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主旨在于赞美朝请大夫徐望“温良泛爱,行为刚正耿直。文章写了直节堂的外边的八杉,叙写了曹府的小吏不明白它的珍贵。杉树能够不扶自直,慢慢揭示文章的主旨。直到最后引用《诗经》中的一句话“惟其有之,是以似之”来点破。文章写物见人,藏锋沉馨,意在言外。
文章紧扣“直节”两字,将堂、树、人紧密结合起来叙写,赞美了堂前之杉,赞扬了建堂之人,并由此抒写了作者的人生态度。文章第一部分叙写直节堂之建与其命名。作者将堂、杉、人紧密结合起来叙写,用比喻手法赞美了杉树的高大挺直,用对比手法,赞扬了爱赏杉树的徐君。第二部分承接上段对杉树的描写,赞美杉树刚直不屈的性格。作者运用对比手法突出杉树的美好品质。首先是将杉树与其他植物对比,指出物生而直,但在生长过程中,往往抵制不住外物的引诱与挤压,故“委曲随物”,虽竹箭松柏也不能免于此,只有杉树能保持它的挺直。然后是将杉树与竹柏对比,指出它们虽同能傲冰雪,同是死能利栋宇,但杉树在挺直方面要优过竹柏。虽写杉树,但最后还是归结到人。第三部分承接第一部分对徐君的叙写,赞扬徐君不为苛察之政,而“行不失于直”的品格。客人所唱之歌,既是对徐君处世态度的总结,也准确地表达了作者本人的人生态度。不可为曲,不可太直,应通达灵活而不失正直。就像杉树,特立不倚,但它所以安而不危,剪伐不至,是因为得到徐君的爱赏呵护。正因如此,将来庐山之人升堂见杉,将长久地怀念像徐君这样的人。
文章在艺术上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第一,构思精巧。文章紧扣“直节”二字展开,双线并行,既赞美了杉,又颂扬了人,以写杉为手段,以颂人为目的。第二,结构严密。文章第一部分写杉写人,还限于外部描写和间接描写,第二部分则写杉的品格,第三部分写人的品质,形成一个总叙分承的结构,表达十分严谨。第三,运用对比的表现手法。如将徐君与曹吏、府史对比,将杉树与竹柏对比,使人与物的优秀品质更加鲜明突出。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四七七。下面是唐代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商隐研究会会长刘学锴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关于这首诗,《唐诗纪事》上有一则饶有趣味的记载:“涉尝过九江,至皖口(在今安庆市,皖水入长江的渡口),遇盗,问:‘何人?’从者曰:‘李博士(涉曾任太学博士)也。’其豪酋曰:‘若是李涉博士,不用剽夺,久闻诗名,愿题一篇足矣。’涉赠一绝云。”这件趣闻不但生动地反映出唐代诗人在社会上的广泛影响和所受到的普遍尊重,而且可以看出唐诗在社会生活中运用的广泛──甚至可以用来酬应“绿林豪客”。不过,这首诗的流传,倒不单纯由于“本事”之奇,而是由于它在即兴式的诙谐幽默中寓有颇为严肃的社会内容和现实感慨。
前两句用轻松抒情的笔调叙事。风高放火,月黑杀人,这似乎是“遇盗”的典型环境;此处却不经意地点染出在潇潇暮雨笼罩下一片静谧的江村。环境气氛既富诗意,人物面貌也不狰狞可怖,这从称对方为“绿林豪客”自可看出。看来诗人是带着安然的诗意感受来吟咏这场饶有兴味的奇遇的。“夜知闻”,既流露出对自己诗名闻于绿林的自喜,也蕴含着对爱好风雅、尊重诗人的“绿林豪客”的欣赏。环境气氛与“绿林豪客”的不协调,他们的“职业”与“爱好”的不统一,本身就构成一种耐人寻味的幽默。它直接来自眼前的生活,所以信口道出,自含清新的诗味。
三、四两句即事抒感。诗人早年与弟李渤隐居庐山,后来又曾失意归隐,诗中颇多“转知名宦是悠悠”、“一自无名身事闲”、“一从身世两相遗,往往关门到午时”一类句子,其中不免寓有与世相违的牢骚。但这里所谓“不用逃名姓”云云,则是对上文“夜知闻”的一种反拨,是诙谐幽默之词,意思是说,我本打算将来隐居避世,逃名于天地间,看来也不必了,因为连你们这些绿林豪客都知道我的姓名,更何况“世上如今半是君”呢?
