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首诗里,诗人以戎装参加阅兵,符合他的志趣,故情主喜悦。但当时朝政腐败,军事废弛,阅兵场面无法过分铺张,喜悦之情只能以闲淡、冷静的笔触来描写。然而,阅兵事件触动了诗人的理想与愿望,所以闲淡中又着一联富有激情的雄壮笔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最终在喜悦中又不免带出感慨。
第一联写大阅的时令和环境。“千步球场”,写阅兵校场的阔大,这里在练兵讲武之余,也作踢球用,故以球场称之。诗不明点“秋”字,“爽气”二字写出秋季特征,即是点秋。“新”字既接“爽气”,写其新鲜;从第六句看,又兼写雨后,因为雨后的秋气尤其新鲜。第一句从近处写,第二句转写远处。“碧嶙峋”写出山势峻峭,山色青碧。这一联用笔轻淡,却已把大阅的时令、环境写得鲜妍可爱,烘托出诗人参加大阅的愉快心情,远近俱到,景中有情。
中间两联写大阅的情况。颔联承第二句向远处开拓。“令传雪岭蓬婆外”,似是写实,因为这一带地区当时名义上属四川制置使统辖,而又带有理想和愿望,因为实际上地为吐蕃所占据。长安是汉、唐故都,当时被金人占据。陆游于乾道八年(1172年)到南郑任四川宣抚使王炎的幕僚之后,时时向往于收复关中失地;同时他又认为收复长安与关中,是恢复中原的根本条件,愿望更为迫切。他诗中常提到这种愿望,如《山南行》:“会看金鼓从天下,却用关中作本根。”《送范舍人还朝》:“公归上前勉画策,先取关中次河北。”诗中的“声震秦川渭水滨”,是用夸张手法抒写理想与愿望,因为成都阅兵的号令之声,根本无法传到这些地区。这一联用理想与激情,渲染阅兵声势的盛大,笔调雄壮,气势一扬。颈联则转入写实,写风吹而旗影闪动,用“倚”字、“弄”字,见风势不大。“马蹄”能“不沾尘”,一是明指“经雨”之故,即雨后尘埃不扬;一是暗指士兵训练有素,驰马轻捷。这一联从动态中反映校场中的宁静、整齐、严肃的气氛,是对大阅的赞美,笔调精细、疏淡。
结联抒情。“属囊缚裤”,写自己身着军装;“毋多恨”,写乐意为此。乐意的原因是诗人久抱从戎壮志,恨“儒冠”的“误此身”,这一句乃化用杜甫《奉赠韦左丞丈》“儒冠多误身”句。这一联在喜悦中带有感慨余音。
词的上片先写春日花开的景色,感慨物是人非,往事成空此。开头两句着力渲染花草的繁密茂盛,其中暗含着相比之下人不如花的意思,但抒情主人公并没有沉浸在愁闷、虚无的情绪中,而且很顺畅地过渡到了第三句“花开花落昔年同”。“花开花落昔年同”言外之意是:人却不同了,感情变了,爱情毁了,人也老了。接下触景伤怀。当年曾在花前携手同游,今日花开依旧,而往事不复。这也像他在《归田乐》中所写的:“对花又记得,旧曾游处”。前三句写春景,虽未点染如何美丽,也未写如何萧瑟,只淡淡叙写。笔锋一转,“惟恨”二字,使人顿觉前面所写春影也都染上愁容。
换头写相逢之难,有词人要另寻知音之意,一个“拚”字,却表明了他对爱情的决心,使这首诗的格调胜出其他怀人词一筹。
下片感叹重逢之难,但已作好长期忍受离别之苦的准备,即使等待到两鬓成霜,也在所不惜,表现出感情的深沉,也表现出较高的精神境界。“山远水重重”,写道路阻隔,人各一方。“一笑难逢”,是说难得再见佳人一笑。古人有美人一笑千金之说。南朝梁王僧孺《宠姬》诗写道:“再顾连城易,一笑千金买”。这首词中“一笑难逢”有两层意思:一说当年曾见佳人一笑,已经十分难得,如今山水相隔,不能期望再逢佳人一笑了;二说有了当年“一笑”,即使长在别离中也心甘情愿了。从当年“携手”,到如今已是鬓发如霜,彼此没有机会相逢;而从今以后,依旧是山水相隔,不知还要度过多少花开花落的春天,那么,对“往事”的追忆也会年年依旧吧?
