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书灯下语吾儿,歉岁艰辛汝未知。
坡老忍饥常并日,少游餍粥亦多时。
但令后世师吾敛,深怪诸入遗经危。
天意从今吾信解,穷人大抵欲昌诗。
抄书灯下语吾儿,歉岁艰辛汝未知。
坡老忍饥常并日,少游餍粥亦多时。
但令后世师吾敛,深怪诸入遗经危。
天意从今吾信解,穷人大抵欲昌诗。
陆文圭

陆文圭

陆文圭(1252~1336),元代文学家。字子方,号墙东,江阴(今属江苏)人。博通经史百家,兼及天文、地理、律历、医药、算术之学。墙东先生是元代学者陆文圭的雅号,“墙东”并非是他居住澄东的意思。西汉末年,北海人王君公因为遭遇王莽篡权的乱世,当牛侩(买卖牛的中间人)以自隐。当时人们称他为“避世墙东王君公”。见《后汉书·逄萌传》。后来以“墙东避世”作为隐居于市井的典故,“墙东”指隐居之地。墙东先生指的是隐士陆文圭,对于这个雅号,他自己也欣然接受,将自己的作品集命名为《墙东类稿》。 ▶ 313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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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东抹西涂手,枉着书生待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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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赞扬李白的诗歌及其才识。李白的诗歌想落天外,气势宏大,情感激昂奔放,语言流畅自然,诗风豪迈飘逸;杜甫的诗歌风格是“沉郁顿挫”,杜甫在诗歌格律、炼字、奇崛等方面对后世的韩愈、孟郊、江西诗派等都有重大影响,有一定的流弊。而元好问崇尚的是雄浑自然的风格,对于刻意雕琢、苦吟等都是持反对意见的。因此,这里元好问以 “总为从前作诗苦”而“憔悴”杜甫来反衬李白笔底银河,奔流直下,一气呵成。另一方面,元好问认为李白不光文才卓异,而且也是象鲁仲连一类的人物,关注现实,有政治才能,不为官而周游各地,排难解纷。

lùnshīsānshíshǒu··shí--yuánhǎowèn

yínluòjiǔtiāncéngqiáocuìfànshānqián

shìjiāndōng西shǒuwǎngzheshūshēngdàilián

咸阳百二山河,两字功名,几阵干戈。项废东吴,刘兴西蜀,梦说南柯。韩信功兀的般证果,蒯通言那里是风魔?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醉了由他!
(xián)阳百二山河¹,两字功名,几阵干戈。项废东吴²,刘兴西蜀(shǔ)³,梦说南柯。韩信功兀(wù)的般证果,蒯(kuǎi)言那里是风魔?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醉了由他(tuō)
译文:咸阳,万夫难攻的险固山河,因为功名两个字,曾发动过多少次战乱干戈。项羽兵败东吴,刘邦在西蜀兴立汉朝,都像南柯一梦。韩信有功却得到被杀的结果,当初蒯通的预言哪里是疯话?成功也是因为萧何,失败也是因为萧何;喝醉了一切都由他去吧!
注释:¹百二山河:谓秦地形势险要,利于攻守,二万兵力可抵百万,或说百万可抵二百万。²项废东吴:指项羽在垓下兵败,被追至乌江自刎。乌江在今安徽和县东北,古属东吴地。³刘兴西蜀:指刘邦被封为汉王,利用汉中及蜀中的人力物力,战胜项羽。⁴韩信:汉高祖刘邦的开国功臣,辅佐高祖定天下,与张良、萧何并称汉兴三杰。后被吕后所害,诛夷三族。⁵兀的般:如此,这般。⁶证果:佛家语。谓经过修行证得果位。此指下场,结果。⁷蒯通:即蒯彻,因避讳汉武帝名而改。曾劝韩信谋反自立,韩信不听。他害怕事发被牵连,就假装疯。后韩信果被害。⁸他:协歌戈韵。
东篱半世蹉跎,竹里游亭,小宇婆娑。有个池塘,醒时渔笛,醉后渔歌。严子陵他应笑我,孟光台我待学他。笑我如何?倒大江湖,也避风波。
东篱(lí)¹半世蹉(cuō)(tuó),竹里游亭,小宇²婆娑(suō)³。有个池塘,醒时渔笛,醉后渔歌。严子陵他应笑我,孟光我待学他。笑我如何?倒大江湖,也避风波。
译文:我半生来虚度了光阴,在那通幽的竹径中,隐映着一座小巧的游亭,走到竹径的尽头,就是小巧的庭院。在那儿有个池塘,我醒的时候轻声吹起渔笛,醉酒之后又放声唱起渔歌。严子陵一定会嘲笑我,孟光台我要学他。笑我什么呢?偌大的江河湖海,也自有躲避风波的办法。
注释:¹东篱:作者自称。²小宇:小屋。³婆娑:枝叶茂盛貌。⁴严子陵:严光,字子陵,东汉人。少与刘秀同游学。刘秀即帝位后,屡召不就,隐居富春江,以耕渔为生。⁵孟光:汉代丑女,三十岁始与梁鸿成婚。后来一起逃到霸陵山中隐居,孟光举案齐眉以进食。全世以“举案齐眉”喻夫妻相敬相爱。⁶台:台盘,盛食物的器皿。此指孟光的食案。⁷倒大:大,绝大。

