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弃妇申诉怨愤的诗。《毛诗序》说:“《日月》,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伤己不见答于先君,以至困穷之诗也。”朱熹《诗集传》说:“庄姜不见答于庄公,故呼日月而诉之。言日月之照临下土久矣,今乃有如是之人,而不以古道相处,是其心志回惑,亦何能有定哉?”都说此诗作于卫庄姜被庄公遗弃后,以此诗作者为卫庄姜,所指责的男子为卫庄公。而鲁诗则认为是卫宣公夫人宣姜为让自己的儿子寿继位而欲杀太子伋,寿为救伋,亦死,后人伤之,为作此诗。今人一般认为这是弃妇怨丈夫变心的诗。
诗的第一章把读者带入这样的境界:在太阳或月亮的光辉照耀下,一位妇人在她的屋旁呼日月而申诉:日月能如常地照耀大地,为何我的丈夫不能如以往一样顾念我!以后各章的第一句“日居月诸”作为起兴,还有一种陪衬的作用。日月出自东方、照临大地,是有定所,而结为夫妇的“之人”竟心志回惑,“胡能有定”。作者之所以反覆吟咏日月,正是为了陪衬其反覆强调的“胡能有定”的。
第二第三章承第一章的反覆咏叹,真是“一诉不已,乃再诉之,再诉不已,更三诉之”(方玉润《诗经原始》)。第四章沉痛已极,无可奈何,只有自呼父母而叹其生之不辰了,前面感情的回旋,到此突然一纵,扣人心弦,“埋怨父母极无理,却有至情”(牛运震《诗志》)。
诗中没有具体去描写弃妇的内心痛苦,而是着重于弃妇的心理刻画。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是很复杂的,有种被遗弃后的幽愤,指责丈夫无定止。同时她又很怀念她的丈夫,仍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能够“顾”(想念)她,“报”(答理)她。理智上,她清醒地认识到丈夫“德音无良”;但情感上,她仍希望丈夫“畜我”以“卒”。朱熹《诗集传》说:“见弃如此,而犹有望之之意焉。此诗之所为厚也。”这种见弃与有望之间的矛盾,又恰恰是弃妇真实感情的流露。因此,《日月》能强烈震撼读者的心灵。延伸解析古代学者以为这是首弃妇声诉幽怨的愤诗,且很多人认定是“卫庄姜”(卫庄公夫人)感喟“州吁之难”(卫庄公庶子“公子州吁” 弑杀庄姜养子、卫桓公“姬完”的宫廷政变)的穷困诗。这种观点看似成立的理由是比较充分的,日月比喻国君与夫人,未亡人庄姜目睹宫廷剧变(卫公子州吁首开弑杀犯上之风,挑衅姬周宗法制度,被时人认为大逆不道),所以作诗追念先君亡夫,痛惜枉死的嗣君养子,哀叹自己的不良遭际但是仔细研究诗中细节,弃妇之说则疑窦颇多。尤其是抱怨父母一节,既不合于周人礼法(强调“孝悌”),也语意突兀:常人以给父母养老送终为俗,怎可颠倒要求父母终养自己?实际上结合周初历史和邶人的渊源,综合看待《国风.邶风》的低闷、忧郁风格,将这首诗同样视为殷遗怀旧的歌谣可能才更靠谱。熟悉中国上古史的研究者都知道:周朝推翻商朝后,最初的政策对亡国民众比较友好,武王君臣采取了各种措施极力安抚;后来因殷顽叛乱、周公旦才在镇压平叛后对其施以重大惩罚。如果扩大思路,将周人、商人这段恩怨变化的背景套入到《邶风.日月》篇中,则很多细节就更容易对号入座、解释通畅。日月起兴,是因为天道有恒,衬托人世容易变幻,暗喻商族亡国亡族(没有灭族,大贵族微子、萁子和其他小贵族保留了商族血脉,但纣王和武庚禄父这条主根化为浮云了)的沧海桑田悲剧。两厢难处,是当年周、商两族复杂关系的真实写照。处境飘摇窘困,是因为大叛乱后惩罚加身。作为曾经显赫、现在弱势的“殷顽”,自然会抱怨周朝,很容易将所有灾难都委过周室而不愿意深刻自省。所以诗中屡屡出现“逝不古处”、 “宁不我顾”……、 “德音无良”的抱怨,希冀处境得到改善,如此才“俾也可忘”。抱怨父母其实完全是比喻。犹如说:我们商人的祖先是天下共主,轮到我们这代人却不仅失去霸权,还因两次战败(前为武王克商的“牧野之战”,后为周公东征的二次征服),宗族亲人被离析打散、族群主体被监视居住。