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处》选自《世说新语·自新》。《世说新语》原名《世说》,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佚事小说。全书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主要记录了汉末到东晋时期士大夫阶层的遗闻佚事,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士族的放诞生活和清谈风气。据《晋书·周处传》记载,周处,字子隐,晋代义兴(今江苏宜兴县)人。在任御史中丞时,曾上书弹劾王亲国戚,不避权势。后来奉命征讨氐人齐万年,以少敌众,犹斩首万计,临危不惧,力战而死。这篇文章是写周处少年时代改恶从善的故事,表明一个人只要勇于改正错误,定会成为有用之人。
全文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写周处少年时代的为人。作品先点出他的性格,“凶强侠气”,成为乡里的祸害。《晋书·周处传》中有较为具体的记载:“处少孤,……好驰骋田猎,不修细行,纵情肆欲,州曲患之。”意思是说,周处少年时代,父母双亡因而无人管束,喜好游猎,不注意自己的品行,肆意横暴,乡里百姓都厌恶他,畏惧他。这篇作品却没有具体地写周处对乡里的危害,而只是把他与蛟、虎合称“三横”。这里是虚写,虽然十分简略,却取得了特殊的艺术效果。蛟、虎危害百姓,百姓畏惧它们,憎恨它们,这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可是义兴百姓却把周处与它们相提并论,而且认为周处“尤剧”可见周处对乡里的危害之大,乡人对周处憎恨的感情又是何等强烈。同时也为下文写乡人对周处为民除害一事的反应作了铺垫。
第二层写周处杀虎斩蛟为民除害的经过重点突出了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这里是实写,有详有略。由于周处好勇斗狠,争强好胜,所以乡里有人鼓动他杀虎斩蛟。实际上乡人是想利用他除掉二害,使三害“惟余其一”。这足以说明人们对周处的憎恨之情了。可是作者觉得渲染得还不够充分,因此接着写他为民除害后乡人的反应。先写周处杀虎,一笔带过,再写他“入水斩蛟”。作者作了具体细致的描绘:“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这几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周处与蛟激烈搏斗的情景。与凶恶的蛟搏斗,是十分危险的,可是周处毫不畏惧,在水中上下翻腾,一直漂流了数十里,仍然紧追不舍,这就有力地突出了周处的过人之勇。然后写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过了三天三夜,乡人还不见周处回来,都以为他已经死了,以为三害皆除,于是更相庆”,作者把人们对周处深恶痛绝的感情强化到了几乎不近情理的地步。这样写,就为下文写周处的思想转变作了有力的铺垫。
第三层写周处决心改过自新,这是全文的重点。先写周处的思想转变。周处斩蛟归来,听说乡人以为他已死而互相庆贺,这才知道自己被人们所憎恨,于是有了改过的念头。可以想见,乡人的态度给他心灵上的震动是多么强烈。象周处这样一个“凶强”成性的人,光是好言相劝是无济于事的。必须对他当头棒喝,才能使他猛然醒悟。当然周处的醒悟还必须有内在的因素为基础。他不仅有“凶强”的一面,也还有“侠义”的一面,即争强好胜。这说明他的良知还没有完全泯灭。他自以为是个抑强扶弱,见义勇为的好汉,理应受到乡人的尊敬。岂知人们对他竟如此深恶痛绝,这不能不引起他内心的强烈震动,于是“有自改意”。作者这样写,合情合理,深入地揭示了周处改过目新的内在动力。接着作者写他改过前的思想矛盾。周处想改过自新,但又心存疑虑:担心自己年岁已大,最终不会有什么成就了。