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的是词人闲居生活的怡然自得,其中暗含着词人被罢官之后的百无聊赖。
上送起首的“懒向青门学种瓜,只将渔钓送年华”两句,词人说自己不愿意在长安城附近学汉初的邵平,在青门外种瓜,而是一心只求能够回家过上渔钓的闲适生活,安度余生。词人本是一心报国之人,在此处却说自己想要归乡隐居,实际上是对自己仕途不顺、郁郁不得志的派遣之词。由于词人此时已经迁居到山阴县南的镜湖之北、三山之下,在怡人的自然环境的感染之下,词人不免发出了“渔钓送年华”的呐喊,实际上是借此派遣自己心中的种种痛楚。接下来的“双双新燕飞春岸,送送轻鸥落晚沙”两句,词人写的是镜湖之上的景色:成双成对的新燕在春意盎然的湖岸上飞来飞去,远处的天幕上沙鸥点点,轻轻地落在了暮色笼罩的沙洲之上。此二句紧承上文,描绘出一幅淡雅怡人的镜湖之画,透露着词人心境的愉悦。
下送起首的“歌缥缈,舻呕哑,酒如清露鲊如花。”三句,词人写湖中泛舟之人的歌声缥缈,大船上声音嘈杂,饮用的酒像清露一样甘醇,舴鱼像花一样诱人。这三句是词人对“渔钓”生活的具体描写,一派其乐融融的气象。结拍的“逢人问道归何处,笑指船儿此是家”两句,词人说逢人问自己要回到什么地方去,他笑着指着自己的船儿说: “这就是我的家。”词人在全词结尾的部分将自己心中热爱自然的情趣推向了高潮,想要以船为家,一股旷世的情怀跃然纸上。
词人虽然将自己的怡然自得表现得极为张扬,但联想到词人当时的处境可知,他被罢官免职,心中自然不会如此轻松愉悦,因此此处的“笑”实际上是强作笑颜,词中表现的旷达情怀实际上是强作旷达,词人心中仍然笼罩着挥之不去的阴霾。写的是“渔钓”的闲适,所要传达的却是“渔钓”的因由。
这首词移情于景,含而不吐,意境微妙,含蕴深厚,非常耐人寻味。
作者以自己的思想感情通过景物描绘传达给读者,是中国诗歌艺术表现的常法。该曲的特点,即是将虎丘的群景有意识地作为诗人怀古意绪的外化。所以在曲中,“半天风雨”虽颇具典型性,却并非作者着力表现的主体,仅作为一种冷色调氛围的构成因素。这种严冷的色调,正是作者抚今追昔、“千古恩仇”的内心情潮的折射。曲中写怪石老树,以及“苔绣”、“尘黏”、“云湿”,并不着重于风雨的介入,而更多地体现出岁月风霜的影响;“琴调冷”、“剑光寒”两句,更是老练地将古迹的历史与现状沟通。这种取景传象的手法,正是古人所说的“思接千载”,以及对待景物的“取其势而不取其质”。
当然,作者也并非将“风雨登虎丘”的“风雨”完全置于一旁,结尾两句“浪卷胥魂,山锁吴愁”,便重又巧妙地转回到了风雨的影响。须知虎丘旁只有一条叫山塘的小溪,无“浪”可言,而虎丘本身明秀佳丽,也很难与“锁愁”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然而在“半天风雨如秋”的特定情景下就有所不同,风雨凄迷,天地山川足以为之改容。这两句既是怀古意绪的延伸,又是对风雨虎丘峭冷景象的添写,可谓虚实相兼。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嫩箨香苞初出林”,诗人起笔便细细描绘了初生之笋的形态。这样壳嫩笋香的初生之笋,洋溢着勃勃的生机,只待春雨浇灌,即能昂扬九霄。“於陵论价贵如金”,很多人认为这句诗是诗人向座主的器重表示感谢。嫩笋要论价,是因为初生之笋鲜嫩可口,所以食者众多,求者亦夥,因而在於陵这里的价格和黄金一样贵重。“於陵”当属泛指,代称各地。诗人在这一句里已经点出一丝悲的意味。嫩笋正出林呢,怎么就要论价了,而且价值甚昂?但语气终还是压抑的,平缓的,冷静的,客观的。
