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写得很别致。对于友人的离去,他送过一次之后,离情别绪更加浓烈,于是就趁着友人还没起程,又摆下酒宴安排歌舞,与之“重别”。按照常情,这次相别,一定是两情相依恋恋不舍,“骊歌愁绝不忍听”。但是诗人为了减轻朋友的痛苦,却抢在前面先说:“莫道秋江离别难,舟船明日是长安。”“秋江离别”,在读书人心中,似乎早就有许多伤情的沉淀,其“难忍之情”恐怕是公认的。何况目下,又是他和李评事遇到的现实。然而诗人却不让说这些,用“莫道”一下子把话题引向他处。说你明日就踏上去往长安的路途,哪里有什么难?既然不难,当然也就不要说什么难了。这话是极巧妙的。友人明日登程,可逗留的时间很短。诗人抓庄这一点,把离别之快转换成了走得容易:把不忍分离之“难”的内涵完全抽去了。这样,“秋江离别”便无“难”可言,且以人们乐意接受的姿态出现在面前。
“吴姬缓舞留君醉,随意青枫白露寒。”诗人以诙谐的巧言把李评事的思绪引升之后,便开始热情地劝他开怀畅饮,尽欢至醉了,说出来的都是热情话,没有吐出半个愁字。但是不言愁并不等于不存在愁。诗人所以不言,正表明他内心藏着深深的愁情,也正是因为他有愁情,才偏偏让人“莫道”,怕朋友勾起愁绪。而怕朋友愁自己就强压愁绪这种作法又使人感到了昌龄对朋友的一腔挚情。
昌龄是一位很重友情的诗人。他在芙蓉楼送辛渐,是话别通宵。这次送李评事,是一别再别。同是相别之情,表现方法却不一样。《芙蓉楼送辛渐二首》,先是“寒雨”、“楚云”给蒙上一层愁网,然后在感情逆转中,更显其光明磊落之心;这首“重别李评事”,则是在欢情的推进里显现抑制的别绪。近人刘拜山评论说:“别在明朝,留在今宵,而今宵之缓舞延歌,正为明朝之远别,特见缠绵至深。”这“缠编”之情,说穿了,还是首句中“秋江离别难”的那个“难”字。诗人有意压它,反使它更加明显。看来诗人是很幢得反作用这个理的。
诗以逆振开篇,接下第二句正说“不难”.第三句因“不难”故以吴姬缓舞留醉,第四句既醉则忘情而适意。全诗借第一句逆振取势,语意顺流而下,婉曲的表达出对友人依恋之情。
这首词又名《快哉亭作》,是苏轼豪放词的代表作之一。全词通过描绘快哉亭周围壮阔的山光水色,抒发了作者旷达豪迈的处世精神。
此词描写的对象,主要是“快哉亭”周围的广阔景象。开头四句,先用实笔,描绘亭下江水与碧空相接、远处夕阳与亭台相映的优美图景,展现出一片空阔无际的境界,充满了苍茫阔远的情致。“知君为我新作”两句,交待新亭的创建,点明亭主和自己的密切关系,反客为主、诙谐风趣地把张偓佺所建的快哉亭说成特意为自己而造,又写亭台窗户涂抹上青红两色油漆,色彩犹新。“湿”字形容油漆未干,颇为传神。
“长记平山堂上”五句,是记忆中情景,又是对眼前景象的一种以虚托实的想象式侧面描写。作者用“长记”二字,唤起他曾在扬州平山堂所领略的“江南烟雨”“杳杳没孤鸿”那种若隐若现、若有若无、高远空蒙的江南山色的美好回忆。他又以此比拟他在“快哉亭”上所目睹的景致,将“快哉亭”与“平山堂”融为一体,构成一种优美独特的意境。这种以忆景写景的笔法,不但平添了曲折蕴藉的情致,而且加强了词境的空灵飞动。以上五句新颖别致,引人入胜,通过作者昔日的淋漓兴致,传达出当日快哉亭前览胜的欣喜之情。
