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娇贵富丽,红妆异香,有天香国色、倾国倾城之称。或写花,衬以美人,或写人,衬以娇花;或者人花合写,彼此交融,李白的《清平调》就是一篇杰作,而“春风拂槛露华浓”似乎成了绝唱。总之,这都表现了中国人的审美标准和对美的追求。王建此诗,正可谓此尽其致。
首联“赁宅得花饶,初开恐是妖。”租赁别人的房宅,本来也是随遇而安,无所好挑剔的,可没想到竟有那么丰饶的牡舟花。一个“得”字,正好表现出他那种喜出望外的得意神情。恰因为得自意外,所以初开之时,便唯恐它是妖了。美人之所以让入心旋不守,神魂颠倒,完全在于她的妖冶妩媚;牡丹含苞初绽,鲜艳欲滴,其荡人心魄,决不下于美人之妖态,只这一句就把社丹写活了。
颔联承“妖”写来。‘“粉光”、“肉色”俱是美人动人之处,粉光丽质,滑若凝脂、肉色性感,柔若无骨,这恰是美人的妖态,也同样是花的妖态。“深紫”、“退红”均属壮丹艳冶之色,而这又正好使作者联想起美人的“粉光”和“肉色”来。用“腻”和“娇”二字,直把花作人写,人、物浑然一体,确实表达出了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
青春美色的克星是无情的岁月,而娇花名卉的厄运却正是风吹日晒,风吹就会落掉,日炙以致枯焦。怜香惜玉,多情善感的诗人,于赁宅得以名花的为患难之交,定不肯失之交臂,于是他千祈祷,万忧愁:“且愿风留著,唯愁日炙燋。”
这里既可见出诗人追求美是何等的执着、也可明白牡丹是多么的富丽可爱,以致让诗人倾倒如是。然而自屈原香草美人以比君子,托物讽喻便成为中国抒情诗的一大传统,所以个中不仅有香花的摇落之悲,还有美人的迟暮之叹,更有诗人身处乱世的命运之感。
花儿被吹落,被炙燋了,可她那一缕芳心,仍然楚楚可怜,只有香如故。这位“零落”的诗人,拾起了“零落”的花蕊,回到屋里把它当香烧了。也不知是花的香气陪伴着他,还是他陪伴着香气,直是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全诗前两联写景,后两联扮清,景中寓情,情里含景,以人写花,以花写人,花、妖、作者三位一体,句句写花,而又无一处不在写人,堪称大手笔。尤其末联,自怜自爱,自伤身世,是花,是妖,也是诗人。形象感人,咀嚼无尽。
首联,写即指读了白居易寄来的两首绝句,後有感于友朋之离世,亦作诗抒发感慨。
颔联,写到友人一一离开人间,祭文所做自然增加,以致文集奏祭文最多,对于友人去世之伤痛无奈之情,自己的孤独之感溢于言表。
颈联乃千古名句,亦最能体现刘禹锡的哲学思想。本义指春天里,茂盛的树林新长出的叶子,催换着老叶、旧叶;江河奏,奔腾的流水前面的退让给后起的波浪。这里“陈叶”、“前波”可指微之、敦诗、晦叔等已经去世的好友,也可指旧事物。“新叶”、“後波”可指“晚辈”亦可指新事物。这一联我以为,至少包含了这些哲学思想:
1.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消亡有它的客观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民族概莫能外。体现了刘禹锡能够以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发展是必然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2.既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就要顺应、利用规律。人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规律。刘禹锡有感于友人的去世,悲痛之余,他想到的也许就是尊重逝者、善待生者,以及生者应该珍惜生命好好的地活下去。
3.没有陈叶就不会有新叶,没有前波亦不会有后波,新旧事物不是绝然对立的,不是毫无关系的。新事物奏包含了旧事物奏的优秀成分,旧事物奏孕育了新事物的某些基因。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也见刘禹锡已经既有辩证思想,暗合对立统一规律。他在《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奏的名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也体现了这一规律。
4.这两句诗还可以看出刘禹锡在认清上述规律后,体现出的乐观豁达的人生观。
这是一首久客异乡、缅怀故里的感怀诗。写于初来乍到之时,抒写久客伤老之情。
“少小离家老大回”,诗一开始,就紧扣题目,单刀直入,点明离家与回乡相距年岁之久、时间之遥,其中已蕴藏着很深的感慨。这感慨在同题第二首诗中即有明白的描写:“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山河依旧,人事消磨,将自然的永恒与人生的多变作了鲜明的对照。这里是明写,在“少小离家老大回”中是隐含,表现手法不同,艺术效果也不同。
第二句“乡音无改鬓毛衰”用的也是对比法,但不是自然与人生的对比,而是语言与鬓发的对比。语言习惯一经形成,虽经岁月磨砺也难以更改;美好青春难以永驻,童颜黑发转眼即可衰颓。“乡音无改”既是故乡在诗人身上打下的永远抹不掉的烙印,又是诗人亲近故乡儿童的媒介,所以弥足珍贵;“鬓毛衰”本是离乡数十年来宦游奔波的必然结果,幸而叶落归根,在白发飘萧的垂暮之年,终于返回朝思暮想的故乡,因而倍觉幸运。诗人这时的感情是悲喜交集,感慨与激动参半。
