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仁在乾隆中后期,是著名的诗家,也工词,这首《沁园春·生日自寿》,作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壬辰,时年二十四岁。据年谱,作者的生日是正月初四,但在词中,既没有涉及新春的景象,也没有家人团聚的情景,可以断言是客中之作。词的内容,主要是抒吐自己身世的悲辛,以及生计艰难才命相妨的酸楚,基调是非常凄苦的。
作者志大才高,孤寒清苦,何以在生辰之日,有如此悲痛的措词,请先略述他的身世:作者生四岁而孤,家境贫寒,全靠寡母抚养。他天资聪慧,八岁能属文,九岁赋诗即有“江头一夜雨,楼上五更寒”佳句。十六岁时应县试,在应试的三千士子中,一举夺冠,显露出非凡的才华。十七岁补博士弟子员,十九岁应乡试不第。当时常州知府潘恂升任浙江观察使,他被邀至杭州,曾往钱塘观潮,作《后观潮行》,一时传诵。二十一岁,再应乡试,仍未中式,困穷愈甚。二十二岁至二十四岁,与友人洪亮吉同入安徽提学使朱筠幕中,虽然受到礼遇,但仍悒悒不得志,感到长期为贫困、折磨所扰。估计作此词时,他人在安徽。
词的起三句“苍苍者天,生我何为?令人慨慷”,词人以激动的心情,大声呼天:为什么生下我来,使我心情如此愤激?三句笼罩全篇,引出下文的无穷感慨。“叹其年难及”等四句是说:论年龄我已二十四岁,该是奋发有为的时候,然而岁月匆匆,丁年(二十岁成丁)早已超过,而我竟困顿如斯;长期觅食他乡,至今还是一介书生,论功名事业,都无成就,而且是“一寒至此”,幕僚微俸,无以解家人的饥寒,人生艰辛的滋味,算是尝尽了。“一寒至此”,用《史记·范雎传》典故。范雎初事魏中大夫须贾,为贾毁谤,答辱几死。逃至秦国,更名张禄,为秦丞相。后须贾奉使人秦,雎故着敝衣往视,贾怜其寒,曰:“范叔一寒至此乎!”因取一绨袍为赠。旋知雎为秦相,大惊请罪,雎念其尚有眷怜故人之意,故释之。作者用这一典故,表明自己虽年已二十四岁,却已贫寒到如此程度,家徒四壁,四岁丧父、祖父、祖母、长兄相继去世,靠母亲守节抚养成人,尝尽辛酸,怎能不有“生我何为“之痛。下一韵“似水才名,如烟好梦,断尽黄灌苦笋肠”,作者感叹才名和好梦,都靠不住,论才名,则是寄人篱下,乞食他乡,论好梦,则乡试落第,功名之事,渺如云姻。“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占来薄幸名”,作者在十九岁的时候,就曾有此感,现在又过了五年,青衫依旧,白袷自怜,怎不令人伤感。“断尽黄蜜苦笋肠”这一叹,当令天下有才有志的贫寒之士,同声一哭。“黄虀苦笋”,都是味辛味苦的食物,吃黄虀苦笋饱受饥寒的穷孩子,成为一代的大诗人,这是朱门酒肉、脑满肠肥的俗人所不能理解的。记得陈迦陵在《沁园春·赠别芝麓先生》的词中,曾有“酒则数行,食而三叹,断尽西风烈士肠”的酸辛之语,同样使用“断肠”一词,而作者此时处境,比之迦陵,其困苦实远过之,怎能不临风悲叹!而在此时,作者更念及六旬老母,一生苦节,也竟未能在儿子身上,取得菽水承欢的报答,真是苦节难偿,徒增悲感。也就在去年(1771)作者《别老母》诗中云:“搴帷别母河梁去,白发愁看泪眼枯。惨惨柴门风雪夜,此时有子不如无!”作为儿子,不能赡养衰年的慈亲,反而使老母在柴门风雪之夜,增添泪眼欲枯的别离悲痛。这样的儿子,真是不如没有的好。