  历史的价值自有其评价的定向性,是不容任意为之的。然而,由于中国历史所独具的极为丰富的内涵,加以后代常从不同的角度加以演绎,致使它具有了含义的多向性。马致远此时正遭贬谪,从官位跌落为百姓是他所面对的无情的现实,世态炎凉给他的沉重打击是不难想象的。于是,历史事件就成了他宣泄对现世牢骚的手段,感喟世道无常、人生如梦的作品便由心而出。

  第一支曲子联系历史人物表现自己的历史观、政治观,借秦汉之际的历史事件,表现对功名事业的厌弃。作者把人们带进了熟悉的史实,并画龙点睛地做出了推论。既然刘项兴亡,不过一梦,韩信这样的功臣也落得杀头的结果,那当前的功名事业就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通过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否定,对说不清功过是非的现实政治表示了反感。这是封建社会走下坡路的时期,许多文人喜欢用的手法。小令由“咸阳”——秦王朝说起。秦国“百二山河”,何等强盛,最后还是灭亡了。经过五年的楚汉之争,项羽兵败乌江自刎,刘邦统一天下,建立汉室。而辅助刘邦平定天下立有汗马功劳的韩信却遭到杀身之祸,连像蒯通那样的谋士,也不得不假装风魔以掩世人耳目。韩信怎么也没有想到力荐刘邦重用他的萧何,后来竟会设计杀害他。这些兴衰成败,是非恩怨,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都不过是一场梦。“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道出世道之险恶,人心之叵测。结句以“醉了由他”突出“叹世”主题,表明自己超然物外,不问世事的态度。这是一首以咏史感叹世情的千古佳作。

  第二支曲子通过自嘲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黑暗社会的不满。前半部分表面看起来表现了作者在恬静的田园生活中得到了寄身世外、与世无争、六根清净的无限乐趣,其实,却蕴含了内心的波澜起伏,表明他政治出世与入世的极度苦闷中挣扎。后半部分写自己不能像严子陵那样归隐,但江湖也能“避风波”,借喻官场中也可求隐。这表现了一种自我解嘲式的心态。马致远沉寂下僚,既不齿于官场的腐败,不肯与之同流合污,又无力摆脱或与之抗争,于是,在官署之旁,闹市之中苦心经营了一片精巧的小天地,虽比不上前辈隐士超世脱俗的大气魄,亦可略效其遗风,来个眼不见,心不烦,从中得到一种聊以自慰的心态平衡。

  这两支小令短小精悍,概括性强,容量大。语言如飞流注涧,一泻无余,表现了马致远作为豪放派曲家的风格。

参考资料:
1、 黄克 等 .元曲鉴赏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0 :236-240 .
钻天岭上已飞魂,判命坡前更骇闻。
钻天岭¹上已飞魂,判命坡前更骇(hài)²
译文:钻天岭上已然魂魄飞散,判命坡前更是骇人听闻。
注释:¹判命坡:位于归州东部,山势高险,行人至此有生死难卜之感,故名“判命坡”。¹钻天岭:山名,又名“钻天三里”,在归州东部。范成大有《钻天三里》诗云:“钻天三里似千里,四十八盘将奈何。”²骇闻:骇人听闻。
侧足三分垂坏磴,举头一握到孤云。
侧足¹三分垂坏磴(dèng)²举更一握到孤云³
译文:侧足于毁坏了的石蹬一步才挪得三分,抬更看,伸手能一把握住天上孤云。
注释:¹侧足:形容因畏惧而不敢正立。²坏蹬:毁坏了的石蹬(石更台阶)。³“一握”句:化用了《广异记》中:“兴元南山绝顶,谓之孤云两角。谚云:孤云两角,去天一握。”
微生敢列千金子,后福犹几万石君。
微生¹敢列千金子²,后福³犹几万石君
译文:微贱之身哪敢自比富家子弟,判命坡上不死,后福无穷又有几个万石君。
注释:¹微生:此犹言“微末”,指身份低贱之人。²千金子:指富贵人家的子弟。古谚语:“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意谓富家子弟当特别珍惜自己的生命。³后福:古谚语:“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此指判命坡上不死,必有后福无穷。⁴万石君:西汉石奋及其四子的俸禄都有“二千石”,世称“万石君”。《史记》有《万石君列传》。
早晚北窗寻噩梦,故应含笑老榆枌。
早晚北窗¹寻噩梦²,故应含笑老榆枌³
译文:有朝一日归隐后回想今天的可怕情景,理当含笑故乡终老于故乡山林。
注释:¹北窗:指归隐。语出陶渊明《与子俨等疏》:“常言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凉风暂至,自谓是羲皇上人。”“北窗下卧”或者“北窗高卧”,就成为归隐的代名词了。²噩梦:可怕的梦。³榆枌:即粉榆,因协韵而倒置。汉高祖刘邦为丰邑枌榆乡人,后人因以枌榆指故乡。

