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失意,千百年来就是读书人心中永远的伤痛,无数士人在仕进之旅中尝尽辛酸。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将这种情绪诉诸笔端。常建的《落第长安》和无名氏的《杂诗》就充分刻画了金榜无名的失望和痛苦,无颜归家的无奈与悲伤。
隋唐以后,科举考试成了大多数封建士子的唯一仕进之路。由于进士科的地位重要,中不中进士往往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诗人杜甫由于屡试不第,所以终生潦倒;章孝标落第后,有一首归燕诗:“旧梁危巢泥已落,今年碍向社前飞。连云大厦无栖处,更望谁家门户飞。”反映了落第举子凄凉徬徨的心态。然而常建的这首诗不同,整个情绪是高亢的,表达了诗人发愤雪耻的决心,反映了开元盛世那蓬勃向上的时代气息。
“家园好在尚留秦”的意思是:我的家园依旧还在长安附近的秦地。这突兀其来的起句,分明是在回答别人的疑问,人们都知道,进士科竞争十分激烈,绝大多数应试者要被淘汰,那些天南地北、远离家乡的落第者中,肯定有一大部分举子客居长安,以待明年再试的。杜甫为求功名就是困守长安十年的。但是对于家在秦地的常建来说,滞留长安显得不合情理,可能会有外地的举子向他发出了疑问:你大概迁徙到外地了吧。为什么不回家呢?所以诗人起句就先回答这一个问题,接下来再作解释。
二、三两句写落第后的心理活动。古人说“知耻近乎勇”。“耻”字表现了诗人承认失败、不甘心失败的巨大勇气。第三句的“笑”有歧义,有人解为嘲笑,意谓“托言莺花笑人”。但这样的话,结句就纯属消极躲避了。其实莺花笑是莺啼花开的意思。初唐岑羲有“花笑莺歌迎帝辇,云披日霁俯皇川”的诗句。莺花是春日里可供赏玩的代表景物,与结句“春”呼应。古人说:“一年之计在于春”。诗人是说唯恐碰上故里莺花烂漫的春光,因为它容易触起往日的游兴而蹉跎岁月,进而会造成再试不第的尴尬局面,故尔主动回避。这是由“耻”转生的危机感、恐惧心。
在这两重心理活动的基础上,才有结句的决心:家在思耻而不返,“且在长安度一春”。可想而知,这一春是客居求静、闭门苦读的一春。有道是:有志者事竟成,常建终于进士及第,如愿以偿。失败是成功之母;结合常建生平理解这首诗,似乎可以领悟到一些人生的哲理。
这首《梦微之》是白居易在元稹离世九年后所做的一首悼亡诗。
“夜来携手梦同游,晨起盈巾泪莫收”。梦中乐天与微之重逢,二人携手同游,他们可能意气风发地畅谈天下大事、黎明苍生;可能痛斥那宦海风波、官场污浊;可能耻笑那魑魅小人、假义君子……可是梦总有醒来的时候!泪水打湿了乐天的绢帕,老泪纵横也无心擦拭了。时年,乐天已经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他想起了元稹当年还和过他的一首诗,诗中有这么两句:“我今因病魂颠倒,唯梦闲人不梦君”。确实,生时不能相见,梦见还可以慰藉相思,梦不见是悲痛的!可是,死后故人梦更是痛彻心扉!明知此生不能再见,却又一遍遍回忆着逝去的时光,每每回忆一次都是一遍强于一遍的无奈忧伤!死亡,切断了所有一切可能的念想!
“漳浦老身三度病,咸阳宿草八回秋”。乐天说他自己在漳浦这个地方已经生了几次病了,长安城草生草长不知不觉已有八个年头。时间蹉跎了芳华,元稹死后,乐天的一把老骨头也不得安生,只是淡漠地看着长安城的草生草长。如果人的生命也能够像草生草长一样该多好,就像乐天 17岁时写下的《赋得古原草送别》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乐天与元稹一别已是九年,而且还会有好几个九年,直到乐天也身赴黄泉。乐天的生老病死,已经没有了元稹的参与!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元稹埋在黄泉之下,泥土侵蚀着他的身体,也许早已和泥化作尘土,乐天也只是顶着满头白发暂时居住在人间。乐天是一位“深入浅出”型的沉思者:孤高、正直、磊落、坦荡。这句话正是白诗在字面、形式上看似浅显,而情意、内涵甚深的表现。我想起了祖父,我那逝世不久的祖父。很多时候,在我们的亲人活着时,我们是羞赧于将悄悄写下的那些关于他们的赞美文字与人分享的,尤其是不愿让他们本人看到。而今,祖父魂归大地、深埋黄土,他在人间的最后一席之地只是水泥石碑下一方小小的骨灰盒,家人把祖父与已逝世 13年的祖母合埋了。写着这些文字时,我想起祖父总是在清明前后轻轻擦拭着太祖父、太祖母及祖母的祭框,擦着擦着就出神地望着。可是如今,他深埋地下,谁又来擦拭他崭新的祭框呢?有关祖父的一切,我再也不会知晓了。他早年因公致残的左腿,还会风湿发作吗?黄泉该是个湿冷的地方吧?想到这些,我已经受不住了。有句话是残忍的:“我们将会死去很久”。乐天写下这首诗时,身边不是缺乏朋友,亦不是敌人泛滥。拉法特曾说:“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的人,就是凡夫俗子”。乐天恰好不是个凡夫俗子,他一生的朋友是很多的,比如李商隐就是他的忘年交。也正因为如此,在时隔九年后,乐天的这份思友之情才愈显得弥足珍贵!
“阿卫韩郎相次去,夜台茫昧得知不”。阿卫是元稹的小儿子,韩郎是元稹的女婿。他们都先后死去了,黄泉渺茫昏暗能够知道这些吗?高寿的乐天目睹了后辈们的离去。一方面,活着的人想要知道死去的人的情况,另一方面,活着的人总是念念不忘地将人世间的新鲜事儿祷告给死者,纵然知道是徒劳,还是怀着这份希望。《古诗十九首》中有言:“去者日以疏,来者日以亲”。当乐天看着去者已去经年,而来者亦已成去者,这是多么大的内心荒凉!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浅品《梦微之》,我品味到了这世间有一种真情———相濡以沫!
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西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西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西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西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