“皇都陆海应无数,忍剪凌云一寸心”。诗的三、四两句接着将这种悲哀之情渲染开去,推至顶峰才喷发而出。“凌云一寸心”,谓嫩笋一寸,而有凌云之志。这里是一个双关语,喻人年少而有壮志。这两句回答了对嫩笋“於陵论价”的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竹林茂盛,所以可以食笋,忍心“剪”去它凌云之心。卒章而诗人的一片哀怜之情也显露出来。诗人痛惜嫩笋被食,喻人壮志未酬,这是一种悲哀;而联系到诗人于大和六年(832年)赴京应举不第,那么就还有另外一层意味了,就是或许是因为皇都长安里“人才”太多,所以他才下第的。可是“剪”去的是一寸凌云之心。一个“忍”字用得十分出色。忍者,忍心,实际上联系到“凌云一寸心”看,作者表达的却是“何忍”之意。意谓不要夭折嫩笋的凌云之志啊。悲己之不遇,痛上主之不识己,一片哀怨之情弥漫其间。 全诗以嫩笋比喻自己,嫩笋一寸而有凌云之志,诗人同样如此,年少而胸怀大志。可悲哀的现实却是嫩笋被食,凌云之志也夭折在初出林的时候。而诗人也一样壮志未酬,空有“嫩箨香苞”美质,却没有了昂扬九霄的机会。既哀且怨之情充溢全诗。
全诗艺术风格哀怨缠绵,而深情难已,已经初步显示出李商隐诗歌“深情绵邈”(刘熙载《艺概》)的艺术特色。 这样哀怨的诗歌若出自一个中年或暮年人之手,当属平常,可是创作它的却是二十岁左右的李商隐。这正是少年壮志不言愁的黄金时段,可诗人看见鲜嫩的笋时不由而生 “忍剪凌云一寸心”的悲慨,诗也写得哀怨缠绵。这就是很让人诧异的事。事实上,“忍剪凌云一寸心”的悲慨里包蕴着诗人半生的际遇和一种 “先期零落”的忧愁意识。首先,家世孤苦,“沦贱艰虞多” (《安平公诗》),其高祖以来家境已衰落,祖辈几代历官均不过县令。父祖辈又一再年寿不永,不到十岁时,父亲去世。他随母还乡,过着清贫的生活。他在《祭裴氏姊文》就写道:“及衣裳外除,旨甘是急,乃占数东甸,佣书贩舂”。这是他清贫生活的生动写照。此外,他生活的晚唐时代动荡,藩镇割据,宦官擅权,朋党斗争,农民起义不断,而社会又讲究勋阀门第观念,而诗人自己“内无强劲,外乏因依”(《祭徐氏姊文》),也使他对自己的前途缺乏信心。这两种因素结合在一起就使得诗人自小便表现出一种悲观的情绪。十六岁时写的《无题·八岁偷照镜》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该诗似写一伤怀的女子,而句句实写自己。“八岁偷照镜”,著一“偷”字,写出了其早熟,“长眉已能画”,写其早识。 “五岁诵经书,七岁弄笔砚”(《上崔华州书》),“十六著《才论》、《圣论》,以古文出诸公间”(《(樊南)甲集序》),也是如此;接着十岁能做裙,十二岁弹筝,表明这个女子的慧心兰质,可接着却是十四未嫁,“十五泣春风”了,转向一层悲哀的境地。美质未遇良主,唯有相泣春风了。这种忧愁,王蒙先生称之为“先期愁人”、“先期悲叹”的“夭折意识”,可谓切中肯綮。李商隐这种“先期零落”的忧愁意识伴随了他一生的诗歌创作。譬如:“浪笑榴花不及春,先期零落更愁人”(《回中牡丹为雨所败二首》);看见早梅,也生悲慨:“为谁成早秀?不待作年芳”(《十一月中旬至扶风界见梅花》);而当林花开放,正当其盛时,却又发出“重吟细把真无奈,已落犹开未放愁”(《即日》)的感叹;看见“见说风流极,来当婀娜时”的垂柳他又会觉察到“忍放花如雪,青楼扑酒旗”(《赠柳》)的幻灭感。就算是茂盛青翠的高树,他也会感到“一树碧无情”(《蝉》)。总的说来,李商隐一生困顿,郁郁不得志,加之他的多愁善感,在诗歌创作上,总是要表现出那么一丝忧虑,或出之以典故,或结之以意象,来取得“深情绵邈”的审美感受。而把握他这种“先期零落”的忧愁意识,也是欣赏李商隐这首《初食笋呈座中》乃至他全部诗歌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