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四章,全以萧艾含露起兴。萧艾,一种可供祭祀用的香草,诸侯朝见天子,“有与助祭祀之礼”,故萧艾以喻诸侯。露水,常被用来比喻承受的恩泽。故此诗起兴以含蓄、形象的笔法巧妙地点明了诗旨所在:天子恩及四海,诸侯有幸承宠。如此,也奠定了全诗的情感基调:完全是一副诸侯感恩戴德、极尽颂赞的景仰口吻。
首章写初见天子的情景及感受。“蓼彼萧斯,零露湑兮。”自古以来,阳光雨露多是皇恩浩荡的象征和比喻,而微臣小民多以草芥自比,因此,这开头两句可以是兴,也可以看作比。有幸见到了君王,或是得到了君王的恩宠,当然是喜上眉梢,喜出望外,心里有多高兴自不待言,因此说:“既见君子,我心写兮。”似是日日夜夜,朝思暮盼,今日终遂心愿后的表述。因为在诸侯看来,入朝面君,无疑是巨大的幸事,一个“写”字,形象地描画出诸侯无比兴奋、诚惶诚恐、激动得难以言表的感受。境由心造,心情舒畅当然见什么都高兴。和君王在一起宴饮谈笑,如坐春风,因此,自然会得到君王的首肯、赞许,尽情享受那种恩遇带来的精神愉悦。因此,当他们与天子共享宴乐之时,便争相倾吐心中的敬祝之情,完全沉浸在圣洁的朝圣之乐中。
二、三两章进一步描写君臣之谊,分别从诸侯与天子两方面落笔。对诸侯而言,无疑应感谢天子圣宠,“为龙为光”,这当然是“其德不爽”的结果。故最后祝天子“寿考不忘”;对天子而言,则是描写其和乐安详的圣容及与臣下如兄弟般的深情。可以说抓住了两个最有代表性的方面,恰如其分地刻画出了天子的风仪及修养。这样可亲可爱的天子,不可能不受到臣下的拥戴与崇敬。
末章借写天子离宴时车马的威仪进一步展示天子的不凡气度。看那威风凛凛的高头大马,听那叮当悦耳的铃声和鸣,威而不滥,乐而不乱,恰恰表明天子不仅能够泽及四海,而且可以威加四夷,因此,他才能够集万福于一身,不愧受命于天的真命天子。全诗以“和鸾雍雍,万福攸同”作结,为读者描绘了一派其乐融融的大祝福场面:四方车马齐聚,鸾铃叮当悦耳,臣民齐祝君王,万福万寿无疆!想来真是令人激动满怀,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此诗无论内容或是形式,均体现出雅诗的典型风格。因表现的是诸侯对天子的祝颂之情,未免有些拘谨,有些溢美,比起健康活泼、擅长抒发真情实感的民间风诗来,在艺术与情感上,可取之处便少了许多。
这是一首记梦词,写梦中京城元宵节的欢乐情景,以及梦醒后的凄清之境和失落之感,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抚今追昔、怀才不遇的情绪。
上片写梦境。在梦中,词人仿佛又置身于东京热闹繁盛的元宵之夜。古代都市实行宵禁,闹市绝行人。唐以后,逢正月十五前后几日解除宵禁,让人们尽情观灯游赏。首句用词华丽欢快,使整个梦境处于欢乐美妙的氛围之中。
尽情游览之后,词人仿佛和一个女子相伴而归。这女子步态多姿,好像一步一朵莲花;这女子容貌娇美如秾艳的桃李。他们亲密地行走在一起,周围的环境是:“五更钟动笙歌散,十里月明灯火稀”。虽是曲终人散、天色将晓的时光,但节日的痕迹仍处处可见。“五更”暗示笙歌彻夜,喧闹时间之长;“十里”点出东京处处繁华,欢度佳节范围之广。从侧面烘托出东京元宵佳节的欢腾热闹,给人留下了想象余地,收到了以少胜多的艺术效果,也符合梦境似断似续、似真似幻的实际情况。
整个上片通过对梦境的描绘,体现了东京元宵之夜的良辰美景和舒心惬意,也表达了词人对之追念、珍惜、留恋的感情。
下片写梦醒之后的情和景,与上片形成鲜明对比。一觉醒来,笙歌、灯火、佳人全都子虚乌有。眼前是炉香袅袅,处境孤凄,脑海中梦境历历,回味无穷。现实与梦境,如今与往昔,孤凄与欢乐,对照分明。梦中京城,如今天涯;梦中佳节,笙歌灯火,激动人心,如今暮春,只有琐碎平凡的减衣换季;梦中的五更,他与佳人相伴,踏月赏灯而归,眼前的拂晓,只有对往昔的思念,更品味出此刻的孤寂。“凤凰城阙”远在天边,当年的生活亦不再来。“知何处”表达了一种怅惘之情。词人把目光望向窗外,梦中的灯月,心中的京城都看不到;稀疏的晨星中,一只孤雁鸣叫着飞过。这许是眼前景的实写,却更具象征和比喻。远离京城,有志难展的词人就正像那只失群的孤雁。在这一凄清画面衬托下,词人抚今追昔、郁闷失意的心绪显露无疑。
全词构思完整,一气呵成。上下片的环境、氛围、情绪截然不同。一梦一真,一虚一实,一乐一哀,对照鲜明,又侧重后者,强调词人今日的失意。做梦乃生活中平常现象,词人却能因之为词,创作出成功的佳构,抒发自己的哀乐,实非易事。
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