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有蜀国国王化身杜鹃悲啼的传说。这可能是前人因为听得杜鹃鸣声凄苦,臆想出来的故事。此篇咏写子规,就从这个故事落笔,设想杜鹃鸟离去繁华的国土,年复一年地四处飘荡。这个悲剧性的经历,正为下面抒写悲慨之情作了铺垫。
由于哀啼声切,加上鸟嘴呈现红色,旧时又有杜鹃泣血的传闻。诗人借取这个传闻发挥想象,把原野上的红花说成杜鹃口中的鲜血染成,使用了夸张的手法,增强了形象的感染力。可是,这样悲鸣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故国春来,依然是一片草木荣生,青葱拂郁,含烟吐雾,丝毫也不因子规的伤心而减损其生机。“草似烟”是运用了比喻的修辞,形象生动。这里借春草作反衬,把它们欣欣自如的神态视为对子规啼叫漠然无情的表现,想象之奇特,更胜过前面的泣花成血。第二联中,“他山”与“旧苑”对举,一热一冷,映照鲜明,更突出了杜鹃鸟孤身飘荡、哀告无门的悲惨命运。
后半篇继续多方面地展开对子规啼声的描绘。不同的地方,持续的鸣叫,它就是这样不停地悲啼,不停地倾诉自己内心的伤痛,从晴日至阴雨,从夜晚到天明。这一声声哀厉而又执著的呼叫,在江边日暮时分传入船上行人耳中,不能不触动人们的旅思乡愁和各种不堪回忆的往事,叫人黯然魂消、伤心欲泣。
从诗篇末尾的“湘江”看,这首诗写在今湖南一带。作者罢官,流寓荆南,这首诗反映了他仕途失意而又远离故乡的痛苦心情。诗歌借咏物托意,通篇扣住杜鹃鸟啼声凄切这一特点,反复着墨渲染,但又不陷于单调、死板地勾形摹状,而能将所咏对象融入多样化的情景与联想中,正写侧写、虚笔实笔巧妙地结合使用,达到“状物而得其神”的艺术效果。这是对写作咏物诗的有益启示。
上片即景生情。写嘉佑元年春苏轼赴京(今河南开封市)应试,路宿洛阳城的景物与由此引发的情感。“洛城春晚”,点明写词的地点“洛城”、时间晚春,颇有“春来幽谷水潺潺,的烁梅花草棘间”(《梅花二首》)的暮春寒意。“垂杨乱掩红楼半。小池轻浪纹如篆。”写眼前景物。 “乱掩”二字绘形绘色,“如篆”二字恰切传神。仿佛苏轼心灵上蒙上了一层层不完美的阴影,似有“人散曲终红楼静,半墙残月摇花影”(清代洪异《长生殿》)的孤独味。“烛下花前,曾醉离歌宴。”触景生情,即由眼前的“红楼”引出了与远在千里关山外的贤妻别离前之幽情。当年夫妻二人可谓同甘共苦,相濡以沫,刻骨铭心。上片五句27字,即景生情,体现了苏轼登高远眺、遥思爱妻的心态。
下片写苏轼思绪绵绵,神态痴呆,由情入景,情景交融。“自惜”二字统帅下片,一气贯通。“自惜风流云雨散。”写苏轼特别珍惜昔日的风韵美好动人的幽情:“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苏轼《亡妻王氏墓志铭》)她挑灯伴读,“终日不去”;苏轼偶有遗忘,她“辄能记之”并提醒;苏轼“问其他书”,她“皆略知之”。“关山有限情无限。”写苏轼与王弗的贞情。“待君重见寻芳伴。”写苏轼的幻情。 “为说相思,目断西楼燕。”写苏轼的相思深情所照应的景。天各一方,心愿难圆,情丝绵绵。下片五句30字,由情融景,将苏轼与妻子那恩恩爱爱,一往情深,注入字里行间,令人回味。
全词由景到情再到景,情景交融,构成一种结构的回环美。苏轼与妻子的情爱可谓牵肠挂肚,催人泪下。在封建社会里,这种爱情殊属难能可贵。它反映了苏轼的一种美好精神面貌、思想感情和心理状态,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在古代只是在官方社会以外才有。”苏轼的《一斛珠·洛城春晚》就提出了一个突破传统观念新的道德标准:他与妻子的爱是以“相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所以才“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
首二句极写楚都之荒凉。想当年楚地何等博大,楚都何等繁华,楚之君臣何等威赫,而今却“丘坟满目衣冠尽,城阙连云草树荒。”衬映这古城阙的却只是这连片的坟墓、无边的荒草和野树。这一苍茫的历史感慨不少诗人描写过,李白“吴宫花草埋出径,晋代衣冠成古丘”(《登金陵风凰台》)便是典型一例:但在韩愈却有独到喟叹,也直谏获罪,几临杀头,死亡之念时刻袭上心头,拂逆不去。刚出京,便瞩远来的侄孙准备收拾自己的骨殖:“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商山道上,不堪惊吓与劳顿的幼女又死了。因而,首句取丘坟这一阴森凄冷的意象,是在吊古的情怀中裹掖着现实的困惑,自伤的意味。丘坟满目,是眼前近景,城阙连云,是辽阔远景,是茫茫宇宙空间,衣冠尽,却是心中情,是感喟,是浓缩的历史的情绪化表现。宋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念奴娇·乔壁怀古》)造意与此相似,只是取象不同。韩愈在即目所见的空间中看出严峻的时间性,看出人生的短暂与飘忽。历史千载,唯留丘坟。那当年的君臣士大夫都带着他们的功业和追求,走向默默无闻的寂寞,进入无边的荒凉,为这荒草野树所遮掩。这是多么令人脊冷心寒的。而诗人想到自己为了信仰抗颜犯谏,受尽磨难,走向遥遥贬途,将来又什么都不能留下,找不到未来的寄托。字里行间表达了苦涩的悲凉茫然的心绪,感受到那空荡荡没有着落的傍徨情态。城阙连云,从艺术手法看,是小景物作了大景物的坐标,使眼前景更趋逼真贴切,但从感情脉络看,目极天地,正是困惑苦闷的心绪寻求解脱与寄托的寻觅求索。