“胡能有定?报我不述。”也可以顺理成章解释。中国上古传统,灭人国而不绝其祀,夏、商、周三代均遵循这条重要国际规则。传说夏后(夏朝君主的称号)册封上古著名氏族为诸侯(实际上是认可);汤王灭桀,也专门册封禹王的后人,承认各地氏族部落首领的诸侯地位(夏商封建都不是严格意义的封建制度,所谓封国其实是氏族部落或更大型的联盟而非地域国家,周朝的封建制才是真正意义的叠层封建联盟体制,周朝封国很多都是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地域型国家);武王遵守传统,册封周人认定的上迄黄帝、炎帝、下止夏禹、商汤的后裔为诸侯。只是由于武庚组织叛乱,周公才粉碎了武庚的政权,重新安排处置“殷顽民”。诗中的“报我不述”应该是指武庚政权被粉碎的事情,作者认为周朝这样处置不合古礼和惯例。对这首诗的新解属于个人的一家之说,可以存疑,也欢迎有兴趣的朋友深度研究和发掘,权当是对继承发扬我国古老的国学文化略效绵薄之力。如果新说被证明成立,那么《邶风.日月》的创作时间就不是春秋,而是远为久远的周初。这首诗文辞古朴、风格与《邶风.柏舟》雷同也就相当自然,前面仔细分析过“柏舟”、可以更肯定的说和周初的大叛乱关系密切。
王安石是一位大政治家,也是一位有丰富感情和平凡心的平常人。他这首借送弟兼寄女儿的诗,充分表现了一个兄长、一个父亲对亲人的深厚感情。这首诗实是写给女儿的,是为了送弟的缘故,来到龙安江边,触景生情,想起女儿出嫁时的复杂心情,不由得再次泪下沾衣。封建社会女子出嫁后,与父母的关系就疏远了,骨肉分别,给父亲的心灵是个不小的打击,但孩子的家庭幸福又是父母所期盼的,因而分别时心情十分矛盾复杂。在封建社会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很少有父亲如此真实地表露对女儿出嫁的种种无可名状的心态,王安石却深切真实地写出了一个平凡的父亲的心情。
诗的前两句说来到江边送弟,同样的荒烟凉雨,同样的骨肉分离,这种场面又一次经历,怎不让人泪下沾衣。诗人说“泪下”而又“不自知”,正写出了站在江边遥望亲人远去时痴凝的神态,其中感情深厚沉郁。后两句说,除了春风吹绿了沙滩这一点与当年不同,一切都和当年送你出嫁时是一样的让人伤感。而“除却”一句又特巧妙,把春来草绿、凄迷伤情的景色特点反而加强了,风物一如往日,而今亲人却各自东西,心里必会伤怀和感慨。
是词写相思。前阕伤春,首三句写“怨”:“留花不住怨花飞,向南园、情绪依依。”主人公面对南园,叹息无力将春花留住,伤春情绪依依,愁怨落花漫天飞舞。“依依”的怨情,真如飞花般撩乱。“可惜”直白抒情,“倒红斜白”,红花倒伏,白花歪斜,一片狼藉;“一枝枝”,数不清,全都这样,满目惨状。经昨夜的一场风雨,再次受到摧残,零落凋谢的样子,目不忍睹:“依依”言情绪;“枝枝”言规模;“倒”、“斜”言惨状;“经”、“又”言反复,将“怨”情融入落花场景,充分表达了伤春情怀。
后阕抒相思之情。主人公凭靠朱栏,手举金杯,面对花残叶败的芳丛,惆怅经久不止。感情发展的脉络清楚,“惆怅多时”呼应“情绪依依”,渐进、发展到结尾,涌流而出:“何况旧欢新恨、阻心期。空满眼、是相思。”由暮春的落花起兴,言伤春之怀,言怀人之愁,结于相思之情。
这是一首惜春词,它细腻地表现了由凋零的花草引发的旧欢新恨。词人对被风雨吹打落地的花叶充满了怜惜之情,这种情景最易勾起他对已经逝去的美好事物的怀念,但终归徒然,故而又心生惆怅悲凄。无可奈何之际,只好独凭朱栏,以饮酒来稍作安慰,但新恨旧欢,总是遗忘不掉。表现了词人对人生那种无奈的又很痛苦的心理特征的深刻感悟。人生是痛苦的,但又必须坚持着度过。词人的心理非常细腻、敏感,对发生在世间的细微变化他都有清晰的描述。全词语言娴雅清丽,情绪抑扬婉转,写景中尽含情愫。
