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共七十二句,可分六章。第一章写祭祀的前奏。人们清除掉田地里的蒺藜荆棘,种下了黍稷,如今获得了丰收。丰盛的粮食堆满了仓囤,酿成了酒,做成了饭,就可用来献神祭祖、祈求宏福了。第二章进入对祭祀活动的描写。人们步履整肃,仪态端庄,先将牛羊涮洗干净,宰剥烹饪,然后盛在鼎俎中奉献给神灵。祖宗都来享用祭品,并降福给后人。第三章进一步展示祭祀的场景。掌厨的恭谨敏捷,或烧或烤,主妇们勤勉侍奉,主宾间敬酒酬酢。整个仪式井然有序,笑语融融,恰到好处。二、三两章着力形容祭典之盛,降福之多。第四章写司仪的“工祝”代表神祇致词:祭品丰美芬芳,神灵爱尝;祭祀按期举行,合乎法度,庄严隆重,因而要赐给你们亿万福禄。第五章写仪式完成,钟鼓齐奏,主祭人回归原位,司仪宣告神已有醉意,代神受祭的“皇尸”也起身引退。钟鼓声中送走了皇尸和神灵,撤去祭品,同姓之亲遂相聚宴饮,共叙天伦之乐。末章写私宴之欢,作为祭祀的尾声。在乐队伴奏下,大家享受祭后的美味佳肴,酒足饭饱之后,老少大小一起叩头祝福。
读这首诗,可以想见华夏先民在祭祀祖先时的那种热烈庄严的气氛,祭后家族欢聚宴饮的融洽欢欣的场面。诗人运用细腻详实的笔触将这一幅幅画面描绘出来,使人有身历其境之感。全诗结构严谨,风格典雅,由序曲到乐章的展开,到尾声,宛如一首庄严的交响乐。
这篇150字的短文,没有议论,没有说教,甚至没有一句客观的描述和抒情的词语,有的只是一段对话,一段独白,完全通过人物自己的语言来塑造人物形象。然而,它却写得委婉曲折,血泪交织,十分动情。
晋献公宠爱骊姬,骊姬为使自己亲生儿子奚齐能继承君位就诬陷太子,说太子要谋杀其父献公,献公轻信骊姬,逼迫太子申生自尽。申生在被谗蒙冤的情况下,既不申辩以伤君父之心,也不出逃以扬君父之过,终于含冤自杀。文章头一句“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开始就造成一种恐怖、紧张而充满悬念的气氛。骊姬因阴谋得逞而偷着乐的得意神情,老而昏聩的献公要杀亲子的愤怒与沉痛,尽在不言中。而申生众多的兄弟们,满朝的文武大臣们,亲者,仇者又会有什么反应?申生自己有什么反应?都令读者产生悬念。然而被杀者申生却坦然自若,从容面对死亡。作者把残酷的环境与申生坦然的心境加以强烈地对比,并在对比的反差中,揭示人物的忠孝之心,塑造人物的形象。先是重耳与申生的对话。申生对重耳的“盍言”、“盍行”的回答,一不辩白,是怕伤老父的心;二不出走,是怕扬父之过。一般情况下的忠孝,不会引人注目;儿子蒙受亲生父亲的冤屈,能无怨无恨,从容就死,就不能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如果说申生与重耳的对话,表现了申生尽忠尽孝于生前;那么,申生派人代表他与老师狐突的诀别辞,乃是尽忠孝于身后。“伯氏”二句,表明申生在临死前,念念不忘的还是君国,想的还是在自己死后贤士大夫如何帮助君上治国安邦。“吾君老矣,子少,国家多难。”这十个字,既表现了他临死前的清醒认识,也显示了他对国家命运的忧患以及对老父、幼弟的深切关爱。饱含感情,一字一泪。这种愚忠愚孝,今天看来,过于迂腐,未免可笑,但此文之所以催人泪下,似乎也正在于一个“愚”字。
“登高怅望八公山,琪树丹崖未可攀”中,首句交待出地点和事件,地点为八公山。 “ 琪树丹崖未可攀”作者登高帐望,想起刘安的白日飞升,但仙境渺茫,想而不可及,心中无限渺茫。
“莫想阴符遇黄石,好将鸿宝驻朱颜”,作者借用黄石公赠张良的《太公兵法》的典故和淮南王珍藏记载神仙方术的《枕中鸿宝苑秘书》的故事,表示自己既不像张良那样建立功勋,也不像传说中的刘安一样日月飞升,长生不老。
“浮生所欠只一死,尘世无由拾九还。”直接抒发自己的内心世界,诉出自己心中的苦楚,“浮生所欠止一死”说明了自己在明朝灭亡之后,苟且偷生,而今天蒙受身仕两朝的耻辱,这种苦不堪言的言语,可见他痛不欲生,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不能自拔。
“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作者悲痛、哭骂之中夹杂着深沉的忏悔,不由得引起人们心灵上的震动。
此诗感情真挚沉重,作者自己毫不保留的把自己内心的哀怨、无可奈何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他把自己的身世、遭遇和国家紧密的相联在一起,无疑使他背上沉重的精神包袱,直到生命临终一刻,他对欠“债”一事仍然念念不忘,耿耿于怀。要求死后殓以僧装,墓前立一圆石,只写“诗人吴梅村之墓”。他不屑在墓碑上写明官衔,只愿以诗人自称,在这背后,隐藏着难言之隐。
秋瑾的小诗“对酒”作于1905年,即光绪三十一年。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入侵,国事板荡,中华民族濒临灭绝的危险,而满清王朝腐败不堪,鉴湖女侠愤然而起,她本出身书香门第,却不愿做娇花弱柳,为探索救国救民的途径于1904年变卖掉自己的全部首饰衣物东去日本留学。她说:“人生处世,当匡济艰危,以吐报负,宁能米盐琐屑终其身乎?”在日本她以高价购得一柄宝刀,并学习剑击和射击技术。秋女侠是近代史上一位奇女子,击剑,舞刀,豪饮,赋诗,俱能来得,尽显巾帼豪气。1905年从日本回国,走访好友吴芝瑛,以所购宝刀相示,纵情豪饮,酒酣耳热,拔刀起舞。
第一句以不吝惜千两黄金去购买锋利的宝刀起兴,“千金”本是珍贵的钱财器物,而诗人却毫不可惜地用来换取别人看来价值根本不足相当的东西。表现了诗人意欲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甚至不惜流血牺牲,表现出诗人的性格的豪爽。
第二句与首句呼应,诗人愿意用名贵的貂裘去换酒喝,这些贵重的东西都毫不犹豫地舍弃,诗人以一女子而作如此语,显示出诗人仗义疏财,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豪爽性格。
第吴芝瑛久知秋瑾有光复志,虑其事泄贾祸,屡示珍重。面对好友的提醒,这就有了本诗的第三,第四句,秋女侠的回答。借用周朝的忠臣苌弘鲜血化碧的典故阐明: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满腔的热血也不能白白的流淌,应当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只有这样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同时抒发诗人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豪迈情感。
全诗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借对酒所感抒发革命豪情,表达了诗人决心为革命奉献一切的豪情壮志,充分表现了诗人的英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