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曲高秋的赞歌。题为《长安秋望》,重点却并不在最后的那个“望”字,而是赞美远望中的长安秋色。“秋”的风貌才是诗人要表现的直接对象。
“楼倚霜树外,镜天无一毫。”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楼阁倚在经霜的树林外,天空如明镜无纤云一毫。
首句点出望的立足点。“楼倚霜树外”的“倚”,是倚立的意思,重在强调自己所登的高楼巍然屹立的姿态;“外”是“上”的意思。秋天经霜后的树多半木叶凋落,越发显出它的高耸挺拔;而楼又高出霜树之外,在这样一个立足点上,方能纵览长安高秋景物的全局,充分领略它的高远澄洁之美。所以这一句是全诗的出发点和基础,没有它,也就没有望中所见的一切。
次句写望中所见的天宇。“镜天无一毫”,是说天空明净澄洁的像一面纤尘不染的镜子,没有一丝阴翳云彩。这正是秋日天空的典型特征。这种澄洁明净到近乎虚空的天色,又进一部表现了秋空的高远寥廓,同时也写出了诗人当时那种心旷神怡的感受和高远澄净的心境。
“南山与秋色,气势两相高。”小诗的后两句是说,峻拔的南山与清爽的秋色,气势互不相让两两争高?
第三句写到远望中的终南山。将它和秋色相比,说远望中的终南山,它那峻拔入云的气势,像是要和高原无际的秋色一赛高低。
南山是具体有形的个别事物,而“秋色”却是抽象虚泛的,是许多带有秋天景物特点的具体事物的集合和概括,二者似乎不好比拟。而这首诗却别出心裁的用南山衬托秋色。秋色是很难描写的,而且不同的作者对秋色有不同的观赏角度和感受,有的取其凄清萧瑟,有的取其明净澄洁,有的取其高远寥廓。这首诗的作者显然偏于欣赏秋色的高远无极,这是从前两句的描写中可以看出。但秋天那种高远无极的气势是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在这这种情况下,以实托虚便成为有效的艺术手段。具体有形的南山,衬托出抽象虚泛的秋色,读者通过“南山与秋色,气势两相高”的诗句,不但具体感受到“秋色”之高,而且连它的气势、精神和性格也若有所悟了。
这首诗的好处,还在于他在写出长安高秋景色的同时写出了诗人的精神性格。它更接近于写意画。高远、寥廓、明净的秋色,实际上也正是诗人胸怀的象征与外化。特别是诗的末句,赋予南山与秋色一种峻拔向上的动态。这就更鲜明的表示诗人的性格气质,也使全诗在跃动的气势中结束,留下了充分想象的余地。
《秋柳》四章是渔洋山人王士禛写于顺治十四年的组诗。顺治十四年,王士禛与众名士在济南大明湖的水面亭相会,饮酒赋诗,赏景享乐。作者在此时看见秋柳,竟也引发了无限的感伤,写出了这四首诗。诗成轰动一时,后世很多学者把这组诗誉为“神韵诗”的真正发端。
本诗为第一首,可以说是组诗中最具代表性的,也是最出色的诗歌。写秋柳的摇落憔悴,从而感叹良辰易逝,美景难留。全诗辞藻妍丽,造句修整,用曲精工,意韵含蓄,风神高华,境界优美,咏物与寓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着极强的艺术感染力。更叫人叹绝的,是全诗句句写柳,却通篇不见一个“柳”字,表现出诗人深厚的艺术功底。因此为一时绝唱。
白下门,指今江苏南京。那是六朝的首都。后来虽还是有名的城市之一,但比起其长期作为首都的六朝时代来,当然可说是没落了。所以,在古代的诗词中,经常被用来作为抒发今昔盛衰之感的对象。
黄骢是唐太宗的爱马;此马死后,太宗命乐人作黄骢叠曲,以示悲悼。乌夜村是晋代何准隐居之地,其女儿即诞生于此,后来成为晋穆帝的皇后。诗人在此加上“梦远”二字,则意为着这样的荣华富贵之梦已永远不可重视,正如死去的骏马黄骢已永远不可复生一样。所以,诗人所感到的,并用来传给读者的,乃是彻底的,不存在的任何希望的幻灭,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幻灭。
于是,剩下来的唯一的路就只能是逃避;“莫听临风三弄笛”。也就是说,不要再听那悲衰的音乐,想那些悲哀的事情了。然而,“玉关哀怨总难论”。幻灭的哀愁是深深潜藏在心底,又逃避不了,逃避本身也不得不归于幻灭,而诗人与读者也就是只能永远沉浸于幻灭的悲哀之中。
上片开头便由骑马出游写起。先写骑马出游的风貌。“一帽红尘”,点明出游时风尘仆仆, 同时,还说明了出游所经之路是尘埃飞扬的闹市。再写骑马出游的行踪,以“韦杜人家北”代指清都京师中的显贵豪门的住宅区。随后, 写所见到的显贵豪门住宅区的楼台,并以“满城风色”作比,认为有“隔”。作者在此未发一个议论, 但却表示了对显贵豪门厌弃的态度。
下片转写飞鸿南去。飞鸿飞去的地方正是作者家乡所在的江南,于是,禁不住对家乡的思念而“目送飞鸿”,一直望到飞鸿的影子在远天消失。作者的思乡之心便飞过了隔绝的关山,从千迭的乱云中穿过,想象到家乡可能也正是千里飞雪。下片写南去的飞鸿,进而抒发了思乡之情,表面上看来与上片表达的思想关系不大,实际上,越写思乡之切,就越使得对显贵豪门厌弃的态度更加鲜明。
词的上、下两片,虽各有侧重,但又是完整的一体。两片相接,照视线的移动,由望高楼到望空中,再到望飞鸿,合理而自然。全词无议论,以形象的语言写所见、所想,再透过所见、所想显露出要表达的思想。写所想,能驰骋想象,飞过关山,穿过乱云,展现了千里飞雪的壮阔图景。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