诗首联切题,但以倒装出之。诗人对着酒杯,只见飞鸟掠过,浮云缓移,这一切都倒映在杯中,于是心中若有触动,觉得这是极好的诗料,想写出来,又似乎找不到适当的诗句来表达。江西诗派的诗喜欢拗折,这样起句,将因果倒置,诗便显得突兀而有波折。同时人葛胜仲在评论陈与义诗时,曾指出他的诗“务一洗旧常畦径,意不拔俗,语不惊人,不轻出也”,这联诗便是很好的例子。诗写的情况,是每个诗人都遇到过的。这样的感触,就是陶渊明《饮酒》诗所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也即李商隐《锦瑟》诗所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茫然”,明明是极好的景情,诗似乎就在口边,却一下子说不出来。陈与义对这种境界体会很深,多次拈出,如《春日》云:“忽有好诗生眼底,安排句法已难寻。”又如《题酒务壁》云:“佳句忽堕前,追摹已难真。”
第二、第三联写现实生活,抒发感慨。两联都一句说情,一句写景作陪衬,进一步阐发情。诗人当时官符宝郎,到这年冬天,即以王黼事罢,出监陈留酒税。这时候,他或许已对官场的倾轧感到了厌恶,而自己已是三十五岁,官低位贱,展望未来,前程似漆,于是在这两联诗的出句中感叹自己整天忙忙碌碌,周旋于案牍文书之中,没有出落的日子;没完没了的是非恩怨,又缠绕着自己,伴随着自己渐渐老去。与所抒发的心理动态相呼应,两联的对句便写相应的景物,自成连续,说眼见到楼落阵阵风雨,秋天已经来到,满目苍凉萧瑟,使人感伤;燕子已经离开,飞往南方的故巢,令人感到岁月在匆匆地流逝。这两联是名句,方回对此极为赞赏,在《瀛奎律髓》中评说:“此诗中两联俱用变体,各以一句说情,一句说景,奇矣。”宋吴开《优古堂诗话》说:“近时称陈去非诗‘案上簿书何时了,楼落风月又秋来’之句。或者曰:此东坡‘官事无穷何日了,菊花有信不吾欺’耳。予以为本唐人罗邺《仆射陂晚望》诗‘身事未知何日了,马蹄唯觉到秋忙’。”方回则以为本苏轼词“官事何时毕,风雨外,无多日”,第三联则与陈与义自己的《寓居刘仓廨中晚步过郑仓台上》的“世事纷纷人老易,春阴漠漠絮飞迟”同意,“是为变体”。吴开及方回都遵循江西诗派宗旨,在“无一字无来历”上下工夫,实际上,不论陈与义是否袭用前人,诗都写得意深情深,格调高迥;其中以“书生”对“燕子”、“簿书”对“风雨”、“是非”对“岁月”,都很灵动,非俗手所能做到。
在发了一通感慨后,诗进入尾声,回应题目,说自己含笑把这些人世间的烦恼都远远地抛开,痛快地喝上一通酒,醉后往床上一躺,进入梦乡。这联虽然是故作达语,力求轩豁,但气势与上不称。陈与义曾经提出作诗要达到两个标准,一是“忌俗”,一是“不可有意用事”,这联却写得很俗气,违背了自己的标准,所以清纪昀、许印芳都曾予以指摘。
这首诗属于拗体,采用了特殊的结构形式,显得兀傲奇崛,是陈与义学黄山谷诗的结果,因此被极力鼓吹江西诗派诗的方回赞为“学许浑诗者能之乎?此非深透老杜、山谷、后山三关不能也”。
这是谢灵运一首典型的山水诗。山水诗大抵有两种写法。作者以某一风景胜地为据点,静观周围山水景物,这是一种写法;另一种,则是作者本人在旅途之中,边行路边观赏,所见之景物是不断变化的。此诗即属于后者。
谢灵运本身写过一篇《游名山志》,文中提到“斤竹涧”。后人或据今绍兴东南有斤竹岭,去浦阳江约十里,以为斤竹涧即在其附近;近人余冠英先生在其所注《汉魏六朝诗选》中则以为此涧在今浙江乐清县东,而乐清是在永嘉附近的。谢灵运在永嘉太守任上的时间是公元422至423年,而长住会稽(今绍兴市)则是公元428年(元嘉五年)以后的事。由于地点的说法不一,这首诗的写作时间因之也较难判定。好在这诗以写景为主,对写作时间不妨存疑。
此诗共二十二句,可分为五节。第一节“猿鸣”四句,写清晨动身出游时情景。第二节“逶迤”四句,写沿山路前行而越岭过涧。第三节“川渚”四句,点出溪行。以上缴足诗题全部内容,概括而精炼。第四节自“企石”以下凡六句,由景及情,联想到深山中幽居避世之人,心虽向往而无由达己之精愫。最后“情用”四句为第五节,以抽象议论作结。全诗结构严密,用词准确,是山水诗之正格。这种凝炼精致的写法极见功力,其源悉来自汉赋。窃以为大谢之山水诗乃以赋为诗的典型之作,此诗自是其代表作之一。
