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创作于清朝嘉庆年间,诗人陈沆去黄州赶赴选拔举人的乡试,求取功名。刚行至巴河岸边,不巧渡船刚刚离岸,船上早坐满了各乡秀才。陈沆恳求艄公行个方便,将船开回岸边,一道渡他过河。那艄公见站在岸边的是位文质彬彬的书生,便乐呵呵地说:“相公前往赶考,必是满腹文才。如果你能作一首包括十个‘一’字的七言绝句,老夫即刻拨转船头,渡你同往彼岸。如若不能,那就请相公耐心等待,待老夫先此船才子送往黄州,上岸再喝上二两老酒,慢慢过来接你。”陈沆一听急得直跺脚,忙说:“小生遵命,乞求贤翁先将渡船撑回头,我好赋诗,贤翁也好听得清楚,给予指点。”老艄公捋须微笑:“也好。”随即把船撑回岸边。陈沆一脚跨了上去。这时,恰好江心划过一条渔船,只见一个渔翁坐在船头,身边搁着一根钓竿,双手划着桨,身子一俯一仰地悠然自得,还乐呵呵地唱着渔歌。陈沆举目四望,见江心秋波,正随波荡漾。陈沆灵机一动,当即作了这首诗。
整首诗描写了在烟波浩淼的碧波之上,远远只见一渔舟荡浆而来,渔翁手持钓钩,钓得鱼来满心欢喜。真是碧空如洗,皓月当头,秋色满江。短短的四句诗有景有情,有声有色,有人物有动作,描绘出多彩多姿的垂钓的画面,充满诗情画意,令人回味无穷,百读不厌。
苏轼因此词有别于“柳七郎(柳永)风味”而颇为得意。他曾致书信于子骏表达这种自喜:“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
此词开篇“老夫聊发少年狂”,出手不凡。用一“狂”字笼罩全篇,藉以抒写胸中雄健豪放的一腔磊落之气。接下去的四句写出猎的雄壮场面,表现了猎者威武豪迈的气概:词人左手牵黄犬,右臂驾苍鹰,好一副出猎的雄姿!随从武士个个也是“锦帽貂裘”,打猎装束。千骑奔驰,腾空越野!全城的百姓也来了,来看他们的太守行猎,万人空巷。这是怎样一幅声势浩大的行猎图啊,作者倍受鼓舞,气冲斗牛,为了报答百姓随行出猎的厚意,决心亲自射杀老虎,让大家看看孙权当年搏虎的雄姿。作者以少年英主孙权自比,更是显出东坡“狂”劲和豪兴来。
以上主要写“出猎”这一特殊场合下表现出来的词人举止神态之“狂”,下片更由实而虚。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下片前三句是说,我痛饮美酒,心胸开阔,胆气更为豪壮,虽然两鬓微微发白,但这又何妨?东坡为人本来就豪放不羁,再加上酒酣,就更加豪情洋溢了。
“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这两句是说,什么时候皇帝会派人下来,就像汉文帝派遣冯唐去云中赦免魏尚的罪名(一样信任我)呢?此时东坡才三十八,因反对王安石新法,自请外任。此时西北边事紧张,熙宁三年,西夏大举进军环、庆二州,四年占抚宁诸城。东坡因这次打猎,小试身手,进而便想带兵征讨西夏了。汉文帝时云中太守魏尚抗击匈奴有功,但因报功不实,获罪削职。后来文帝听了冯唐的话,派冯唐持节去赦免魏尚,仍叫他当云中太守。这是东坡借以表示希望朝廷委以边任,到边疆抗敌。一个文人要求带兵打仗,并不奇怪,宋代诗人多有此志。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末三句是说,我将使尽力气拉满雕弓如满月一样,朝着西北瞄望,射向西夏军队。词人最后为自己勾勒了一个挽弓劲射的英雄形象,英武豪迈,气概非凡。
此作是千古传诵的东坡豪放词代表作之一。词中写出猎之行,抒兴国安邦之志,拓展了词境,提高了词品,扩大了词的题材范围,为词的创作开创了崭新的道路。后又作出利箭射向敌人这种出人意料的结局,利用巧妙的艺术构思,把记叙出猎的笔锋一转,自然地表现出了他志在杀敌卫国的政治热情和英雄气概。作品融叙事、言志、用典为一体,调动各种艺术手段形成豪放风格,多角度、多层次地从行动和心理上表现了作者宝刀未老、志在千里的英风与豪气。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此词当是作者赴黔途中经过夔州巫山县时所作。词通过乐与悲的多层次对比烘托,突现出他贬谪途中去国怀乡的忧闷之情。