下片“男儿堕地堪伤,怪二十、何来镜里霜”两句,紧承前文,上句与起笔“苍苍者天,生我何为”相应,下句感叹华年已逝,华发已生,引出古人和自己相比,痛感天之生才,有时未必能尽其用。“况笑人寂寂,邓曾拜衮;所居赫赫,周已称郎”四句,言历史上东汉邓禹二十四岁的时候,已经位列三公(“拜衮”,指古代拜授三公之职),拜官大司徒,掌管朝政;三国吴周瑜,也在二十四岁时,已经掌握兵权,为建威中郎将,吴人称为周郎,声名显赫。再看自己,同样是二十四岁,依然是一衿寒士,同样有才,而时运名位有云泥之别。可见天之生才,有用有不用,有的乘时而起,有的身在草莱,是天公有意对人戏弄,还是才命相妨?又怎能不使人悲慨。思念及此,作者以“寿岂人争,才非尔福,天意兼之忌酒狂”诸语自解:寿命不是人所能争的,而我已达到能展露才华的年龄,有才也不一定有福,而我却是有才无福,而今乃一寒至此,只能借酒消愁,以酒狂自命了。(“酒狂”一词,见《汉书·盖宽饶传》:“无多酌我,我乃酒狂。”意谓纵酒使气)最后,作者以“当杯想,想五湖三亩,是我行藏”三语作结,表明自己并非狂于酒者,在感慨万端的情况下,只能举酒消愁,含辛凝想,看来自己只有在五湖边上,躬耕三亩土地,聊作用舍行藏的归宿了。(“五湖”:指太湖,作者家近太湖。“行藏”一词,出《论语·述而》:“用之则行,舍之则藏。”)
这首词写得非常激楚,而在字里行间,和他的许多诗章一样,不掩其高傲真挚的本色。他所抒发的,乃是内心世界中深藏的激情,他是才华横溢有理想有抱负的诗人,似乎成熟得过早一些,二十四岁的人,在我们现在看起来,是在小青年之列,然而他在诗词创作方面,则是已经达到很高的境界,就其秉赋而言,确有惊人之处。他在生辰之日,虽然触绪自伤,却也并非就此消沉下去。就在这年三月上巳日,朱筠学使曾集安徽文士,会于采石之太白楼,一时授简赋诗者数十人,他年纪最少,乘醉著白袷立日影中,落笔顷刻数百言,一座皆惊。结句云:“高会题诗最上头,姓名未死重山丘。请将诗卷掷江水,定不与江东向流。”与会者无不惊为奇才。可惜他在所谓乾隆盛世,竟不能尽其才行其志!读了这首自寿词,不禁为之三叹。
这是诗人感慨人生、自伤怀才不遇之作。前两句再现诗人蹉跎时日、沉迷声色的生活状况;后两句抒发感慨,表现悔悟、自责以及欲将振作之意。全诗表面上是抒写自己对往昔扬州幕僚生活的追忆与感慨,实际上发泄自己对现实的满腹牢骚,对自己处境的不满。此诗流传很广,在后世尤其得到文人的激赏。”
诗的前两句是昔日扬州生活的回忆:潦倒江湖,以酒为伴;秦楼楚馆,美女娇娃,过着放浪形骸的浪漫生活。“楚腰纤细掌中轻”,运用了两个典故。楚腰,指美人的细腰。“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韩非子·二柄》)。掌中轻,指汉成帝皇后赵飞燕,“体轻,能为掌上舞”(见《飞燕外传》)。从字面看,两个典故,都是夸赞扬州妓女之美,但仔细玩味“落魄”两字,可以看出,诗人很不满于自己沉沦下僚、寄人篱下的境遇,因而他对昔日放荡生涯的追忆,并没有一种惬意的感觉。
“十年一觉扬州梦”,这是发自诗人内心的慨叹,好像很突兀,实则和上面二句诗意是连贯的。“十年”和“一觉”在一句中相对,给人以“很久”与“极快”的鲜明对比感,愈加显示出诗人感慨情绪之深。而这感慨又完全归结在“扬州梦”的“梦”字上:往日的放浪形骸,沉湎酒色;表面上的繁华热闹,骨子里的烦闷抑郁,是痛苦的回忆,又有醒悟后的感伤。这就是诗人所“遣”之“怀”。忽忽十年过去,那扬州往事不过是一场大梦而已。
“赢得青楼薄幸名”—最后竟连自己曾经迷恋的青楼也责怪自己薄情负心。“赢得”二字,调侃之中含有辛酸、自嘲和悔恨的感情。这是进一步对“扬州梦”的否定,可是写得却是那样貌似轻松而又诙谐,实际上诗人的精神是很抑郁的。十年,在人的一生中不能算短暂,自己却一事无成,丝毫没有留下什么。这是带着苦痛吐露出来的诗句,非再三吟哦,不能体会出诗人那种意在言外的情绪。
前人论绝句尝谓:“多以第三句为主,而第四句发之”(胡震亨《唐音癸签》),杜牧这首绝句,可谓深得其中奥妙。这首七绝用追忆的方法入手,前两句叙事,后两句抒情。三、四两句固然是“遣怀”的本意,但首句“落魄江湖载酒行”却是所遣之怀的原因,不可轻轻放过。前人评论此诗完全着眼于作者“繁华梦醒,忏悔艳游”,是不全面的。诗人的“扬州梦”生活,是与他政治上不得志有关。因此这首诗除忏悔之意外,大有前尘恍惚如梦,不堪回首之意。
本篇抒写惜春情怀,层层铺叙,多有转折,但却不厌其详尽情发露,在于真情贯注,气势充沛。
