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全诗清晰地显现出三个层次。
首四句总写秋日的节侯特点及其在人们心理上的反映。前二句首先写出秋天的一派肃杀之气。“仲秋月”就是农历八月,是典型的秋日,此时天气转凉,霜露渐起,百物凋零,所以冠以“萧瑟”二字。“飂戾风云高”是说此时节云淡天高,秋风阵阵。“飂戾”就是风声。如此萧瑟的节候自然会在人们的心理上产生感应:“山居感时变,远客兴长谣。”住在山中的人会首先感到这时序的变化;远行在外的人很容易产生凄凉之感、思家之念,以至于要放声唱歌来舒散心中的愁闷。这一层写出了对秋日的总体印象,为后面的具体描写秋景张本。
接下六句为第二层意思,写自身所感到的节候变化。“疏林积凉风,虚岫结凝霄”,是说稀疏的树林中不断地刮起冷风,空荡荡的山峦上聚集着浓云,这是山林中的变化。“湛露洒庭林,密叶辞荣条”是说浓重的露水洒落在庭院中的树上,繁密的叶子就从茂盛的枝条上落下,这是庭院中的变化。这种无情的肃杀之气虽说无可抗拒,但在受其摧残的时间和程度上,各种景物是不相同的,那是它们各自的品质和抗御能力不一样,所以紧接着补了两句:“抚菌悲先落,攀松羡后凋。”菌是一种寿命极短的植物,《庄子》上曾说过“朝菌不知晦朔”,所以作者抚之而生悲。苍松不怕寒冷,秋气无损于它,所以作者不禁要攀其枝叶,投以羡慕的眼光。这一层写的虽是眼前常见景物,刻画却是精细而鲜明的,而且诗人还为之动了悲、羡之情,足见他并没有用哲人的冰冷目光去静观这种“时变”,而是饱含着诗人的感情去体察的,也就是说诗人是以热呼呼的心肠描绘出这秋日的凄清画面的,所以其间充溢着浓郁的诗意。
松柏是高洁品质的象征,上句诗人既有羡于松,虽是写景,但个人志趣已经流露,后四句遂顺调转入抒写自己的情志。“垂纶在林野,交情远市朝”,是说:在这秋天的日子里,大自然尽管如此萧瑟,我还是愿意投身于它的怀抱,远远地来到林边野外钓鱼,与朝廷、市场这些争名争利的场所断绝联系。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淡然古怀心,濠上岂伊遥”,意思是说:只要把纷繁的世界看得淡漠,无求于人,无苛于己,保持着远古人的心胸,那我们离无为自适的境界也就不远了。“濠上”一典出于《庄子》的《秋水》篇,其中写庄子与惠施在濠上(在今安徽凤阳)闲游,看到鲦鱼从容出游,因而引起了鱼究竟知不知道快乐的一番辩论,后世就把濠上指代逍遥闲游的地方,把崇尚老庄就说成是濠上之风。此二句是谈玄论虚之词,也是全篇的旨归。道家认为一切礼乐道德等社会规范,以及人们有组织的行动与交往都是对人的自然本性的扼杀,所以他们要摆脱一切制度与文明的束缚,把任情适性、归真返朴当作终身追求的目标。这里颂扬的也就是这种精神。
孙绰此诗虽也涉及玄理,却并不淡然寡味。首先,作者是在对秋日景象的描绘和由此而产生的悲、羡之情上引出对濠上之风的颂扬的,这是诗歌艺术上常用的讽咏比兴法,因此自然也具有艺术感染力。其次,此诗所涉及的玄理,并非阐释道家的具体教义,仅仅是表明一种归依道风的感情,而表现感情乃是诗歌的天职,诗情诗味即由此出,这也是此诗不乏诗味的原因。
