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则
评论诗词以境界为最高标准。一首词如果有境界,自然显得格调高迈、超逸不群。这也正是五代和北宋期间的词之所以独到绝妙的地方啊。
第二则
从词人的表现手法上看,境界可以分为“造境”和“写境”两种,这也是西方“理想派”和“写实派”得以区分的缘由。但两种境界比较难以分别。因为大诗人通过想像所构造出来的境地,是一定要与现实生活相符的;而通过写实所描摹出来的境地,也必定是接近于理想化的。
第三则
从创作的主体关系上看,境界又可以分为“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两种。譬如:欧阳修《蝶恋花》词中“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之句、秦观《踏莎行》词中“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之句,都是属于“有我之境”;而陶潜《饮酒》诗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句、元好问《颍川留别》诗中“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之句,则都是属于“无我之境”。“有我之境”是站在作者本人的角度去观察认识事物,借物抒怀,所以事物全部显现出作者本人的色彩。“无我之境”则是站在事物的角度去观察认识事物,物我两相忘,最后都分不清哪里是作者,哪里是事物了。古人作词,一般写“有我之境”的比较多,但并不是说就没有人能够写“无我之境”,这在豪迈杰出的人当中自然能够得到完成。
第四则
要写“无我之境”,词人只有在超脱世俗、散淡静谧的心境中才能得到。要写“有我之境”,词人却必须是在强烈情感的动态作用下,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去抒发才能得到的。所以,前者显得优美,后者显得宏壮。
第六则
我们所谓的“境”,并非单指景物一种,喜怒哀乐,也是人们心中的一种境界。所以,能写真景物、真感情的,就叫有境界;否则就是无境界。
第七则
宋祁《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句子,仅仅是使用了一个“闹”字,整首词的境界就全都出来了。张先《天仙子》词中有“云破月来花弄影”的句子,仅仅是使用了一个“弄”字,整首词的境界也就全都出来了。
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雅致的筝枕,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雅致的筝枕,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
这两首诗题中所说的“栖禅”,是惠州的一座山。诗写作者游栖禅山暮归时的所见景物。
第一首起句写岭南春天特有的气侯景象:刚下过一阵雨,天色明亮了一些;但旋即又阴云漠漠,在酝酿着另一阵雨。这变幻不定、时雨时停、时明时暗的天容和欲下未下的雨意,只用一个白描句子,便真切形象地表现出来。“在”字是个句眼,却显得自然浑成,不见着意的痕迹。
次句“春归处处青”,由天容写到野色。“归”既可指归去,也可指归来,这里用后一义,传出喜悦之情;缀以“处处青”三字,欢欣之情更溢于言表。作者《春归》说:“东风定何物?所至辄苍然。”“所至”句亦即“春归处处青”的意思。不过《春归》诗强调春风的作用,该篇则泛言春归绿遍,暗示这种时下时停的春雨有滋润万物的作用。
第三句“山深失小寺”,正面点到栖禅山。句中“小寺”,即栖禅寺。题中说“暮归”,则栖禅寺在白天游览过程中已经去过,这里说“失小寺”,是暮归回望时,因为山峦重叠,暮霭朦胧,已不复见日间所游的小寺。山深,寺小,故用“失”字表达。这里透出了诗人对日间所历胜景的留恋,也隐约流露了一丝怅然若失的意绪。
末句“湖尽得孤亭”,与上一句相对。上句是回望所见,下句是前行所遇。湖,指惠州丰湖,在城西,栖禅山即在丰湖之上。诗人在暮归途中,信步走到丰湖尽头,忽然发现有一座孤亭,感到很喜悦。三四两句,一方面是恍然若失,一方面却是欣然而遇,这中间贯串着诗人的“暮归”行程。
第二首起句“春着湖烟腻”,紧承组诗第一首结尾,仍写丰湖。春天来了,湖上缭绕着一层带有浓重湿意的烟霭,给人一种化不开的粘腻之感。句末的“腻”字固然是刻意锤炼,表现了春日南方卑湿之地的烟雨迷蒙,“着”字也同样是着意经营。春天,仿佛将它的灵魂与生命附着于湖烟之上,使湖烟也变得粘腻了。