上片是用虚实结合的笔法,描写快哉亭下及其远处的胜景。下片换头以下五句,又用高超的艺术手法展现亭前广阔江面倏忽变化、涛澜汹涌、风云开阖、动心骇目的壮观场面。词人并由此生发开来,抒发其江湖豪兴和人生追求。“一千顷,都镜净,倒碧峰”三句,写眼前广阔明净的江面,清澈见底,碧绿的山峰,倒映江水中,形成了一幅优美动人的平静的山水画卷,这是对水色山光的静态描写。“忽然”两句,写一阵巨风,江面倏忽变化,涛澜汹涌,风云开阖,一个渔翁驾着一叶小舟,在狂风巨浪中掀舞。至此,作者的描写奇峰突起,由静境忽变动境,从而自自然然地过渡到全词着意表现的着重点——一位奋力搏击风涛的白发老翁。这位白头翁的形象,其实是东坡自身人格风貌的一种象征。以下几句,作者由风波浪尖上弄舟的老人,自然引出他对战国时楚国兰台令宋玉所作《风赋》的议论。作者看来,宋玉将风分为“大王之雄风”和“庶人之雌风”是十分可笑的,是未解自然之理的生硬说教,白头翁搏击风浪的壮伟风神即是明证。其实,庄子所言天籁本身绝无贵贱之分,关键于人的精神境界的高下。他以“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这一豪气干云的惊世骇俗之语昭告世人: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就能超凡脱俗,刚直不阿,坦然自适,任何境遇中,都能处之泰然,享受使人感到无穷快意的千里雄风。苏轼这种逆境中仍保持浩然之气的坦荡的人生态度,显然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这首词在艺术构思和结构上,具有波澜起伏、跌宕多姿、大开大合、大起大落的特点。下片的描写和议论,豪纵酣畅,气势磅礴,词中出没风涛的白头翁形象,犹如百川汇海,含蓄地点明全篇主旨,有强烈的震撼力。全词熔写景、抒情、议论于一炉,既描写了浩阔雄壮、水天一色的自然风光,又其中灌注了一种坦荡旷达的浩然之气,展现出词人身处逆境却泰然处之、大气凛然的精神风貌,充分体现了苏词雄奇奔放的特色。
这首词写作者晚年以诗、酒花为乐事的闲淡生活,用语浅自而意味悠远,流露出一种闲旷的情调。
“日日深杯酒满,朝朝小圃花开”,起首两句写出词人终日醉饮花前的生活。深杯酒满见得饮兴之酣畅,小圃花开点出居处之雅致。无一字及人,而人的精神风貌已隐然可见。这正是借物写人之法的妙用。“自歌自舞自开怀,且喜无拘无碍”,抒情主人公的正面形象出现了。三个“自”隔字重叠,着力突出自由自在、自得其乐的神态,自然地带出“无拘无碍”一句。
整个上片洋溢着轻松自适的情致,行文亦畅达流转,宛若一曲悦耳的牧歌。两句一转,由物及人,既敞露心怀,又避免给人以浅显平直之感。
至下片文情陡变,两个对句表达了作者对世事人生的认识,所谓人类的历史不过是几场短暂春梦杂沓无序的联缀,无论怎样的奇士贤才都终究不免归于黄泉。这是历尽沧桑,饱经忧患之后的感喟,无疑含有消极的虚无意识。此词写作时代大致正忠良屈死而奸佞当道之时,“黄泉”(“红尘”)句也隐含着深深的悲愤之情。
这时,朱敦儒那种壮怀远抱已被消蚀殆尽了,字里行间仍存苦怀,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心绪。他自以为看破了红尘,不复希冀有所作为,把一切都交付给那变幻莫测的命运去主宰,自己“不须计较与安排”,只要“领取而今现在”,求得片时欢乐也就心满意足了。
末句不啻是对上片所描述的闲逸自得生活之底蕴的概括和揭示。这句在结构上也是有力的收束。上片写景叙事,下片议论感叹,有情景相生、借景达情之妙。
这是一首清新淡雅,韵味天成的小词,语意俱佳。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