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感物起兴。前二句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视听并置,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后二句分别承接前二句,一句三顿,表现了诗人深切的故乡之念。全诗通篇对仗,结构上前呼后应,浑然一体,运用多种修辞手法,达到情景交融的效果。尤其是后二句,“一”与“三”三次反复,按理在近体诗中是禁忌的,但诗人却写得神韵天然,足见诗人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两句是写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两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这首《谢池春》用通俗浅近的语言,写离别相思之苦,其中可以看出柳永“市民词”的影响。
开头三句,点出节令,中间隔过四句之后,又说“正佳时,仍晚昼”,继续点出黄昏时分。这样,所谓“正佳时”的“佳”字,才算有着落,有根据。可见章法针脚之绵密。上片写景,以“花径敛余红”等四个五言句子为主体的。这四句,笔锋触及了构成春天景物的众多方面,又各用一个非常恰当的动词把它们紧密相联,点得活生,有声有色,有动有静。“飞絮沾襟袖”一句里,已经暗示了“人”的存,为过片处的“著人滋味,真个浓如酒”作一铺叙。著人,是“让人感觉到”的意思:“滋味”究竟是什么,却不能说得具体,只好用酒来比喻,而且又用“浓”来形容,用“真个”来强调,以诱读者尽量用自己的感受和经验去理解那种“滋味”,从而把这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变得可以体会、可以感悟。
过片后的四个五言句,是这首词抒情部分的核心内容了。这四句写得深,写得细,它把“不见”和“相见”、“相见”和“相守”逐对比较。冠以“为问”二字,表明这还只是一种认识,一种追求,只能祈之于天、谋之于人,可是“天不老,人未偶”,仍然不得解决。“天不老”,本于李贺的名句“天若有情天亦老”,反过来说,天不老也就是天无情,不肯帮忙,于是“人未偶”,目前还处于离别相思的境地,实没有办法,只好“且将此恨,分付庭前柳”。分付,有交托之义。将相思别恨交付庭前垂柳,则留下了各式各样的思索的余地,正所谓含蓄而隽永。