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描写了壮丽的北国风光和诗人的感触。首联写身在北首之燕地,春天与国中无异。后三联构思新奇,抒发了山川依旧、景物皆非的感慨及作者对失陷于辽的祖国河山的无限依恋之情。全诗写景细腻,感情真挚,字字句句洋溢着对国家由衷的热爱。
首联写“一马春风”之快,恍惚间好似重新回到了家乡,可明明身在北首之燕地,心中的熟悉感和温暖感却不同以往,画活了志趣心境,落入敌手的山川,春天正与国中无异,而以反侧方式说来,效果更强。
颔联写春风习习,江面水波荡漾,阳光下江水波光粼粼。远眺水天相接处,阳光随着波涛的涌动仿佛在漂浮、游弋、升腾。“浮”写出了春风、江水、阳光的融合,赋予静态的景象以动态的美感。阳“浮”与尘“旧”,正是南方人看北方景的不同之处,今日亦然,两字运用,贴切之至,自是临川炼字长处。
颈联是传诵的名句:柳色嫩黄,写成是阳光晕染而成,田间新绿,幻想成是雨水将其催成;生动警奇,但却不无道理。以方块文字和音律,裁成一幅田园画图,清新明丽。
尾联故意纠正一个回家的错觉(作者家乡辛夷花多,而眼前还没有发出),同首联笔法,再次将心中的情绪,抒发得饶有新意。诗人以不见迎春花作结,含蓄地表达了国家山河被敌军占领的愤恨之情。诗人乘着春风,跃马扬鞭踏上辽国的土地,却似乎感觉是来到了“旧山河”,没有一丝脚踏异国土地的感觉。含蓄的语言,蕴藏着诗人收复国土的理想。
本首诗经过作者精心锤炼,立意新颖,对仗工稳,用字精确。构思新奇,感情深沉。
这首曲题名春怀,写的不是我们习见的怀春、伤春的情杯,而是劝人抓住大好春光,及时行乐。元朝中后期,朝纲混乱,吏治腐败,统治阶级内部加紧争权夺利,在朝的知识分子辞官归隐,远祸全身;在朝的知识分子,更找不到出路,只好借酒浇愁。
全曲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又分为两层,共计三层。
第一层为前三句,写出了暮春的景色,“惜花长恨花开早,何况落江无数”,真的“匆匆春又归去”(辛弃疾《摸鱼儿》),春来春去,只在转眼之间,如今已是“林花谢了春红”(李煜《乌夜啼》),树上一片浓密的绿荫,枝上只有杜鹃在悲鸣,似乎在为落花为春天唱挽歌。
四、五两句为第二层,由时间上的“转眼春休”想到人生中青春的消逝,也只在转眼之间。青春的消逝是牵引不住的,只是在转眼之间,就“自了少年头”。
由青春早逝,引出了第三层,就是要及时行乐,个人就是天天歌舞欢乐,一生中萧洒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在豪华的筵席上,有香气四溢的葡萄美酒,有绝色佳丽殷勤斟酒,还有歌声婉啭,舞姿翩翩;这就一定要金瓯频举,一醉方休。
这首里有些稍极成分,但这是产生在那个黑暗的时代里的,而且问题的另一方面,不求进取,及时行乐,虽然是消极的,但却是以及时行乐来掩饰其怨恨愤懑,这里透露出了作者不与统治者同流合污的抗争精神。
整首曲子借用典故而不着痕迹,明说是要人们好好享受有限的时光,实际也含有自己志不得展的悲愤。曲子中对景物的描写赋予人为的感情,将杜鹃也赋予了“愁”,形象而生动。
这首词构思了一位黄昏日暮伫立渡津跷首企盼意中人归来的闺中痴情少妇形象。
词首二句“平沙芳草渡头村。绿遍去年痕”。交待了这位女主人公所处的地点和时令。她住在一个靠近沙滩渡口的小村子上,时间已是芳草萋萋的盛春。“去年”二字,表明时序的更替,那村边渡口,芳草再绿,暗示意中人分手离去已是去年之事。此二句写主人公移步来到村外所见渡头春景“依然去年时”。入笔即已情在景中,宛曲流露闺中人的思怨之情。三四句“游丝上下,流莺来往”仍是景语。游丝,指蜘蛛类昆虫结的网。这里是说蜘蛛儿正在林间上下结网,黄莺儿往来穿梭于树梢之间。这一切皆昭示着春天到来,万物复苏,昆虫、小鸟皆自由自在地活动于大自然中,到处一派勃勃生机。然而,独有这位思妇触景伤情,感到“无限痕魂”。这魂离魄散的无限惘怅,正来自对意中人一别经年的刻骨相思。以乐景写哀,倍增哀怨,看来洪氏亦深明此道。过片“绮窗深静人归晚”直写思妇企盼归人的情感。绮窗,表明所居之华,侧面交待思妇显贵的身份。“深静”二字渲染了闺中独处的孤寂氛围。“人归晚”表明对意中人的思念。接着“金鸭水沉温”再次交待这位思妇显非普通人家。鸭形香炉中水沉香带着温和的香气冉冉上升。这句回应上句“深静”二句所设置的空寂和无聊的氛围。煞尾三句“海棠影下,子规声里,立尽黄昏”为闺中思妇安排了特定的环境:一是婆娑摇曳的海棠树影之下;二是哀啭啼血的杜鹃声里;三是晚霞落照的黄昏暮色。“立尽”二字表明思妇渡头盼归人伫立之久,从早至晚,直至黄昏逝去,夜幕降临。可见思妇期盼归人心情之切。全词至此,一个独立黄昏渡头翘首企盼的闺中少妇形象已十分丰满地再现出来。
这是一首描写贵族欣赏音乐会发念古幽情的小诗。诗人是在淮水之旁或三洲之上欣赏了这场美妙的音乐会。他听到了演奏编钟,锵锵作响;淮河之水,奔腾浩荡。但诗人在此时忧心且伤感起来,原来他怀念那些古代的好人君子,而对当今世风日下颇为不满。
连续三章都是反复表达此种情绪,诗人的道德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非常强。一场音乐会激起了他的思古之幽情。
最后一章,诗人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音乐会里了:编钟鸣响,琴瑟和谐,笙磬同音,相继演奏雅乐南乐,加之排箫乐舞,有条不紊。令人读之,有如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此诗记录了钟、鼓、琴、瑟、笙、磬、雅、南、籥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场面。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不禁悲从中来,忧思萦怀,于是想到了“淑人君子”。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卒章描写钟鼓齐鸣、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涵义,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因而朱熹在《诗集传》中也只能说:“此诗之义未详”,“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
其实诗人是有感而发的,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时代的忧思。从诗的卒章来看,他所听到的不是一般的音乐,而是“雅”“南”之类的周朝之乐,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听到这种盛世之音,自然会感慨今昔,悲从中来,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