  这首诗的前四句以陪衬、夸张手法描摹判命坡高峻难攀之状,形象真切,确乎令人“骇闻”。后四句即兴抒情,于诙谐淡泊中,流露出不胜仕途奔波、羁旅行役的烦恼,和期待早日归隐林下的心愿。全诗用语朴素自然,不见刻意经营之迹,但写景逼肖,写情有味。

  中国传统诗歌是讲求含蓄的,讲求情感不过分张扬的。大约是诗人所受刺激太大,开篇就从自己的感受写起,直接写自己的惊恐。先写走到判命坡前看到山的感受。没有一字对判命坡的陡峭进行直接描写,而是用了对比,起笔就写自己过钻天岭时胆战心惊,魂不附体的那种恐怖。钻天岭此名足见其险。判命坡,此名也尽显山之陡峭。写钻天岭之险是为了突出判命坡之险。“更骇闻”,看到判命坡,更是让诗人惊骇不已。还没开始登判命坡,就已经充满恐怖了,可见其山之险。范成大是今天江苏吴县人,生活在江南水乡,为官后也从未到过四川,未曾见过这种险山恶水。自然受到了惊吓。

  接着写登山的感受。悬崖绝壁,只可侧着脚通过,一不小心踩着坏石头,石头立刻就滚下万丈深渊,而山势陡峭,高耸入云,一伸手就可以触到天上的云朵。举头一握到孤云,恰当地表现了判命坡的险要。从自己登山有感受,从侧面烘托山势的险峻,蜀道的险恶。接着作者发表议论,进一步言判命坡的险恶。微生是作者的自谦之词,这是诗人自嘲命薄,不贵重,所以无法惜身,只能铤而走险,来走这艰难的蜀道。万石君是指汉代石奋的故事。范成大以此做比,巧妙设喻。前面从不同的侧面描写的判命坡的险峻后。再后诗人荡开一笔,写自己归隐故乡,再来谈起这一番经历,当一笑了之了吧。似松实紧,依然扣着这判命坡险要来说。

  最后直接说走这个判命坡是“噩梦”。人在困难面前往往会想到家乡想到自己熟悉的故居。这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心境。特别是诗人此番入蜀已是五十岁,又是新病后初愈。而且由湖北入蜀时,遇到江水上涨,不得不从陆路徒步攀援,种种艰难,生出归乡之心是非常真实的。看似不经意的自然表露,可是处处扣着《判命坡》的“险”字,使全篇浑然一体,层次丰富。

参考资料:
1、 周啸天 .曲径通幽 宋诗名作欣赏:中国书籍出版社,2017.04:第275-276页
新来好,唱得虎头词。一片冷香唯有梦,十分清瘦更无诗。标格早梅知。
新来好,唱得虎头词。一片冷香¹唯有梦,十分清瘦(shòu)更无诗。标格早梅知²
译文:近来心情很好,闲来吟诵你的诗句。那咏梅的词句冷香、清瘦,不正是你的写照吗?大约这些均已经被那有知有灵的梅花领会了。
注释:¹冷香:指梅花之清香。²标格句:意思是你词中表现出的标格,大约能被那有知有灵的梅花知晓。标格,风范、风度。”

  “一片冷香唯有梦,十分清瘦更无诗。”这是顾贞观词中的句子,有着临水照花的灼灼之美,又冷艳的让人不敢亵渎。容若肯定是极爱这两句话的,他有欢喜,亦有叹息,就那般的缠绕在眉间心上意识里。梁汾之才,天地共知,然而中间却隔了一个昏昏浊世,以至他受人排挤而仕途失意,怅怅而伤。

  “标格早梅知。”这首词,容若用了一个别致的写法,以梁汾词喻梁汾风度。清人况周颐在《蕙风词话》续编里说起这首词是“以梁汾咏梅句喻梁汾词。赏会若斯,岂易得之并世。”君之风情,梅花有知。此花不与群花比,只留清气满乾坤。“知”,是一个多珍贵的词,足以令人掏心以付,无言而落泪。生灵有知,世间的真情真义亦有知。

  这首词本是词人为好友顾贞观新词所作的评点,但词人一反常理,在词中直接挪用顾贞观原词中的句子:“一片冷香惟有梦,十分清瘦更无诗”。写出来竟浑然天成,又别有情致。

  顾贞观的原词写的是苦寒之中梅花清芳自许的绮丽身姿,其中亦隐含有自喻之意。而词人直接挪用,这种别出心裁的写法,热情地赞扬了顾贞观词作的美妙和高洁,宛如天成。

参考资料:
1、 卫淇编著,图解纳兰词 哀感顽艳的天下第一词,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06,第254页
2、 《经典读库》编委会编著,人间最美纳兰词精选,江苏美术出版社,2013.11,第227页

mèngjiāngnán ·xīnláihǎo

lánxìng qīngdài 

xīnláihǎo chàngtóu piànlěngxiāngwéiyǒumèng shífēnqīngshòugèngshī biāozǎoméizhī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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