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这首诗前二句以“望乡台”、“送客杯”作对仗,用他乡送客来衬托诗中人思乡的情怀;后二句用呼告语作咏叹,从北雁南飞着想,反衬北人久居南方思念故乡的苦闷。这首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突破了唐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
诗歌开头就承题,“九月九日望乡台”,点明了时间是重阳节,地点是玄武山,此处将玄武山比作望乡台,以此来表达乡愁,思乡之情倍增。“他席他乡送客杯”,点明了诗人当时是在异乡的别宴上喝着送客的酒,倍感凄凉。诗歌的前两句就勾勒出了一个易让人伤感的环境,正逢重阳佳节,又是客中送客,自然容易勾起浓郁的乡愁。
“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北雁南飞本是自然现象,而王勃偏将自己的思乡之情加在它身上,怪罪鸿雁,我想北归不得,你却奈何非要从北方飞来,平添我北归不能的愁思。这一问虽然毫无道理,却在强烈的对比中烘托了真挚的感情,将思乡的情绪推向了高潮。这两句是这首诗中的名句,前人在评价这两句诗时说:“读之,初似常语,久而自知其妙。”的确,这一问虽貌似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实际上却是诗人用心良苦、匠心独具之处。诗人将其怀乡之情融入对自然景物的描绘之中,借无情之景来抒发自己内心深沉的情感,开启了唐人绝句寓情于景的先河。
这首诗的抒情手法亦变化多端,语言简洁亦是这首诗较大的特色,用了近似日常的口语,如“他席他乡”,“那从北地来”,显得浅近亲切,这也是这首诗流传广泛的原因之一。
初唐时绝句发展缓慢,其表现方式大体上沿袭汉魏和南朝传统。而王勃的这首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突破了唐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诗人在诗中还有意吸收了歌行的句调,以虚词递进的句式做结语,对绝句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
此诗描写英姿勃勃的青年形象,抒写了诗人远大的抱负。是作者七绝中以豪放胜者。光芒辐射,眩人心眼。
前两句诗人以一个少年入手,认为男儿应当奋发有为、奔赴战场。“男儿作健向沙场”一开篇诗人便直吐胸臆“男儿作健向沙场”。好男儿应去从军,在沙场上逞英豪,建功立业。这句化用乐府歌辞《企喻歌》,写得激昂慷慨,雄姿英发。接着写男子愿意为国捐躯,义无反顾之决心。“自爱登台不望乡”,要登的是单于台,受降台,而不是望乡台。十分有“出不入兮往不返”的气概。
后两句写男儿登临高台之上,勇武的形象光彩照人。“太白高高天尺五”用古谣《三秦记》以形容山高,另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以形容豪门的势焰高张。这句是活用古谣的这两种意义,表示自己少年意气之盛,如太白高山,离天很近。末句再用宝刀来比喻自己的豪情,“宝刀明月共辉光”宝刀的寒光闪闪,足以令敌人胆寒。一个顶天立地的少年壮士的形象矗立在读者面前。
全诗语言豪壮,刻画的少年男儿的英武形象光彩照人,栩栩如生,读来令人振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可宝贵的时光,在这时期“作健向沙场”,让“宝刀明月共辉光”,即拿起武器戍守边防,建立功业,无疑十分光荣。
曾国藩一生从政从军,事务庞多,但他从来不曾忘怀故园之思,手足之情。本诗即是他的念弟之作中写得较好的一首。诗的首联即直接将奔波中的感受写出,每天凌晨,在繁星点点的时候,这原本是酣眠的良辰,作者却早已整驾上路了,又疲惫又寒冷,确是苦不堪言,于是他对这种生活发生了怀疑,不禁扪心自问,如此奔忙劳碌意义究竟何在?(底,何,什么)这二旬写得感情充沛、真挚。然后诗转入写景。在孤月的清晖之下,作者看到了马的疲惫身影,内心里生出对它的怜意。马的形,实际上是作者情感的对象化;对马的怜悯,其实就是作者的对影自怜;这种心境之下的月亮,自然也显得那么孤单寂寞。接着,孤月西落了,一声报晓的鸡鸣划破黑夜,渐渐可以辨认出那深青色的群山了。万山环绕,更令作者感到道路之艰、身心之疲惫;远处鸡鸣,亦暗示了作者身处不见人烟的荒山,孤零无人语:这句写得虽具开阔气象,但一个“苍”字,仍给诗情增添了一份悲苦苍凉之意,由此,诗人对手足同胞的思念之情,也自然向高峰处涌去。这两句景语也是情语,是诗人心态的写照。
于是,颈联便唱出了。日归日归岁云暮,有弟有弟天一方”的戚苦之调。无数次的念归,可是从未真的归去,而今又到了年终岁暮,更难知何时能踏上归程;离家愈久,愈是恋家,时时思念自己的弟弟,现在,只能是天各一方,无从团圆,只能在旅途的孤独寂寞中体验兄弟的至情。二句中,上句虽化自《诗·采薇》的“日归日归,岁亦莫(暮)止”,但与下句配合,运用反复之法,亦适切地描摹出诗人此时此刻的心灵波涛,给人一唱三叹之感。最后二句,诗又回到清晨赶路的现实,他这时面对的是深深的大壑,高高的山崖,还有强劲的晨风。不用说,这样的环境再次强化了诗人的思念之情,情感的波涛再次涌起,但是诗人似乎不愿再顺着这样的思路想下去,写下去,于是故意逃脱,自寻宽解:如此猛烈的风或许可以吹送我早些回到弟弟的身旁吧!这一笔似是荡开,似是感情的排遣,心理的安慰,但因为这番幻想事实上是不可能之事,所以诗中一直蕴含着的人在官场、身不由己的无可奈何之情,反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展现。
本诗情感真挚,格调苍凉,以情绪的流动起伏贯穿全诗,思归念弟之情与诗人奔走宦路之苦的反复咏叹,更收到悠远绵长的艺术效果。因此,尽管在中国诗歌中怀人之作不可胜数,但这首念弟诗仍然显示出独有的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