他带着这样的想法,去请教当时有名的“二陆”(陆机、陆云)。他详细地向陆云谈了自己的情况和思想上的顾虑。承认错误是改正错误的前提。因此陆云就以“朝闻夕死”相勉,并针对他思想上的顾虑,从正面鼓励他:一个人应该忧虑的是自己的志向有没有树立,又何必去担心自己的美名能不能远扬呢?于是周处翻然改过,终成忠臣。作者写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详细具体,而写他改过的经过却极为简略,真是惜墨如金。作者这样写,正是为了突出周处改过自新的思想基础。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作者是按照封建的道德标准表彰周处的,这是作者阶级局限性的表现,但赞扬周处勇于改过的精神是应该肯定的。
作品成功地塑造了周处的形象,既写了他与虎、蛟并列,为害乡里的可恶可怕的一面,也写了他为民除害、勇于改过的可敬可爱的一面。这个形象使我们认识到,青年人容易犯错误,但这并不可怕,难得的是立志改正,尤为可贵的是不易初志,抱守终生。
这篇短文在结构上颇具特色,作者精于剪裁,运用虚实结合的写法,突出了周处改过自新的内在的思想基础。作者虚写周处横暴乡里的事实,而实写他为民除害的过程,是为了揭示他改过自新的内在动力。详细具体地写了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而对他改过自新的过程却一笔带过,这就进一步突出了他痛改前非的思想基础。作者采用虚实结合的写法,不仅使读者感到周处改过自新的行为合情合理,真实可信,而且也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另外,作品的语言也极为简练生动。全文只用了一百九十一个字,却把周处的形象刻划得栩栩如生,其简约与生动令人拍案称绝,无怪乎鲁迅先生称赞《世说新语》“记言则玄远冷峻,记行则高简瑰奇”(《中国小说史略》)。
《杏花天》,双调小令,五十四字,上下片各四句,四仄韵。此词长短句稍近《端正好》词,区别在于:《端正好》词六字句折腰;《杏花天》词六字句连为一气。
“蛮姜”两句,先述汤中调料。“蛮姜”、“豆蔻”都是调味佳品。此言将蛮姜、豆蔻放入汤中,使汤更为鲜辣、香气诱人,尝了这汤后,舌底如沐春风,令人经久难忘。“江清”两句,述汤的作用。言这汤汁清冽诱人,最能消解酒后的残醉,而汤中诱人的香气,使老病的词人闻到后,自觉病情稍减,竟能起床来想一尝鲜味。上片写汤中调料及汤的作用。
“停嘶骑”两句,写售汤之处。言汤香四溢,使男的停马留步,女的眉梢含意,过往行人都希望能尝尝这种香汤美味。而出售这种香汤的地方,记得就在东城边,每天凌晨摆设的小摊之中。“紫檀”两句,承上再赞摊中香汤。言紫檀色的香汤,不断地在锅中翻滚,就在数株垂杨下的小摊上不断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断肠挂肚的香味来。下片重在赞香汤摊。
夏承焘笺:近人周泳先云:“宋人咏茶、咏汤各词,皆宴席进茶、进汤时所作,以付歌妓者。”此词有“记晓色东城梦里”当在妓家归来之作。可与《玉楼春·京市舞女》中“问称家住城东陌”句参看。
令人觉得奇怪的是,用散文的形式写作喜雨的,在文学史上却并不多见。因此,苏轼的这篇散文《喜雨亭记》就显得十分突出了。当然,如果仅仅是因为前人未写而自己写了这一题材,对文学史有所贡献尚不足为奇。一旦后人接手写作,超越了前人的作品,那么前者就只能有一点文学史的价值而谈不到什么艺术的永恒价值了。苏轼的《喜雨亭记》却不是这样,因为它自身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有许多令人品味的地方。也许正是这一点,使得后来的作家裹足不前,心甘情愿地让苏轼一枝独秀了吧。