开头“猿鸣”二句,从听觉写起。既听到猿猴鸣叫,便知天已达曙,旅行者应该启程了。但因所居在幽谷,四面为高山所蔽,不易为日照所及,故曙光并不明显。三四句写动身上路,乃看到岩下云层密集,而花上犹有露珠流转,确是晨景。第二节,“逶迤”,指沿着曲折的小路前行。“迢递”,指山遥路远,前面似无尽头。“隈”者,山边之转弯处;“隩”(音郁)者,水涯之曲折处。“逶迤”句是说这是一条依山傍水的斜曲小径,诗人沿此路弯弯曲曲地行进。小路走完,开始登山了,翻过一蛉,须再登一岭(二岭之间山脉中断,故曰“陉”;“岘”,指小山峰),绵延不断。“过涧”句,写越岭后涉涧前行;“登栈”句,写涉涧后再走山间栈道。牵衣涉水为“厉”,“厉急”,涉过急流。“陵缅”,上升到高远处。以上四句详细摹写了自己登山过涧的行程,以下“川渚”四句转入行于溪上的描述。由于川中有渚,故溪路时直时曲。由于溪路千回百转,曲折多变,行人不能预测前面究竟应怎样走,因而一面走一面悬揣,捉摸不定。“苹萍”二句,写溪行所见。大大小小的浮萍都浮贴在水的表层,看不出下面的溪水究竟有多深,仿佛萍下乃莫测的深潭。而菰蒲则挺生于水上,从茎叶中间望下去,能清晰地看到它们的根部插在水底泥中,所以显得水很清浅。
值得研究的是第四节的六句。“企石”句,是说在石上提起脚跟,用脚趾做为全身的力点,去挹取飞溅的泉水;“攀林”句,是说高攀丛林中的树枝,去摘取那还没有舒展开的初生卷叶。“想见”二句,用《九歌·山鬼》“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二句的语意。下面的“握兰”,暗用《山鬼》“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二句语意;“折麻”,又用《九歌·大司命》“折疏麻兮瑶华,将以遗兮离居”二句语意。这里的“山阿人”,乃借喻避居山林与世隔绝的高人隐士,他们的高尚品质为诗人所敬慕,而他们所生活的自由天地则更为作者所向往。可是这样的人只存在于诗人的理想或幻想之中,因此作者所向往和歆慕的那种超脱尘世的生活也就无从成为现实。所以作者说,虽有“握兰”、“折麻”以赠知音的殷勤美意,却只能空空郁结在心中而无由展现出来。基于这四句诗的涵义,可知上面的“企石”二句,并不是作者本人去“挹飞泉”和“摘叶卷”,而是写那位“被薜荔”而“带女萝”的“山阿人”当寻取生活资料时在深山中的具体行动——以泉水为饮,以嫩叶为食:这同样是诗人想像中的产物。如果说“企石”二句只是写实,是诗人本身的行动,那么“挹飞泉”犹可说也;“摘叶卷”又有什么意义呢?谢灵运虽以游山玩水名噪一时,却未必攀摘初生的嫩树叶来果腹充饥。所以应该把这两句看成倒装句式,它们同样是“想见”的宾语。所谓“若在眼”,并不仅是“山阿人”以薜萝为衣而已,还包括了“企石”、“攀林”等等活动。这样,诗境才更活,诗人丰富的想像才体现得更为生动。
最末四句,就沿途所见景物及所产生的种种思想感情略抒己见,结束全篇。“用”,因,由于。意思说:人的感情是由于观赏景物而得到美的享受的,至于深山密林中是否有“山鬼”那样的幽人,则蒙昧难知。不过就眼前所见而言,已足遗忘身外之虑;只要对大自然有一点领悟,便可把内心的忧闷排遣出去了。四句议论虽近玄言,也还是一波三折,以回旋之笔出之,并非一竿子插到底的直说。
前人评谢灵运诗,多讥其写山水景物之后每拖上一条“玄言”的尾巴。这一首也不例外。但如果设身处地为诗人着想,用这样的手法来写诗原是符合人的思维逻辑的。人们总是在接受大量感性事物之后才上升到理性思维加以整理分析,把所见所闻清出一个头绪来,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加以判断,或就自己的身世发出感慨。后人写山水诗亦大都如此,如韩愈的《山石》便是最明显的一例。这并非由谢灵运作俑,而是出自人们思维逻辑的必然。不过谢诗在结尾处所发的议论,往往雷同无新意,是其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