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在封建社会中,有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小家女子一旦嫁给豪门阔少,便由贫贱之身一跃而为身价百倍的贵妇人,恃宠享乐。娇贵异常;而不遇之女,即使美颜如玉,亦不免终生沦于贫贱境地。此诗所写,盖为此而发,而其所蕴含的意义却超越了诗中所写事实本身,从而使这首诗的诗意具有了很大约外延性。或谓伤君子不遇,或谓讥刺依附权贵的封建官僚,或谓慨叹人生贵贱的偶然性,都能讲得通。
全诗可分为两部分。前十八句为第一部分,构成了这首诗的主体,塑造了因遇而骤得富贵的“洛阳女儿”这一艺术形象。开头两句对“洛阳女儿”略作介绍。以冷语发端,自含鄙夷之意。下面两句说她的丈夫骑着宝玉络头、毛色青白相间的高头大马,她的侍女为她献上满盈金盘的鲤鱼片。一为侧笔映衬,二为正面描写,一虚一买,“洛阳女儿”的身价和地位显示出来了。一个普通的小家女子,朝夕之间竟身价百倍,原因就是嫁给了一位颇有身份的“良人”。遇者则贵、不遇者则贩的人生感慨,暗暗含在其中。“画阁”以下四句,写“洛阳女儿”住在红桃绿柳竟相掩映的画阁朱楼,出门坐的是用罗帷遮护的七香车,回来的时候,用宝扇遮面,被接入九华帐里。至此,“洛阳女儿”的饮食起居已见一斑。“狂夫富贵在青春”到“不惜珊瑚持与人”,连续驱使典故,插入对其丈夫的描写;结构上照应上文“良人”一句,将诗意补足。其夫正当青春年华,身享荣华富贵,意气骄奢,甚于晋代巨富石崇;丈夫亲自教她跳舞,其怜爱之情,一如刘宋汝南王之干爱妾碧玉。“不惜珊瑚持与人”,用石崇与王恺斗富一事,将“良人”骄奢豪富之态现于纸上。这里所描写的是“狂夫”之相,但细玩诗意,却是借“狂夫”之相,以形“洛阳女儿”的娇贵之态,貌似游离实则还是为写“洛阳女儿”而驱使笔墨的。随后,顺接上面的“自怜碧玉亲教舞”句意,迤逦而下,正面描写“洛阳女儿”在九微灯约光晕里,在雕花的连环形窗下,通宵达旦,歌舞不休。这里特别点染了灯花燃尽而扑窗乱飞的一个细节,暗示“洛阳女儿”通宵沉醉于狂歌狂舞中,直到天亮,九微灯才熄灭,这里以九微灯入诗,无异是把“洛阳女儿”与王母同化为一体了,从而为“洛阳女儿”披上了一层高贵的外衣。其富贵之相,借典故婉然传出。“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熏香坐”,写“洛阳女儿”戏乐已毕,无暇练习曲子;打扮好了,依炉熏香而坐。“坐”字,仿佛见其慵懒之态和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下面又拓开一层,写“洛阳女儿”出入贵戚之家,奔走权门之内,虽语不涉讽,但讽意存焉。
诗的最后两句为第二部分。诗人把笔锋猛地一转,描绘出一幅貌似孤立实则与上文融浃为一的越女浣纱的画面。美颇如玉的越国女子西施,在她未遇之时,身处贫贱地位,只好在江边漂洗罗纱。“谁怜”二字,一贯到底,造成快速的节奏和奔流的诗意,表达了诗人对不遇者的深切同情。其中也不乏感愤不平之气。
全诗描写了两种人物形象,一贵一贱,一奢靡,一穷困,各成独立的画面,却又相反相成地统一于全诗中。写法上,前一部分以繁笔铺张扬厉,穷形尽相;后一部分以简笔淡然点染,意到即止。一繁一简,繁简各宜。诗中有讽刺,有同情,有慨叹,而这又深深地隐蔽在文字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