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两句以“花开”和“花落”的情景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有花和无花的巨大不同;第三句中“惟余一朵”本可以感到庆幸和喜悦,然而诗句一转, “明日定随风”,又一下子把这种庆幸转入低谷,这唯一朵也是要随风飘落的。这首诗以朴实自然的语言描写了花与树的自然变化过程,显得清新可爱,反映出诗人细致的观察力和敏捷的才思。
首句“花开满树红”,紧扣题面,描写花开景象,创造出一种十分优美的意境。只见春临大地,日暧风和,那满树的鲜花,开得极其茂盛,争奇斗艳,红红火火,多美好的春天。不要说小诗人看到这种场景欣喜若狂,就是成年人看到这种场景恐怕也是要兴高采烈的,句中“满树红”三个字。不仅写景生动形象,而且也蕴含着极为强烈的感情色彩。
如果说诗的首句是写春来花开,引人入胜的话;那么,诗的次句则是写春去花落,令人惋惜。常言说“花无百日红”。随着春归的脚步声,诗人再去赏花,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已是“花落万枝空”了。昔日那种姹紫娇红的美丽景象已不复存在,呈现在面前的则是有枝无花。写到这里,小诗人的惋惜之情,怅然之感。跃然纸上。这里的“空”字与上句的“满”字形成强烈的反差,足见小诗人用词之准确。
诗的最后两句,就眼前之景,对枝头的那朵余花,表示担心。在万枝皆空的情况下,仅剩下的一朵小花,不知它还能坚持多久。也许到了明天,就会被风吹落了。这两句承前而来,把小诗人惜花、爱花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首《五岁咏花》,写得生动形象,明白如话,韵律悠扬,琅琅上口。诗作表现了小诗人的童心和稚趣,在咏花诗中堪称短小精悍的佳品,值得仔细玩味。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待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本诗其第一首,作者泛忆江南,兼包苏、杭,写春景。
全词五句。一开口即赞颂“江南好!”正因为“好”,才不能不“忆”。“风景旧曾谙”一句,说明那江南风景之“好”不是听人说的,而是当年亲身感受到的、体验过的,因而在自己的审美意识里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既落实了“好”字,又点明了“忆”字。接下去,即用两句词写他“旧曾谙”的江南风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日出”、“春来”,互文见义。春来百花盛开,已极红艳;红日普照,更红得耀眼。在这里,因同色相烘染而提高了色彩的明亮度。春江水绿,红艳艳的阳光洒满了江岸,更显得绿波粼粼。在这里,因异色相映衬而加强了色彩的鲜明性。作者把“花”和“日”联系起来,为的是同色烘染;又把“花”和“江”联系起来,为的是异色相映衬。江花红,江水绿,二者互为背景。于是红者更红,“红胜火”;绿者更绿,“绿如蓝”。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能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能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词虽收束,而余情摇漾,凌空远去,自然引出第二首和第三首。
这是一首托女子口吻诉说离别相思之苦的词,离别相思是历代词篇中最为常见的内容,倘若写不出特点,是最难引起读者注意的。
开头两句,采用传统的比兴手法,以习见之事喻简单之理。坠落的雨点已经辞别了乌云,不可能再回到天上去,流出去的江河已经奔向了大海,不可能再流回浦口去,这都是千真万确的习见之事,它们所比喻的道理也非常简单,那就是——别时容易见时难,甚至是生死离别隔绝永无相见之期。“遗恨几时休,心抵秋莲苦”。把离别之苦称作”遗恨”,可见相离之长久,以秋莲比其苦,则以我心对莲心,多占了一个“心”字,这些地方都写的很细致。下片写的是为排除相思之苦所作的尝试和努力,这其中颇有起伏和曲折,亦可见小晏笔法之巧妙。先是打算歌唱以抒发,这是有古语可凭的,“悲歌可以当泣,遥望可以当归”么,可是,“忍恨不能歌”,未曾开口,已经恨如雨下了。于是,退而诉诸丝弦,“试托哀弦语”,而且在哀弦之中诉说了自己的愿望,同时也得到了允诺,“弦语愿相逢”,说的正是丝弦弹出的曲子之中也含有祝愿相逢的美意。明知这只不过是宽慰之意,却也不肯放弃这一丝微弱而渺茫的希望。“知有相逢否”,最后的疑问中仍然没有完全放弃那一丝希望。
“登徒子”一向被作为好色之徒的代名词。便是从赋后始。其实此赋中登徒子,说他是一个谗巧小人还可,说其好色,则有些令人啼笑皆非。赋中写登徒子在楚王面前诋毁宋玉好色,宋玉则以东家邻女至美而其不动心为例说明他并不好色。又以登徒子妻其丑无比,登徒子却和她生了五个孩子,反驳说登徒子才好色。作者描写的登徒子妻岂止是丑,简直令人恶心,而登徒子“悦之”,若好色如登徒子,可称为“色盲”。其实,作者是根据《离骚》“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推而广之,目的是指斥嫉贤妒能的谗巧小人而已。同时,更是借章华大夫的“‘发乎情,止乎礼’来假以为辞,讽于淫也”(李善《文选》本赋注),曲折地表达讽谏楚王之意。
此赋写了三种对待男女关系的态度:登徒子是女人即爱;宋玉本人是矫情自高;秦章华大夫则好色而守德。作者以第二种自居,是为了反击登徒子之流,实则作者赞同的是第三种,即发乎情止乎礼,这种态度近于人性而又合乎礼制是我国古代文人大夫对待两性关系代表性的态度。和道学家或滥淫者比较,这确也是一种可取的态度。因此,古代文学作品中,时有反映。
此赋极尽刻画之形容,如:“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种方法,继承了前人,如《诗经·卫风·硕人》:“手如柔荑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只是此赋的描写更细腻更极尽刻画形容之能事。
这篇《登徒子好色赋》问世以后,登徒子便成了好色之徒的代称。然而只要细读此文,就不难发现,登徒子既不追逐美女,又从不见异思迁,始终不嫌弃他那位容貌丑陋的妻子,这实在非常难得。登徒子在夫妻生活方面感情如此专一,绝非好色之徒所能办得到的,因而有实事求是地加以澄清的必要。
宋玉此赋之所以影响巨大,主要是因为作者巧妙地运用烘托的手法描绘了一幅美女的肖像。文中有这么几句:“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段话不但一直被后世引用,而且还有人仿效其方法写作。如乐府民歌《陌上桑》在描写采桑女罗敷的美貌时,也采用了同样的手法。诗中写道:“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罗敷究竟有多么美丽,诗中并没有直接描写,只写出挑担子的人撂下担子,青年人脱下帽子,农夫忘记了犁地和锄草,甚至招来家人的怨怒,就因为观赏罗敷去了。这种描写美女的手法,一直沿用至今。号称“西部歌王”的王洛滨,在创作《在那遥远的地方》一歌时,也采用了此种手法。他在歌词中是这样描写那位美貌牧羊姑娘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身旁,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人们为什么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呢?就因为那位牧羊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了,乃至使作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愿变一只小羊,躺在她的身旁,每天让她用皮鞭轻轻地打在我的身上。”黄梅戏的《夫妻观灯》,也是同样。正月十五元宵夜,一对年轻夫妻去观花灯,看着看着,小伙子对周围观众不去看灯,而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漂亮的妻子看很是不满。用此种烘托的手法去描写美女,可说已经成了一种传统的表现手法,追本溯源,盖出于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