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以夜色深沉开头,绘凄清之景,寓悲伤别情。“迢迢”本指渺远,这里用来形容玉漏,意指夜已很深,时间已久,初看时仿佛是觉得时间太慢,以至有迢递之感,实际上是指二人彻夜未眠,疲困极于夜色将尽之时,仿佛时间凝固,所以有漫长之感,对伤别之人而言·,相聚一刻,即为良宵,断不至有嫌时间过慢之事。 “尽”宇紧承“迢迢”之下,见其于夜尽将别之际的失望与痛苦。“银潢”一句,银河横斜,乃天色欲晓时景,以漠远空旷之景,见孤寂无绪之情。这两句写景,实寓深致情怀,虽含而不露,但伤别之意,已在其中,为全词定下了一个感情基凋。
三四句,由室外而室内,由景而人。夜色渐尽,天空渐明,“梦回”二字,并非指沉沉睡梦而言,而是指伤情过度,神志未清,如梦似幻的感觉。这并非欣赏者的妄自猜度,“宿酒未全醒”是对这种状态的很好说明。黎明时分,犹自宿酒未全醒,可见昨夜饮酒过甚。为何如此,虽不言自明:离情别绪,自昨夜即已萦心绕怀,只能借酒浇愁,以至于一夜被酒,处于麻木之中。“已被”句,写不得不起来别离。人虽有情,邻鸡无意,黎明时分的啼鸣,催促着起身出发。虽身被鸡鸣之声催起,却仍然流连不舍,犹豫徘徊,不忍遽然别去。借邻鸡无情,衬己之情深。 “怕天明”三字缀于“催起”之后,将词情翻进一层,状别离之际难舍难分之貌。情真意切,十分感人。
过片二句,转换角度,写女子于临别之时情不能己,泪水莹莹。唐元稹《会真记》中描述莺莺与张生幽会,于天明前离去云:“及明,(张生)睹妆在臂,香在衣,泪光荧荧然犹莹于茵席而已。”秦观此处所绘情状,也跟《会真记》相差无几。别情依依,男子尚能借酒浇愁,沉醉忘忧,对于一多情女子而言,其情可怜更无法排遣。沉沉夜色虽然掩去了她的清泪,但天亮后那留在男子臂上襟问的盈盈泪珠、点点粉痕,却是她深情无限的见证。这两句写女子深情,不从正面描述,而借缠绵恩情之后的妆痕泪点,作侧面渲染,紧扣离人来写,既再现了女子的情深,又借此衬出离人的意重,表情婉曲,言简义丰。
最后二句,写别去后的失意伤怀。天未大亮,已然临别,水边灯火的意象,以一点光亮,置于漫漫夜色之中,更见黑暗的巨大无边,在如此凄清的环境之中,别离所爱所恋而踏上无尽征途,其茫然若失,离愁别绪,可想而知。 “渐人行”,即渐渐有了行人的意思,结尾一句,乃夜色将褪尽之时,天空中之景,一钩残月,周围映带二三残星,这是一幅精致的画面,本为残月,更兼天色渐明,显然月亮已经失去了光辉,而二三晓空中的残星,更是忽明忽暗,在有无之间,虽然意象明晰,但所造成的气氛,却极为清冷,有凄切之感,正是行人别离之时的心理写照。此句不仅写景极妙,而且历代词沦家还往往认为那“一钩残月带三星”,正是描绘“心”字的形状,并因而与秦观所眷之营妓陶心儿的名字相联系,有双关之巧,写景之美,可谓领悟神髓,恰到好处。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
这是一首广泛传颂的名作,诗情画意,十分动人。
此诗首句刻画了人物形象,第二句概括自己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自问,最后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全诗别出心裁,构思新颖,含蓄地表达作者报国无门、衷情难诉的情怀。
作者先写“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陆游晚年说过:“三十年间行万里,不论南北怯登楼”(《秋晚思梁益旧游》)。梁即南郑,益即成都。实际上以前的奔走,也在“万里”“远游”之内。这样长期奔走,自然衣上沾满尘土;而“国仇未报”,壮志难酬,“兴来买尽市桥酒……如钜野受黄河顿”(《长歌行》),故“衣上征尘”之外,又杂有“酒痕”。“征尘杂酒痕”是壮志未酬,处处伤心(“无处不销魂”)的结果,也是“志士凄凉闲处老”的写照。“远游无处不销魂”的“无处不”(即“处处”),既包括过去所历各地,也包括写这首诗时所过的剑门,甚至更侧重于剑门。这就是说:他“远游”而“过剑门”时,“衣上征尘杂酒痕”,心中又一次黯然“销魂”。
引起“销魂”的,还是由于秋冬之际,“细雨”蒙蒙,不是“铁马渡河”(《雪中忽起从戎之兴戏作》),而是骑驴回蜀。就“亘古男儿一放翁”(梁启超《读陆放翁集》)来说,他不能不感到伤心。当然,骑驴本是诗人的雅兴。李贺骑驴带小童出外寻诗,就是一个佳话。李白、杜甫、贾岛、郑棨都有“骑驴”的诗句或故事,而李白是蜀人,杜甫、高适、岑参、韦庄都曾入蜀,晚唐诗僧贯休从杭州骑驴入蜀,写下了“千水千山得得来”的名句,更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骑驴与入蜀,自然容易想到“诗人”。于是,作者自问:“我难道只该(合)是一个诗人吗?为什么在微雨中骑着驴子走入剑门关,而不是过那‘铁马秋风大散关’的战地生活呢?”不图个人的安逸,不恋都市的繁华,他只是“百无聊赖以诗鸣”(梁启超语),自不甘心以诗人终老,这才是陆游之所以为陆游。这首诗只能这样进行解释;也只有这样解释,才合于陆游的思想实际,才能讲清这首诗的深刻内涵。
这就是说,作者因“无处不销魂”而黯然神伤,是和他一贯的追求和当时的处境有关。他生于金兵入侵的南宋初年,自幼志在恢复中原,写诗只是他抒写怀抱的一种方式。然而报国无门,年近半百才得以奔赴陕西前线,过上一段“铁马秋风”的军旅生活,旋即又要去后方充任闲职,重做纸上谈兵的诗人了。这使作者很难甘心。所以,“此身合是诗人未”,并非这位爱国志士的欣然自得,而是他无可奈何的自嘲、自叹。如果不是故作诙谐,他也不会把骑驴饮酒认真看作诗人的标志。作者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衷情难诉,壮志难酬,因此在抑郁中自嘲,在沉痛中调侃自己。
一般地说,这首诗的诗句顺序应该是:“细雨”一句为第一句,接以“衣上”句,但这样一来,便平弱而无味了。诗人把“衣上”句写在开头,突出了人物形象,接以第二句,把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概括于七字之中,而且毫不费力地写了出来。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既自问,也引起读者思索,再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正如前人所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但真正的“功夫”仍在“诗外”(《示子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