三四句从充满感慨的一幅自画像,转而为富于戏剧性的儿童笑问的场面。“笑问客从何处来”,在儿童,这只是淡淡的一问,言尽而意止;在诗人,却成了重重的一击,引出了他的无穷感慨,自己的老迈衰颓与反主为宾的悲哀,尽都包含在这看似平淡的一问中了。全诗就在这有问无答处悄然作结,而弦外之音却如空谷传响,哀婉备至,久久不绝。
就全诗来看,一二句尚属平平,三四句却似峰回路转,别有境界。后两句的妙处在于背面敷粉,了无痕迹:虽写哀情,却借欢乐场面表现;虽为写己,却从儿童一面翻出。而所写儿童问话的场面又极富于生活的情趣,即使读者不为诗人久客伤老之情所感染,也不能不被这一饶有趣味的生活场景所打动。
此诗运用了三种对比:通过少小离家与老大回乡的对比,以突出离开家乡时间之长;通过乡音难改与鬓毛易衰的对比,以突出人事变化速度之快;通过白发衰翁与天真儿童的对比,委婉含蓄地表现了诗人回乡欢愉之情和人世沧桑之感,并且将这两种迥不相同的感情水乳交融地凝合在一起。全诗采用白描手法,在自然朴素的语言中蕴藏着一片真挚深厚的感情。读之如饮醇醪,入口很淡,而后劲无穷。
“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这个开头与《行路难》的第一首不同。第一首用赋的手法,从筵席上的美酒佳肴写起,起得比较平。这一首,一开头就陡起壁立,让久久郁积在内心里的感受,一下子喷发出来。亦赋亦比,使读者感到它的思想感情内容十分深广。后来孟郊写了“出门如有碍,谁谓天地宽”的诗句,可能受了此诗的启发,但气局比李白差多了。能够和它相比的,还是李白自己的诗,“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这类诗句,大概只有李白那种胸襟才能写得出。不过,《蜀道难》用徒步上青天来比喻蜀道的艰难,使人直接想到那一带山川的艰险,却并不感到文意上有过多的埋伏。而这一首,用青天来形容大道的宽阔,照说这样的大道是易于行路的,但紧接着却是“我独不得出”,就让人感到这里面有许多潜台词。这样,这个警句的开头就引起了人们对下文的注意。
“羞逐”以下六句,是两句一组。“羞逐”两句是写诗人的不愿意。唐代上层社会喜欢拿斗鸡进行游戏或赌博。唐玄宗曾在宫内造鸡坊,斗鸡的小儿因而得宠。当时有“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狗胜读书”的民谣。如果要去学斗鸡,是可以结交一些纨袴子弟,在仕途上打开一点后门的。但李白对此嗤之以鼻。所以他声明自己羞于去追随长安里社中的小儿。这两句和他在《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中所说的“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干虹霓”是一个意思。都是说他不屑与“长安社中儿”为伍。至于去和那些达官贵人交往,“曳裾王门不称情,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即拉起衣服前襟,出入权贵之门。“弹剑作歌”,用的是冯谖的典故。冯谖在孟尝君门下作客,觉得孟尝君对他不够礼遇,开始时经常弹剑而歌,表示要回去。李白是希望“平交王侯”的,而现在在长安,权贵们并不把他当一回事,因而使他像冯谖一样感到不能忍受。这两句是写他的不称意。“淮阴市井笑韩信,汉朝公卿忌贾生。”韩信未得志时,在淮阴曾受到一些市井无赖们的嘲笑和侮辱。贾谊年轻有才,汉文帝本打算重用,但由于受到大臣灌婴、冯敬等的忌妒、反对,后来竟遭贬逐。李白借用了韩信、贾谊的典故,写出在长安时一般社会上的人对他嘲笑、轻视,而当权者则加以忌妒和打击。这两句是写他的不得志。
“君不见”以下六句,深情歌唱当初燕国君臣互相尊重和信任,流露他对建功立业的渴望,表现了他对理想的君臣关系的追求。战国时燕昭王为了使国家富强,尊郭隗为师,于易水边筑台置黄金其上,以招揽贤士。于是乐毅、邹衍、剧辛纷纷来归,为燕所用。燕昭王对于他们不仅言听计从,而且屈己下士,折节相待。当邹衍到燕时,昭王“拥篲先驱”,亲自扫除道路迎接,恐怕灰尘飞扬,用衣袖挡住扫帚,以示恭敬。李白始终希望君臣之间能够有一种比较推心置腹的关系。他常以伊尹、姜尚、张良、诸葛亮自比,原因之一,也正因为他们和君主之间的关系,比较符合他的理想。但这种关系在现实中却是不存在的。唐玄宗这时已经腐化而且昏庸,根本没有真正的求贤、重贤之心,下诏召李白进京,也只不过是装出一副爱才的姿态,并要他写一点歌功颂德的文字而已。“昭王白骨萦蔓草,谁人更扫黄金台?”慨叹昭王已死,没有人再洒扫黄金台,实际上是表明他对唐玄宗的失望。诗人的感慨是很深的,也是很沉痛的。
以上十二句,都是承接“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对“行路难”作具体描写的。既然朝廷上下都不是看重他,而是排斥他,那就只有拂袖而去了。“行路难,归去来!”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只有此路可走。这两句既是沉重的叹息,也是愤怒的抗议。
篇末的“行路难,归去来”,只是一种愤激之词,只是比较具体地指要离开长安,而不等于要消极避世,并且也不排斥在此同时他还抱有他日东山再起,“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幻想。之心,则何王之门不可曳长裾乎”,指游食于王侯之门。不称(chèn)情:不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