词的开头以“对”字直领以下三句,描绘出一幅烟雨凄迷的峡江图:有时云蒸霞蔚,有时微雨蒙蒙,云雨迷离之中,只见错落攒立的群峰互相依傍。这里既是肖妙的写景,又是贴切的用典,“朝云”、“暮雨”镶嵌于句中,化而不露,“乱峰”则指巫山群峰,其中神女峰尤为峭丽,相传即为神女的化身。这样便营造出一个惝恍迷离、凄清悠远的境界。这种意境与他去国怀乡的怅惘心情是十分协调的。如以“叆叇”状云,表现云气浓重,更有日色昏暗之意。又如以“乱”字表现群峰的攒拥交叠,暗示他遭贬后神乱意迷的心境。“巫峡高唐,锁楚宫朱翠”,是由神话生发出来的联想。“朱翠”指女子的朱颜翠发,代指美人。一个“锁”字不也隐约透露出自叹身世的感慨。这里感情的流露是含蓄深婉的,词人只是创造一种情绪和氛围,给人以感染。
接着作者笔锋一转,描绘出一幅热闹的仪仗图。春光明媚之中,官府的仪仗队行进,盛妆艳服之人迎接着马队,迤逦向城中行去。“画戟”是加上彩饰的戟,用于仪仗队。“靓妆”,粉黛妆饰,这里大约指歌姬舞女之类。面对如此盛况,作者的内心却是一片悲凉。“万里投荒,一身吊影,成何欢意!”与开头呼应,一腔忧闷喷涌而出。
下片开头四句承上片最后一层意思而加以生发。作者巧妙地越过眼前的情景,而设想贬谪之地的望乡之苦,这是用未来的乡愁反过来烘托现实的离情。“去天尺五”极言黔南地势之高,旧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的谚语,此处借来形容山高摩天。尽管这样的高处,但是眺望神州,还是隔着千山万水。那乡愁就象那万重烟水,一直延伸到天地的尽头,绵绵不绝。“神州”指中原,这里意同“神京”。古代的逐臣常通过回望京城来表达其哀怨之情。
“樽酒”五句是一个大的转折,展现了地方官为作者摆酒接风,欢宴公堂的热烈景象。为了渲染欢快的气氛,这里用了一些色彩富丽的词,如用“荔颊红深”形容美人容颜的娇艳之色,用“麝脐香满”描写香气的氤氲馥郁。轻歌曼舞,醉意朦胧,场面越是写得热烈,越能反衬出山谷心头的悲凉孤寂。置身于高堂华宴,面对着主宾的觥筹交错,作者独品苦味,唯有那杜鹃“不如归去”的声声啼鸣陪伴着他通宵达旦。
这首词上下两片都分三个层次,先写悲情,然后折入欢快场景的描写,最后又转入悲情的抒发,而上下两片又写法各异,不使雷同。为了构成鲜明的对比,写悲与乐所用词语的色彩反差也很大。写悲情则朴素自然,近乎口语,以直抒胸臆。描乐景富丽浓郁,风华典雅,着力于铺陈。正所谓“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
发端以“谢公台”起兴,意在写出赴任途中来到友人李公择湖州任所的一种快感。这里的“谢公台”,应当是借喻友人任所。“明月清风”则是运用成语,借以写湖州的自然美,似乎也隐隐象征着友人清高洁白的操守,而以感叹出之,表达了词人的赞赏之情。三、四句转入对旧太守、友人孙觉的怀念:“旧日髯孙何处去,重来。”二句写出了席间面对新守时对旧守的怀想。随后又回到当前,赞颂新太守、东道主李常的才具:“短李风流更上才。”“短李”与“髯孙”都是用典,正好切合新、旧太守外形与姓氏的特点,前后相映成趣,显得既典雅又诙谐。
过片两句对景感时:“秋色渐摧颓,满院黄英映酒杯。”词人以“映酒杯”点明“席上”劝酒的题意,以“满院黄英”写出深秋时节的特征,对“秋色渐摧颓”的概括性描述则寓含着时序迁移的感慨,与上片写到的“旧日”、“重来”这种今昔之感是一脉相通的。最后三句是对明春桃花争开的盛景的想象,词人化用刘禹锡的诗意,变讽刺为赞颂,象征性地赞美了旧太守的政绩,并再度饱含深情地表达了对他的深切怀念。“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大概是事业发展乃至社会进步的一种普遍现象。
全词,词人表达了对旧太守的怀念,同时也是对新太守的激励,因为未来提起的栽树的“刘郎”,是现在的太守李常。作者题作“劝李公择酒”,其深意或许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