文章开始即点明了用“雨”命名的缘由,与“喜”字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一共援引了历史上的三件事作铺垫,说明古人有了喜事,常常受用这件喜事来命名,以纪念喜事,或者也有预示将来喜事连连的意思。这三件事都很有趣。因为它们与国家的政治都有关系,其中并多少含有天人的关系。第一件事,相传周成王的同母弟堂叔得一异禾,献给了成王。成王将禾转送了周公。周公于是作了《嘉禾》一篇。第二件事,汉武帝于公元前116年5月,在汾水上得一宝鼎,于是改年号为元鼎元年。第三件事,鲁文公十一年,北狄鄋瞒国伐鲁,鲁文公派叔孙得臣抗敌,获胜,并俘获了国君侨如,于是特自己的儿子命名为侨如。最后这件事,对今人来说,几乎困惑不解了。为什么将敌人的名称用作自己儿子的名字?这是颇为值得研究的事情。无论如何,这是作者为要以雨志亭所作的铺垫,有了这一铺垫,再说事和雨就有记述的道理了。这就像逻辑学中大前提、小前提的三段论一样,有了大前提,后面的话即好说许多,也容易让人接受。
苏轼到风翔府任职的第二年,建官舍,行政事,凿池引流,美化环境,但不巧的是当地整整一个月没有下雨,旱情显现,灾情就会是必然的结果了。大旱望云霓,百姓的忧愁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恰好显示了苏轼笔墨的巧妙。我们知道,苏轼在写《后赤壁赋》的时候,曾经说到自己孤独闲寂,正好有两个朋友来了;霜露既降、明月诱人,想酒而樽空,贤妻正好献上了珍藏多时的美酒;没有下酒之物,正好客人笑哈哈地拿出了出水时鲜。一切就是那么巧,又那么惬人心意。这里也同样如此。百姓们盼望下雨,望眼欲穿,结果是“乙卯乃雨,甲子又雨”,这种句子,轻淡、简单,但不寡味,很像甲骨卜辞中的语言,但甲骨卜辞中是占问、预测,这里则是如实提供了,所以这种句子读来是令人心醉的。够不够?“百姓以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按,乙卯是四月初二日,甲子是四月十一日,丁卯是四月十四日。半月之内连降了三场雨,前两次不足,第三次一连下了三天。下得透,下得足,下得实在。要说好雨,喜雨,这才真正称得上是好雨,喜雨!杜甫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总令人有细小入微不够大气的感觉。这里我们要注意“民以为未足”一句的作用,这一抑、一落,然后产生后面的三日大雨,效果才能够显示出来。没有这么一句,当然也可以成立,但是读起来就平软的多了。
这场大雨产生的欢快气氛是可观的:“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忭于野,忧者以喜,病者以愈……”。这是一幅万民同乐官民同欢的喜庆图,较之欧阳修的太守和民的欢乐,真不可同日而语,因为欧阳修的乐并没有落到实处,架空,浮廓,是在造文、造情,而苏轼这里却是在如实地写作了。我们仿佛也同苏轼一起融入了喜雨的场景之中。唯其如此,苏轼为新落成的亭子命名“喜雨”才是顺理成章之事,才真正具有意义。
亭名由来有自,讲清楚之后也就等于曲终奏雅,逐善可陈了。但是苏轼又在这里做出了好文章,说他善于翻空出奇也好,说他敢于寻根溯源也好,无论如何,作者在这里表现出了惊人的艺术技巧。作者把笔锋一转,以设问的方式,从反面人手来探讨喜雨。曲径通幽,我们试想,也许这是继续写此雨的唯一途径,但苏轼找到了,并不一定是妙手偶得,可能是苏轼的真正功力所在。文中说道:“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则无麦。……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则无禾。”无麦无禾,饿鸿遍野,盗贼蜂起,百姓遭殃。但是不到五日,不到十日,就喜雨骤至,泽惠我民,又怎么能说不是上天厚待苍生?加上这么一段,文章就显得十分充实,丰满,在对比中更觉得雨之可喜。
