进为御史大夫。诗人认为他并未能遗弃荣华富贵。评论古人只是陪衬,目的是表明自己的志向不仅是不贪竞而已,而且要做到“达生”。《庄子》有《达生》篇,说“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认为人之性分有定,不可勉强致力于性分之外的事。
篇中又说欲存生养性,莫如弃世而无所牵累。诗人正以此种思想作为隐退的精神支柱。其具体的打算,则是“庐园当栖岩,卑位代躬耕”。《山居赋》云:“古巢居穴处曰岩栖,传说古代隐士也有过此种原始生活者。但诗人毕竟做不到这样,故有所变通,以田园当作岩栖。他也不能真的耕稼自给,故欲学习古代一些达士的做法,安于卑位,以薄俸为生生之资。他说自己拙于仕宦,讷于言辞,故欲选择这样的生活道路,不过以往行迹尚未能与此种生活理想相一致。这可说是诗人对往昔生活的一个总结。
十一至二十句写去职。
先举周任、司马相如、尚子、邴生以自比。诗人说自己在种种方面都类似于上举那些淡泊明志的古人。自晋安帝义熙元年(405年)至景平元年(423年),实得十八年,说“二十载”是约略言之。二十年来做违心的事,心情是悒郁的;而今终于摆脱了送往迎来等等俗务,其快意可知。
二十一句至三十二句写初去郡途中的所见所感。
“理棹”以下四句写其水陆行程。为早日还家,乃疾速行舟。遄、鹜二字表现出心情之急迫。“理棹”二句已兼写水陆,“溯溪”二句又写水涉山行,但不觉累赘,因读者可由此充分想象其行进的画面,感受到行程的漫长辛苦。“野旷”二句是写景名句,景中其实有情。清旷无际的风景正与诗人心境相应。久被絷牵,一朝脱去,自感到无限的开朗、轻快,故触目皆成佳趣。
“憩石”二句写山林小憩情景,暗用《楚辞》典故:《九歌·山鬼》:“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又《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熟悉典故的读者可于言外获得一种清幽芳洁之感。“理棹”四句写疾速前行,途程漫漫,“野旷”四句写赏玩风物,途中小憩,形成情绪和内在节奏的对比;而其心情之急迫与愉悦,都得到了表现。由愉悦的心情、悠然的意绪,进而引发出一番情理相融的议论:高尚之志战胜了富贵之欲,胸襟旷然,则臞者可肥;以止水为鉴,则流荡不返者将归于宁静清明。(二句用《韩非子·喻老》和《庄子·德充符》典故)心灵获得了自由宁静,则即使处于纷乱奔竞之世,也等于是归真返璞,回到了伏羲、唐尧时代,可以无拘无束、怡然自得了。传说尧时百姓无事,有老者击壤而歌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诗人用此典故,似有“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束为人靰”(韩愈《山石》)之慨,且使人隐约感到他与当权者关系之不和谐。
谢灵运去郡之志是坚定的。当时其堂弟谢晦等人都写信劝他不要离职,他执意不从。不过他并非一贯恬退之人。《宋书》本传说他“自谓才能宜参权要,既不见知,常怀愤愤”。其出为永嘉太守,正是与当权者矛盾的结果。他之去郡,乃是一种不合作态度的表现。明乎此,对于此诗的理解便可更深入一层了。
《寄朱锡珪》这首唐代诗人贾岛的一首五言律诗之一。
贾岛出生于平民家庭,门第寒微。所以他早年行事率不可考。传说他30岁前曾数次应举,都不得志。失意之余,又迫于生计,只好栖身佛门为僧,取法名无本。贫困的家庭景况,枯寂的禅房生活,养成他孤僻冷漠而内向的性格,耽幽爱奇,淡于荣利,喜怒鲜形于色,世事颇少萦怀。但他仍酷爱吟诗,常常为构思佳句而忘乎所以,“虽行坐寝食,苦吟不辍。”贾岛也因此被视为唐代苦吟诗人的典型。
文中“钓”、“烧”、“吞”、“厄”等字足以看出其字句上下工夫。
“烧”字表现了在诗的意境营造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贾岛诗中对于燃烧状态的表现就颇能反映这种特色。
这首诗能充分体现贾岛尚意的特色,贾岛诗常从体认中来,所写之景并非盛唐诗人那种对自然或沉浸或相融的描绘,亦即贾诗在写景中少了情的因素,而采取远观的态度对所描绘的景致进行意念上的再加工,使之符合某种非凡的审美体验,使读者可以对其进行直接的审美观照,进而获得超人意表的审美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