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前集》此词归于李白。从词的内容风格看,接近敦煌民间词,可能是民间曲辞而托名李白的。《草堂诗余》前集卷下作宋末陈达叟词,《历代诗余》卷九作南宋陈以庄词,皆误。
词中“衡阳雁”,犹云南飞雁。雁是候鸟,秋来南飞,传说到衡阳为止,不过湖南衡山的回雁峰。“一行书”,用雁足传书故事。汉苏武出使匈奴,被放到北海冰雪中牧羊。汉昭帝派使者去要回苏武,匈奴诡称苏武已死。使者对单于说:汉天子在上林苑射雁,雁足中带着信,说苏武在某大泽中。单于只得把苏武放回。又雁行排成“一”字,即一行书,这里语带双关,责怪丈夫人不如雁,雁有千声万字,他却一个字也不托飞雁捎来。
此词以思妇的口吻述说:秋雁打从作客北地的丈夫那边飞来,因此见雁思人。但是,雁能传书,他为什么不托大雁捎个信来呢?岂不是太薄情了吗?于是不禁转而怨恨起来,甚至气得哭了,发誓来春雁北归时也不给他带信。这种气愤和责怪,不免毫无根据,错怪对方,但却是情极而生,表明思念之深和悬望之切。要是一旦来书,不知该多么高兴和欣慰。词中痴语,怨语,实际上都是情语。从见雁起兴,到最后赌气罚咒,生动地表现了词中人物的心理和情态,使这首词富于民歌风味。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上片追述春光中无缘赏花的缺憾。起笔三句写春天衙斋生活小景,大意是,在今春花开时节,整日深锁斋院,面对袅袅茶烟,只觉一派寂寥。点明“花时”,不单交代了节候,更暗含着词人赏花的兴致,而实际上整天所面对的却是“茶烟”,这使作者感到扫兴。原来,这年春夏间密州地区旱灾蝗灾严重,身为州郡长官的苏轼斋戒吃素,忙于到常山祭神祈雨,所以压根儿顾不上赏花,——这是苏轼在此篇词序及《祭常山祝文五首》之一中所说的。在今天看来,苏轼的作法未免可笑,但历史地看,他忧民所忧,关怀民生疾苦的精神还是值得称道的。在这大好春光中,词人踪迹所至,看到“但有绿苔芳草,柳絮榆钱”,如此而已。言外自然也以良辰美景“不获一赏”而感到遗憾。那么,是否因诸城僻处北国,没有赏花的去处,或者竟无花可赏。以下六句全以“闻道”二字领起,着力写出赏花的好去处,以及“方春牡丹盛开”,花事之盛。不言而喻,这对于浸泡在比较单调乏味的仕宦生活中的词人来说,具有多么巨大的诱惑力。如果说“长”、“古”、“甲”、“名”这些词语传出了词人对春游热点向往的心态的话,那么“国艳带酒,天香染袂”这两句化用唐诗成句,就花王牡丹的色、香进行渲染,更写出对“方春牡丹盛开”的情有独钟。然而词人终究误了佳期,未能如愿以偿,那么他内心的惆怅也就可想而知了。
下片写秋日赏花的感触。换头“清明过了”三句,承上叙事,写暮春花尽的悲哀。“清明过了”,交代时令,表明“花时”已过。“残红无处”,写出“国艳”、“天香”荡然无存的可悲现状。“对此泪洒樽前”,则以重拙之笔直述悲悼之情与沉痛之感。这与前片“闻道”六句叙写的内容有因果联系,或者说前后内在的脉络是相通的,因而使词人在此抒写的情感是真实可信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上片至此全是铺垫,意在突出秋日牡丹的可贵。“秋向晚”三句,便转到写当前秋日牡丹:在这晚秋已近的时节,为什么一枝牡丹忽然开放,默默地朝着我,而香艳如故呢?“秋向晚”,与前文的“花时”、“清明过了”相照应,明点词序中的“九月”这一特定时间。“一枝何事,向我依然”二句,问得无理而有情。本来,作为自然事物的牡丹花开花落,自有其自身的规律或原因,是与人事无关的,所以说词人问得无理。而这一问曲折地表现词人某种微妙的感情:这一枝牡丹仿佛深知词人“方春牡丹盛开”而“不获一赏”的苦衷,因而赶在寒冬到来之前又一度开放,以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词人在心理上的缺憾得以填补后的欣慰,对“千叶一朵”的激赏以至道谢等,都余味曲包了。秋日牡丹虽是词人所写的重点,但词人并未展开描写,仅用“依然”二字映带上文,便收到了以少总多的艺术效果,这是词人用笔精炼与老到之处。最后五句紧承前三句,着重写对秋日牡丹的感触:眼前的盛会姑且抓住这短暂的时光,因为秋风不会宽容牡丹,使之常葆艳丽的姿色。牡丹啊,你不如多加珍重,留住尽可能多的春容,以待明年争新斗艳。词人没有陶醉在对秋日牡丹的欣赏之中,凭着他过人的悟性,很快意识到好景不长,意识到自然界的制约因素。“高会聊追短景,清高不假馀妍”两句,扣住词序中“置酒”会客一事,表现了对当前美景的极度珍惜,以及对“美人迟暮”的担忧,富有自然哲理的意味。结穴三句转为词人对秋日牡丹的劝说,语浅情深,出人意表,表露了词人对名花爱赏的真诚,也寄寓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可谓言有尽而意无穷。从结构上看,“春态”、“明年”与开篇的“花时”、“今岁”遥相呼应,不过后者是写实,前者仅是悬想罢了。
这首词颇有几分像写景词或咏物词,其实都不是。这是一首表现生括实感的写怀之作。词人为百姓疾苦而操劳、奔走,而置一春花事于不顾(虽然“花时”是他所由衷喜爱的),确实从一个侧面表现出词人尽瘁民事的可贵精神。但这首词主要的思想意义并不在于此。词人显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才子佳人一流人物,可是他对牡丹花开花谢那样多情善感,只有一个较合理的解释,这便是词人热爱生活,热爱人生。因为春日盛开的牡丹是人间美好事物的象征,秋日牡丹一枝独放,则可视为不寻常的年头偶尔提供的补偿,所以词人倍加关注,实在是热爱生活、热爱人生的生动体现。苏轼的人生态度具有多重性,主要有三个层面:怀抱理想和热情,热心于济苍生安社稷的事业,即抱有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这是一个层面;追求超越现实功利的审美人生态度,力求无往而不乐,这是又一个层面;更多地从人性出发,执着于现实人生,随处表现出对生活和人生的热爱,这是第三个层面。这第三个层面与苏轼诗人的气质以及坦诚、真率的个性,也都有绝大关系。表现这第三个层面的诗词作品,尽管有士大夫化的成分(如这首词写到的置酒清客的方式——“高会”),但与实际生活的距离比较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