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的开头,欲擒故纵,引出论题。六国“以五倍之地,十倍之众”的绝对优势,却相继为秦所灭,乃是决策者目光短浅,“不知天下之势”之故。随之,从当时的“天下之势”展开论述。
文中反复论证秦与六国争天下,关键就在韩、魏之郊野。因为对秦来说,韩、魏首当其冲,若韩、魏不附,乃是其腹心之疾;对山东之各诸侯国来说,韩、魏是他们理想的屏障。所以在七雄相斗的形势下,韩、魏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这就是当时起决定作用的“天下之势”。
形势摆出之后,接着从正反两方面引例作证。以秦来说,范雎受秦重用,立即助秦昭王收韩;商鞅受秦重用,则助秦孝公收魏。当韩、魏未附秦之时,昭王出兵攻齐,范堆忧之。由此证明秦欲争得天下,必先收韩、魏而后可。当秦军越韩过魏而攻燕赵,这本身是件冒险之举,若燕赵正面迎战,韩、魏再乘机击之于后,那就有全军覆灭的危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秦人远攻燕赵,却毫无韩、魏之忧,那是因为韩、魏屈于秦之淫威而已归附它的原故。文章写到这里,再作收束,归结到“天下之势”。如此说来,韩、魏附秦是不识天下之势了;进而又为其开脱:韩、魏本身势孤力弱,面对虎狼之秦,又怎能自保而不归附于秦呢?其中自含山东各诸侯国“不知天下之势”而不助韩、魏杭秦之意。正由于六国都不能正视天下之势,以致秦人得以东指而“天下追受其祸”。
末段再从各诸侯国着笔,阐明作者为其构想的“自安之计”。当时的天下之势,一方面韩、魏不能单独抗拒强秦,另一方面,山东各诸侯国又要借助韩、魏以巴秦。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山东诸国应不惜代价去“厚韩亲魏以摒秦”。这样,就会出现另一种局面:秦人不敢越过韩、魏的土地远攻齐、楚、燕、赵;而齐、楚、燕、赵也就能安居后方。一旦齐、楚、燕、赵能与韩、魏通力合作,相互支援,那秦国就不能有所作为。这确是当时拯救六国危亡的良方。末尾笔锋一转,回到冷酷的历史现实:即六国决策者目光短浅,不识“天下之势”,彼此“背盟致约,以自相屠灭”,以致“秦兵未出而天下诸侯已自困突”,从而自食恶果,相继灭亡。文章截然而止,含不尽感慨。
全文紧扣“天下之势”,纵论六国与秦争天下中的成致得失,层层解剖,鞭辟入里,说透“自安之计”。而笔又一气流注,曲折尽意。
此诗写送别,“浩然离故关”一句确立了诗的基调,由于离人意气昂扬,就使得黄叶飘零、天涯孤棹等景色显得悲凉而不低沉,因而慷慨动人。诗的最后一句透露出依依惜别的情怀,虽是在秋季送别,却无悲秋的凄楚。全诗意境雄浑壮阔,慷慨悲凉,有秋景而无伤秋之情,与人别而不纵悲情,毫无作者“花间词派”婉约纤丽的文风。
诗人在秋风中送别友人,倍感凄凉,对友人流露出关切,表现了两人深厚的友谊。这首诗意境悲凉雄壮,情真意切,质朴动人。
关于此诗的发端,清人沈德潜曰:“起调最高。”(《唐诗别裁》)按首句,地点既傍荒凉冷落的古堡,时令又值落叶萧萧的寒秋,此时此地送友人远行,那别绪离愁,的确令人难以忍受。然而次句诗思却陡然一振:“浩然离故关”——友人此行,心怀浩气而有远志。气象格调,自是不凡。
“高风汉阳渡,初日郢门山。”两句互文,意为:初日高风汉阳渡,高风初日郢门山。初日,点明送别是在清晨。汉阳渡,长江渡口,在今湖北省武汉市;郢门山,位于湖北宜都市西北长江南岸。两地一东一西,相距千里,不会同时出现在视野之内,这里统指荆山楚水,从而展示辽阔雄奇的境界,并以巍巍高山、浩浩大江、飒飒秋风、杲杲旭日,为友人壮行色。
“江上几人在,天涯孤棹还。”两句仿效李白“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而赋予两重诗意:诗人一面目送归舟孤零零地消失在天际,一面遥想江东亲友大概正望眼欲穿,切盼归舟从天际飞来。几人,犹言谁人。“江上几人在”,想象归客将遇见哪些故人,受到怎样的接待,是对友人此后境遇的关切;诗人早年曾久游江淮,此处也寄托着对故交的怀念。
“何当重相见,樽酒慰离颜。”写当此送行之际,友人把酒言欢,开怀畅饮,设想他日重逢,更见依依惜别之情意。
这首诗逢秋而不悲秋,送别而不伤别。如此离别,在友人,在诗人,都不曾引起更深的愁苦。诗人只在首句稍事点染深秋的苍凉气氛,便大笔挥洒,造成一个山高水长、扬帆万里的辽阔深远的意境,于依依惜别的深情之中,回应上文“浩然”,前后紧密配合,情调一致。结尾处又突然闪出日后重逢的遐想。论时间,一笔宕去,遥遥无期;论空间,则一勒而收,从千里之外的“江上”回到眼前,构思布局的纵擒开合,是很见经营的。
全诗写诗人与苏辙之间的感情。前四句,重在托付家人,希望得到苏辙的照料。后四句则言兄弟之情。
诗人对于生死之事本来不太执著,无论是何处的青山都可以作为埋葬我的地方,但是,当自己故去之后,恐怕每逢夜雨秋灯之时,孤身一人的弟弟都将会苦苦地思念死去的兄长。
“夜雨”是指苏轼兄弟二人少年读书时,曾读到唐人韦应物的诗句“宁知风雪夜,复此对床眠”,二人深受感动,遂彼此相约入仕后当尽早退隐以享受闲居之乐。
苏轼现在处在生死未卜之际,想起此诗,不禁黯然伤怀。他只能寄希望于来世再实现这种约定:“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
根据胡长青的说法,把此诗理解为赞美男子的诗应更为切合诗旨。他说,因为《诗经》所产生的时代,属于父系社会,男子早已享有无上的权威,这时期的生殖崇拜是以男性为主题的,称赞子孙众多,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颂扬。把生育单纯地归之于妇女,囿于现代的认识习惯,不免惑于事物的表象了。再考察一下诗的本身,通观全篇,并不存在一处描写妇女某种特征的字句,况且“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是描绘妇女的词语。如果与《卫风·硕人》对妇女身材的描写相对照,更可明了二者的区别。
此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此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复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此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