这时,仿佛万籁静寂中一声鸡啼,郁闷窒息中一股凉风,诗人惊喜地发现了一座祠庙: “犹有国人怀旧德,一间茅屋祭昭王。”他急急上前问询,方知“旧庙屋极宏盛,今惟草屋一区,然问左侧人,尚云每岁十月,民相率聚祭其前”。虽一草苴茅屋,诗人却如获得了极大的慰安而心花怒放了。楚昭王当年曾击退吴国入侵,收复失土,这一功德千百年后仍为人所缅怀,享受祭祀。而自己“欲为圣朝除弊事”之举正是为天下人民免除愚昧和苦难,显然,诗人从茅屋祀昭王中悟出了事业的真谛、生命的价值与归宿。初起的彷徨悲凉为之一变,恢复了自信,增强了九死不悔的决心。
整首诗写出荒凉的感觉而又意味深长。其中“城阙连云”是想象之境,想象昔年楚国盛世,而今却只剩下“草树荒”;末尾“一问茅屋”四字,更极尽盛衰之慨。然而屋宇虽小,后人追缅情怀并未衰绝。末句颇有风致。抚今追昔,再亲临其地凭吊,恐怕更别有一番况味了。
令人觉得奇怪的是,用散文的形式写作喜雨的,在文学史上却并不多见。因此,苏轼的这篇散文《喜雨亭记》就显得十分突出了。当然,如果仅仅是因为前人未写而自己写了这一题材,对文学史有所贡献尚不足为奇。一旦后人接手写作,超越了前人的作品,那么前者就只能有一点文学史的价值而谈不到什么艺术的永恒价值了。苏轼的《喜雨亭记》却不是这样,因为它自身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有许多令人品味的地方。也许正是这一点,使得后来的作家裹足不前,心甘情愿地让苏轼一枝独秀了吧。
文章开始即点明了用“雨”命名的缘由,与“喜”字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一共援引了历史上的三件事作铺垫,说明古人有了喜事,常常受用这件喜事来命名,以纪念喜事,或者也有预示将来喜事连连的意思。这三件事都很有趣。因为它们与国家的政治都有关系,其中并多少含有天人的关系。第一件事,相传周成王的同母弟堂叔得一异禾,献给了成王。成王将禾转送了周公。周公于是作了《嘉禾》一篇。第二件事,汉武帝于公元前116年5月,在汾水上得一宝鼎,于是改年号为元鼎元年。第三件事,鲁文公十一年,北狄鄋瞒国伐鲁,鲁文公派叔孙得臣抗敌,获胜,并俘获了国君侨如,于是特自己的儿子命名为侨如。最后这件事,对今人来说,几乎困惑不解了。为什么将敌人的名称用作自己儿子的名字?这是颇为值得研究的事情。无论如何,这是作者为要以雨志亭所作的铺垫,有了这一铺垫,再说事和雨就有记述的道理了。这就像逻辑学中大前提、小前提的三段论一样,有了大前提,后面的话即好说许多,也容易让人接受。
苏轼到风翔府任职的第二年,建官舍,行政事,凿池引流,美化环境,但不巧的是当地整整一个月没有下雨,旱情显现,灾情就会是必然的结果了。大旱望云霓,百姓的忧愁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恰好显示了苏轼笔墨的巧妙。我们知道,苏轼在写《后赤壁赋》的时候,曾经说到自己孤独闲寂,正好有两个朋友来了;霜露既降、明月诱人,想酒而樽空,贤妻正好献上了珍藏多时的美酒;没有下酒之物,正好客人笑哈哈地拿出了出水时鲜。一切就是那么巧,又那么惬人心意。这里也同样如此。百姓们盼望下雨,望眼欲穿,结果是“乙卯乃雨,甲子又雨”,这种句子,轻淡、简单,但不寡味,很像甲骨卜辞中的语言,但甲骨卜辞中是占问、预测,这里则是如实提供了,所以这种句子读来是令人心醉的。够不够?“百姓以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按,乙卯是四月初二日,甲子是四月十一日,丁卯是四月十四日。半月之内连降了三场雨,前两次不足,第三次一连下了三天。下得透,下得足,下得实在。要说好雨,喜雨,这才真正称得上是好雨,喜雨!杜甫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总令人有细小入微不够大气的感觉。这里我们要注意“民以为未足”一句的作用,这一抑、一落,然后产生后面的三日大雨,效果才能够显示出来。没有这么一句,当然也可以成立,但是读起来就平软的多了。
