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古代大型舞乐《大武》的三成歌词。《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按传统说法,《诗经》是配乐舞的歌词,即诗乐舞三位一体。王国维曾怀疑这一说法,但他撰《周大武乐章考》研究《大武》的歌辞时还是按这一原则进行的,即认为《大武》六成有诗六篇。他根据《毛诗序》《左传·宣公十二年》《礼记·祭统》等资料推断,认为与《大武》六成对应的六诗依次为:《昊天有成命》《武》《酌》《桓》《赉》《般》。后经冯沅君、陆侃如,尤其是高亨《周代大武乐考释》的详细考辨,断定《大武》六成的六篇诗的排列次序确定为:《我将》《武》《赉》《般》《酌》《桓》。
《周颂·赉》作为《大武》三成歌辞,是表现武王伐纣胜利后,班师回到镐京,举行告庙和庆贺活动,同时进行赏赐功臣财宝重器和分封诸侯等事宜的一场乐舞。此诗首先指出父亲文王的勤于政事的品行,表示自己一定以身作则。接着指出天下平定是他所追求的大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告诫所有诸侯们都必须牢记文王的品德,不可荒淫懈怠。诗歌与其说是追封赏赐功臣,不如说是指出了当时及其后的施政总方向:要使国家走向安定。周朝之命运在于”敷时绎思“也。这点像武王的特点,在封赏之时就开始布置以后的任务,总是走在人前,用简单几句话,就已把定国家大计。从容不迫,不慌不忙,看似无为,其实有为在先。
这首诗共六句,五言、四言、三言相间,但是有韵:止、之、思押韵,定、命押韵。好像是有韵的散文。《大武》六成中,这是唯一通篇押韵的诗。该诗语气诚恳,表现了武王深远的忧虑和倦倦之意,所以在短短的六句中竟反覆地告诫诸侯们“绎思”。
这首诗的标题为“赉”,而诗中并无“赉”字,估计原为《大武》三成的乐曲名。《毛诗正义》曰:“经无‘赉’字,序又说其名篇之意。赉,予也。言所以锡予善德之人,故名篇曰‘赉’。经之所陈,皆是武王陈文王之德,以戒敕受封之人,是其大封之事也。此言大封於庙,谓文王庙也。“显然原经并无诗歌名字,是后加的。之所以用”赉“,就是指诗歌是用于封赐时的礼乐。
此诗叙写尹吉甫北伐玁狁的战争全程。全诗六章,前四章主要叙述这次战争的起因、时间,以及周军在主帅指挥下所做的迅速勇猛的应急反应。诗一开首,作者就以追述的口吻,铺写在忙于农事的六月里战报传来时,刀出鞘、箭上弦、人喊马嘶的紧急气氛(“柄栖”、“孔炽”、“用急”)。二、三章作者转向对周军训练有素、应变迅速的赞叹。以“四骊”之“维则”、“修广”、“其大有颙”的强健,以“我服既成”的及时,“有严有翼,共武之服”的严明及“以奏肤功”的雄心,从侧面烘托出主将的治军有方。第四章作者以对比之法,先写“玁狁匪茹,整居焦获。侵镐及方,至于泾阳”的凶猛来势;次写车坚马快、旌旗招展的周军先头部队“元戎十乘,以先启行”的军威。一场恶战即将开始,至此,紧张的气氛达到了顶峰。第五章作者并没有被时空逻辑的局限所束缚,凌空纵笔,接连使用了三个“既”字(“戎车既安,如轾如轩。四牡既佶,既佶且闲”),描写己方军队以无坚不克之凛然气势将来犯之敌击退至靠近边界的太原。很自然地从战果辉煌的喜悦之中流露出对主帅的赞美和叹服。从紧张的战斗过渡到享受胜利的平和喜悦,文势为之一变,如飞瀑落山,又如河过险滩,浩荡而雄阔。最末一章,作者由对记忆的描绘转向眼前共庆凯旋的欢宴。“来归自镐”是将记忆与眼前之事联系起来,而“我行永久”说明作者也曾随军远征,定国安邦,与有荣焉。然而自己的光荣之获得,又与主帅的领导有关,可谓自豪与赞扬俱在其中。
从审美的角度统观全诗,这种以追忆开始,以现实作结的方法,使得原本平淡的描写平添了几分回味和余韵。同时,此诗在行文的节奏上,一、二、三章铺垫蓄势,第四章拔至高潮,第五章舒放通畅,第六章归于宁静祥和,也使诗歌产生了丰富变化的节奏感、灵动感。
这首词写南方渔翁的自在生涯。
开头三句写尽渔翁或出没于风雨之中,或回棹在碧湾之处的劳动情景;后三句写他自足自乐的旷达生活。也可以说词人身临其境,也陶醉融化在这个环境里了。
明朝万历年间,钱若赓就任临江府(今江西省清江县西临江镇)知府。
一天,一个乡下人拎了一只鹅到城里,为了办事方便,便将鹅寄存在一家旅店里。可是,当他办完事回来取鹅时,那店主竟耍赖说:“那群鹅是我养的,没你的鹅!”乡下人气愤与店主评理。但由于他没有文化,笨嘴拙舌的,辩不过伶牙俐齿的店主,只好跑到衙门去击鼓告状。
知府钱若赓细心听了乡下人的申述,立即命令手下人将店里的4只鹅全部取来,分关四处,每处配给一张纸、一支毛笔、一方砚台,说是让这些鹅招供各自属于谁。
鹅又怎么能自己招供?真是天大的笑话。城里的老百姓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好奇地前来观看,连府中差役对钱若赓这种独特的审案方式也感到惊异和纳闷,无不替他捏了一把汗。
钱若赓似乎对案子漫不经心,刚布置完毕,就若无其事地用餐去了。过了一会儿,他派人出来探问;“鹅招供了没有?”
不久,钱若赓步出内室,亲自下堂巡视分关着的鹅,他看过以政,微笑着颔首捋须,自言自语:“嗯,好,好,它们已经招供啦。”差役们望过去,只见4只鹅除各自拉了些屎外,纸笔砚台丝毫未动。他们真的不知道钱知府卖的什么“关子”。突然,钱知府伸手指向其中的一只鹅,语气肯定地说道:“这只就是那乡下人的!”
钱若赓确实说对了。
钱若赓并不认识乡下人的鹅,他的判断是如何作出来的呢?原来,他是位富有生活经验的官吏。他知道,乡下的鹅吃的是野草,粪便是清淡的;城里的鹅吃的是谷子,粪便呈现黄色。要确定鹅的主人是乡下的还是城里的,只要查看一下鹅粪便一清二楚。
钱若赓把自己断案的依据讲出政,那个贪婪而又狡猾的店主顿时脸色煞白,连忙磕头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