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篇文章是苏轼所写的一篇书信体文论,作者用生动简洁、舒展自如的笔墨,称赞了谢民师的诗文,并借此总结了自己的创作经验。信中指出,文章要如“行云流水”、“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全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开头至“幸甚过望,不可言也”,是依着一般书信的规格,开头寒暄几句,并从中流露出“坐废累年”的感慨,同时也对谢民师的热情相待以及二人的文章知交表示特别的高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部分发于客套寒暄,但却又不仅仅流露于一般文人的那种故作姿态。作者在问候致意之中,自然而然地表达了自己的思想感情,使文章显得真切诚挚。本来如“亟辱问讯,具审起居佳胜,感慰深矣”,这些话都属于一般性的客套,但联系到苏轼这个人,则就是出自内心肺腑了。苏轼一生坎坷多难,遭际极不平常,晚年又被谪贬岭南,历尽艰辛。他虽然不失通达,但是一生磨难,也形成了他对命运的感慨。何况作者在这里并不停留于这种客套,而是直接言及自身,“某受性刚简,学迂材下,坐废累年,不敢复齿缙绅”,这里紧扣上文,不但概述了自己处身的环境,而且包含了内心深处的叹息。既可与上相承,又复往下延伸,显得贴切恰当,毫无斧凿痕迹。接着又具体加以说明,“自还海北,见平生亲旧,惘然如隔世人,况与左右无一日之雅,而敢求交乎?”这几句话,联系上面,直涉自己与谢民师之间的关系,对于下面将要说的话,还起到一种烘托和对比的作用,这就使得“数赐见临,倾盖如故,幸甚过望,不可言也”这种本属平常之理带有一种不同寻常之情,朴实自然,却又不落俗套。这一部分始于问候致意,结于友好相言,内容一致而又毫不重复,感情单一而又不显呆板,何况其间一逆三折,已经曲尽变化而平直不露。短短几句,既含有转折自然之妙,又具统一连贯之妙;既见思想感情的渐进发展,又见事项说明的环环相因。从这里可以看到苏轼为文巧夺天工的才情。
如果说苏轼文章的自然在第一部分寥寥几句中已极尽承转之妙的话,那么在第二部分则是在自然的变化一致中充分表现了这一特色。实际上,“自然”所包含的意蕴本身就是多方面的。语言、结构承转的工巧自然,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对于苏轼来讲,这些还仅仅属于比较浅显的形式方面的东西。东坡的自然还强调了能够随物赋形,能够在写作过程中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亦即文中所讲的,不仅了然于心,同时要了然于口,了然于手,到达“辞达”的程度。这就要求一种更高的自然表达能力。
第二部分从“所示书教及诗赋杂文,观之熟矣”,到“纷纷多言,岂能有益于左右,愧悚不已!”这一部分是整个文章的中心,作者畅谈了自己对文章的见解。上半段叙议结合,旨在达理;下半段评说古人,力图明事。作者先是从评论谢民师的文章作品入手,强调了“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可以说,这一命题正是作者对文章要求的一个根本法则,既有形式的因素,又包含内容的成分。作者以行云流水为喻,生动而富于形象,大大增强了语言的表现力。云与水不是静止的,它们时刻都在运行之中;云行水流,虽无一定的样式,但其或行或止都必符合一定的规律。作者在《自评文》中对这一点另有过阐释,“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这也就是说,文章之作如同水流一样,因为事物本身是在不断流动变化,所以导致了文章的写作也要不断变化,不能拘于一格。这才叫作“文理自然”,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文章显得姿态横生。作者根据这一命题,引发了以下的各种论述。对孔子的话“言之不文,行而不远”及“辞达而已矣”的解释,正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扩展,其出发点亦无非是表达了作者的基本思想。但这种表达方法又不限于静态的描写,而是予以创造性的发挥。作者虽在说理释意,但并不滞留于夹角之中,所以从表面上看来,这里讲的文辞与达意的关系以及文辞表现之精妙,似乎已超越了文章的基本命题,但实际上却不然。作者恰巧是从自己的立意出发,但又丝毫不见拖泥带水,也没有游离脱节,更看不到经意刻求的成分。而且这番对“辞达”内涵的发微之见,在最后“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矣”处,又悄然回归,如细细品味,就会感到其与前面所言的“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之说暗暗相合。这一段所表现出的自然,则主要在于作者对于客观规律的准确把握以及对事物之间的各种关系的清晰认识。这体现了深入内部的自然,表面上的随意挥洒,实际上却是把各各不一的事物,归于一个基本命题,使之体现了统一的主旨。
紧接着的下半部分是苏轼对具体作家的评说。以扬雄为例,指出“扬雄好为艰深之辞,以文浅易之说,若正言之,则人人知之矣。”这是以实例来说明“辞达”。扬雄的失误主要在于没有很好地掌握“辞达”这一要领,并不在于运用什么形式,所以诸如其所作的《太玄》、《法言》等,虽从形式上加以变化,但由于没有与内容相适应,因而,也不免为“雕虫篆刻”之类。作为反证,苏轼还罗列了屈原、贾谊、司马相如等作家,论其优劣,以明“辞达”的深刻内涵。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苏轼所竭力推崇的自然是一种把对客观事物本质的充分把握与求得准确精当地表达相结合的“自然”。这一段话较多铺张,但却体现了作者的“行于所当行”的思想,虽然仅仅评论具体作家,但在意义上却是一种与前面相衔接的必然。作者讲“因论文偶及之耳”,实则是举其典型加以说明。最后引用欧阳修的话:“文章如精金美玉,市有定价,非人所能以口舌定贵贱也”,终于与前面相呼应,并且含意双重,耐人寻味。
文章第三部分从“所须惠力法雨堂两字”直到结束,又回涉谢民师信中所及之事,以此作结,并报告自己的行程。这一部分笔墨简洁,从整个书信的角度讲,也是通篇结构的一个自然不可或缺的部分。至于其间记叙事件的明晰而富有层次,则不失大家手笔。
纵观全文,信的前、后两段文字,是谈与谢民师的友情,和对有关问题的答复。中间一段,是信的主要部分,用简洁生动的语言,通过评论谢民师的文章,表述了自己对文章的见解。他指出写文章要“文理自然”,要如“行云流水。与此相联系,又主张辞以达意为主,但又不能忽视文采。在苏轼看来,“辞达”与有文采是完全统一的。要做到“辞达”,首先必须深切体物,对事物作深入的观察和全面的认识,使之“了然于心”,然后要善于达意,用简洁而准确的语言文字将它表达出来,使之“了然于口与手”,也就必然具有文采,所以他说:“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矣。”另一方面,他反对雕琢,反对故作艰深,对扬雄提出了批评。苏轼的这些见解是很有价值的,这也是他一生创作经验的总结。这篇文艺书简,要言不烦,善用比喻和具体事实并引用孔子的话来阐明自己观点。全文笔势流动,挥洒自如,很能体现苏轼文章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