“ 问春何苦匆匆,带风伴雨如驰骤”。这一问,从古到今真不知重复了多少遍。问春何苦匆匆,问春去往何处,问春几时归来;问得带七分难舍,问得带三分哀怨。而本词以一问起篇,惜春怜春之情,更是直泻而出。然而,百唤千呼,春光终究难留,挟风带雨,如快马般一霎急逝而去。
“幽葩细萼,小园低槛,壅培未就”。小园中新种下了娇嫩的花儿,还都未来得及培土,就已是“风雨送春归”。一夜醒来,园中泥土湿润,空气清新,园中花儿,却是绿肥红瘦了。“吹尽繁红,占春长久,不如垂柳”。繁华易落,倒是那嫩黄的杨柳,几番雨水后,反是一树青翠。不知那风中摇曳的万千柔条,是否试图绾系住渐远的春天?莫非是因为对春天的相思,才催生如此绵长的柳枝?此处写春花易谢,春柳不凋,则不仅有物情的体会,还有哲理的蕴藏。
后四句“算春长不老,人愁春老,愁只是、人间有",抒发了词人的感慨:其实春天周而复始永不老,只是人总爱忧愁春老,这忧愁只有人间才有。写到这里,词人已阐述清楚了自己对“惜春”这个题目的见解,有景有情,颇具苏东坡的旷逸之气。
“春恨十常八九,忍轻辜、芳醪经口"承接上文,世间春恨十常八九,每到此时,必生怅恨,只能借助美酒才能排遣。
“那知自是,桃花结子,不因春瘦”。此语用唐诗人王建《宫词》“树头树底觅残红,一片西飞一片东。自是桃花贪结子,错教人恨五更风”的诗意。桃花会谢,结子是为了下个春天,而非春天让它瘦了。但即便如此,“狂风落尽深红色,绿树成阴子满枝”,惆怅遗憾,怕也是终究难免吧。
“桃花”句已暗蕴人生哲理,而‘世上功名,老来风味,春归时候”,更是直写人生体悟了。词人将春愁与人间意脉扭结,将“惜春”归拢到叹老,事业无成,而人生已到了“春归时候”,倾吐出功业难就,岁月迟暮之感。“不怕逢花瘦,只愁怕、老来风味”,看花老眼,伤时清泪,这世上的功名、老来的情味,春快要走的时候,总是多有感慨。
“纵樽前痛饮,狂歌似旧,情难依旧”。今日纵然能够举杯痛饮,像过去一样狂歌,但心情却不可能依旧。此三句表达了对人生和青春的惋惜之情。
这首词以物之理,通观人之情,以达明理,花开花落,春来春去,时日推移,季节代序,本于常理,春归不必惜。由物之理,推及人情,岁月催人老,亦属人之常理,不足惜。关键是暮年与挚友,金樽对饮,以叙友情,重夕阳,重有为,以求进取和康泰,不惜而惜,惜得更有价值。这首词,情中景,理中情,景化情中,情以入理,物我相一。可谓笔如游龙盘旋下,惜春笔墨悟人生。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春日野步的经历。漫步于郊原田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视野旷极,心神俱爽。我们不妨来看看诗人是怎样表达他此时的感受的。
春天的麦田是如草地般的绿色,东风吹过,麦田里一阵翠浪软软向远方飘去。稻田里的肥水滋养着新生的青蛙,让它们尽情欢叫。告别稻田,诗人又来到了一片野地,看到一对蝴蝶飞舞,它们忽高忽低,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在醇美的东风中,留恋于野草香花,安逸自然。
此诗的妙处在最后两句。本来蝴蝶舞姿蹁跹,应十分清醒才是,可诗人偏偏认定它们的舞蹈是喝醉酒导致的。推其情理,诗人漫步田野,目遇翠麦,耳听新蛙,时感东风拂体,早就恨不得醉倒在这暖暖的春风里了。诗人将这种情感外施于物,一口断定蝴蝶是喝醉了,并因此而“羡”,更显得诗人对春日野景陶醉无穷。“烂醉”二字形象地表现出蝴蝶沉醉花丛,留恋不去的如醉形态,也把作者目睹此景时的陶然之情和盘托出。
所以说,诗的前两句是情感的缘起,后两句是情感的抒发,诗人在这首诗中,以清新悠雅的语言风格,描绘了春日野步所得之景,抒发了自己淡然闲适、钟情田园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