表面上看,这里不过用诙谐的口吻对绿林豪客的久闻其诗名这件事表露了由衷的欣喜与赞赏(你们弄得我连逃名姓也逃不成了),但脱口而出的“世上如今半是君”这句诗,却无意中表达了他对现实的感受与认识。诗人生活的时代,农民起义尚在酝酿之中,乱象并不显著,所谓“世上如今半是君”,显然别有所指。它所指的应该是那些不蒙“盗贼”之名而所作所为却比“盗贼”更甚的人们。
这首诗的写作,颇有些“无心插柳柳成阴”的味道。诗人未必有意讽刺现实、表达严肃的主题,只是在特定情景的触发下,向读者开放了思想感情库藏中珍贵的一角。因此它寓庄于谐,别具一种天然的风趣和耐人寻味的幽默。据说豪客们听了他的即兴吟成之作,饷以牛酒,看来其中是有知音者在的。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这是一首写景抒怀诗。一二句写鱼梁洲渡头日暮十分喧闹,并以此衬托诗人沉静和洒脱超俗的胸怀。三四句写人们归家,诗人去鹿门,写出了世人与诗人不同的归途。五六句写月光照耀,夜登鹿门山的情景,表现出隐逸的情趣和意境。最后两句写庞公隐居之所,岩壁门外,松径寂寥,只有诗人与山林相伴,与尘世隔绝,诗人恬淡超脱的隐士形象跃然纸上。
“山寺钟鸣昼已昏,渔梁渡头争渡喧。”写诗人傍晚江行的见闻。
首句写白昼已尽,黄昏降临,幽僻的古寺传来了报时的钟声,次句写沔水口附近的渔梁渡头人们急于归家时抢渡的喧闹,首句表现的是安宁静谧的环境,次句却表现喧嚣,形成了鲜明而强烈的比照,这是远离人寰的禅境与喧杂纷扰的尘世的比照。
第二联,前句承“渔梁”诗意,是写村人各自上岸还家;后句承“山寺”诗意,写自己回到鹿门。这两句是以人归引出自归,作为前文的具体补述。两种归途展现两样不同的心境,这又是一个比衬,从中表现出诗人与世无争的隐逸志趣和不慕荣利的淡泊情怀。
“鹿门月照开烟树,忽到庞公栖隐处。”中鹿门山的林木本为暮霭所笼罩,朦胧而迷离,山月一出,清光朗照,暮雾竟消,树影清晰。诗人完全被大自然陶醉,他忘情地攀登着崎岖的山路,不知不觉间来到了庞公昔时隐居的地方。这微妙的感受,亲切的体验,表现出隐逸的情趣和意境,隐者为大自然所融化,至于忘乎所以。孟浩然仰慕庞公的志节,他在《登鹿门山怀古》中也吟有“昔闻庞德公,采药遂不返。隐迹今尚存,高风邈已远”的诗句。
“岩扉松径长寂寥,惟有幽人自来去。”中这“幽人”,既指庞德公,也是自况,因为诗人彻底领悟了“遁世无闷”的妙趣和真谛,躬身实践了庞德公“采药不返”的道路和归宿。山岩之内,柴扉半掩,松径之下,自辟小径。这里没有尘世干扰,唯有禽鸟山林为伴,隐者在这里幽居独处,过着恬淡而寂寥的生活。
全诗虽歌咏归隐的清闲淡素,但对尘世的热闹仍不能忘情,表达了隐居乃迫于无奈的情怀。感情真挚飘逸,于平淡中见其优美,真实。显然,这首诗的题材是写“夜归鹿门”,颇像一则随笔素描的山水小记。但它的主题是抒写清高隐逸的情怀志趣和道路归宿。诗中所写从日落黄昏到月悬夜空,从汉江舟行到鹿门山途,实质上是从尘杂世俗到寂寥自然的隐逸道路。
此诗通过描写诗人夜归鹿门山的所见所闻所感,抒发了诗人的隐逸情怀。整首诗按照时空顺序,分别写了江边和山中两个场景,先动后静,以动衬静,写出鹿门清幽的景色,表现诗人恬静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