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借对山居气候景物的描写,反映诗人恬澹自适的心境,而以早秋为一篇着色重点。
秋天刚到,山家便觉爽气袭人。报晴的霜讯,也从每天凌晨得知,这就是“城市尚余三伏热,秋光先到野人家”的山居气候特征。首联以早寒和霜晴写山居早秋的生活感觉,有空中作画之妙。颔联拈出“树凋窗有日,池满水无声”人们常见的景物,写成妙手偶得的佳句,可见诗人静观事物,善于摄取的艺术本领。即歌德所说:“诗人的本领,在于他有足够的智慧,能从惯见的事物中看出引人入胜的侧面。”(《歌德对话录》)前半两联是对山居早秋特有的气候和景物作了客观描写,为下面两联的主观反应作铺衬。交代了气候和景物的变迁,颈联便就眼前户外闻见的动物行动作出主观的判断。“果落”、“ 叶干”都是秋天山中的实景,而从果落可推见到猿过,叶干闻知鹿行,可见这儿山深人少,猿鹿才会从容大胆地昼夜出来觅食,山居环境的寥落寂静,便可了然。用的正是前人“鸟鸣山更幽”的以动衬静的写作手法。由此引发居静自乐的闲适心情。尾联抒写在如此幽静绝尘的山林里,诗人手弄素琴,随着琴曲的旋律,满怀的私心杂念完全平静下来,这时透明的心境,伴随户外夜泉的清音,进入一种纯净空明的理想境界,深深领略到早秋山居清心旷怀的恬泊情趣。主观情志和客观自然融为一体,不但净化了诗人的心灵,同时也使读者接受一次山水自然的陶冶。
此曲描写久旱雨后,天地间充满生机,农民和作者自己都极为喜悦的心情,反映出作者对农民疾苦的关心和同情。全曲紧紧围绕着“喜雨”二字,充分表现了作者的忧民爱民之心、与民同乐之情。语言通俗易懂,朴实无华,一气呵成,浑然天成。
“万象欲焦枯,一雨足沾濡。天地回生意,风云起壮图。”四句概述久旱遇雨的情形。
久旱不雨,遍野的庄稼树木花草都快要枯死了,正在这时候下了一场大雨,万物都得到了滋润。这是老天爷起死回生救护万物生灵的心意,这场好雨使万物复苏遍地的庄稼又生机勃勃,茁壮地生长起来。
这里,开头两句中的“欲”“足”二字用得好。一个欲字,准确地表现了连年不雨的大旱象,写出了满山遍野的庄稼草木都半死不活,快要枯死的样子,这里的“欲枯焦”并不是俱枯焦,已枯焦,而是眼看就要枯焦了,所以大雨之后,才能马上复苏。
一个“足”字,又充分表现了这场大雨下得大,下得好,已经足足地够用了,救活了眼看要被旱死的庄稼,解除了旱象,遍野的庄稼,大雨之后,又昂起头,挺起胸,像憋足了劲一样,猛长起来;并且,也从中透露出作者压抑不住的满怀喜悦之情。
“农夫,舞破蓑衣绿。和余,欢喜的无是处!”四句,写作者与民同乐。
雨还没有停止,农夫们就高兴地披上蓑衣,高歌狂舞起来,欢跳的蓑衣被扯破了,也不去管他,一直在雨中跳个没完,他们太高兴了,这里的一个“破”字,乍一看,实在并不美;不过,仔细琢磨,就会发现用得很推确,很好。因为此时的农夫是在高兴地狂舞,他们只顾高兴,把什么全忘了,所以把蓑衣扯破也不知道,这次关中大旱连续数年,灾情十分严重;甚至“杀子养母”、“饥民相食”,老百姓简直是活不下去了。这场大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突然而降的,这是救命雨,人们高兴地发狂。
这里的一个“破”字,把此时此刻农民们那种高兴到了发狂程度的情形准确地反映了出来,把管雨舞蹈的农民们的狂欢之情活托了出来。这就使人觉得,这里非用个“破”字不可,不能更易。这又与结句紧紧相连;因为农民们为此狂欢,所以作者也“高兴的无是处”。他和灾民们一样高兴,也高兴地不知道怎么好了。
作者在他生命最后的四个月里,为了治旱救灾,住宿公署,家都不回,白天东奔西跑,夜晚忧思难寐,把头发都愁白了。现在天降大雨,庄稼死而复生农民们个个欢欣若狂,作者也非常高兴。所以他“欢喜的无是处”。这表现了作者对农民的深挚感情。他真是急民之急,与民同急,乐民之乐,与民同乐。在两千年的封建社会里,这样的封建官僚非常少有。像这样的作品,也是很少见的。
这首曲,使读者感到情真意切,好像是在倾听作者的自述经历。最后两句,“和余,欢喜的无是处”,简直可以看见作者的纯真无邪的赤子之心。
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与神灵。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开头只用“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如用“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比喻虞虢的利害关系,十分贴切、生动,很有说服力。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