这场大雨产生的欢快气氛是可观的:“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忭于野,忧者以喜,病者以愈……”。这是一幅万民同乐官民同欢的喜庆图,较之欧阳修的太守和民的欢乐,真不可同日而语,因为欧阳修的乐并没有落到实处,架空,浮廓,是在造文、造情,而苏轼这里却是在如实地写作了。我们仿佛也同苏轼一起融入了喜雨的场景之中。唯其如此,苏轼为新落成的亭子命名“喜雨”才是顺理成章之事,才真正具有意义。
亭名由来有自,讲清楚之后也就等于曲终奏雅,逐善可陈了。但是苏轼又在这里做出了好文章,说他善于翻空出奇也好,说他敢于寻根溯源也好,无论如何,作者在这里表现出了惊人的艺术技巧。作者把笔锋一转,以设问的方式,从反面人手来探讨喜雨。曲径通幽,我们试想,也许这是继续写此雨的唯一途径,但苏轼找到了,并不一定是妙手偶得,可能是苏轼的真正功力所在。文中说道:“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则无麦。……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则无禾。”无麦无禾,饿鸿遍野,盗贼蜂起,百姓遭殃。但是不到五日,不到十日,就喜雨骤至,泽惠我民,又怎么能说不是上天厚待苍生?加上这么一段,文章就显得十分充实,丰满,在对比中更觉得雨之可喜。
写到这里,苏轼开始笔歌墨舞了,但是也曲尽其妙。“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为襦;使天而雨玉,饥者不得以为粟,一雨三日,伊谁之力?民曰太守,太守不有;归之天子,天子曰不然;归之造物,造物不以为功;归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你看,他还是落在亭上,层层递进,把天降喜雨的大功劳像画饼一样,在太守、天子、造物和太空面前虚晃一二,并忙里偷闲找出了一句,让这些人都一一默然,谦虚地拒绝这一荣耀,多漂亮的话,各路诸侯都奉到了,然后再实实在在地放到主题上去。既然如此,就让我们以喜雨来为亭子命名吧。一虚一实,一推一进,总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作者紧扣一个“雨”字.一个“喜”字。在不到五百字的文章中,“雨”字出现了十五次,有两次作动词使用,“喜”、“乐”共出现六次。通篇都贯穿着为雨而喜的喜气洋洋的气氛。
中国古代,自孟子开始,创天子、官员要有与民同乐,乐民之乐的思想。写这种作品的人很多,但真正写得好的不多。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是其一,苏轼的此篇文章则表现得更好,好就好在落实、不空。
这篇文章在用词上也有值得注意之处。一、排比句多。比如第一段,作者为了说明古人有喜事则名物以示不忘,举了三个例子,三个例子就是三个排比句,借助这种句法,使读者在文意方面有一种说理透彻,充实满足的感觉。第二段写大雨之后,百姓的欢乐场面以及第四段的“雨珠”“雨玉”说,也同样用的是排比形式。在人们喜之不尽,手舞足蹈之时,文字上必须有所变化,一味的松散不可能有文字的整饬条理来得惹眼引人。二、结尾的用韵。《喜雨亭记》的结尾很有意思,它既照应了开头,又给人许多的联想,值得我们注意。苏轼的哲学思想是儒释道三家合一的。在他的诗文中,经常出现对大自然发问的句子,以表达他的人生观和他旷达乐天的情怀。这次大雨之后,感谢谁为好?这里他展开的想象,是从太守到天子,从天子到上天,从上天到造物,其中“玉”、“粟”押韵,“日”“力”押韵,“功“空”押韵,“冥”“名”押韵,读之有循环不尽,均成系统的感觉,神完气足,优雅俊美,然而是虚笔,真正目的则是要归之其小小的亭宇,这样也就把造物、上天、天子、太守、百姓、借助“喜”之“雨”用一个亭子联系了起来,有歌唱的味道,所唱者依然是喜雨,一篇文章的主题所在。
为什么古代关中富甲天下,而近代却默默无闻,特别是唐以后人文凋敝。是不是我们的人种退化了,我近来翻阅(唐代移民史),似乎找到了部分答案。在唐末到宋初的移民浪潮中,关中地区首当其冲,人口大量向东迁移,先经洛阳,然后到苏州扬州等运河地区。大家熟知的大文学家范仲淹,祖籍陕西彬县,但却是苏州人。但我们从其文学作品中仍能感受到其陕人后裔的豪迈文风,范仲淹后来也多年在陕从官,报效桑梓。其实在唐末吴县(今天的苏州地区)已有1/3的北方移民。其实不管是从西周之镐京到东周之洛邑;还是西汉之长安到东汉之洛阳;从隋炀帝迁都洛阳到武则天时期42年居住洛阳,关中地区到洛阳的人口迁移一直是单向的,并又有一次向东南方向迁居。还有明代昆山人顾炎武,曾在华山滞留多年,写下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佳句。写到这里,不得不提到大文豪苏东坡,苏东坡初仕凤翔府签书判官,也就是我的家乡陕西凤翔,凤翔是唐王朝的西京,曾经是晚唐人才和贵族的聚居地。苏东坡初仕凤翔府签书判官三年,可以说对他的人生价值关影响至重,正是由于家乡的纯朴民风,和周秦文化发祥故里文化的熏陶,对其文风产生影响。如果说一个人最难忘记的是自己的初恋,那苏东坡同样也忘不了在凤翔的美好时光,以致后来被贬黄州时,碰到当年的凤翔游侠少年陈季常,两人还忆起当年在凤翔北山纵马驰骋的场景;还有当年在凤翔之任上修的“引凤池”(凤翔东湖),居然后来在杭州西湖和广东惠州西湖二次克隆成功。那篇著名的《喜雨亭记》更是体现了其与民同乐的大同思想。
