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与神灵。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开头只用“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如用“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比喻虞虢的利害关系,十分贴切、生动,很有说服力。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
计时的漏壶在静夜里响起“丁丁”的滴水声,一滴滴、一声声,仿佛都敲打在她心坎上。她听着,数着,心里着急地在想:“夜怎么这么长啊!”她百无聊赖地把目光投向天空,天幕上无边无际的轻云在缓慢地移动,月亮时而被遮住,时而又露了出来。思妇在失眠时的所见所闻,无不引动并加重着她的凄清孤寂的感情,并且写出了秋夜十分漫长、寂静、清冷的特点。
在失眠的长夜里,暗处的秋虫通宵都在鸣叫着。听着听着,她突然想到该是给丈夫准备寒衣的时候了。诗歌三四两句琅琅上口,照应了诗题,暗示秋虫鸣叫时间之长,暗示了思妇(作者)对征人的关切和思念。第三句中的“通夕”二字明是写秋虫的鸣叫的时间之长,实际是暗示思妇通宵达旦未能成眠。“逼”字用得神妙,既“逼”出秋虫的叫声,衬出思妇难耐的寂寞,又“逼”得思妇转而想到丈夫没有寒衣,自然地引出了抒情的末一句。第四句“征衣未寄莫飞霜”是思妇内心的独白。她既是在向老天爷求告,又是在径直命令上天。无论是求告还是命令,都可以从这天真的出语中窥见她对丈夫的无限深情。
这首诗采用了画龙点睛的写法。前三句虽然是以情取景,但若没有末一句的点题,读者既无法领会景中之情,也不可能知道全诗主要抒写什么感情,诗中的主人公又是谁。最后一句响起思妇情浓意深的一片心声,才揭开了全诗的主旨:原来诗人在《秋夜曲》中所要弹奏的,不是别的,而是思妇心上的那根悠思绵绵的情弦。
这是一首欢快的劳动对歌。可以想像,这种场面,时至今日,还屡见不鲜。沤麻的水,是有相当强烈的臭味的。长久浸泡的麻,从水中捞出,洗去泡出的浆液,剥离麻皮,是一种相当艰苦的劳动。但是,在这艰苦的劳动中,小伙子能和自己钟爱的姑娘在一起,又说又唱,心情就大不同了。艰苦的劳动变成温馨的相聚,歌声充满欢乐之情。
全诗三章十二句,其实只是一个意思,一章已经把全部意思包容了。二、三章只是复沓。而复沓,相同或相近意义的字语反复吟唱,正是中国民歌传统的语言形式。这种反复吟唱,既表现劳动青年感情的纯朴强烈,又以复沓的手段加强诗歌的主题。这种方式,一直沿用到现代。如果说变化,三章只换三个字,一个沤的对象不只是麻,还有苎麻菅草;一个是晤的形式变了,还有言来语去。这说明随着劳动过程的延续,爱情的温度也在渐渐提升。
诗以浸泡麻起兴,不仅写明情感发生的地点,也暗示了情感在交流中的加深,麻可泡软,正意味情意的深厚,而根本的还在于两人可以相“晤”,有情感的相互对话的基础。
大麻、纻麻经过揉洗梳理之后,得到比较长而耐磨的纤维,成为古时人们衣料的主要原料,织成麻布,裁制衣服。白色麻布制成的衣服,不加彩饰,叫深衣,是诸侯、大夫、士日常所穿;洗漂不白,保留麻色的粗麻布,就是劳动者的衣料。因此,每年种植、浸洗、梳理大麻、芝麻,是春秋前后很长历史时期农村主要劳动内容之一。
这首诗的诗题很具吸引力——“暴富”。要理解“暴富”二字和这首诗,就必须从另一首诗说起,这就是唐代诗人孟郊的《忽不贫喜卢仝书船归洛》。
正如孟郊《秋夕贫居述怀》里“卧冷无远梦,听秋酸别情。高枝低枝风,千叶万叶声”描绘的那样,孟郊是中唐时期一位有名的“苦吟”诗人,并且与中唐的另一位诗人卢仝过从甚密。他在其《忽不贫喜卢仝书船归洛》里写到:“贫孟忽不贫,请问孟何如。卢仝归洛船,崔嵬但载书。······书船平安归,喜报乡里阊。我愿拾遗柴,巢经于空虚。”将人生的贫富脱离简单的物质标准,而以拥有万卷诗书作为无限的精神财富,所谓“贫孟忽不贫”指的正是这样一种境界。而王禹偁的《暴富送孙何入史馆》的写作灵感正是直接取材于该诗,正是按照这种以书籍所代表的精神财富为衡量标准,王禹偁将即将进入史馆供职的孙何戏称为“暴富”一族。
开首的“孟郊尝贫苦,忽吟不贫句。为喜玉川子,书船归洛浦。”正是直接点明了“暴富”所化用的孟郊《忽不贫喜卢仝书船归洛》一诗,玉川子即卢仝。孙何也是个爱书之人,进入史馆供职,虽然只是个闲职,并没有多大的权力,但对于他来说,史馆的职位就意味着可以阅览到皇家珍藏的各类书籍,可以见到许多难得一见的珍本,对于“所乐在稽古”的孙何而言,这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因而称之为“暴富”,除了朋友之间开玩笑之外,也真切地道出了读书人对于精神财富的渴望与珍视。
孙何“淳化三年举进士,开封府、礼部俱首荐,及第,又得甲科。”(见《宋史》)宋代进士及第之后便授予官职,因而他很快便被召入直史馆,并且赐绯衣以示恩宠。但是对于“嗜古”的读书人来说,而进入史馆之后,便能够在皇家图书馆中一睹这些上古典籍的真颜,这才是非常荣耀的事情。能够一夜之间‘饫身入三馆,烂目阅四库”,这才是“暴富”之人的享受。
孙何自幼读书勤勉,天资聪颖,王禹偁和孙何关系甚好,因而彼此之间可以用这种玩笑彼此戏谑,但作为身经官场的前辈,对于刚刚步人仕途的晚辈仍然不忘告诫他“暴富亦须防,文高被人妒”,也在玩笑之余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王禹偁的一片爱才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