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七古,起首一般采取两种手法,一是突兀而起,高屋建瓴,倾泻而下;一是平平而起,语迟意缓,遒劲老苍。这首诗的起首,用的是后一种手法。诗用叙事语气展开,很自然地入题,说自己来到了浯溪,拄着拐杖上山,细读《中兴碑》,想到生平见过许多此碑的拓《,今天真正见到原碑,却已年龄老了。这四句是开端,也是第一段,看上去很平淡,细细琢磨,却有很深的意味。前两句写见碑,是直写;后两句写见碑的感慨,用旁衬。因了平生看见碑的许多墨《,对碑的内容必然很熟悉,对原碑定然很向往,极欲一见;今天见到了,一定很高兴;然而诗说自己已经苍老,到现在才见到原碑,流露出恨见太晚的感慨。
黄庭坚是著名的书法家,对《中兴颂》素有研究,且上文已明陈“半世看墨《”,于是下文不再具体写碑,不说碑文经风沥雨所留下的沧桑痕迹,也不评颜真卿字体如何苍劲有力,却一连用十六句,倾吐由碑文内容而引起的怀古之思与感慨。《中兴碑》是记平定安史之乱,唐肃宗收拾残局,使唐中兴事,所以诗以唐明皇为中心。前四句写安史之乱的缘起是由于明皇失政,宠用安禄山,终于酿成国变,自己逃入西蜀,大臣们纷纷投靠新主。次四句写唐肃宗恢复事,说他匆忙即位,徼天之幸,得以战胜,明皇成了太上皇,局促不安地回到京城。又次四句,写唐明皇在南内苟活,内被张后欺负,外受李辅国颐指,日子十分难过,自高力士被赶走后,处境更加困难。末四句,写臣子元结、杜甫等忠君报国,但世人都不理解,只欣赏他们优美的文辞。这十六句,是《诗的主体,写尽了玄宗、肃宗二朝的史事。从所举史实及所作评论来看,黄庭坚既对唐明皇荒淫失国表示批判,又对他晚年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唐肃宗,黄庭坚以“何乃趣取大物为”一句作诛心之论,说他急于登上皇帝的宝座,逾越了《分;又举元结文及杜甫诗来说明当时社会并不安定,人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肃宗也不是个好皇帝。言下之意,对“中兴”二字持否定态度。黄庭坚对肃宗的看法,在当时及后世都引起过争论,元刘壎《隐居通议》称赞这论点说得好,全诗“精深有议论,严整有格律”。宋范成大《骖鸾录》批评说诗“不复问歌颂中兴,但以诋骂肃宗为谈柄”,使后来不少人跟着他走入歧途。陈衍《宋诗精华录》也认为诗“议论未是”。
“同来野僧六七辈”至末四句是一段,也是诗的煞尾。这段犹如古代游记笔法,在最后交代同游人,在风格上与首段遥相呼应。诗收得很平稳,说自己与同行人一起看碑,在断崖前经受着风雨的袭击,思念着唐朝这一段不堪回首的悲凉故事。“前朝悲”三字,总结了前面一大段怀古的内容。当时,宋徽宗重用蔡京等奸臣,民间怨声载道,国家日益混乱,金人在北方又虎视眈眈。诗人敏锐地感受到,宋徽宗正在步唐明皇的后尘,这前朝悲很可能就会演变成今朝悲。所以诗的末段看似写景叙事,却使人感受到诗中笼罩着一股悲凉之气。
这首诗是黄庭坚晚年的作品,诗人这时驾驭语言的艺术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全诗洗尽铅华,归于自然,结构严谨,章法井然,叙事与议论相结合,概括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史实。
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
这首送别诗之特色有二,一为构思新颖,二为叙事与写景融洽无间。
一般送别诗,都是就送别场面着意渲染尽情描绘,如名作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李白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友人》和王维《送元二使安西》等莫不如此。而此诗除末句略点送别之意外,送别场面并无一句具体描写,但依依惜别之情却十分浓郁,并不亚于上举各个名篇。究其原因,是诗人善用腾挪手法,将描写重点挪到了送别之前,将其写足,而写到送别时,一点辄止,把送别的具体情景全部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
阔别已久的老友通宵促膝夜语,古代诗文中也多有描写,或连榻夜话,或秉烛夜谈,或同床偶语,不管是那一种情况,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都在家中,在室内。而此诗的通宵夜语,却在舟中。于是诗人就抓住舟中夜晚这一典型环境中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作细致的描写,以渲染气氛,抒发感情,从而取得很好的艺术效果。
首句叙诗人与阔别重逢的老友在月光朗照中深谈至后半夜,等到想睡时已经显得太迟了。次句描写“满身凉露”的情景,既补充了两人交谈之深、时间之长,以点示时间已到了深夜,又暗示是在舟中交谈的,并且两人谈兴极浓,一点也不觉得时间之漫长和夜露浸身之寒凉。三句继续写景:鸡声连续不断,寺庙晨钟声骤起,原来天已亮。此句与第二句同为传神之笔,不仅暗示了两人实际上彻夜未眠,还强烈地渲染了两人又将分手、各奔前程黯然神伤的气氛,顺利地引出了第四句。读到这里,不觉使人联想到杜甫的名句“欲觉闻晨钟,令人发深省”(《游龙门奉先寺》),感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
上片开头首先写院中赏花的流连忘返:“小院朱阑几曲,重城画鼓三通。”说明时间已经很晚了。但游兴正浓,特别在雨过天晴之后,月亮趁着微风爬上树梢,草木都散发着熠熠光泽。“归去香云入梦”,等到回归卧室一觉睡去,那缭绕如云的瑞香花香气,竟涌进了梦境之中。词篇倍写出了瑞香花的秾艳魅人,移步换影,时空相映。
下片则细致地描写饮宴场景,衬托出瑞香花赋予人们的无比乐趣。“翠袖争浮大白,皂罗半插斜红。”在酒宴上,甩着翠色衣袖,在皂罗特髻上斜插着红花的漂亮侍酒女郎,往来奔忙着给大家斟满大杯劝酒。写得生动逼真,可谓察物密致。“灯花零落酒花秾”,看来宴席已经很久了,灯花为之零落,而脸上因酣酒所浮现出的红光却异常耀眼。末句“妙语一时飞动”,则尤其传神妙绝。由于过分酣酒,人们已失去常态,各种酒后狂言痴语一时飞动在宴席餐桌之上。“飞动”二字,把情不自禁之态,状溢目前,写形传情,令人揣摩不已:醉人或者跳跃欢唱,或者猜拳罚酒,或者挑逗戏谑,或者跑动打闹……总之,赏瑞香花后的欢乐,尽情表露在酒宴之中了。
此词抒写了赏瑞香花和饮酒作乐的场景心态。全词词彩清华,流丽蕴藉,意象跳跃,章法高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