写到这里,苏轼开始笔歌墨舞了,但是也曲尽其妙。“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为襦;使天而雨玉,饥者不得以为粟,一雨三日,伊谁之力?民曰太守,太守不有;归之天子,天子曰不然;归之造物,造物不以为功;归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你看,他还是落在亭上,层层递进,把天降喜雨的大功劳像画饼一样,在太守、天子、造物和太空面前虚晃一二,并忙里偷闲找出了一句,让这些人都一一默然,谦虚地拒绝这一荣耀,多漂亮的话,各路诸侯都奉到了,然后再实实在在地放到主题上去。既然如此,就让我们以喜雨来为亭子命名吧。一虚一实,一推一进,总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作者紧扣一个“雨”字.一个“喜”字。在不到五百字的文章中,“雨”字出现了十五次,有两次作动词使用,“喜”、“乐”共出现六次。通篇都贯穿着为雨而喜的喜气洋洋的气氛。
中国古代,自孟子开始,创天子、官员要有与民同乐,乐民之乐的思想。写这种作品的人很多,但真正写得好的不多。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是其一,苏轼的此篇文章则表现得更好,好就好在落实、不空。
这篇文章在用词上也有值得注意之处。一、排比句多。比如第一段,作者为了说明古人有喜事则名物以示不忘,举了三个例子,三个例子就是三个排比句,借助这种句法,使读者在文意方面有一种说理透彻,充实满足的感觉。第二段写大雨之后,百姓的欢乐场面以及第四段的“雨珠”“雨玉”说,也同样用的是排比形式。在人们喜之不尽,手舞足蹈之时,文字上必须有所变化,一味的松散不可能有文字的整饬条理来得惹眼引人。二、结尾的用韵。《喜雨亭记》的结尾很有意思,它既照应了开头,又给人许多的联想,值得我们注意。苏轼的哲学思想是儒释道三家合一的。在他的诗文中,经常出现对大自然发问的句子,以表达他的人生观和他旷达乐天的情怀。这次大雨之后,感谢谁为好?这里他展开的想象,是从太守到天子,从天子到上天,从上天到造物,其中“玉”、“粟”押韵,“日”“力”押韵,“功“空”押韵,“冥”“名”押韵,读之有循环不尽,均成系统的感觉,神完气足,优雅俊美,然而是虚笔,真正目的则是要归之其小小的亭宇,这样也就把造物、上天、天子、太守、百姓、借助“喜”之“雨”用一个亭子联系了起来,有歌唱的味道,所唱者依然是喜雨,一篇文章的主题所在。
为什么古代关中富甲天下,而近代却默默无闻,特别是唐以后人文凋敝。是不是我们的人种退化了,我近来翻阅(唐代移民史),似乎找到了部分答案。在唐末到宋初的移民浪潮中,关中地区首当其冲,人口大量向东迁移,先经洛阳,然后到苏州扬州等运河地区。大家熟知的大文学家范仲淹,祖籍陕西彬县,但却是苏州人。但我们从其文学作品中仍能感受到其陕人后裔的豪迈文风,范仲淹后来也多年在陕从官,报效桑梓。其实在唐末吴县(今天的苏州地区)已有1/3的北方移民。其实不管是从西周之镐京到东周之洛邑;还是西汉之长安到东汉之洛阳;从隋炀帝迁都洛阳到武则天时期42年居住洛阳,关中地区到洛阳的人口迁移一直是单向的,并又有一次向东南方向迁居。还有明代昆山人顾炎武,曾在华山滞留多年,写下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佳句。写到这里,不得不提到大文豪苏东坡,苏东坡初仕凤翔府签书判官,也就是我的家乡陕西凤翔,凤翔是唐王朝的西京,曾经是晚唐人才和贵族的聚居地。苏东坡初仕凤翔府签书判官三年,可以说对他的人生价值关影响至重,正是由于家乡的纯朴民风,和周秦文化发祥故里文化的熏陶,对其文风产生影响。如果说一个人最难忘记的是自己的初恋,那苏东坡同样也忘不了在凤翔的美好时光,以致后来被贬黄州时,碰到当年的凤翔游侠少年陈季常,两人还忆起当年在凤翔北山纵马驰骋的场景;还有当年在凤翔之任上修的“引凤池”(凤翔东湖),居然后来在杭州西湖和广东惠州西湖二次克隆成功。那篇著名的《喜雨亭记》更是体现了其与民同乐的大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