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赠翔凤诗中写得较好的一篇,不仅突出了翔凤的好客与学识,而且还写出了翔凤的风采及两人一见如故的深厚友谊。
“游山”二句写翔凤为人。“五岳”在这里泛指名山大川。龚自珍曾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游太湖洞庭二山,翔凤家乡在太湖边,成为作者的“东道主”。他热情地接待了龚自珍,谈学论道、陪同游览。翔凤长龚自珍十六岁,其折节下交给龚自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晚年,龚自珍还写道“长州重到忽思君”。“拥书百城”言宋氏学问之富。《北史·李谧传》有云:“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言拥书万册而学,胜于做百城之诸侯。作者变换李谧字句,言翔凤拥书众多,而且能够统领众书,仿佛学界之“南面王”,而非“书奴”匍匐在书前。宋氏待人热情,是理想的东道主。他坐拥书城,又能驱使书籍,是个会读书的学者,这些有目共睹,龚自珍用精练的诗句把它表现了出来。
“万人丛中一握手”写龚、宋二人初相识的情景。古人描写邂逅相遇,即成知音,曾用“倾盖如旧”来形容。而龚自珍是写两人相知已久,只是茫茫人海,无由相见,因此他们的情感交谊往往存在于思念之中。龚自珍特别爱回忆两人初相识的情景,那是在红尘扰攘的京师,彼此都闻名已久,待亲见其面,自然就有相见恨晚之意。“一握手”含意丰富,有握手即别之意,也有握手谈心之意,给人留下宽阔的想象余地。最末一句写翔凤之风采,《襄阳记》曾云汉末荀彧“至人家,坐处三日香”。后多用以形容高人雅士之风采。诗中变“三日香”为“三年香”,一方面是极言其馨香流芳之久;另一方面从龚、宋相识到写诗之时恰恰三年,意为握手之后衣袖之香至今不灭。可见翔凤的人格力量给诗人感染之深。此句为点睛之笔,不仅突出了翔凤的精神风貌,也表达出诗人对他人格的崇仰。龚诗含蓄精致,包含了丰富的情意。
这首咏史诗,就秦始皇筑万里长城事发表议论。前两句写筑城。第一句说长城高而广,城上屯扎着千军万马,铺陈城的高大稳固,守城的人众多,难以撼动。次句说筑城的目的,是为了抵御外部胡人的侵略,巩固自己的政权,以便于“一世而达万世”,永保帝业。三、四句突转,说秦始皇只知道危险来自外边,自以为有了长城,便可高枕无忧,却不知道体恤人民,结果酿成内乱,激起民变,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秦政权没多久就完结了。诗揭示的是这样一个历史规律:内政不修,对人民残酷压迫,是国家灭亡的主要原因,外部的侵扰倒是其次的。当时宋朝对人民的压榨也很厉害,百姓怨声载道,诗人在这里明是咏史,也是针对现实,对统治者发出警告。
咏史诗所咏如果是前人没咏过的史实,就应该述清事件的来龙去脉,直接发表议论;如果所咏是熟事,务必转换角度,翻出新意,切忌人云亦云。胡仲参这首诗所咏是秦以暴政失国,这个题目,前人已经作了许多论述,所以这首诗擒住修筑长城备胡这一点,肯定长城的高广及防御功能,然后生发开去,牵出对立面,说秦始皇刻意预防的地方倒没出什么问题,他没想到的地方反而成了导致亡国的关键。这样组织材料加以议论,便给人以思考,也给人以新鲜感。
胡仲参这首诗的构思布局,与唐章碣的《焚书坑》有些相同。章碣诗云:“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说秦始皇提防书生,结果灭秦的人恰是不读书的人,与胡诗一样,都是从相反处做文章。元人陈孚有首《博浪沙》诗,是从正面做文章的,也很有趣味,诗云:“一击军中胆气豪,祖龙社稷已动摇。如何十二金人外,犹有人间铁未销。”说秦始皇收尽民间铁,铸成十二金人,没想到仍然有大铁椎在,使他差点丧命。由此可见,诗材遍地皆是,只要细心挖掘,就能找到好的题目。
“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胜败这种事是兵家难以预料的事,但是能够忍受失败和耻辱才是男儿。
首句直截了当的指出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一普通常识,并暗示关键在于如何对待的问题,为以下做好铺垫。“事不期”,是说胜败的事,不能预料。此句强调指出只有“包羞忍辱”,才是“男儿”。项羽遭到挫折便灰心丧气,含羞自刎,怎么算得上真正的“男儿”呢?“男儿”二字,令人联想到自诩为力能拔山,气可盖世的西楚霸王,直到临死,还未找到自己失败的原因,只是归咎于“时不利”而羞愤自杀,实在有愧于他的“英雄”称号。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江东的子弟大多是才能出众的人,如项羽愿返江东可能卷土重来。
第三句“江东子弟多才俊”,是对亭长建议“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的艺术概括。人们历来欣赏“无面见江东父老”一语,认为表现了他的气节。其实这恰好反映了他的刚愎自用,听不进亭长的忠言。他错过了韩信,气死了范增,确是愚蠢得可笑。然而在这最后关头,如果他能面对现实,“包羞忍耻”,采纳忠言,重返江东,再整旗鼓,则胜负之数,或未易量。这就又落脚到了末句。
“卷土重来未可知”,是全诗最得力的句子。它的意思是说,如果能做到这样,还是大有可为的;可惜的是项羽却不肯放下架子而自刎了。这样就为上面一、二句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而这样急转直下,一气呵成,令人想见“江东子弟”“卷土从来”的情状,是颇有气势的。同时在惋惜、批评、讽刺之余,又表明了“败不馁”的道理,也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此诗与《赤壁》诗一样,议论战争成败之理,提出自己对历史上已有结局的战争的假设性推想。首句言胜败乃兵家常事。次句批评项羽胸襟不够宽广,缺乏大将气度。三四句设想项羽假如回江东重整旗鼓,说不定就可以卷土重来。这句有对项羽负气自刎的惋惜,但主要的意思却是批评他不善于把握机遇,不善于听取别人的建议,不善于得人、用人。司马迁曾以史家眼光批评项羽“天亡我,非战之罪”的执迷不悟。杜牧则以兵家的眼光论成败由人之理。二人都注重人事,但司马迁是总结已然之教训,强调其必败之原因;杜牧则是假想未然之机会,强调兵家须有远见卓识和不屈不挠的意志。
议论不落传统窠臼,是杜牧咏史诗的特色。诸如“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赤壁》),“南军不袒左边袖,四老安刘是灭刘”(《题商山四皓庙》),都是反说其事,笔调都与这首类似。人们之所以喜欢这些诗,是因为他标新立异,也说明历史是复杂的,从多维的角度来看,有许多所谓定论是值得商榷的。宋人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谓这首诗:“好异而畔于理。······项羽以八千人渡江,败亡之余,无一还者,其失人心为甚,谁肯复附之?其不能卷土从来,决矣。”其实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胡氏的指责不为无由。人们之所以喜欢这首诗,主要是这首诗借题发挥,宣扬百折不饶的精神,是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