词家将旷远深重的怨情融入词中,感情真挚,幽怨弥深。通篇似直而纡,似达而郁,堪称词中胜境。借花开花落言恋情变故, “霜鬓”更知“一笑难逢”。词意含蓄,哀婉凄切,余味无穷。
末二句以“鬓已成霜”这一最有代表性的变化,表现离别之人的思念之深,自然而深婉。同时这首词也抒发了对景伤春伤别的淡淡愁绪,并无更多深意。
此诗通篇为咏物体,前四句写大雁惊飞,影过皇城,鸣声回荡在长安城上空。言外之意是:不知是否能引起皇宫中统治者的关注?后四句安慰大雁:胡骑尚在,你们到春天时也不要急于北飞,潇湘之地也可以觅食。此诗通篇无一语批评执政者,但在秋天就设想明年春天胡骑还在,则朝廷无力安边之意自明。这是非常含蓄的怨刺方法。
首联想象鸿雁遭射四散的情景。金河,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南,这里泛指北方边地。“虏弦开”,是双关挽弓射猎和发动军事骚扰活动。这两句生动地展现出一幅边塞惊雁的活动图景:仲秋塞外,广漠无边,正在云霄展翅翱翔的雁群忽然遭到胡骑的袭射,立时惊飞四散,发出凄厉的哀鸣。“惊飞四散哀”五个字,从情态、动作到声音,写出一时间连续发生的情景,层次分明而又贯串一气,是非常真切凝炼的动态描写。
颔联续写“惊飞四散”的征雁飞经都城长安上空的情景。汉代建章宫有金铜仙人舒掌托承露盘,“仙掌”指此。清凉的月色映照着宫中孤耸的仙掌,这景象已在静谧中显出几分冷寂;在这静寂的画面上又飘过孤雁缥缈的身影,就更显出境界之清寥和雁影之孤孑。失宠者幽居的长门宫,灯光黯淡,本就充满悲愁凄冷的气氛,在这种氛围中传来几声失群孤雁的哀鸣,就更显出境界的孤寂与雁鸣的悲凉。“孤影过”、“数声来”,一绘影,一写声,都与上联“惊飞四散”相应,写的是失群离散、形单影只之雁。两句在情景的描写、气氛的烘染方面,极细腻而传神。透过这幅清冷孤寂的孤雁南征图,可以隐约感受到那个衰颓时代悲凉的气氛。诗人特意使惊飞四散的征雁出现在长安宫阙的上空,似乎还隐寓着微婉的讽慨。它让人感到,居住在深宫中的皇帝,不但无力、而且也无意拯救流离失所的边地人民。月明灯暗,影孤啼哀,整个境界,正透出一种无言的冷漠。
颈联又由征雁南飞遥想到它们的北归,诗人说:如今胡人的骑兵射手还纷纷布满金河一带地区,明春气候转暖时节,你们又怎能随着和煦的春风一一返回自己的故乡呢?大雁秋来春返,故有“逐春风”而回的设想,但这里的“春风”似乎还兼有某种比兴象征意义。据《资治通鉴》载,回鹘侵扰边地时,唐朝廷“诏发陈、许、徐、汝、襄阳等兵屯太原及振武、天德,俟来春驱逐回鹘”。问题是:朝廷上的“春风”究竟能不能将流离异地的征雁吹送回北方呢?大雁还在南征的途中,诗人却已想到它们的北返;正在哀怜它们的惊飞离散,却已想到它们异日的无家可归。这是对流离失所的边地人民无微不至的关切。“须知”、“岂逐”,更像是面对边地流民深情嘱咐的口吻。两句一意贯串,语调轻柔,情致深婉。这种深切的同情,正与上联透露的无言的冷漠形成鲜明的对照。
流离失所、欲归不得的征雁,它们的归宿是:“莫厌潇湘少人处,水多菰米岸莓苔。”潇湘指今湖南中部、南部一带。相传雁飞不过衡阳,所以这里想象它们在潇湘一带停歇下来。菰米,是一种生长在浅水中的多年生草本植物的果实(嫩茎叫茭白)。莓苔,是一种蔷薇科植物,子红色。这两种东西都是雁的食物。诗人深情地劝慰南飞的征雁:不要厌弃潇湘一带空旷人稀,那里水中泽畔长满了菰米莓苔,尽堪作为食料,不妨暂时安居下来吧。诗人在无可奈何中发出的劝慰与嘱咐,更深一层地表现了对流亡者的深情体贴。由南征而想到北返,这是一层曲折;由北返无家可归想到不如在南方寻找归宿,这又是一层曲折。通过层层曲折转跌,诗人对边地人民的深情系念也就表达得愈加充分和深入。“莫厌”二字,担心南来的征雁也许不习惯潇湘的空旷孤寂,显得蕴藉深厚,体贴备至。
这是一首托物寓慨的诗。通篇采用比兴象征手法,表面上似乎句句写雁,实际上,它句句写时事,句句写人。风格婉曲细腻,清丽含蓄。而这种深婉细腻又与轻快流走的格调和谐地统一在一起,在以豪宕俊爽为主要特色的杜牧诗中,是别开生面之作。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