当然,此诗虽也较多地写了山水风景,林野秋色,但因为它既未以游览作为描写景物的过程和手段,也没有把自然景物作为美感观照的主位对象,所以它仍属于玄言诗,还不是一首山水诗。但是,孙绰本人是爱好山水的,描摹山水的本领也是高超的(例如其《天台山赋》就写得掷地有声),而且他“借山水以化其郁结”(《三月三日兰亭诗序》),所以他诗中的自然景物(包括山水),也就应当另眼相看了。此诗借秋日景物来表明其向往濠上之风,也就是为了化解其胸中郁结,这与“老庄告退”后兴起的山水诗有着共同之处。更明确地说,被称为空洞虚泛的玄学,却也有其注重自然之道、注重人与自然相和谐的一面。作为玄学的诗歌形式的玄言诗,因而也有其注重从自然——山水之中体悟玄理,亦即企图让自然景物与人的思想取得和谐的倾向。正是这个倾向的不断发展延伸,才终于有了以山水为重头、而玄理退居为“尾巴”的山水诗。孙绰此诗中,阐明玄理虽然还是诗的主要目的,但谈玄在篇幅上已是“尾巴”了。因此,如果说此诗包含着山水诗的某些因素或萌芽,应该是符合实际的。
荷花是一种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又名莲、芙蕖,古时也称为芙蓉。它那“出污泥而不染”的品性,素来为诗人墨客们所赞颂,用以自喻和他喻。此诗即是其中的一首。
诗的一、二句以议论入题,针对人们因荷花是草卉而轻贱它的心理而发。天池,本谓神话中的瑶池。此诗是“应诏”之作,故这里“天池”应指皇宫内的荷池。两句意谓荷花虽为草卉之物,但其有幸植根天子之池,自与其他山泽中的草卉身份不同,也更易受人们的注目。
三、四句转入咏物本题,细致而微地描绘荷花的初生水面,应题“新荷,二字。荷的根茎最初细瘦如鞭,俗称莲鞭。莲鞭上有节,能向上抽出叶子和花梗。“微根才出浪”,就是说花梗刚刚伸到水面。这里连用“微”字“才”字,已极言其细小,下面“短干未摇风”,则更形象地体现其细小;梗干之短,甚至风亦不能使它摇动,可见它只是刚刚在水面露头而已。这两句直逼出“新荷”的“新”来,观察之细致,用笔之精到,真堪令人叫绝。在这细微之处,诗人的功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上二句写初出荷茎之至微至小,文势犹如尺蠖之屈,已蓄足了力。于是乎五、六二句,乃一变而由屈转伸,忽出石破天惊之语。“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那荷茎长不满寸,看上去若有若无。然而谁能知道,那短茎里寓含着的花蕾胚芽,却蕴育着万紫千红的将来。只等夏天一到,它就要把那绚丽的色彩,洒满整个池塘。“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杨万里《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这满眼红绿的壮观景象,正是“新荷”的未来世界。
这首诗,单就咏物而言,也是清新可喜的。再看诗中的“勿言”、“宁知”这些强烈语气,读者就不免会推测:诗人如此用力为新荷抱不平,恐怕不会是无所寄托的吧。据《粱书·沈约传》记载,沈约幼年因父亲被诛,被迫潜窜他地,以后虽然“会赦免”,却“流寓孤贫”。但他“笃志好学、昼夜不倦”,最终“遂博通群籍”,累官至步兵校尉,“管书记,直永寿宫,校四部图书”,堂堂皇皇地进入“天池”,成为当世首届一指的大学者、大手笔。诗人看到新荷初出时的微陋,遥想自己幼小时的辛酸,他不禁深感慨。他不禁充满自信地说:新荷的今天虽然为人们所轻贱,但它在明天,定将是姹紫嫣红的创造者。诗人幸而言中,后来他历仕宋、齐、梁三朝,封侯拜相。他在文学上的“紫”“红”之才,也充分发挥出来了,不仅衣被当世,而且也惠泽后人。
所以,沈约的这首诗,既是咏物,亦是抒怀。诗人咏的是荷花,但读者所感觉到的,同时又是诗人的自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