次句“晴摇野水光”,写田野上的水流或湖塘在春天晴光的照映下,波光粼粼,摇曳不定。“摇”字不仅富于动态感,而且透出诗人的一份愉悦感。诗人的心,如同也在随着水光摇动。
“草青仍过雨”,第三句又回到天气的变幻。草色青绿,一片春意,而时停时下的雨在行程中又掠过了一阵。经过雨的清洗,草色显得更青了。
“山紫更斜阳”,傍晚时分,烟霭凝聚,山色显得青紫,紫由返照而来,王勃《滕王阁序》有“烟光凝而暮山紫”之句,可与此参证。雨后斜阳的返照,使暮山更增添了妩媚和色泽。“更”字与上句“仍”字相应,突出斜阳的作用,用斜阳作衬托,增加了色彩的变化。
这四句诗,每句如一幅独立的图画,合在一起,就是一幅完整的栖禅暮景图。诗人巧妙地把实景湖、水、草、山与季节、天气、时间结合在一起,主体与背景安排得分外和谐。在具体写景时,不是就景写景,而是尽力通过客观景物与感觉相结合来描述,烟雾湿腻,水光闪耀,草色青翠如滴,暮山紫色浓厚,山中的景观与诗人浏览时的情趣一起展现,引发读者去感受,去想象。
诗全首用对,工稳自然。前两句,使用动词“着”与“摇”字,使景物与节令、天气关联,让无情的景物带有主动的情感。后两句使用“仍”、“更”两个副词,作进一层描写,使形象更为鲜明。对实词的锤炼也同样令人瞩目。首句的“腻”字,写出南方春天雨后,日光照耀下烟雾迷濛的情况,给人以化不开的黏腻潮湿的感觉。末句的“紫”字也很见观察得细致。傍晚时烟气凝聚,远山在斜阳照射下,呈现出青紫色,这一形象,与唐王勃《滕王阁序》“烟光凝而暮山紫”几乎相同。
色彩和谐也是此诗一大特色。诗不仅在后两句用了“青”、“紫”两个颜色字,前两句的“湖烟”、“野水”也隐含色彩。这样,既有大块的颜色,又有小块的颜色,层次分明,深浅相间,与诗所写的春、晴、暮三点丝丝入扣,妙手绘出山野的独特景色。
这两首诗,前首由天气写到山容湖景,后首由湖景写到变幻的天气和绿野紫山。“暮归”是所写景物的贯串线索。两首在写法上偏于实写刻画,与唐代绝句多空灵蕴籍不同。两首诗均用对起对结格式,一句一景。表面上各自独立,不相连属,实际上所写景物不但为春日所共有,而且带有岭南地区春天晴雨变幻以及“暮归”这个特定时间的特征。因此,尽管各个画面之间没有明显的过渡与联系,但这些图景给读者总的感受是统一的。读者不但可以从中看到岭南春归时烟腻水摇、草青山紫的美好春色,而且可以感受到诗人对此的喜悦之情。这种以刻画实境为主、一句一景、似离实合的写景手法,在杜甫入蜀后的不少绝句中可以遇到。
首联紧扣“出山”二字,写出山路途。在狭窄的山路上,曾巩乘坐着竹轿,眼前一片光明,带着一身清爽。
颔联承接上文,写出山路上所见。白云和流水也像是有了人的情态,白云笑我出山是多事之举,而流水却对我情谊颇深,一路随着送我出山。
“云”这个意象在诗歌中有两个比较常见的含义,一是指游子,二是指小人。因云无根,随风而飘,身不由己,正如羁旅之人,所以用来指游子。如李白《送友人》:“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古诗《行行重行行》:“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云又是没有主见的,风往何处吹,云就往何处飘,正如见风使舵之人,所以又可以用来指小人。比如李白《登金陵凤凰台》:“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王安石《登飞来峰》:“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里的“浮云”都是指小人。
在这首诗中,联系后文“起为苍生试一鸣”来看,曾巩这次出山应是为百姓而出仕从政的,所以这里的“白云”应是指小人。小人们嘲笑我这次出山是多事之举,殊不知我此行是要为天下苍生发声鸣不平。
颈联和尾联转到曾巩对“出”与“隐”的看法。身在官场,终不如山中飞鸟那般自由自在,隐居
山中的僧人,这一生就可以悠然闲适地度过,这种生活真令人羡慕。可以看出,曾巩对隐居
生活是充满了向往的。然而,他与红尘俗世也并非全然了断,为了替天下苍生发声鸣不平,他最终还是放弃了隐居生活,决然出山。在“独善其身”与“兼济天下”之间,他选择了后者,把个人之乐暂且放下,将苍生之忧挂在心头。在这一点上,他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可谓异代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