造谣之所以有效,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他们形容它的时候,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他们说,你看它有多少羽毛;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它有多少条舌头,多少种声音;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罗织罪名”,何谓“罗织”,此诗一开始说:“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就是“罗织”二字最形象的说明。花言巧语,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
造谣之可怕,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是暗箭伤人。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待其知道,为时已晚。诗中二、三、四章,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嘁嘁喳喳,上窜下跳,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作了极形象的勾勒,说他们“哆兮侈兮,成是南箕”、“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作者对之极表愤慨:“亦谮人者,谁适与谋?”正告他们道:“慎尔言也,谓尔不信!”“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造谣之可恨,在于以口舌杀人,杀了人还不犯死罪。作为受害者的诗人,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诗人不仅投以憎恨,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取亦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正是所谓“愤怒出诗人”。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逃亡者》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野兽不啃他的骨头,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比较,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都是快心露骨之语。
在诗的结尾处,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从而使这首诗成为《诗经》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这个作法表明,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是有感而发之作。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自叙作者遭遇,然后缀以此诗,自抒激愤之情,可以题为“巷伯诗并序”或“巷伯序并诗”的。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
此诗作者孟子,很可能是一位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东汉班固就曾在《司马迁传赞》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小雅·巷伯》之伦”。这个孟子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官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