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西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西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西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西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
首句开门见山,写出了所要记叙的事情,强烈的感情色彩也在无需意像的渲染的情况下,立刻展现在读者面前。四句话形式上两两相同,但情感上却是层层深入的,第一句提到了人的思念和远,都是平平的概述,点到为止,并没有提及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的思念她。第二句则重点写到了思念,写到思念的程度,也并没有深写。行文至此,全诗的中心已经点明框架,已经明晰,但还只是一幅,如果用画画作比的话,构图,或者说是工笔前的白描图,线条简洁而有力。第三句对第一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乡远远的程度,对故乡,更准确的说是对故乡的生活,故乡的人的思念之深。第四句是对第二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
一、三句是写实,故乡、人都是客观存在的。二、四句是写虚,回忆中的事和肝肠绞痛的感觉是诗人主观的感情。一实,一虚,把气氛渲染开来,行文至此,白描已经被染,出现了淡淡的色彩,阴阳、冷暖色初步分明。诗人付与“人”一个“隔”,付与“事”一个“结”字。“隔”、“结”都是冰凉凉的字眼,给人一种一对火热的恋人被活生生分扯开来的感觉。诗人用两个冰冷的字形象地写出了自己火热的情感,而火热又败于冰冷,这时引出自己肝肠绞痛的感觉显得自然,又打动了读者。在这里,诗人又用了一个打动人的动词“瞻望”。乡远,瞻望却不可相望见,可是还要望,纵是眼望不见那心也早已回到了那故乡的恋人身畔。
前四句是对一个长时间一直以来状态的写,从“况此”一句开始,诗人就开始描绘一个夜雨的场景了。作者在描写夜雨场景的时候,却是惜字如金。他只用了两句话二十个字。这两句话不写思,不写念,不写人,不写事,只是用简洁的言语描绘了许多意像,灯、堂、天、风雨。
一个况字说明这四句所描写的这些是在前四句的前提上进一步增加的。所以,在情感上也是在前四句的思念上增加的。一个“况”字就替代了千言万语的心理描写。“夜”是时间,在“夜”之前诗人用了一个名词作形容词来形容“夜”,“残灯”。灯从晚上点,点到残,一定已是深夜。诗人夜不能寐,久久的思念着心中的恋人。残灯昏暗的光下,长长的灯芯使光闪烁着,诗人在这情景万分伤心,没有言自然显得寂静,寂静使屋子显得“空”,显得寂寥。“空”不一定是真的缺少家具,而是因为缺少“人”。夜雨同话五更的人“空堂”不一定是堂“空”也写出诗人心中的怅然若失。
“秋天”“未晓”“风雨”更是融情于景。“苍苍”二字既是对风雨的描写,又是诗人此时的心境。这两句,不着一字思念,而又字字句句把诗人的思念之情着色,分染过的白描已经基本上上好了颜色。
最后一句话,可谓画龙点睛之笔,使用直抒胸意的写法,将全诗推向高潮。想忘,又不能忘,想忘,又不敢忘。诗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就在这无果的结局中谢幕,无数的思念,向何处倾诉。
整首诗贯穿着白居易的大、简、妙风格,虽是写爱情,写思念,但不像多数爱情诗一样婉约,它大气、又不失细腻,这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一种情感之至,一种浑然天成。这首诗不是唐代所流行的工整的今体诗,它共有七句话,前四句大量的重复用字,也并不合乎诗歌的习惯。意像的描写被放在了叙事之后,全诗没有比喻、没有用典,也没有大量的兴、比之作,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格律的羁绊,用最直白的语言,抒发了最真挚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